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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个经典爱情故事欣赏
这是一个美丽浪漫的爱情故事:一个在香港工作的英国白领,偶然邂逅了一个美丽漂亮的重庆“的姐”。为了得到她的爱,他开始了不懈的追求,直至放弃了在香港优越的生活条件和事业,千里辗转追寻到重庆。从而,演绎出一个感人至深的爱情故事。
一见钟情,你就是我的东方女神
2008年的中秋节,对于王敏和安德鲁来说,是个终身难忘的日子。这天,他们在一次朋友聚会上相识了。
安德鲁来自英国兰的一个贵族家庭,是个典型的英国绅士,在香港某公司工作,39岁。这次,安德鲁是来参加该公司在重庆的质检工作的。宴会上,当主人把王敏介绍给他时,安德鲁微笑着向王敏伸出了一双热情的手:“啊!Lily(王敏的英文名)小姐,你真美!”说着,他礼貌地递给她一杯香槟酒并与她攀谈起来。
经过交谈,安德鲁了解到王敏原来是重庆一位下岗工人,一年前,她买了一辆桑塔纳轿车跑起了出租。由于起早摸黑只顾着忙生意,因此,她虽然已29岁,却依然过着单身快乐的日子。
这次聚会,王敏是陪同一位做高级白领的女友前来的。按说,宴会结束后,她与安德鲁各奔东西很难再有谋面的机会了。可是,缘分偏偏将他们又连在了一起。
一天,王敏出车送一位客人前往四川省忠县,当她返回时已是晚上7点多了。她把出租车空载的标志灯收下,开着车正准备回家吃饭,没想到却被一位外宾截住了。令王敏感到惊讶的是,这位拦车的人竟是安德鲁。安德鲁上车后也吃惊地睁大了眼:“啊!Lily小姐,怎么这么巧啊!刚才我还在想,要是能遇见你,那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情呀!没想到,上帝就安排你来了。Lily小姐,难道你不觉得我们有缘分吗?”
王敏不打算载客了,但考虑到上车的人是安德鲁,便不再拒绝。安德鲁原本是要回住所的,可他遇到王敏后立刻改变了主意。他笑眯眯地对王敏说,他到重庆几天了都没工夫浏览一下山城的夜景,如果王敏愿意,他想请她开着车围着山城溜一圈。
王敏只好尽地主之谊,载着安德鲁在这座城市跑起来。王敏一边驾车,一边礼貌地为安德鲁介绍山城的美景和人文风俗。可安德鲁却絮絮叨叨地说起了自己的身世。他说,自己的父母已不在人世,现在只有一个兄弟在英国。而眼下,他每年要往返于重庆与香港之间,颇流露出几分孤独之感。王敏听了他的述说,不禁动了恻隐之心,想想他常年在外奔波实在不易,便劝他赶快找个意中人成家。可安德鲁马上接着说:“找个意中人太难了,有谁能像你这样体谅我呢?哎,你也够辛苦的,一个女孩子居然还要跑出租车,真不容易呀!”
或许同是天涯沦落人,王敏与他拉开了话匣子。她告诉安德鲁,她有个多病的老母,自己又下岗在家,如果不开车,家里的生活就会难以维持……两人聊着聊着不知不觉就到了半夜时分。当安德鲁得知王敏是饿着肚子开车后,心里很歉疚。为了表示歉意,他把王敏请到了一家酒店宵夜。
两人在酒店边吃边聊。慢慢的,王敏觉得安德鲁是一个很有责任感的男人,他虽然身份特殊,却有着一颗善良的心;而在安德鲁眼里,王敏却是一个自立自强的女孩。
当晚,两人分手时,安德鲁要付给王敏200元作车费,但被王敏婉拒了。这之后,为了关照王敏,安德鲁包下了王敏每晚的车。他要王敏开着车,一边给他介绍山城美景,一边与他聊天。两人相处得十分融洽。
可这样的日子毕竟太短暂。一周后,安德鲁完成了重庆的工作要回香港了。临行,他给王敏打去了电话,表白说:“Lily小姐,我这次来重庆太高兴了,你不仅陪我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也让我真正体验到了一位中国女孩的善良和温柔。Lily小姐,我爱你!”
一往情深,英国绅士的爱天地可鉴
安德鲁大胆而直白地向王敏发出了爱情信号。王敏闻言,心里虽然有些慌乱,但又觉得,这不过是安德鲁出于礼貌赞美她而已,因此,她没再往深处想。
然而,安德鲁的的确确爱上了她。他一回到香港就给他打电话:“Lily,你给我的印象实在太深刻了,我无法忘记你。Lily,你知道吗?我家中有一幅颇具东方女性魅力的油画,每当我看到这幅油画,就会想起你,Lily,真幸运,上帝让我遇见了你,你愿意嫁给我吗?”
安德鲁的表白把王敏吓了一跳,她虽然欣赏他,但毕竟没往婚姻上面想。她猜测到:“也许他是在开玩笑吧,电影里不是常见‘老外’都这么浪漫和幽默吗?”于是她也开玩笑似的对安德鲁说:“你要我嫁给你也行,除非你明天就来向我求婚……”可没料到,安德鲁却在电话里认真地说:“那好,你等着吧,我明天就飞到你身边!”
王敏以为安德鲁是在开玩笑。没想到,第二天,就在她上路开车时,安德鲁突然给她打来电话,告诉自己已从香港飞到了重庆。
这次,轮到王敏傻眼了。直到安德鲁出现在她的面前时,她才相信这个老外不是开玩笑。安德鲁激动地走上前,一把拉住她的手说:“Lily,我是认真的。如果这次不来,我会后悔一辈子的……”他含情脉脉地盯着王敏的眼睛,定定地看着她,然后,突然单膝跪地,用一种十分庄严的口吻对王敏说:“Lily,现在我正式向你求婚,你嫁给我吧!”
王敏不禁被他的一片痴情所感动。可是,她转念一想,觉得两人并不合适。她对安德鲁说:“这件事来得太突然,我也没仔细想过。再说,你比我大10岁,我父母也不会同意……”“你父母根本没见过我,你怎么知道他们不会同意呢?Lily,我这就去你家,我要亲耳听听你父母的意见。”安德鲁不等王敏把话说完就急切地说。
安德鲁的执著终于打动了王敏的心。不久的一天,王敏把安德鲁带回了家中。安德鲁十分真诚地对王母说:“我希望你能把女儿交给我,我保证会给她幸福的。”听了女儿的介绍,王母只是笑着向他点了点头。
安德鲁有些不解,王敏笑着告诉他:“虽然我现在同意了,可是我母亲还不同意,她觉得你是外国人,我们生活在一起,会有差异和代沟?”安德鲁一听非常着急:“那怎么办?你希望她也能祝福我们。”看到他着急的样子,王敏扑哧一笑:“只要你能打动我妈,她会赞同的。”听到王敏这么一说,他才放下心来。
在王敏的解释下,安德鲁明白了,在中国,谈恋爱一定要获得其家人的支持,是这非常重要的。然而,如何去打动王敏的母亲,却让安德鲁犯了难。加上时间又非常紧,他只好先回到香港。
然而,人有旦夕祸福。安德鲁返回香港不久,王敏的母亲便患了直肠癌。住院后,用于手术和化疗的费用一下子就花去了几万元。除此之外,每天还得支付800多元的治疗费。这下王敏可苦了,母亲的病不仅花光了她开出租车攒下的所有积蓄,也使她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她一下子消瘦了许多。
2009年新年到来了,安德鲁打电话问候王敏时,明显感到她没有以前快乐了,在他的逼问下,王敏终于忍不住向他痛哭了一切。安德鲁一听,二话没说,当即就乘机赶到了重庆。
安德鲁一下飞机就来到了王敏母亲所住的医院。他安慰王敏母亲说:“您的病没什么大不了,只要好好治疗完全可以治好。”说着,就给王敏母亲端茶递水,不厌其烦地伺候她。
有了安德鲁的帮助,王敏的心情好了许多,只是有时候,她依然紧锁双眉。母亲每月近万元的医疗费已使她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出于无奈,王敏只好把自己的出租车卖掉,换来了10万元钱,用于治疗母亲的病。安德鲁得知王敏把车卖了后,马上质问她,需要钱为何不找他?车卖了以后还怎样生活?出于对王敏的关心,安德鲁拿出了自己的信用卡要赎回那辆车,但被王敏谢绝了。王敏说:“你的诚意我很感激,但这毕竟是我自己的事,我不想连累你!”王敏的话让安德鲁十分感动,他暗暗发誓,一定要帮她渡过难关。
安妮与杰克一起生活了26年,非常希望能看见他的眼泪,因为这个坚强的男人从未在她面前流过泪。安妮想:他究竟什么时候才会哭一次呢?“傻瓜,别试着想看见我的泪,真有那一天,那么肯定是有非常悲痛的事情发生。”
安妮想知道男人的眼泪是什么样的,究竟是苦是咸?上天给了她机会,天使光顾了她的家。
“真的想看见他的眼泪吗?”天使问她。
“能有办法吗?”
“可以,不过你会消失几天。”
“我上哪儿去了呢?” ”
“变成空气中的水,但你能时刻陪着他,看着他。”
安妮瞬间变成了空气中的水。先看看他现在在干什么。停靠在杰克工作室的窗户上,看见他正在辛勤地工作,计算数据,制作图表,忙得不亦乐乎,看样子今晚要加班。忽然他拨动了手机,安妮知道是通知她今晚有夜班,他打不通电话会怎么样呢?果然他拨了好多次都没人回应,这么早就睡了?让她睡个好觉吧,杰克嘴角浮现出温柔的笑容。她却有点失望,为什么不着急呢?
