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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 2019 12 号),挖掘乡村特色资源,培育乡村能工巧匠,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农业农村部决定开展 2021 年全国乡村特色产品和乡村工匠推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及范围

(一)乡村特色产品。 具有浓厚的乡土气息、鲜明的地域特色、优良的产品品质和广阔的开发潜力,包括特色种植产品、特色养殖产品、特色食品和特色手工产品等。

1. 特色种植产品。 主要包括特色粮薯豆、油料、蔬菜、果品、食用菌、道地中药材、茶、咖啡、棉麻、花卉苗木等。

2. 特色养殖产品。 主要包括特色畜禽产品和特色水产品。其中,特色畜禽产品包括特色草食畜、猪、禽、蜂、蚕茧等,以及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特种畜禽产品等。特色水产品包括除青、草、鳙、鲢四大家鱼之外的特色水产品,不包括《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所列物种。

3. 特色食品。 主要包括经过特殊工艺加工,具有地域特点、文化内涵、独特风味的特色食品,含乡土卤制品、酱制品、豆制品、腊味、民族特色奶制品等。

4. 特色手工产品。 主要包括采用传统特色手工技艺生产的具有地域、民族、历史和文化特色的手工艺产品,含手工编织、刺绣、剪纸、蜡染、陶艺、雕刻等产品。

(二)乡村工匠。 主要包括铁匠、铜匠、木匠、篾匠、陶艺师、剪纸工、年画工等乡村手工业者和传统技艺人才,以及泥瓦匠等乡村建设工匠。手工技艺精湛,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传统手工技艺,代表乡土工艺的较高水平。传承工匠精神,长期坚守、潜心研究、追求卓越,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是带动乡土文化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的“领头雁”。

具有以下条件者优先: 特色产品获得地理标识、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认证;入选省级以上(含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所在村镇是经农业农村部批准认定的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乡村工匠被认定为省级以上(含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二、推荐程序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优中选优、公平公正原则,组织申报推荐。

(一)遴选申报。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照推介条件组织遴选申报,填写《全国乡村特色产品申报表》(附件 1 )或《全国乡村工匠申报表》(附件 2 ),报送至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二)择优推荐。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核实有关信息,择优形成推荐名单,填写《全国乡村特色产品和乡村工匠申报汇总表》(附件 3 )。 2019 年、 2020 年已列入全国乡村特色产品和能工巧匠目录的不再推荐。

(三)审核推介。 农业农村部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部门推荐的乡村特色产品和乡村工匠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将发布名单并进行推介,多种形式加大乡村特色产品推广,加强乡村工匠研习培训,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强对乡村产业发展的带动力。

三、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加强协调指导,严格遴选标准,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乡村特色产品不超过 30 个,乡村工匠不超过 10 名。

(二)按时报送。 请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于 2021 11 26 日前,将省级推荐函、《全国乡村特色产品申报表》《全国乡村工匠申报表》《全国乡村特色产品和乡村工匠申报汇总表》以正式文件报送至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三)加大宣传。 各地要认真总结乡村特色产品开发和乡村工匠培养的做法经验,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网络平台等媒体,加强宣传,加大扶持,营造协同支持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

联系人:戴国欢、韩萌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 11

电话: 010-59192713 59192716

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汪洋、葛豆

电话: 010-59199665 59199663

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1.2021 年全国乡村特色产品申报表

2.2021 年全国乡村工匠申报表

3.2021 年全国乡村特色产品和乡村工匠申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1 11 12

  • 农业农村部财会服务中心、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
  • 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中国-欧洲联盟农业技术中心)
  • 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农业行业分会、中国国际商会农业行业商会)
  • 中国国际减贫中心
  • 农业农村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 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农村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中国农民体育协会
  • 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
  • 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 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
  •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秘书处)
  • 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
  •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 全国畜牧总站
  •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
  •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农业农村部兽药评审中心)
  •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
  • 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农业农村部南亚热带作物中心)
  • 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农业农村部乡镇企业发展中心)
  • 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监测中心
  •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
  • 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
  •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承办单位: 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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