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号房屋共
4
层半,各楼层均有卫生间,其房屋外立面一层以上均未发现有卫生间排污口,墙面也未发现排污痕迹,未发现卫生间污水从半空流入的问题。
2.89号房屋的生活污水经管道收集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水沟,再流入灌溉渠,未进入
88
号、
89
号后门田地内。
3.因闽清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需要,于
2023
年
10
月在坂西街
88
号门口实施路面开挖施工,破除路面约长三米宽八十公分深度约一米的管沟,后因群众阻扰已停止施工并回填,设置警示围挡,未铺管也无污水滞留,不存在
88
号门口开挖污水沟、臭味扰民的问题。
4.坂西村
88
号、
89
号屋后水沟存在少量积水及淤泥、杂草较多。
1.11
月
27
日,坂东镇政府完成水沟沟底冲洗工作。
2.11月
29
日,镇政府邀请专家现场勘察,设计方案,拟在坂西村
89
号屋后铺设污水管,统一收集坂西街
78
号至
89
号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已完成室内管道铺设,预计
12
月
7
日完成室外管道铺设。
阶段性办结
1.大坪路
1
号住户门口水沟为灌溉渠,系湖头村及坂东村农业生产灌溉的主要渠道,兼有部分汛期排水的功能。该水渠日常有定期进行清掏,水渠水质清澈。
2.1号住户屋后有一条排水沟,属雨水沟,接入公共排水管道。因该排水沟所在线路地势较低且较为平缓,存在积淤现象,存在异味扰民、孳生蚊蝇问题的情况。
完成水沟沟底冲洗,安装收纳管接入原有公共排水管道,污水流经灌溉渠进入农田消纳。
1.11
月
28
日,坂东镇政府组织清理
1
号住户屋后积存淤泥及冲洗水沟沟底。
2.镇政府拟单独铺设污水管,将
1
号屋后原先排入雨水沟的生活污水接入公共排水管道,经灌溉渠进入农田消纳。
阶段性办结
1.举报件反映的
8
块“绿地”中
1
块属于停车场,
7
块为荒地,无人管理,灌木丛生。
2.北兴园小区纳入
2022
年台江区老旧小区整治一期项目,改造内容包含对小区原楼栋之间杂乱无章且荒废的灌木丛、杂树等进行规整清理,保留绿化并种植绿篱,规整出的空地部分用于小区业主停车使用等内容,改造后小区整洁美观。
结合群众诉求,在原有小区绿化基础上,适量增加绿化区域,提升小区绿化景观品质。
12
月
30
日前,台江区人民政府在北兴园小区适量增加绿化区域,并种植桂花、黄金榕球等。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雁头路
2
号禹州荣信玺湾旁,原本规划的生态绿地上违规建设
6
座庙宇(禹州荣信玺湾
A
区正门口
2
座,
B
区正门口
4
座);旁边已有临时的集装箱庙宇,迷信活动、唱戏、鞭炮声、烧纸扬尘等影响周边居民,废水直排跃进河。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1.举报件反映的绿地分别位于南二环路西侧规划道路雁头路和浦
A
路交叉口西北侧、跃进河与雁头路交接路口西侧,建有
3
栋建筑(内有
6
座庙宇)。临时集装箱共计
2
个,在庙宇建成后放置庙宇部分神像。
2.6座庙宇的建设符合福州市城区涉迁庙宇处置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和仓山区庙宇安置相关规定,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3.在特定时间如唱戏演出和放鞭炮,产生的噪声及烧纸时产生的扬尘会影响周边居民。
4.未发现有庙宇把废水直接排入跃进河的情况。
做好群众沟通工作,三座建筑周边完善绿化;依法规范庙宇及周边噪声和扬尘管控措施,减轻对周边住户的影响。
1.