第二天,杰克回到家却见不到她,开始不停地打电话,打遍了所有朋友和亲戚的电话,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杰克急了,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她在窗口有些幸灾乐祸。只见 他穿起外套,甩门而出,她紧随其后。
先来到了她娘家,两个老人说昨天晚上就没见到她。看着二老鬓角斑白,杰克不忍告诉老人安妮失踪了。看着他眼角的焦急,安妮有些后悔了。
整个晚上,杰克没睡觉,他找遍了所有安妮常去的地方,一夜的奔波让他憔悴了一大圈,连他一向整洁引以为豪的下巴也长出了胡子。他累了,瘫倒在沙发上。她忍不住想摸摸他的胡子渣,想给他盖条被子,可她只是空气中的水啊!她想对天使说,我不想看见他的泪了,让我变回人吧!可天使没有再光顾她的家。
第三天,杰克依然要上班,可是眼里没有了以前的光彩,走着路会突然转过身找什么,安妮以为杰克发现了自己,可她只是透明的水气啊!杰克下班后不再直接回家,来到了他们曾经约会的老地方,那儿有棵老梧桐。他坐在梧桐树下的座椅上,显得那么孤单。他好象在想些什么,在等些什么。
第四天,杰克又来到了这里,并带来了一块小玻璃石,里面还有一艘小帆船。他不发一言,只呆呆地望着玻璃石。她想起,这是年轻时他们的定情物,说好年老时要一起出海旅行。
第五天,杰克没来,她在他的床上找到了他,他在睡觉吗?看着他苍白无神的脸,她心痛地快死去,天使,你归来吧!
第六天,杰克把玻璃石扔进了大海,让他的心一起沉入大海。她一阵心酸,天使,让我变回人吧!
天使终于来到了她身边,“太晚了,你马上就要离开这世界,和他吻别吧!”
她的泪瞬间落了下来,一周的消失就让他憔悴成这样,要是自己真的不在了,他该怎么办?她吻了吻他的唇,发现他的唇上有了一滴泪,原来杰克的眼泪就是自己!
她大声叫唤着:“不,我不要离开…… ”还好,那只是一个梦,她在庆幸的同时告诉自己,再也不要看见男人的眼泪了,因为那便意味着自己的消失……
炎热的七月,张多林出差来到北京,他要在这里待上一个月。据说他是来过北京的,但是他已经记不清了,一年前的一场车祸,令他失去了记忆,他什么也想不起来了。
医生说他这是间歇性的失忆症,以后在一定的刺激下会有机会好起来。
傍晚时分,张多林面对着车水马龙的北京夜市发呆,他一直在寻找回忆的碎片。
电话铃响了,是晓芸打来的:“什么时候到的啊?也不打电话报个平安。现在住哪里了?……”晓芸永远都是这样,还没有成老婆已经比老婆管得还要多,关心到令人发腻。
晓芸是张多林在医院里认识的护士,漂亮、温柔,对他百依百顺,而且很得父母的喜爱,所以顺理成章地成了张多林的女友。但是,不知为什么张多林心中对她一直没有太多的感觉,也许是恋爱谈得太顺了吧,少了年轻人想要的刺激,他觉得和晓芸恋爱仅仅是为了成家立业而已。
张多林住在单位驻北京办事处。第三天,他刚准备出去,就看到一个女人在跟招待员纠缠。这女人打扮得十分时尚,面容姣美。原来,她一定要在这里开一间房,而办事处是不对外营业的,但是她死缠烂打,不肯罢休。
张多林从她的身边经过,和她的眼神碰了个正着,她身上有一种奇异的女人香,张多林精神一振,这味道是玫瑰还是茉莉?或者是两种香水的掺杂?他定在那里,开始发呆……
女人的眼睛很尖,立刻转头向他求救:“我的姐姐就住在这附近的医院,我要照顾她,这条街只有这里价格还算合理,我是个穷人,您能帮帮我吗?我叫婉琳。”
不知怎的,这女人身上有种神奇的魅力,张多林身不由己地接受了她的求救,在他的担保下她住到了他的隔壁,两人的床只隔着一道墙。这座陈旧的房屋并不隔音,深夜里,对方翻身、打电话、叹息的声音都听得一清二楚。
这天晚上,张多林躺在床上,那边的婉琳在不停地翻身,她睡不着,其实张多林又何尝能睡得着。
那边突然静了,张多林屏住了呼吸,他有一种预感,果然,一分钟之后,门被敲响了。张多林几乎是蹦了起来,打开门,不出他的意料,正是那个叫婉琳的女人。虽然张多林早已有了心理准备,但婉琳那一身特别的浓香,使他还是忍不住心摇神晃。
婉琳说:“自己睡不着,想来找你聊聊天,可以吗?”说着,她不客气地坐了下来。张多林并不想拒绝她,这样的异乡孤独之夜,有个美丽女郎陪着自己聊天也是一件美事啊。
婉琳告诉张多林她曾经有一个很爱的男人,但是因为身份的悬殊和家庭的反对,他们不得不分手。讲到这里,她的眼睛湿润了,张多林呆呆地看着眼前这个与外表气质截然不同的女人。
婉琳说着说着,眼神越来越迷离,身子像蛇一样地缠了上去,她身上的香味挑动着张多林最脆弱的神经,直叫张多林无法抗拒。
这时,电话响起了歌,是晓芸打来的,这好似一盆冷水浇下,张多林连忙忍着喘气接电话。晓芸问他怎么了?张多林忙说,刚才在做睡前运动——一百个仰卧起坐。晓芸没有丝毫怀疑,语气依旧温柔。
婉琳的眼神很怪异地看着张多林,但她没有出声,假如她轻轻咳嗽一声,张多林和晓芸之间就会有一场劫难,但她没有这样做。
张多林和晓芸闲聊了几句,挂了电话,他低着头呆坐了半分钟,似乎在想着什么。等他恢复了正常,很平静且有点冷淡地对婉琳说:“你走吧,我要睡觉了。”
婉琳定定地看着他,足有半分钟,她叹了口气,站起了身。临出门时,张多林对她说:“你的香味,我很喜欢。”婉琳回头笑了笑,笑得很古怪。
第二天一大早,婉琳就消失了。她退了房,她让招待员转交给张多林一个快用完的香水瓶。张多林看到这香水瓶又怔住了。
到下午的时候,晓芸突然出现了,她是坐飞机来的,她的到来让张多林大吃一惊。晓芸说她是来北京有点公事,张多林知道,晓芸是护士,根本不可能出差到北京,她莫非对昨晚自己电话里的表现起了疑心?
晓芸的眼睛盯到了他手上的香水瓶,脸色变了。张多林忙说:“一瓶快用完的香水而已,朋友那里拿的,北京人讲究,所以见他们得用点香水。”说完把它丢进了垃圾桶。
第二天,晓芸挽着张多林的手离开了北京。他们并不知道,当他们离开时,办事处楼对面,有一个女人拨开窗帘的缝,一直目送他们的身影消失,两行泪水淌了下来,她就是婉琳,她是认识张多林的,几年前就认识,但是张多林已经失忆了,认不出她。
原来,婉琳就是张多林爱上的第一个女人,也是令他失忆的女人。婉琳是个风尘模特,他们的相爱遭到了几乎全家人的反对。后来两人之间也有了隔阂,张多林在一次争吵后喝了酒,酒后驾车出了车祸,就这样失忆了,医生诊断为间歇性失忆症。
那瓶香水是张多林送给她的,现在婉琳还给了他,还给他一个香水空瓶,因为他们的爱情不会再有结果。
黄昏的时候,张多林和晓芸已经在回家的火车上了,张多林一直望着窗外,若有所思,郁郁不快。晓芸一声不响地观察着他,她说:“你喜欢那种香味吗?我记住了它的牌子,回去后我也买一瓶。”
“不,绝对不要,我不喜欢你擦那种香水,回去后,我们就结婚吧。”张多林摇摇头说。
晓芸笑了:“原来你还记得我们的婚约。”
张多林闭着眼睛说:“有些事我一定会记得,但有些事,就算我记得,我也会让自己去忘记。”
火车隆隆,穿过隧道,把路过的风景全部抛到了背后。
其实,当张多林闻到了婉琳身上那熟悉的香味时,他一下就什么都想起来了,但是,此时此刻,回忆起往事又有什么用呢?早已是物是人非,就像一瓶已经快用尽的香水,香水没了,瓶子已没有用处了。张多林在那一瞬间就明白了:其实自己早已对晓芸有了感情!
曹正森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妻子赵月兰贤惠,儿子曹小伦也听话,学习成绩又很好,按理说,曹正森应该感到满足,可是,他在外面却有一个叫胡燕燕的情人!对此,曹正森时常感到愧疚。虽然他很清楚,自己爱的是赵月兰,胡燕燕只是他生活中的一点点缀,可是,他又总是克制不住自己背着妻子去找胡燕燕。
这天傍晚,曹正森下班后,打了妻子的手机,撒谎说公司要加班,晚点再回去。挂掉电话,曹正森就钻进自己的小车,直奔胡燕燕的住处。胡燕燕在郊区的海边租了一套房子,那里很偏僻,是个适合偷情的地方。
曹正森下车后,看到胡燕燕房子里的灯亮着,心想胡燕燕肯定是穿着一件性感的内衣,擦了诱人的香水在等着他了。
来到门前,曹正森拿出钥匙,准备开门时,意外地发现门锁被撬坏了,轻轻一推,门就慢慢地开了。曹正森似乎预感到,有什么不好的事发生了。果然,一进屋,他吓呆了,屋里乱糟糟的,就像有人在这里打斗过一样,地板上还有未干的血迹。他声音颤抖着,连叫了胡燕燕几声,可都没人答应。
曹正森连忙依次打开卧室、卫生间的门,都没看到胡燕燕。衣柜里放着的一些贵重的首饰和钞票也都不见了。曹正森突然明白发生了什么事——肯定是有小偷以为屋里没人,就撬门进来,可进来后却看到了胡燕燕,于是杀了她。
胡燕燕的尸体呢?
海里,一定是扔到海里了。曹正森抓住门把手,想拉开门冲出去,却突然看到把手上挂着一条红色的手链。曹正森的脑袋“嗡”的一声,整个人就像突然遭到电击一样,身体摇晃了几下,几乎跌倒在地。这条手链他太熟悉了,这是结婚十周年时,他送给妻子赵月兰的。赵月兰的手链,怎么会在这里呢?难道是赵月兰发现了他和胡燕燕的事,杀了胡燕燕?
