杭州市长河高级中学位于杭州市滨江区,南依冠山、北望钱塘,现为浙江省一级重点中学、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首批数字资源基地校、省首批智慧教育综合试点学校、杭州市“人民满意学校”、 杭州市首批数字化示范校、首批智慧校园示范校。
感恩湖畔,杨柳依依拂晓岸,四季常青;宏志亭前,书声琅琅迎风扬,师生共进。朝霞映笑颜,志向高远干云霄;青荷沐微雨,志气高昂迎难上;琴韵染墨香,志趣高雅盈时光。
栉风沐雨 薪火相传
1956年,长河高中的前身“浙江省萧山第五初级中学”正式授牌。伴随着杭州城市发展日新月异,1996年5月,学校转划为杭州市教委直属学校,更名为“杭州市长河高级中学”。自此,长河高中奏响了新的办学乐章。在65年的办学历史中,学校秉承吴越文化精髓,励精图治,攻坚克难,不断实现跨越式发展。
2001年,学校以“关注百姓困难,倡导刻苦精神,完善健美人格,体现教育公平”为宗旨,在全省首创了宏志班,助力寒门子弟圆梦大学。廿年风雨兼程、廿年初心如磐,1412名优秀宏志生毕业,绝大多数先后进入重点大学深造,为脱贫攻坚、共同富“育”谱写了壮丽的诗篇。
在宏志班创办的过程中,学校提炼了“理解、主动、勤奋”的宏志精神,形成了面向全员的“新宏志教育”的办学特色。
学校以“志宏志远、允公允仁”为办学理念,以“关爱、宏志、求真、超越”为校训,以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为办学宗旨,培养了一批批行业翘楚和业内模范:浙江省高考省理科状元来国明,中国药科大学校长来茂德,大国重器“国产十万等级空分设备”总设计师韩一松,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傅利泉……为祖国建设、社会发展贡献了“长高力量”。
弦歌不辍 再启华章
长河高中以爱心立校,以“爱与责任”铸师魂,全体教工爱岗敬业、求是求新、追求卓越,涌现了时代楷模陈立群、全国优秀教师余曙辉等国家级名师名校长,另有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省市劳动模范、省市教坛新秀、省师德楷模、浙派名师、市首届杰出教育工作者等共计80余人。《人民教育》杂志曾以《爱满长河》为题,介绍学校教师关爱学生、诠释“爱与责任”学校精神的感人事迹。
在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过程中,学校深入推进“双新”改革背景下育人方式的转变,积极探索基于“双新”理念的课程体系建设和课堂教学改革,构建了涵盖道德精神、身心健康、科学素养、人文素养和社会应用五大领域课程体系。课堂教学改革聚焦学生核心素养的培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近年来,学校全方位提升办学硬件水平,新的教学综合楼、艺术综合楼全部交付使用,学校建筑面积翻番。全新现代的学科教室成为培养学生兴趣、培育学生专业化发展的重要保障;PEPPER机器人社等创新实验室及学生社团,为学生提供自主发展、多元成才的广阔平台;8100方风雨操场、小小咖、阳光书吧、全部高标准装修一新的学生寝室交付使用,为长高学子带来了温馨、便捷、现代化的学习生活体验。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长河高中将继续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走高品质内涵式发展道路,在教育转型升级中创建长高特色、打造长高品牌,争做教育现代化学校的领头雁,为国家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11杭州市长河高级中学章程.pdf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
(一)杭州市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或往届毕业生。
(二)浙江省内非杭州市区户籍、港澳台籍、外国籍的杭州市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或往届毕业生。
(三)符合市区报考条件的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中,在杭州市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班学生,须具有杭州市区初中阶段连续3年学习经历和学籍,且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市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按照国家规定在近3年内至少参加1年社会保险;往届毕业生须初中毕业当年符合市区报考条件。
(四)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可以在市区报考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经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在杭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杭州市区初中学校就读并毕业,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市区公安机关颁发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
★各类高中学校在册学生不得报考。
杭州市区高中收费公示栏.pdf
一、杭州市学生资助对象的认定依据和有关标准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附件2)。
二、具体内容
1.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资助对象实施免费营养餐(午餐或晚餐)、免住宿费、生活补助政策。
2.就读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资助对象继续实施免学费和代收费政策;杭州市长河高级中学宏志班全部学生实施免学费、代收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
3.继续执行中等职业学校政府奖学金制度;杭州市区紧缺制造业艰苦行业技术类专业一、二年级杭州市户籍的学生和杭州市旅游职业学校内地新疆班一、二年级的全部学生实施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
4.民办学校、幼儿园校资助标准参照当地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幼儿园执行。
附件1: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doc
附件2:杭州市现行学生资助政策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