盖山镇政府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频次,发现问题立即予以劝导改正。
2.盖山镇浦下村委会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村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引导村民减少烧纸、放鞭炮等行为,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举报件反映的系该村村民郑某珍于
2021
年
12
月违规建设的一栋砖混结构建筑,距离齐云村水库
300
米处,该宗地为果园,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2.2022年
3
月
22
日,镜洋镇政府对该户违建破坏性拆除。
2023
年
8
月
22
日,郑某珍再次违建,拒不执行自行拆除通知要求。
拆除违建。
1.2023
年
11
月
27
日,镜洋镇政府再次拆除该地回潮的违建。
2.举报件反映的具体问题虽已办结,但需落实长效监管机制,切实防止违建回潮。
1.包括南前村在内的南屿镇及周边共
10
个村,由南屿水厂供水。由于供水管道年久失修,管道漏损锈蚀现象严重,影响供水水质。
2022
年
4
月以来,福州高新区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启动南屿水厂供水管道更换工作,目前已完成
3
个村的新管道建设并通水。剩余南前村等
7
个村新管道已完成铺设,
12
月
25
日前启用并供水。
2.南前村及附近村取得的水样虽无明显杂质,但水体观感略微发黄。
保障水质稳定,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1.12
月
25
日前
,
福州高新区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启用新管道给南前村等
7
个村庄供水。
2.南屿镇加强供水管网管理和巡查,保障居民用水水质。
阶段性办结
福州市福清市福宏路街道,明达实业有限公司印染工序车间距华润中央公园小区
1
、
2
、
3
、
5
、
7
栋居民楼不足
150
米,排放的
VOCs
和硫酸雾等严重扰民。该公司原定于
2019
年底由福清市政府收储完毕,至今尚未完成。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举报件反映的为明达工业(福建)有限公司:
1.华润中央公园小区位于该公司
150
米卫生防护距离内。
2.11月
25
日至
11
月
28
日,福清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有组织排放废气和下风向三个点位的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及制版车间产生的硫酸雾生产废气采样监测,结果显示
VOCs
和硫酸雾达标排放。因距离问题,该公司生产废气对附近居民会产生影响。
3.福清市政府于
2019
年启动明达公司地块收储工作,但因企业员工安置、收储价格等原因,导致收储搬迁工作目前尚未完成。
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前提下继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关注群众信访诉求;加快推进企业停产搬迁。
1.
福清市土发中心将加快推进明达公司的土地收储及搬迁工作。
2.福清生态环境局将加强监管和执法检查,督促明达公司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废气集中收集率,减少污染排放。
3.融侨开发区管委会和宏路街道将加强对周边群众沟通解释。
1.举报件反映的为闽侯县鸿尾观春再生资源回收站。该公司露天堆放生产性废旧金属,现场未发现切割压块等设备或生产线,没有生产废水。附近的水体为穆源溪,非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元口村自来水取水点在该回收站上游,直线距离约
1.2
公里,目前已弃用。
2.该回收站存在超经营范围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并露天堆放现象,存在下雨时冲刷废铁时产生的废水直排外环境的情况。
闽侯县鸿尾观春再生资源回收站清空生产性废旧金属,并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1.11
月
29
日,该回收站已全面清空生产性废旧金属。
2.鸿尾乡政府将加大巡查力度,督促该回收站将收集的废纸品等放于棚内,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1.举报件反映的烧烤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油烟经净化处理后排放,会对周边小区住户产生一定影响。
2.该店日常营业时间约为
18
时至次日凌晨
2
时,堂食客满时桌椅外摆,存在食客店外就餐饮酒引发噪声扰民的问题。
禁止占道经营,加强食客噪声管控,油烟达标排放。
1.
台江区政府督促该店落实主体责任,经营时开启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清洗。
2.11月
26
日至
28
日,瀛洲街道城管夜间巡查,未发现桌椅外摆的情况。
3.台江区政府继续加强监督,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防止问题反弹。
阶段性办结
福州市福清市兴化湾北岸江阴半岛西南侧海域内,福州港江阴港区进港航道延长段工程使用运泥船(“明彪驳
1
”及“安得助驳
1
”)非法倾倒疏浚淤泥在福清市江阴镇下石村附近海域,破坏海洋生态环境。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1.举报件反映的为福州港江阴港区进港航道延长段工程项目。
2023
年以来,福州海警局福清工作站已先后三次查获项目施工班组单位(“明彪驳
1
”“安德驳
1
”)非法倾倒疏浚淤泥行为,均立案处罚。
2.查实的疏浚淤泥倾倒地点为下石村附近海域。
3.经监测,今年春季、夏季,离本项目和养殖海域最近的海域国控点位(兴化湾江阴港南)海水水质均可达海洋二类水质标准,符合海洋功能区划要求。但淤泥非法倾倒对当地海洋生态环境存在一定影响。
对海洋生态是否受到影响进行评估、善后。
福清市政府委托第三方评估该非法倾倒淤泥行为是否对海域造成影响,若证明对相关海域有直接影响,将协调相关单位依法依规做好善后工作。
举报件反映的桐口佳园
5
号楼共有
8
家餐饮店,
1
家未产生油烟,其余
7
家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其中有
6
家存在将处理后的油烟接入小区下水管道情况,导致油烟四溢。
油烟停止排入下水道,建设统一的专用排烟管道,并在不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适当位置安装油烟排放口。
1.