曹正森抓起手链,冲到屋外,来到海边。他想大声呼喊胡燕燕的名字,又怕被人听到,只能沿着海边细细察看,在沙滩上,他发现了胡燕燕的一只鞋和一个发夹。
曹正森不停地告诉自己要冷静,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一定要想办法应对。他反复地回想和猜测整个案件的过程:赵月兰悄悄地撬开胡燕燕的门,进去将她杀了,然后将尸体丢进了大海。可胡燕燕的那些首饰为什么会不见了呢?赵月兰不是一个贪财的人,这一点,曹正森非常确定,肯定是赵月兰想给警察造成“入室抢劫”的误解。因为赵月兰过于惊慌,以致把自己的手链卡在门把手上都没有察觉。
想到这些后,曹正森连忙重新跑进屋,用布擦掉门把上自己刚才留下的指纹,然后将手链放进口袋,钻进小车,绝尘而去。
曹正森走进家门时,发现电视还开着,赵月兰却靠在沙发上睡着了。曹正森突然感动起来,不管他多晚回来,赵月兰都会在沙发上等着他。曹正森再次坚定了自己的想法:忘记今晚发生的一切,忘掉胡燕燕这个女人,从今以后,把自己的爱全心全意地投入到这个家里。
第二天下午,本地的晚报在社会版上,报道了一则新闻——强盗撬门闯入西郊海边一名叫胡燕燕的单身女子的住处,该女子现在下落未明,警方现在正在全力追查中。
傍晚,像往常一样,赵月兰在厨房准备晚餐,曹小伦在自己的卧室里看书。这时,曹正森拿着那条手链,走进厨房,搂住赵月兰的腰说:“月兰,你看你不该这么不小心的。”看着曹正森举起的手链,赵月兰露出惊讶的表情,叫道:“哦,我的手链!正森,你在哪里找到的?我还以为我弄丢了呢。”曹正森微笑着说:“在床底。肯定是你昨晚睡觉的时候不小心弄下去的。”赵月兰暗自舒了一口气,如释重负的样子,高兴地说道:“今天早上我就发现它不见了,可我不敢告诉你,现在找到了,太好了,以后我再也不会把它弄丢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事情朝着曹正森努力的方向发展:警察始终没有找到杀害胡燕燕的凶手,赵月兰也整日笑容满面,只是有时曹正森会感到有些奇怪,难道赵月兰杀了胡燕燕之后,竟没有感到一丝内疚和害怕吗?
一个星期后,意外的事发生了。这天是曹小伦高考完的日子。傍晚,曹正森和赵月兰准备了一桌丰盛的晚餐,等待儿子凯旋归来。晚餐刚一做完,电话铃声骤然响起。曹正森拿起听筒一听,顿时惊得目瞪口呆。赵月兰疑惑地问发生了什么事,曹正森喃喃地说:“儿子高考失败,自杀了!”
两人忙赶到医院,见到了脸色惨白的曹小伦。他手腕上缠着胶布,虚弱地躺在床上,旁边站着他的老师和同学。同学们告诉曹正森夫妇,今天下午在考场上,所有考生都在专心答题,突然“扑通”一声巨响,所有人扭头过去,看到曹小伦从桌上晕倒在地。考官连忙扶起曹小伦问怎么了,曹小伦摇摇头说自己没事,接着他说要上卫生间,考官就扶着他去了,然后在外面等他,可等了好久都不见曹小伦出来,考官进去后,赫然看到曹小伦已经割腕了!
医生告诉曹正森夫妇,曹小伦可能是高考前压力太大了才会这样。赵月兰抽泣地说:“孩子,你怎么这么傻啊,今年考不上,明年可以再考啊。”
曹小伦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呆呆地看着天花板。曹小伦出院后,一连几天夜里都被噩梦惊醒,发出恐怖的尖叫声。被惊醒后的曹小伦总是大汗淋漓,脸色像纸一样惨白。看到儿子还没有从高考失败的阴影中走出来,曹正森夫妇心急如焚。这天傍晚,在下班回来的路上,曹正森想这个周末应该带儿子去看看心理医生了,这时,手机响了起来。曹正森接来一听,顿时就像遭到当头一棒,因为这个电话竟然是胡燕燕打来的。胡燕燕没有死!
胡燕燕开口说道:“曹正森,你该不会把我忘了吧?”曹正森被吓呆了:“你……你不是已经死了吗?”胡燕燕冷笑道:“你是不是巴不得我死呢?哼,直到现在我才发现你爱的不是我,不过没关系,我爱的也不是你,是你的钱。明天晚上,你带上20万来郊区的海边,我在那里等你。否则,我就把你妻子赵月兰意图谋杀我的事告诉警察。你不知道她当时多心狠手辣,把我打得几乎不像个人样,多亏我福大命大,被她扔到海里后居然没有死。哼,如果我把这一切告诉警察后,到时就有得她受了。”
胡燕燕没有死,这是曹正森无论如何都没想到的,而且她居然还要来敲诈他。20万对曹正森并非难事,可是他害怕的是胡燕燕会无休止地敲诈,万一有一天满足不了她,她就会报警,到时赵月兰肯定是要坐牢的,刚刚恢复的美好家庭会再次被她毁掉。既然你不仁,就别怪我不义,曹正森咬着牙想着,他决定在明天晚上把胡燕燕杀了,再扔到海里去,反正所有人都以为她死了。
第二天下午,曹正森下了班,开着车向海边驶去。一路上,曹正森紧张得口干舌燥,但为了赵月兰,为了这个家,他决心一定要把胡燕燕杀了。就在这时,手机响了,是赵月兰打来的。赵月兰在那边紧张地说道:“正森,快……快到医院来,儿子刚才又想自杀,幸亏被我及时看到。”曹正森连忙掉转车头直奔医院,快到医院时,手机又响了,这回是胡燕燕打来的。曹正森告诉她,今晚不能去赴约了。胡燕燕怒喝道:“曹正森,限你一个钟头内带上20万到海边,否则赵月兰等着坐牢吧。”
曹正森左右为难,但儿子的安危紧紧地牵着他的心,他决定先去看儿子。到了医院,看着一脸惨白的曹小伦正呆呆地躺在病床上,曹正森心如刀割地说道:“儿子,想开点,明年再来!”曹小伦哆嗦着嘴唇,声音颤抖地说:“我自杀,并不是因为我高考失败,而是因为我……我杀了人。”
曹正森和赵月兰面面相觑,愣住了。赵月兰害怕得声音颤抖地说:“儿子啊,这话可不能乱说!”曹小伦看了一眼曹正森,说:“真的,我杀了人,我杀了那个名叫胡燕燕的女人。每天晚上我都能在梦里看到她,她说不会放过我的。我现在被她折磨得好难受啊!我考场晕倒,并不是考前压力大,而是被胡燕燕的鬼魂折磨得生不如死啊!”
“你……你杀了胡燕燕?你什么时候杀的?”曹正森怔住了,胡燕燕刚才明明还和他通过电话啊!
曹小伦点点头说:“其实我早就发现爸爸和她的事了,我好怕她会来破坏我们这个幸福的家,于是那天傍晚,我带了根棍子,蒙着脸,撬开了她的房门。当时她正听歌,根本没有注意到我的进来,我一棍子朝她的头打下去,可我太紧张了,棍子只打在她的肩上,她就扑过来,和我纠缠在一起。说真的,开始我只是想好好地教训她,让她离开爸爸,可在和她打斗中,我太惊慌了,竟然把她打死了。当时我好害怕,待冷静下来后,我连忙用布擦干净现场我留下的指纹,然后把她的尸体扔到了海里。最后,我还拿走了她衣柜里的首饰和一些钱,让警察以为是强盗干的……我以为一切都已经结束了,可没想到,在梦里我总会梦到她的鬼魂过来找我,她就这样缠着我。我每天都受到良心的谴责。爸、妈,我真的不是有心杀她的。”
赵月兰突然惊叫道:“那个蒙面人是你?”
曹正森和曹小伦愣愣地看着她,不明白她突然说出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赵月兰搂住儿子,说:“儿子,你听我说,你没有杀死胡燕燕,她没有死,她现在还活着。”
曹小伦愣愣地看着母亲,不明白她在说什么,曹正森更是呆住了,赵月兰怎么会知道胡燕燕没有死?
赵月兰叹了一口气,继续说:“事到如今,这事再也瞒不下去了。其实你爸爸和胡燕燕的事我也早就知道了。那天傍晚,我也去找了胡燕燕,想跟她好好谈谈。可当我到了她那儿后,发现房锁被撬坏了,屋里乱糟糟的,地上还有未干的血迹,我以为是强盗闯进来杀了她,于是,我跑到海边去找胡燕燕的尸体,果然发现了她漂在海面上,我连忙跳进海把她救上了岸。她醒后问我是谁,我就告诉了她。她很感动,说为了报答我,她决定离开你爸爸。听到她这么说,我高兴极了。可我知道即使她离开了你爸爸,过不了多久,你爸爸也会再去找别的女人。当她告诉我,你爸爸待会就会过来时,我灵机一动,想了个办法,把我的手链故意卡在门把手上,然后把胡燕燕的一只鞋和一个发夹丢在海边。我答应给她一笔钱,让她离开这里,而让你爸爸以为是我杀了她……受到这次惊吓后,我相信你爸爸不会再去找别的女人了。可……可我实在没想到,胡燕燕说的那个蒙面人居然是你。”
“我没有杀人?真的吗?”曹小伦惊喜地叫道。
赵月兰点点头,说:“儿子,放心吧,你真的没有杀人。”
顿时,曹正森明白了一切。不过他太了解胡燕燕了,为了钱她什么都敢做。虽然当时她被赵月兰救后大受感动,并声称要离开他,但现在她钱花完了,就想来敲诈他。现在一切都清楚了,这事也就好处理了。好险啊!他差点因此而成为杀人犯!