闽侯县住建局责令商户不得将油烟排入市政下水管道。
2.荆溪镇政府牵头,建设统一的烟道,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前完成。
3.荆溪镇政府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巡查,督促餐饮店经营者确保营业时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并做到定期清洗。
1.
台江区城管局强化巡查整治力度,增加联合执法频次,及时查处违规夜间施工行为。
2.调整塔吊上大灯方向和降低灯光亮度,指定人员在施工完毕后及时关闭大灯。
3.上海街道将通过基层网格微信群、物业管理群等平台,将工地夜间施工许可相关信息提前告知周边小区居民,争取群众理解。
1.举报件反映的为齐云村洋中厝自然村水磨里溪边一栋占地
114
平方米的一层砖混结构建筑物,为村民郑某珍
2021
年
12
月未经许可建成。建筑物未围堵小溪,现场未发现农田被冲毁现象。该建筑物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2.镜洋镇政府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对该户违建进行破坏性拆除;
2023
年
8
月
22
日巡查发现该户再次动工,即对违建户郑某珍下达自行拆除通知书,责令
1
个月内对该建筑自行拆除,其拒不执行。
拆除违建。
1.2022
年
3
月
22
日,镜洋镇政府对该户违建破坏性拆除。同年
11
月
27
日,镜洋镇政府再次拆除该地回潮的违建。
2.举报件反映的具体问题虽已办结,但仍需落实长效监管机制,切实防止违建回潮。
福州市罗源县西兰乡塘里村福建均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起步镇兰田村炮台下村罗源县中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西兰乡溪下村福州德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目前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生产黏土砖,污染周边环境。曾向
12345
反映,对答复不满意。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1.举报件反映的三家公司主要生产原料为建筑渣土、粉煤灰、煤渣、淤泥等,未生产黏土砖。均已配套环保设施,废气经处理后排放。但粉尘仍对周边村民产生一定影响。
2.经调阅
12345
平台数据,涉及上述企业的投诉件共
5
件,承办单位均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未收到“不满意”评价。
规范企业原料来源台账登记,加强企业厂区环境及环保设施运行管理。
1.11
月
27
日,罗源生态环境局责令三家公司完善原料台账,加强环保设施运维。
2.12月
1
日,罗源县政府责成
3
个相关乡镇政府加强巡查,督促企业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3.12月
20
日前,罗源生态环境局对三家公司完成烟气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福州市连江县丹阳镇东山村福州世星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蓼沿乡赤南工业区正源新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名下有三个工厂),在已覆土复绿的大理石矿区再次开挖,破坏植被开采石粉。之前曾向
12345
反映,对答复不满意。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1.举报件反映的为福建世星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连江县正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当地政府引进这两家公司分别对当地废弃石粉进行资源综合利用。两家公司均存在未签订协议自行开挖堆渣场石粉情形,且未对堆渣场开挖后的区块进行覆土复绿。
2.丹阳镇核查有
14
处废弃或关闭大理石矿区(
10
处简易治理,
4
处工程治理),蓼沿乡核查有
24
处废弃或关闭大理石矿区,均未发现被开挖现象。
进一步规范矿山和堆渣场管理,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1.