曹正森搂住妻儿,动容地说:“老婆,儿子,请原谅,因为我的私欲,差点毁了这个家,我发誓,以后我会全心全意地爱你们的!”说完,曹正森掏出手机,拨打了110……
近年,从西方到东方,相亲潮几乎席卷全球,而各种新潮有趣的相亲方式也让人耳目一新。由于年龄的原因和父母的催促,中国浙江女孩叶晓冰在留学日本期间,也加入到相亲的人群中。在这个过程里,叶晓冰亲身经历了和中国完全不同,甚至有些些匪夷所思的极端相亲方式!然而,这场有趣的日式相亲让叶晓冰成功地找到了意中人。也许,她的经历能给许多中国年轻人的相亲带来一些启迪和借鉴……
留学日本 孤独时刻去相亲
今年29岁的叶晓冰出生于浙江宁波一个知识分子家庭。父亲是外科医生,母亲在一所大学任教。叶晓冰的父母晚婚晚育,年近40才生下叶晓冰。
叶晓冰天分很好,从小到大成绩十分优异,她在浙江大学读书时,有不少男孩子追求她,可叶晓冰却想等留学后再考虑婚姻大事。作为母亲,杨苏芩既支持女儿的学业又希望她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因为她当年就是在事业上太要强,而错过了生儿育女的黄金年龄。杨苏芩身体不好,她习惯性流产了好几次才生下叶晓冰。为了不让女儿重走自己的老路,杨苏芩觉得有责任催促女儿早日完成婚姻大事。
在她的要求下,叶晓冰大学毕业前总共相亲了二十多次,每一次,叶晓冰都以各种理由推掉了。2009年,工作了几年的叶晓冰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日本著名的东京商科大学。
为了让母亲安心,叶晓冰安慰杨苏芩说:“别为我担忧啦,我一定会找到一个让自己和父母都满意的男朋友的。”
杨苏芩有些遗憾地对女儿说:“你现在都27岁了!如果你早点听我的话,认识一个男朋友一起出国念书,互相有个照应该多好!”叶晓冰却说:“结婚是要讲缘分的。我在国内相亲了这么多次,多少都有经验了,你放心吧。”
然而,等叶晓冰到日本后,她才深刻体会到母亲的苦心。原来,叶晓冰本以为在日本能接触到更多比她优秀的中国留学生。可日本的生活节奏非常快,竞争又十分残酷,大多数中国留学生为求生存也适应了那种独来独往的生活方式,互相之间比较疏远。叶晓冰自己也忙得没机会交朋友。
凑巧的是,叶晓冰的室友雅惠是一个热衷相亲的女孩。雅惠的父母是江西人,当年一同到日本留学。雅惠虽然在日本出生、长大,但渴望和中国男人结为夫妻。另一方面,她又和大多数日本人一样,非常信奉相亲才是婚姻的王道。雅惠劝叶晓冰说:“从明天开始,我们就一起报名相亲吧!”
知根知底 查配偶如查“嫌犯”
来日本之前,叶晓冰有些抗拒相亲找对象的方式,她更喜欢自由恋爱。没想到,日本却是一个比中国更加重视相亲的地方。如果你大学毕业还没有确定婚姻就算是“荒”了。尤其是日本女性,由于担忧找不到对象而显得比男人更主动。
叶晓冰发现,许多日本人竟十分羡慕中国人虽然很忙却总不影响解决个人问题,他们认为这是中国人善于享受生活的结果。当叶晓冰跟随雅惠正式开始相亲时才发现,原来日本人相亲和中国人相亲虽然大体上一致,实则另有奥妙!
首先,日本男女在相亲前都要非常认真地做功课。所谓功课,就是双方都要写好自己的简历和家世。和找工作不一样,这些简历和家世都要自己亲手写,还要楷书纵向来写。
因为这份东西写得是否规整,认真,代表了对这次相亲的重视程度,也代表了本人的修养。其次,还要放入自己的照片。在日本,相亲的照片对女方的照片要求很严格,通常要和服,略侧身的坐姿照片,这里面有很多讲究。接着就要准备一笔钱,这是给中间人的感谢金,被称作“相亲料”,大约2至3万日元,通常一次相亲的花费由相亲的双方共同支出。
叶晓冰是通过一家相亲公司相亲,负责接待她的芳子是专门为华人牵线搭桥,促成姻缘。一周后,叶晓冰通过资料选择了一个名叫韩哲的男孩,他7岁跟随父母来到日本,现在是东京海洋大学的在职博士。相亲那天,叶晓冰穿着一袭白色长裙,气质清雅迷人。她来到一家酒店,韩哲看到叶晓冰后,从沙发上起身。他长相英俊、比照片上还吸引人!晚上,叶晓冰兴奋地和雅惠分享感受。雅惠却说:“看男人不能只看外表啊!他为人到底好不好,要看相亲公司调查的结果!”
原来,日本人相亲的态度非常严谨、认真。他们绝对不会只根据一个人当下的外在条件来决定是否选择他成为伴侣。因为日本人相信,和一个人结婚,不仅要了解他的现在,更要知道他的过去!为了避免将来双方产生不必要的矛盾,大多数人在相亲阶段,就会着手了解对方的背景,甚至“调查”对方的过去。调查过程既可以委托相亲公司,也可自己完成。只有这样,才能全面仔细地作出正确的判断!
在焦急与不安中等待了一周后,芳子小姐终于打来了电话:“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韩哲读中学时虽然成绩优异,但有撒谎的习惯,还有一次损坏公物和盗窃的记录。这些只能代表一个人的过去,仅供参考。”芳子小姐告诉叶晓冰,为了帮她更多地了解韩哲,相亲公司特意派人到日本福冈拜访了韩哲的中学老师,从她那里了解了韩哲的过去,叶晓冰没想到相亲公司竟然如此负责任!
了解了韩哲的过去,叶晓冰感到有些吃惊。本来,她对韩哲的印象还不错,他几乎符合她所希望的条件:职位稳固、收入不菲,帅气年轻,可叶晓冰却无法容忍他的缺点。
虽然第一次相亲失败,但叶晓冰却没有丝毫遗憾,因为比起以往的相亲经历,这一次她算是清清楚楚、心中有数。她喜欢上了这种“追根究底”的日式相亲!
“智慧相亲” 来场激情大碰撞
经过不断相亲,2011年8月,叶晓冰终于遇到了心中的王子。他名叫王海峰,幼年时跟随父母来日本,毕业于东京大学经济专业,在一家外贸公司工作。王海峰是个成熟男人。叶晓冰和他一见如故,两人聊了3个半小时。等他们从咖啡厅走出来时外面不知何时起飘起了雨,叶晓冰躲在王海峰的伞下,两人的身体无意中碰触着,叶晓冰的心也怦怦直跳。
在随后的日子里,他们又相约数次。按照程序,相亲公司开始对王海峰进行深层地了解。他们找到了与王海峰相识了20年的挚友;还拜访了王海峰大学的导师。事实证明,王海峰是一个稳重老实、头脑灵活的人。为了给叶晓冰更全面的信息,相亲公司登门拜访王海峰的亲身母亲。原来,王海峰16岁时父母离异,一直和父亲一起生活。从王海峰的母亲那儿得知,他的最大缺点是对饮食有点挑剔,他不喜欢甜食,不喜欢在菜肴里看到葱姜蒜等作料,甚至讨厌吃西红柿!
叶晓冰感到非常矛盾,如果两人将来在一起生活,口味不投缘,那也会引起争执。就在叶晓冰犹豫不决时,她得到了相亲公司的消息:王海峰很希望和他继续交往下去!叶晓冰想,人无完人,只要她调整口味,就能化解这个矛盾。
就这样,叶晓冰和王海峰在相亲过程中幸运地跨过“一见如故”、“知根知底”这两关,将迎来最后的考验——激情曝光!原来,日本相亲公司推出的“激情曝光”,是一种正从日本走向世界的“智慧相亲”的方式!相亲公司会组织一场辩论会,让情侣们讨论他们感兴趣的话题,来一次激情大碰撞!这种方法非常有效,因为人们一旦讨论问题时,由于观点不同,最容易暴露出自己的性格、脾气以及耐性。
日本的相亲公司却认为,人们通常在相亲时,都会客客气气的,绝对不会展现自己的另外一面。这往往会造成人们的错误判断。芳子小姐说,曾经有人在婚后投诉相亲公司没有告诉他们恋爱的对象是坏脾气,从而引起了许多纷争,所以相亲公司推出这种“智慧相亲”的方式。
2011年10月8日的下午,相亲公司举办了一场讲座:主题是“你心目中的浪漫是怎样的?”刚开始辩论时,大多情侣之间还算彬彬有礼;但是随着意见各异,有些人很快就露出了不耐烦的神态,接着许多敏感的女人提高嗓门。一些性格内向的男人不敢吱声,而一些大男子主义的男人则放开嗓门。
在“浪漫”这个问题上,叶晓冰和王海峰意见完全不一致!叶晓冰觉得浪漫是一种感觉,它并不需要很多金钱堆砌,只要用心营造,就有浪漫。可王海峰却说:“我不认为浪漫是虚无缥缈的,真正的浪漫是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的!”
叶晓冰立刻反驳说:“不!女人需要的浪漫有时候只是一句我爱你,或者一个拥抱!而不是像你说的,浪漫一定要靠金钱才能得。”说到这里叶晓冰有些激动,提高了嗓门:“浪漫是一种美好的感觉!请不要用物质将它变得庸俗不堪!”
叶晓冰说完这句话,顿时有些后悔,因为她知道自己一激动起来就会显得十分倔犟。然而王海峰却温柔地说:“我尊重你对事物的看法,也保留自己的意见。‘我爱你’三个字和一个拥抱,别的男人都可以给你。我要给你的浪漫,不是甜言蜜语,也不是一时的激情,而是一生的守候。晓冰,我们共同创造这份浪漫吧!”四周人声嘈杂,许多情侣正在喋喋不休地争论着,而叶晓冰却清清楚楚地听到了这句话!
那一刻,叶晓冰不仅看到了他的大度,对女性充满包容,更看到了他的真诚!叶晓冰动情地说:“我愿意和你在一起,即使你不吃甜食,不吃西红柿和葱姜蒜,我也要和你在一起!”
王海峰深情款款地说:“那我一定要试着品尝它们的滋味,因为我已经决定走入你的世界!”他们四目相对,在美妙的激情里,周围嘈杂的一切仿佛消失了一般。叶晓冰和王海峰相拥在一起,他们的心不断贴近,享受着激情碰撞的浪漫!
叶晓冰通过日式相亲找到了幸福!
小编为大家带来:秋雨·思
莫题记——本故事真亦假,假亦真,信则有,不信则无,仅供反思社会主义下现实主义的恋爱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秋季,四季中最为萧条的一季,万物飘零、满目荒凉,是这个季节最常见的景象;茫然、呆滞,是这个季节最常见的表情;风尘仆仆、行色匆匆,是这个季节最常见的举止;高楼霓虹、破庙残烛,是这个季节最大的反差。
对于人生,秋季是低谷和转机同在的时刻;对于爱情,秋季是分手和邂逅共存的时节;对于价值,秋季是丰收和破产并存的季节。
秋季也是一个容易让人陷入沉思的季节,回忆儿时的天真无邪,感动成长的艰辛不易,伤怀初恋的青涩懵懂,感慨岁月的匆匆如烟。
点一根烟,丝丝青烟,萦绕满目,抿灭烟头,闭眼入眠。
记忆拉回到我初入社会,刚刚入职的那天,带着些许悸动的我提前了一个半小时来到了公司,东张西望,无所事事,紧张之余,我在墙角偷偷嘬了一口烟,重新呆滞地坐在门口的沙发上,等待主管的到来。前辈们陆陆续续进入公司,可是主管还未来到。前台一位柳叶弯眉、眼睛明亮、精致的脸颊上有几处雀斑、身材妖娆、一袭白色长裙裹身,身姿曼妙,清香满溢,甚是昧人。她有意抬高音调让我过去,却掩饰不了那温柔的声线,瞬间令人身心酥软。在她的指引下,我从25楼辗转到27楼,也就是网络四部的基地。(标注:前序写的过多,还望理解。故事的主人公并非作者本人,而是一位名为“大宝”的先森)
电梯到26楼戛然而止,惶恐中走出电梯,我怀着忐忑的心情一步步迈过阶梯,楼梯的墙上贴着公司的logo,扶墙而上,轻轻推门而入,安静的氛围被我一声“这里是XX公司吗”打破,前辈们闻声相望,我在众目睽睽之下,越发忐忑,不知所措。就在此刻,一位短发过耳,刘海齐眉,五官精致,面容和善,态度友善的 女生 ,边打着招呼,边向我走来,让我跟她进入会议室。后来方知是人事。会议室里,一番喧吁后,她便将我带到了四部主管旭哥的面前,旭哥向我介绍科长(婷姐),把我的座位安排在了科长的对面,此时的我终于可以长舒一口气,不过我被右上方的嬉笑声惊到,扶首抬眉望去,只见一位面容暗淡,浓眉如蹙,双眼炯炯,脸颊清瘦,坦胸露毛,身体硬朗,有些大叔范的欧巴。笑容憨态可掬,感觉很好相处。和他谈笑的是一位,身材娇小,脸型玲珑,眼睛微小,但眼神很迷人,梳着一条马尾辫的 女生 ,名叫王雪,初来乍到的我,以为是对情侣,后来方才知晓仅是同事。日出而作,日落而歇,就这样,我开始了在四部的生活,时间总是在不经意间让你绊个踉跄,已经半个月过去了,些许平淡,些许欢笑,些许烦恼。(由于故事过于繁琐,四部的每个人介绍不到,我们直接步入正题,直接讲述大宝和墨曦相处的细枝末节)
时间定格在7月中旬的一天,公司正值新老交替的时刻,那天阳光明媚,滚滚热浪夹杂着暖风席卷了整个27楼,我们也未能幸免,汗如雨下,此时烦躁的氛围突然被一位气质雅馨、形象淑女,略带些许稚嫩书生气息的 女生 打破,大家心照不宣、不约而同地关注着她,经人事简单介绍后,她被安排在了大宝的旁边就坐,平静中我注意到大宝的黝黑的脸微微泛起绯红,时而扶首侧视,时而后仰打量,时而侧身直视,总之万千种身姿此刻被大宝运用的娴熟恰当,在旁人看来,大宝肯定是对身旁的墨曦有所企图,但在我看来,大宝可能是一见钟情,春心荡漾,作为四部的哥们肯定都是很支持他的。
事情正如我们预想的那样,美好且顺利地发展,安静压抑的工作氛围时不时会因为几声大宝的嬉笑声所终结,我们便会蜂拥而上,一起嘲讽憨厚的大宝。说到这里,我们不得不提大宝在四部担任的角色——后勤部部长(俗话也叫订饭的人)。其实我们四部自从新人(我也是个新人)的加入,已经慢慢壮大了,不过有个问题是我不得不说的,就是新来的妹子普遍沉默寡言,这可能和中国女性传统的保守有关,此处我们就不作过多探究。和墨曦说话的第一个人,我想应该是大宝了,呵呵,当然从订饭开始。订饭时,大宝总会让我们选择吃哪家的,这虽然是个小问题,但众口难调,我们纷纷逃避选择,大宝就默默地选了一张他认为可以顾及到所有人的订餐卡,不过我们也会时不时的向大宝抱怨,“能不吃盖饭了吗”等等,诸如此类的话一蹴而就。现在想想温馨中略带感伤,因为这才是朋友,这才是四部大家庭。当大宝问及墨曦想要吃什么时,不知不觉脸又红了,双手微颤地递过订餐卡,墨曦用手轻轻把秀发拂过耳颊,面容略带羞涩,轻声细语道“都行”。此时的大宝,表情有些呆滞,不过瞬间又回过神来,连忙摆手说“那就粗粮吧”。(至于墨曦的性格,在此不便透漏,不过后文会有提及。)这是第一次交谈,真实度仅凭作者耳闻,不必深究。
人与人之间的纠葛,必然要有交集,大宝和墨曦已经有了开始,虽然只是几句简单的交流,但这至少打破了彼此之间的隔阂。情因缘起,亦因缘灭。过程起初如上文所述,美好且顺利,我们甚是羡慕,且饱含祝福之意。从古至今,凡是有情人必经劫难,好事多磨,世事多舛,正如许仙和白蛇,梁山伯和祝英台等等,爱恋过程让人心生羡慕,又为其不公平的遭遇而忿忿不平。夏天除了酷热,还会有雷雨时常光顾,燥热的氛围下,在雨后,越发闷热烦躁。那一日,大宝的脸色有些凝重,面容暗淡,不似生病,胜似心病。凝眉叹息中带着惆怅之意,起身时的背影略显憔悴,步履沉重,作为朋友的我,不宜多问,但我似乎想到了什么。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我们四部有一个庞大的烟民群体,而我就是其中一员,还有大胖、春哥、钟少,小乔。其中每次跟我们出去抽烟的,还有一个不抽烟的——大宝。你们可能很惊讶,大宝一个男子汉气概十足,浑身散发雄性荷尔蒙气息的男人,竟然不抽烟,听他说是,儿时抽旱烟抽伤了,此时我只能呵呵,因为大宝才是大神。那几日,他跟墨曦的话语明显少了很多,大宝跟往常一样,跟我们一起在楼梯转角间呆着,我们抽烟,他一个人鼓捣着手机,面无表情,我们也时不时和他搭话,他也轻声敷衍搪塞着我们。大家都注意到了这点,就不厌其烦得追问大宝缘由,大宝拗不过我们,说出了实情,此时我们才知晓,大宝是个有责任心的人。对于爱情,我们可能满是空想,可大宝要直接面对的是结婚,钱钟书先生在《围城》一书中说道: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按照中国传统,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无不婚不嫁之理。用世俗的眼光来看,婚嫁必须得三项条约,即有房,有车,有存款。很多人都被这三项压垮,抱怨声迭起,可这就是现实,同样也是责任。我虽然年纪还小,但在不久的将来,也会面临这样的问题,在我看来再多的抱怨和逃避只会让我们步步走进深渊,大器难成也。唯有殊死一搏,方能登顶云巅。
遇事三思而后行,可是多想又无易,最终落得个郁郁寡欢,可悲又无奈。大宝在想什么,我无从知晓。但每一件事都会随着人物心境的变化,而造就截然不同的结局。或许是经验让大宝的心,慢慢沉淀下来。几日后,大宝像大病初愈般面容少了些暗淡,微笑中透露着些许释然,和大家谈笑风生。至于他和墨曦之间的芥蒂,也随着微凉的秋风烟消云散,又有了春天般欣欣向荣的景象。
接下来,我不得不提故事的另一位主角——墨曦。起初见她时,感觉和我一样刚出校门,身上还带着校园里稚嫩的书生气息,身形微瘦,身材姣好,肤色白净,个头比一般 女生 高些,是位气质型的美女,众人无不为之倾心。介绍完外貌,又不能不提及她的性格,因为性格是由人物的经历、教育、认知、感悟等因素慢慢造就出来的,它决定了一个人的为人处世的态度,甚者是人生观。起初以为,她的性格会同她的外貌一样,温文尔雅,内向安静。事实往往不会如我臆想的结局发展,一次四部的聚会,让我大吃一惊。那次聚会是以让四部的组员相互认识一下为目的举行的,下班后,全体行动,坐上201,车上人熙熙攘攘,在旭哥的帮助下,我占得一个座位,而在我的旁边,坐着墨曦,看她时不时盯着手机看,出于相互认识的目的,我向她搭讪,以缓解尴尬。几句闲聊后,我开始质疑自己刚开始对其性格的定义,大方又不失温柔,开朗又不失内敛,洒脱又不失儒雅,在聚会上的表现(千杯不醉,有些夸张,至少落落大方,和我们谈笑风生)更加确定了我此刻的判断,这也难怪大宝情深意切,为之倾心。
对于爱情,都会有个结局,结局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还是徜徉大道,各走一边;甚者郁郁寡欢,不了了之。。。。。。大宝和墨曦的故事,现阶段还处于大宝的单相思阶段,至于结果,我不妄加推断,真心祝福就好。我相信任何一种结果,大宝都会欣然接受,因为这就是爱情——只要她开心就好。
周遭有着许多和大宝一样的骚年,我也是其中一个,所以生命不息,战斗不止,屌丝逆袭,呵呵。
大宝的情感纠葛,我们暂且谈论到此。视线拉回到四部的另一位主人公——小乔。推门而入,便可看到他,他坐在门口,旭哥的左手边。初次见他,高高瘦瘦,面容和善,稚气未脱,话语中略带些尘世的沧桑又不失风趣幽默,虽入社会比我要久,但他单纯委婉的气息明显比我要重的多,性格方面,少了他那年纪该有的叛逆,多了几分腼腆。(经常被我们说的脸红、脖子粗,酒桌上更明显)
小乔,我们经常会说他骚,可能与上文的描述大相径庭,其实不然。我不知道四部的基友们怎么看,但我看来,小乔的女人缘还是不错的,至于骚,是因为小乔对爱情的理解有着梦想的自大和现实的自卑,导致他对那些渴求却不可得的爱情有着自己骨子里的偏执,常常会无奈且谦卑的自我嘲讽:先是“有哪个妹子需要我陪着回家么”,在无人应答后,便是“我的女朋友可能还是个卵子”等诸如此类的话,让人感慨且感伤。反复几次,我们也就说他:一骚倾天下(意思是无人可比)。
话虽如此,小乔依旧坚持着自己固有的爱情观。(见到美女的便说喜欢,直率坦诚。这可能是表面,我也不清楚)不过小乔最初告知我们他心动不已的 女生 ,竟然是一位年长他五岁的 女生 。(那位 女生 我在这里就不方便透漏,涉及诸多规则)那位 女生 是公认的美女,在公司担任重要职务,为人友善,处事稳重,明显可以感觉到她身上散发着成熟女人的气息和魅力,众人无不为之倾心。至于其中的细节,我也不便多问,但“结果”我想大家也能猜出几分。周折几日后的小乔,像霜打的茄子,有些憔悴,有些神游,但还是最初的模样,可能是想通了,也可能是时过境迁,未生端倪而已。
秋风夹杂着些许枯叶的幽怨“轻抚”城市的每个角落,唤醒略带倦意慵懒的人们,小乔的爱情没有进展,依旧是个未知,不过在我看来,只有经得起寂寞的人,才懂得珍惜拥有。
四部的故事还有很多,以后会一一给大家带来的。
秋雨·思
老公的红颜,前前后后一共有三个,直接或间接,没有哪个不是我引狼入室,想起来,真正是肠子都悔青。明知道老公英俊潇洒,文学功底又好,有迷死小妹妹们不偿命的雄厚资本,偏偏逼着他紧跟时代,品尝时尚,这不是吃饱了撑的,自找麻烦吗?