丹阳镇人民政府、蓼沿乡人民政府分别责令世星公司、正源公司停止开挖石粉并对已开挖区块进行覆土复绿。
2.丹阳镇人民政府、蓼沿乡人民政府联合相关部门对堆渣场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检查,进一步规范堆渣场管理。
福州市罗源县,西兰乡塘里村福建均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白塔乡应德村牛坑自然村福建宏伟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洪洋乡皇万村福建新科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松山镇岐后村永万(福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四家公司均在已覆土复绿的大理石矿区再次开挖,破坏植被开采石粉。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1.福建宏伟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已于
2022
年
8
月全面停工停产,厂内锅炉均已拆除,未发现其存在复工复产情况;福建均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永万(福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不涉及使用石粉(石渣)生产工序;福建新科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石粉原料来源于外购,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原料台账记录不完善。
2.信访件反映的“大理石矿区”,实际为饰面花岗岩矿山。罗源县原有
112
个饰面花岗岩矿山,已于
2016
年底全部关停。罗源县结合现场检查情况以及全县矿山现状分析,信访件所涉的
4
家公司尚未发现“在已覆土复绿的大理石矿区再次开挖,破坏植被开采石粉”问题。
规范企业原料台账管理,加强厂区扬尘管控;加强对废弃矿山的巡逻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
1.
西兰乡、洪洋乡政府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完善原料管理台账,确保生产原材料来源合法合规,并落实企业环保责任。
2.罗源县自规局要求生态修复施工单位在红线范围内施工;同时加强监管,加大图斑比对,坚决杜绝非法采矿行为。
阶段性办结
举报件反映的实为福清市沙埔村村民何某于
2012
年
6
月未经审批在沙埔村老年协会办公楼附近海域填海约
7.9
亩。
1.2019年,该问题纳入省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清单,经专家评审认定,原
7.9
亩填海区域对海洋环境影响有限,可不予拆除。
2021
年
9
月福清市政府再次对临近海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2.福清市资源规划局、沙埔镇政府等部门现场复核未发现新增围填海域。
纳入历史围填海遗留问题处置。
1.
福清市资源规划局、沙埔镇政府等部门加强对该违法违规填海日常巡逻和监管工作,组织人员现场核查走访,确保问题不反弹。
2.举报件反映的具体问题虽已办结,但福清市政府要根据国家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政策做好后续系统填报等处置工作。
1.信访件举报的恒顺公司距离最近居民区约
700
米,猪粪采取干清粪工艺,经固液分离后,运至发酵罐发酵制成有机肥,供周边农户、种植户使用,未发现猪粪便直排小溪的情况。
2.11月
27
日,经监测,厂界臭气浓度达标,但猪舍、污水处理站、堆粪场、有机肥车间场、生猪转运等环节不可避免会产生异味,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3.闽侯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西北侧山涧的上、下游进行水质监测,达地表水Ⅱ类标准。
减少臭气对外围环境影响
该公司调整猪饲料成分搭配,采用低氮饲料,源头上减少恶臭气体;添加
EM
菌剂等有益微生物复合剂喂养,降解恶臭气体;同时加强猪粪及养殖场区清洁,确保干净整洁。
福州市台江区河下街:
1.
新疆好兄弟烧烤店、天泉羊肉炉店、我家大排档河下店、聚芳缘大排档河下店、潮汕牛肉火锅店(潮友汇)、川哥活鱼大排档店连锁河下店、翅傲江湖大排档河下店等多家餐饮店,油烟及夜间噪声严重扰民,污水排入白马河污染水体。
2.
河下街东侧(长寿园)市政污水管网未铺设改造,沿街店面污水排入长寿园小区雨水沟,老小区雨污分流不规范,导致小区排污管和化粪池超负荷,产生臭气与溢流现象。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1.举报件反映的河下街共
13
家餐饮店,
3
家不产生油烟,其余
10
家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但未及时清洗排烟管道及油烟净化器。“川哥活鱼大排档”营业中未关闭厨房窗户。经检测,真真我家小吃店油烟排放超标。
2.台江生态环境局对噪声源较大的“聚芳缘”“翅傲”“潮友汕”开展夜间噪声监测,均达标。但该区域存在夜间食客喧哗,噪声扰民情况。
3.13家餐饮店污水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未排入白马河。河岸未发现排污口。
4.长寿园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接入河下街已铺设的市政污水管网,沿街店面污水经处理后接入污水管。现场发现小区内化粪池未及时清掏,产生臭味及溢流问题。
店家加强管理,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降低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1.