一、给老公生拉硬拽来一个红颜
首先,我不该自己学会了上网,便一定要他分享同样的喜悦,硬是赶着鸭子上架,逼着人家粗手大脚的敲键盘,而且还小人得志般,自告奋勇地给他加好友,更可恨的是,只因为自己喜欢单位同事那个小小巧巧的小女孩,见了总一声声地叫“小辣椒,可爱的小辣椒。”于是在看见了那个叫“小辣椒”的MM时,如同他乡遇故知,鼠标一点,把她硬塞在老公的好友里:“加加加,小辣椒,我见了就爱。”笑得满脸开花。
笑了没俩月,就有得我哭了。此辣椒非彼辣椒,真正辣到我心里去了,她爱上我老公啦,自此老公的第一次网恋隆重登场。但是人家不承认,只说是红颜,是知己。
两人电话短信,你卿我侬,整个把我这个糟糠之妻不放在眼里。偶尔竖起反抗的大旗,老公一句话就噎你个半死:“不是你自己生拉硬拽来给我的吗?怎么的,有意见啊?”俺自知理亏,不战自降,一边抹泪去。
最初为了显示他们的“光明磊落”,小辣椒一定要加我在她的QQ里,电话过来也常常是我接,嫂子嫂子的叫得清甜,我也故作大方,一边肉麻兮兮地叫老公接电话,一边手里也不空闲,掐得老公闷哼,小辣椒电话那头声声紧问:“哥哥,哥哥,你怎么了?”老公疼得龇牙咧嘴,嘴里强撑着回答:“没事,没事,哥哥我挺好的!”只是声调怎么听怎么怪。
小辣椒虽然辣,也有阴沟里翻船的一天。
那一日,给我老公发过短信来:“哥哥,如果有来生,下辈子我一定嫁给你,陪伴你,照顾你一生。”这辈子还没完呢,你就预约我老公下辈子了?若真有来生,别说下辈子,就是下下辈子,老公也是我的。老公沮丧着脸:“这小丫头,还真黏上了,老婆,你说怎么处理?”他煽阴风点鬼火,却要我来做消防队员。想都别想,没门!
看着老公抓耳挠腮的急,咱关上房门用老公的手机给小辣椒发了个信息偷偷乐:“妹妹,我要和你哥哥离婚了,他变心了。”那边立马知道怎么回事了,打过电话来:“嫂子,嫂子,对不起!”咱兵不血刃,她缴械退场。
小辣椒终于明白,我的老公,对我是透明的,QQ密码,聊天记录,手机信息。已婚男人,实在不是合适的网恋对象,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二、老公找了个孙老师
老公跟我是竹马青梅,高中至大学,两人爱惨了钱老先生的那部《围城》。上网后,我给老公下了个死命令:“没读《围城》的不加,不懂方鸿渐的不加。”老公反正也是闲着,没事时偶尔聊聊,只要我高兴,依了就是。
很快,我就为这个规定后悔得跺脚了。
那一日,夜半三更,老公下得网来,推醒熟睡中的我,这是以前绝没有的事,只要我睡着了,他是从来不打扰我的,只凭这个就足够引起我的警惕了。但见他神采飞扬:“老婆老婆,还真找到了个孙老师,真是巧了,那人对《围城》,对方鸿渐那个理解,决不亚于你。”都拿我来比了,更应该警惕。
这个人真的姓孙,而且是教师,熟读《围城》,堪称知音。这下好,走了一小辣椒,来了一孙老师,我真正的威胁来了。
周末,老公照例上网,我去了楼下网吧。化名飘萍,主动出击,在请求老公验证的资料里,很简单地跟上一句:“我是苏小姐,喜欢《围城》么?”很快通过验证,欢天喜地地聊了起来。
“你是鸿渐式的人吗?”
“有一点吧。”
“你相信永恒的爱情吗?”
“到目前为止相信。”
“那你为什么上网?”
“偶尔聊聊,打发时光。”
“有没有想过,老婆会不高兴?”
“没事,她非常信任我,上网还是她教我的呢。”
“有过网恋吗?”
再等不到回复,一定是那个孙老师上线了,心里便打破了醋缸一般,阵阵酸水往上翻。正对着老公的头像发射串串X光,头上吃了一记栗子,是谁吃了豹子胆?还没等我回头,只听熟悉的声音响起:“臭丫头,我就知道是你!”老公识破了我的阴谋,只好乖乖地做他的俘虏,低眉顺眼跟他回家。
电脑里,孙老师久等不见老公的回复,下线了。老公轻点鼠标,将她拉进了黑名单。“既然不放心,为什么不说出来?如果聊天让你这么不快乐,不聊也没关系啊。”
我故作大方:“没事,没事,哪个人不需要三两个朋友啊。”
“鸭子死了嘴巴硬。”老公羞着我的脸,嗔怪道。
三、都是卡布奇诺惹的祸
电脑由我一个使,总觉得有些内疚,对老公不公平啊,于是死不悔改,夺下老公手里的书,怂恿着他再上QQ,这一次,老公遇见的是一个叫卡布奇诺的女子。
以前去江滩,老公知道我的爱好,总替我叫来那种名叫卡布奇诺的咖啡来喝,喜欢那精致的泡沫,喜欢那醇香微苦的味道。当老公看到这个名字时,毫不犹豫地就加了她。一个大学刚毕业的女孩子,颇有风情,知道这些是因为三个月后,她的照片寄到我们单位来了,她也够热情奔放的,只是她不知道,我和老公一个系统工作,老公回家就把她照片给了我。
再出门,点了爱尔兰咖啡来喝,就是不点卡布奇诺,老公很是奇怪,我恨恨地讲:“讨厌卡布奇诺。”老公大笑。
但是这一次,不是简单的删除就可以的,苯笨的老公把照片传给了她,地址也给了她,老公从她QQ里突然消失,她说不定会疯来这里找他的,那样的话,麻烦就大了。
根据这个女孩子比较小资浪漫的特点,老公再上QQ,我一旁助阵,先是把我的照片传给她,那边看过,久久不言,终于发过来一句:“她真美。”三十岁的女人,正是盛开的季节,任你小女子精如贼,美如花,有什么能比过成熟女人的风韵和积淀?那是写在骨子里的美,要靠时间来完成,这叫在气势上压倒对方。
鼓励老公乘胜追击,再告诉她,其实自己早已辞职,从政府出来下海经商,一败涂地,差点淹死,那边果然失望,假惺惺安慰两句就找了个借口下线,再不露面了。任你有多英俊儒雅,一个失败的男人,有什么魅力和小资共续浪漫呢?就让你的傻老婆和你一起共患难吧。
三战红颜,汗不敢出,要是换作一个比我漂亮的美眉,又是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那种女子,我该怎么办?舍不得孩子套不着“郎”,索性拿出千元稿费,唆使老公去考造价工程师,一往情深地对他讲:“老公,你瞧我对你多好,一字一句换来的心血,拿去给你求前程。”老公感动得热泪盈眶。半年后拿回执业资格证,重回QQ,头像一片漆黑,索然无味,戒网。
其实很明白,三个红颜,皆因老公爱屋及乌,而关于我巧战红颜的插曲,给我们的婚姻平添了些许浪漫。只是,这样的红颜一个不小心,可能就真的成了祸水,爱情里揉不得沙子,婚姻不能打盹,谁不希望有片爱的净土?谁不希望有个温馨的家呢?
小编为大家带来:墓地的女孩
在南山的永福园陵每当周天你都会看见这个女孩,她总是带着一只百合花,在89号墓前放好后,她会从口袋里拿出几封信,没人能听见她读的是什么,但每个人都可以看出她读的是那样认真、那样深情。读完信她会在坟前默默的把信烧了,然后一个人抱着膝盖静静的在那里坐很久很久。
地的管理员们觉得很是好奇,因为除了节日很少有人像她这样每周都来扫墓,而且每周都写几封信。虽然很好奇,可没有人去打扰姑娘。就这样来来回回,姑娘一如昨日,风雨未曾间断。管理员们都很是钦佩姑娘的这种坚持。
在六月的一个周三早上,墓地像往常一样的安静,除了一对老年夫妇来过就再也没有人来了。管理员们各自打扫着各自负责区域的卫生,这时不知谁发出了说了一声:“咦?”打破了墓地的平静。人们看见那姑娘又来了,可今天不是周天啊,大家觉得姑娘真是越来越奇怪了。
姑娘挎着一个篮子,当姑娘走到墓前的时候人们才发现那墓碑前已经放了好些东西,原来已经有人来祭拜过了。这时人们才想起早上的那对老夫妇,一定是他们。姑娘从篮子里拿出了一只百合,还有几盘水果,上了一炷香。做好这一切后,姑娘拿出了一封信像往常一样的读起来,信还没读完天空突然下起了大雨。管理员们都往休息室跑去,因为那是园陵中唯一可以躲雨的地方。姑娘无法也向那里跑去。
也许姑娘是有些害羞,也许是不想给别人添麻烦,她没有进休息室,她只是躲在外面的屋檐下,等雨一停她就想离开这。可是管理员们不忍心看姑娘一个人在外面躲雨,再三邀请她进屋子来躲雨,姑娘实在是拗不过,只好进屋去。一位阿姨给姑娘倒了杯热水,在一阵沉默后忍不住好奇的老甲——墓地的管理员都这么叫他,终于开了口。
“姑娘你是来看你男朋友的吧!”姑娘摇了摇头。
“那一定是来看你的亲人的。”姑娘还是摇了摇头。
老甲实在是憋不住了,“姑娘他到底是你什么人啊?”
姑娘咬着嘴唇,好像在很努力的回忆,喃喃的说:“他是我什么人?”眼角有些迷离。这时大家都忍不住了。“姑娘你能给我们讲讲你们之间的事吗?”“姑娘你就讲讲吧!”看着大家都快哀求了,姑娘深深的吸了口气,可是可以看出还是难平心中起伏的心绪。姑娘讲起了他们的故事。
那是两年多前,姑娘被检查出得了白血病,不过不是晚期,只要积极的配合医生的治疗康复的希望还是很大的。很快姑娘就住进了医院,被安排在五号病房四号床。同病房的一号床还有一位病人,年龄和自己差不多,是一个小伙子,身体很是消瘦,不过透过脸部的轮廓一看就知道以前是一个大帅哥。听母亲说他叫徐彬,已经血癌晚期了,如果再找不到合适的骨髓进行移植可能活不过一年。
姑娘开始的时候很是积极的配合医生的治疗,治疗效果也不错。打化疗的时候姑娘都没吭过声,可是在剪她那一头长发的时候,姑娘还是心疼的哭了。
没事的时候他们会一起聊天,男孩是很少说话的,更多的时候是听姑娘说,而姑娘说的更多的是自己的男朋友。说她男朋友怎么爱她、照顾她,还有很多他为她做过的浪漫的事情。看着女孩幸福骄傲的样子,男孩没有嫉妒反而觉得心里很温暖,这样的感觉以前从来没有过,仿佛她幸福他就会快乐。当然男孩从来没有告诉过姑娘自己的想法。
慢慢的他们成了好朋友。她了解到他以前是青年书法家,他能模仿任何人的字迹。她觉得不信,可当他把她的字和他模仿她的字放在一起的时候,她却分不出那个是她自己写的了。她很崇拜他,而他只是浅浅的一笑。他没有女朋友,她不信,他说真的没有,不是不想找,只是一直没有遇到对的人,缘分真的是可遇不可求。
女孩的男朋友叫汪子棋,在她刚住院的时候天天来看她,给她剥桔子、削苹果,牵着她的手出去散步。每当看见他们牵手的时候,男孩总觉得心有点痛,他有时会想为什么牵她手的人不是他。还有一些其它奇奇怪怪的想法,以前从没有过的想法。他不知道是为什么,也许他知道,只是他不愿意就这样轻易的承认他爱上她了。
后来女孩的男朋友来的越来越少,每次她问他为什么,他总说工作忙。有一天姑娘突然不再配合治疗了,甚至抵抗治疗。原来她的男朋友已经好多天没有来看她了,而且电话总是打不通,姑娘每天吵吵闹闹的,情绪很不稳定。医生说再这样下去以前的治疗效果算是白费了,病情还可能恶化。女孩的父母看眼里急在心里,却没有办法。
晚上趁姑娘睡着的时候徐彬把姑娘的父母叫了出去,不知道那天晚上他们谈了什么,但是第二天早上姑娘收到了一封信,一封来自尼日利亚的信。
信被叠成蝴蝶状很是漂亮,内容是这样写的,亲爱的小香寒——她叫李香寒而他男朋友喜欢叫她小香寒。我现在在尼日利亚,不要怪我离你而去,为了能给你赚更多的医药费我不得不暂时的离开,虽然我是那么的舍不得。我们公司最近有一个海外项目,要派遣几名高级工程师过去,你知道我是没资格去的,我只是一名中级工程师。可当我告诉领导你的情况之后他给了我一个额外的名额,我觉得我们是那么的幸运。
在这异国他乡我还不习惯没有你,但为了你我必须习惯。医生说你不适合再用手机有辐射,你要听医生的话,虽然你听不到我的声音,但我会经常写信的,我保证。让我们用最原始的方法表达爱情吧,也不失是一种浪漫。我在这里等着你康复的消息,等着你让我回去的信号。要多注意休息,勿回,爱你的子棋。
没等读完信姑娘就哭了,她觉得自己真不乖,像小孩子一样胡闹。突然她觉得自己必须快点好起来,为了能让他早日回到自己的身边。她要给他回信,父母怎么说都不行,没办法只能把这件事告诉了医生,因为她最听医生的话。医生听了整件事之后,来到病房对姑娘说:“姑娘你要多休息,现在你能快快的好起来对他来说才是最重要,信等病害好了再回。”姑娘果然听医生的话。她比以往还要积极的配合治疗。
那个男孩还是像往常一样很少说话,不过在夜深人静她睡熟的时候他会偷偷的拿出一些信纸来,不知道在写什么东西。他写写停停,偶尔会停下来休息一会。信写好之后他会很认真的叠成蝴蝶状,然后装进信封里。如果你仔细看不难发现,那信封不是普通的信封,在邮局你会看见那是尼日利亚邮往中国的专用信封。第二天他会偷偷的那信给女孩的父母。
时间真快,半年快过去了。他还没有等到合适的骨髓,他比以前更消瘦了。她的状况越来越好,医生说不用一年她就可以出院了,她觉得很高兴,用不了多久他就可以回到她身边了。
她现在多了一个爱好就是读他写的信,那信已经有厚厚的一摞了。她喜欢把信读给他听,她希望自己的幸福也能给他带来快乐,而他还是像以前那样只是浅浅的一笑。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他的眼神总是那么的温柔,眼睛里满满的都是爱。每个护士、每个医生都看得出来他喜欢他,只有她沉浸在自己小小的幸福之中,再也看不见别人深情的眼睛。
他走了,在一个周三的清晨。他是带着微笑走的,没人发觉他的微笑中还有着一丝丝的疲倦。他比医生预期的走的要早的多,没有知道为什么会这样。看着空落落的一号床,不知怎么的姑娘觉得好像丢了什么。到底丢了什么呢?姑娘自己也说不清。只觉得和当初失去男朋友的消息时有一样的感觉。姑娘摇了摇头,“这怎么可能。”
她还是每周都能收到他的一封信,只是再也没有人听她读了。那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总是挥之不去。一个人的时候姑娘总是自由不住的会坐在一号床,回想他浅浅的笑。
一年后姑娘顺利出院了。出院的那天在病房收拾东西的时候,姑娘高兴的和爸爸妈妈说她要给尼日利亚的子棋写封信叫他回来。可母亲的话像在她身上泼了盆凉水。“他永远也收不到你写的信。”姑娘着急的问为什么,难道子棋出事了。“因为在你住院几个月后他就彻底消失了!”姑娘是那么的惊愕,她不敢相信母亲的话!“你骗人,姑娘把箱子里收拾好的信拿出来放在母亲面前,这是他给我写的信,姑娘几乎是喊出来的!”“那是小彬写给你的,为了能让你积极的配合治疗,他模仿了他的字,你平常总是和小彬讲你和他的事,小彬也能摸个八九分他的脾气。信和邮票是小彬让你爸去邮局买的。”“你们骗人,你们骗人,不可能的,不可能的。”姑娘哭着说。
看着女儿痛苦的样子,老两口也留下了眼泪。母亲塞给了她一封信,“如果有一天你健康出院了,小彬让我们把这封信给你。”然后父母就离开了病房,他们知道现在女儿一个人呆会更好。
姑娘用微微颤颤的双手打开了信封,还是折成蝴蝶样的信纸。
亲爱的小香寒,请允许我再这样叫你一次,虽然我没有资格这样叫你。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想你已经健康的出院了,而我已经不再这个世界上了。我骗了你,可我不是故意的,请你原谅我。请不要责你的父母,他们也是情非得已。现在的你心情一定很复杂,也许你还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但我希望你能和以前一样的笑,虽然没有见过天使的笑容,但我相信你的笑容一定比他们更美。
我喜欢你,可我终究没有说出口。我不想让你烦恼,更不想在我说了以后,你再也不理我。也许我根本就没有资格说爱你,因为我在这世界的日子已屈指可数。
有人说只要你给你爱的人写满675封信,你们来世就能在一起,不知道你信不信,我是相信的。我知道自己时日不多,我拼命的写,可还是差了好多好多。谢谢你陪我走过人生这最后一段旅程,爱情的花朵我已闻过,真的好香,此生我已没有什么遗憾。
你一定要坚强的活下去,我会变成天使守护着你。如果还有来世我一定会找到你,爱你、保护你。爱你的徐彬。
姑娘早已泣不成声。
生与死的距离,这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隔着多少故事,隔着多少无奈。姑娘把那封信贴在胸口好久好久。窗外的天黑了,霓虹灯开了,她却全然不知。
出院几天后姑娘第一次来到他的墓碑前,她给他买了百合,她告诉他她会写完那675封信,她会在每个周末来看他。
姑娘讲完了她的故事,窗外的雨还在下,没有人说话。人们都背过去了头,耸动着肩膀,每个人都在抽泣,每个人都被姑娘的故事感动了。
每个周末你都会看见这个女孩,她总是带着一只百合花,在89号墓前放好后,她会从口袋里拿出几封信,没人能听见她读的是什么,但每个人都可以看出她读的是那样认真、那样深情。读完信她会在坟前默默的把信烧了,然后一个人抱着膝盖静静的在那里坐很久很久。
墓地的女孩
蜜月里,第一件麻烦事情就来了。他忘记了自己已婚,独自霸占着大半张床。可是我力气如此娇小,可怜巴巴的留了个被子角稍微搭着,还在梦中微笑着他温暖的怀抱。
醒来想享受一下公主感觉,被子抢了,早餐总该老公效劳吧。我真是痴人梦想,怎么可能啊。看着他迷糊着睁开眼睛,胡乱的在身边摸来摸去。眼睁睁的看着他摸出一枚枣子,眼睛也没睁开,吧嗒吧嗒,来不及抢夺,一枚红枣已经下肚了。不爱卫生的家伙,这是祝福我们早生贵子,不是给你当早餐的。他继续摸着。我倔强地紧握他的手。夫君终于迷糊着睁开双眼说:“天哪!你怎么睡在我床上啊,快回去,你老妈肯定要教训你。”
我的天,这个男人刚结婚就忘记了我是他老婆。还以为我是婚前的乖乖女。