台江生态环境局督导商家定期清洗排烟管道及油烟净化器,保证净化效果,部分商家已进行油烟净化器清洗。区城管局依法查处台江区真真我家小吃店违法行为。
2.义洲街道办事处在河下街安装探头,加大城管巡查力度,杜绝食客噪声和污水直排的问题发生。
3.长寿园小区已完成化粪池清掏工作,并建立半年一清掏的机制,杜绝再次出现化粪池满溢现象。
阶段性办结
1.举报件反映的后崖水库实为塔庄村后万山塘,非饮用水源地,未作饮用和灌溉使用。
2.11月
27
日,闽清生态环境局对水塘进行水质监测,达地表水Ⅲ类标准。
3.后万山塘周边仅一农户散养肉牛
28
头,日常放牧中有牛粪直排林间地头现象,农户不定期收集散落固体牛粪,用于周边果树、蔬菜施肥。
4.下雨时存在部分淋溶水溢流至山塘的现象,部分放牧区域内林下植被较为稀疏。
塔庄镇政府加强对该散养户的监管,规范场地卫生管理,采取设置围栏、截污水沟、建设储液池、补种牧草等措施,减少养殖粪污对村庄生态环境的影响。
1.12
月
15
日前,养殖户完成储液池和截污水沟开挖工作,目前已完成养殖场地与山塘间的围栏建设。
2.塔庄镇政府督促指导养殖户于
2024
年春、秋两季在植被较为稀疏的区域播撒草种,增加植被覆盖率,同时加强养殖户监管,规范散养行为,防止养殖粪污影响生态环境。
1.举报件反映的琅峰村采石场(含加工场地)采矿权人为福州乐峰建材有限公司,已取得采矿许可,项目不涉及农田,场内林地使用及林木采伐通过林业部门审批,矿区道路系临时使用便道,无需审批。
2.2023年
4
月
20
日,长乐林业局对该采石场超审批红线使用林地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目前该地块已完成复绿。
11
月
27
日,长乐区林业局再次核查,发现该采石场另一地块存在超审批红线施工情况,面积约
1500
平方米。
3.首占镇礼元村上游牛背山废旧采石场为当地村民零星盗采历史遗留废旧矿点,已于
2012
年前关闭取缔,场地地质地貌未发生变化,未发生水土流失。
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山体林地有效保护
1.
长乐区林业局对乐峰公司超红线使用林地进行立案查处;区水利局、玉田镇政府督促其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区资规局、玉田镇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对其涉嫌违法违规用地开展调查处理。
2.玉田镇政府在琅峰村采石场矿区周边设立监控探头,后续将加大监督力度。
3.首占镇政府加强巡查,防止盗采现象复发。
阶段性办结
1.“邦保洁”公司生物质锅炉因水冷壁管损坏停用,已委托外单位对生物质锅炉进行维修,目前使用另一台燃气锅炉。厂区内堆放有生物质颗粒,未发现带油漆的废木板。
2.生物质锅炉启炉及除尘布袋破损时可能会出现冒黑烟情况。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邦保洁公司生物质锅炉合规运转,废气达标排放
1.
尚干镇政府督促邦保洁公司定期对布袋除尘设施进行维护,避免除尘布袋破损时导致冒黑烟现象,同时要求其安装锅炉视频监控。
11
月
27
日,实时监控视频系统已完成连线。
2.该公司生物质锅炉启用后,闽侯生态环境局将进行锅炉废气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阶段性办结
1.举报件反映的“福清市十八重溪水库”实为福清市乌江水库,“景区溪流”为位于闽侯的十八重溪。
2.该水库自
2016
年取水以来,实际年取水量均少于审批取水量,且日均取水量未达
5000
立方。
3.十八重溪径流量受季节和降水影响较大。该流域多年平均降水量
1615mm
,降水集中在每年
4-9
月份,约占全年降水量的
70%-77%
,其余月份降水少导致溪流径流量明显减少。
4.乌江水库大坝上游汇水区面积仅占十八重溪流域面积的
17.45%
,库区取水对景区内溪水、瀑布水量影响较小。
督促乌江水库利用水库大坝冲砂管进行水量下泄,满足下游生态环境用水要求。
1.
福清市政府要求乌江水库按批复要求在枯水季节保持
0.05
立方米
/
秒的下泄流量,督促业主单位从
12
月
5
日起利用水库大坝冲砂管进行水量下泄。
2.福清市将与闽侯县加强沟通协调,促进上下游联动,共同保护十八重溪流域生态环境。
阶段性办结
1.举报件反映的“养殖田”位于浦口镇山坑村长沙洋内,
2013
年
7
月养殖田退养形成面积约
80
亩的坑塘水面。
2.该坑塘水面在内的地块列入连江县浦口镇中麻
-
山坑村
2023
年土地开发整治项目,经批准回填符合要求的住宅小区项目开挖地下室产生的渣土(属于建筑垃圾种类之一)。项目完成后,预计可为连江县新增耕地指标
136.9
亩。
加强对消纳现场的回填范围、土质、数量等管理,同时向群众解释土地开发整治项目的政策与目的,争取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浦口镇政府立牌公示规划总平图等制度文件,并按总平图红线范围明确回填区域,同时做好群众宣传解释工作,切实化解群众担忧,争取群众理解支持。
1.举报件反映的耕地位于连江县浦口镇山坑村咸田园地段。该地块原为低效鱼塘及低洼荒地无法耕种,经批准该地实际回填地铁项目渣土(属于建筑垃圾种类之一)
170
余亩。
2.该地块列入
2023
年连江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继续回填城投集团渣土(属于建筑垃圾种类之一)作为犁底层和耕作层的土壤,土壤经检测符合造地项目用土要求。项目完成后预计可为连江县新增耕地指标
169
余亩。
向群众解释土地开发整治项目的政策与目的,争取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连江县建发公司立牌公示审批材料、红线范围等相关文件,浦口镇政府同时做好群众宣传解释工作,切实化解群众担忧,争取群众理解支持。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泉头村,该村与福建省农科院交界处的
30
亩耕地被强占填埋;该村与登云村交界处山上
1000
亩林地堆放建筑垃圾,造成水土流失。
2019
年曾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过上述问题。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1.泉头村与福建省农科院交界处地块并非耕地,系泉头村所有,中铁十六局租用,现为荒草地,计划作为港后铁路项目临时用地,目前暂未投入使用,不存在强占填埋现象。
2.泉头村与登云村交界处地块主要为林地,现场约有
230
平方米林地被村民占用作为杂物及建筑垃圾堆场使用。
3.举报件反映的水土流失问题地块位于新店镇泉头村北铁
#28
杆塔周边,该地块未进行基础边坡治理,遇暴雨天气即产生水土流失问题。
恢复受损林地,加强地块日常巡查及监管,对水土流失地块进行边坡治理。
1.11
月
26
日,晋安区政府组织对泉头村与登云村交界处被占用的林地进行整治,清理杂物及建筑垃圾,并于
11
月
27
日完成苗木种植。
2.福州市土发中心已委托市供电公司制定了边坡治理方案,近期可进场施工。
阶段性办结
1.洋里村
125
号门前地块有一口水井,为附近村民日常灌溉、冲洗使用,非饮用水源;该村饮用水由洋里村水厂集中供水。
2.村民为开展
30
年一次的圆谱活动(祭祖、接谱等)在该空地处临时摆搭一顶帆布篷,水井位于该帆布篷下方,不影响村民日常灌溉、冲洗使用,也未影响周边环境。
1.11
月
27
日,洋里乡人民政府召集洋里村
125
号户主等有关村民开展调解,目前该纠纷已平息。
2.虽然举报件反映的问题与实际情况不相符,但仍需加强沟通引导,避免引起误会纠纷。
1.举报件反映的“福和御园”一层共有
9
家餐饮店铺,其中蒸煮类
5
家,炒制、油炸类
4
家,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产生的蒸汽、油烟经收集处理后排放。
2.觉世双椒、草本汤厨房窗户未密闭,部分油烟逸散至小区内;华莱士、大铁牛螺蛳粉堂食区域未密闭,气味逸散至店外。
3.经监测,久号食堂油烟排放超标。
福和御园一层餐饮店定期清洗油烟净化器,确保油烟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减轻油烟扰民现象。
1.
仓山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责令久号食堂改正违法行为,目前该店已更换全新油烟净化器,其余店铺已完成油烟净化器清洗。
2.仓山生态环境局要求觉世双椒、草本汤经营时关闭厨房窗户;华莱士、大铁牛已在门口加装软帘防止气味外溢。
3.仓山生态环境局、盖山镇政府告知经营者定期清洗维护设备,确保油烟净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督促经营者做好油烟净化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阶段性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