“不记得我啦?”揪着他的耳朵,“把手拿出来。”这个男人还很听话,茫然的张开掌心。我把自己的手放进去,“看我们的戒指,讨厌,我们结婚啦。从今以后我是你老婆,不可以欺负我,不可以抢被子。”
他的表情真可以拍个短电影,茫然、张皇、诧异、醒悟,真是看得我连连生气。
“不理会你了,赖皮。”翻身下床,沐浴后一身轻松。我淘气地把厚厚的透着热气的毛巾盖到他脸上,想像着热气整个从他面部蔓延开。“想起我是谁没有,我是你老婆,从今天开始监督你天天洗脸刷牙的那个。刷牙要三三制,一天刷三次,每次刷三分钟,记得了吗?我们的婚姻也要三三制,每天三个拥抱,每次三个亲吻,每个亲吻三分钟。”我得意的看着他的变化,他的手死死地攥住我,把我的手放在他胸口上。
“真是个刚找到归途的羔羊,像个孩子,更像个傻瓜。”我独自喃喃低语,放松了戒备。他翻身把我压到身下,腰都被枣子硌疼了,“我还是野狼呢,先吃你,再吃我做的早饭。”
延续昨晚甜蜜的温情,时间就过了大半。饿着肚子将近夜晚8点,于是我们决定到外面撮一顿夜宵。还好这个男人记得我喜欢吃什么,特意选了夜啤酒。在路边的小摊回忆我们的过去,眉眼纠缠着,一只手握着另一只手,另一只手却都挑选着对方喜欢吃的东西。
“哥哥,给姐姐买花吧。”一个小女孩捧几朵玫瑰来回叫卖,很精灵的看到正在恩爱的我们。我一脸幸福的看着他,我们的蜜月期呢,还是独特浪漫点好。他一本正经的东看看,西看看,皱了皱眉头,“不买了。”
我的小姐脾气又来了。失忆不要紧,最可恶的是忘记了爱我,玫瑰代表爱情,一点不懂情调。他知道自己错了,知趣的少说话,多挑菜给我吃,还耐心的把小龙虾一个个剥皮放在我面前的碟子里,不时来几个笑话,才算把我逗乐了。
饭罢,他挥手过来一辆TAXI,绅士般的打开车门,让我进去。正美滋滋的等待他坐到我旁边,车门关上了,外面是他关怀的脸,“记得回家的路吧,那我就放心了。”
话音落,人也消失,不争气的泪水啪嗒啪嗒直往下掉。门铃响了,“谁啊?没事别打扰。”“送花,你们订的花。”听到熟悉的声音,迫不及待的开门扑入他怀里。笑眯眯的他一手捧着大束干玫瑰花,另一手拿着女红,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干玫瑰花可以让爱情保持鲜艳,女红是让你绣玫瑰给我,谁也不吃亏。”
讨厌,这个男人一天都折腾我几次了,未来我们的日子还漫长着呢。花接过来,心里却在盘算开了。可怜的我,要怎么才能锻炼他的记忆力,从第一条做起,夜晚不准抢被子,要主动乖乖地当我的被子。
第一次婚姻,丈夫因车祸去世,幸福也同时离她而去。很多年后的一次奇遇,让消退的激情重又燃烧,让孤独的芳心不再孤独。然而在领取结婚证这天,准新郎却突然失踪了。苦命的女人已经经不起这样的打击了……
新郎神秘失踪,千里追寻惊闻爱人已患绝症
何月青是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一家蔬菜超市的老板。这天天刚亮,她就起床梳妆打扮,并特意穿上一件艳丽的唐装,然后心情激动地等恋人袁大海前来,一起去民政局开结婚证。然而,两个多小时过去,却迟迟不见袁大海的踪影。她忙不停地给他打电话,奇怪的是,他居然关了机。
袁大海是临夏一家火锅城的老板。何月青往火锅城打电话,奇怪的是,火锅城此时应该正营业,却无人接电话。
袁大海近来常常腹部疼痛。三天前,何月青和他一起去医院做了全面检查,并于次日要和他一起去医院拿检查报告。袁大海却让她忙店里的生意,独自去了医院取检验单。之后,他给何月青打来电话,笑着说:“没事,就是胃不好,吃点药就好了。”何月青这才放下心来。当晚,何月青让袁大海来超市,一起商量结婚登记的事。袁大海却说和朋友在外面应酬,实在走不开。两人在电话里聊了一会,他的声音依然温柔、爽朗。可是,现在他却怎么关机了?
为探个究竟,何月青匆忙打车赶往火锅城。火锅城内的情景让她大吃一惊:一楼营业大厅里一个人也没有,灶房也没见一个人影,而二楼里也冷冷清清。正纳闷间,从里间走出来一个50岁左右的男人。何月青忙问:“你们的袁总呢?”
那个男子得知何月青是袁大海的未婚妻后,惊讶地说:“袁总昨天下午已将酒店盘给我了,他说有急事要回四川老家……”
一切来得如此突然。何月青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就转头直奔生产路。
生产路那里有袁大海花30万元购置的婚房。她打开门,大喊着袁大海的名字,却无人应答。“逃婚!逃婚!”这两个字一瞬间像一枚炸弹在何月青脑海轰然响起。难道这场婚姻是一场骗局?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
不知过了多久,她从混沌中清醒过来,呆坐在椅子上,泪水夺眶而出。忽然,她想起了烟草局的魏文林,决定向他询问袁大海的去处。袁大海和魏文林是四川老乡,发小。
在烟草局,何月青哭着问:“快告诉我,袁大海究竟哪里去了?”魏文林先是一阵沉默,最后长叹一声,拿一个牛皮纸袋,里面竟是一张房产证。“这是袁大海昨晚送来的,他特别交代,要我在一个月后再交给你……”
何月青打开房产证,竟是那套婚房的,里面是一份袁大海把房产过户给何月青的合同,袁大海事先已签字盖章,还附有其身份证复印件……
何月青不解地看着魏文林。魏文林说:“袁大海昨晚告诉我,他已低价卖掉了火锅城,但是什么原因让他卖掉自己赖以生存的火锅城,他不肯说,只说回老家以后,会打电话告诉我一切。”
魏文林的话更让何月青一头雾水。当天,她廉价处理了超市里的蔬菜水果,给员工多开了半个月的工资,宣布超市暂时停业。然后,她火速直奔兰州,旋即从兰州火车站转道四川。她要千里追踪袁大海,她想揭开他的失踪之谜。
何月青到达成都后,立即坐上了去往峨眉山市的客车……袁大海家位于峨眉山市偏远的沙溪场镇大山深处,四周群山环绕,山路陡峭,不通车。何月青达到峨眉山时,已是凌晨3点,当即心急如焚地朝荒寂的大山深处走去。一路上,她用手机的光亮照着悬岩峭壁中的小路攀行着,手机很快没电了。黝黑的峡谷吹来一阵阵阴风,她用手摸索着荆棘,一步步地向前挪着步子……
天,渐渐地放亮了。她终于看到了炊烟袅袅的小山村。当她敲响袁大海的家门,正做早饭的袁大海弟媳打开门,看到她浑身灰尘、两手流血,便惊叫起来:“……快来呀……快来人哪!”
里屋跑出来一个男子,当何月青看见他就是袁大海时,便昏倒在地……经过当地村医检查,何月青是因劳累、饥饿和急火攻心而致。
一个多小时后,何月青苏醒过来,看见袁大海蹲在床前,眼里盈满泪水,紧握着她包满纱布的手,她孩子一样扑进他怀里失声痛哭起来。
待何月青渐渐平复下来,在她一再追问下,袁大海这才向她揭开“逃婚”之谜。原来,那天医检报告结果让他万分震惊:他竟患上胃癌,且是晚期!
为了不拖累何月青,他决定逃离。他没告诉任何人自己得了绝症,也不想花冤枉钱治疗,盘掉了火锅城,将20万元带回老家,给家境贫寒的弟弟和年迈的父亲各10万元,最后一次回报亲情。留给何月青的,就是那套婚房。
难分难舍,再苦再难也要带你回“故乡”
惊闻未婚夫身患绝症,何月青陷入痛苦的漩涡。她已经经不起这样的打击了。在认识袁大海之前,何月青曾有过一段幸福的婚姻。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夺走了她的老公,也夺走了这个家的幸福。
消退的激情,因为2009年清明节这天而改变了。这天早晨,何月青去给一家火锅城送货。属下店员这天都请假回家给亲人扫墓去了,她只好亲自送货上门。何月青把菜送到火锅城,要推着三轮车往回走时,突感腹部一阵剧痛,不禁蹲下身,痛得在地上打滚。这时,一个男子冲出来,抱起蜷缩成一团的何月青,送往医院抢救。
医生诊断何月青是胆囊炎急性发作。这名男子给何月青办理了住院手续。何月青这才得知,他叫袁大海,是该火锅城老板。尽管两家业务往来密切,但都是由下属处理的,何月青之前并不认识袁大海。
那阵子,袁大海每天给何月青送来可口的饭菜。见了何月青,袁大海忽然有一种说不出的亲切感,他决定自己亲自照料她。夜里,袁大海就蜷缩在病房的椅子上,何月青一有动静,他就起身为她端茶倒水,喊来护士……五天后,何月青体内的炎症消了,可身体依然虚弱。
此得知何月青多年来一直纠结于这种致命的腹痛,袁大海劝何月青干脆做腔镜摘除胆囊术。这个手术是在腹部打三个小眼,七天就可以出院。然而,何月青拒绝做手术:“不用,以前也常常疼,吃药就好了。”袁大海却建议她:“这是个很好的机会,你一定要做,要是今后你身边没人,病情发作怎么办?”
在袁大海一再劝说下,何月青终于答应做手术。因手术有意想不到的风险,需家属在手术单上签字。何月青犯难了,她不想让远在深圳的女儿为自己的病情提心吊胆。最后,她自己签字,而袁大海做了担保人。
何月青被推进了手术室。袁大海在门外等候着。过了三个多小时,医生端着托盘走出来,对袁大海说:“这是病人的胆囊,已是黑灰色,而且还硬得很。建议你明天把胆囊拿到州医院做病理切片化验,我们初步怀疑里面有癌细胞……”
那一晚,袁大海细心守护在何月青床边,为这个苦命的女人心疼。凌晨五点,他发现何月青呼吸缓慢。大夫检查后认定是其喉咙里堆积了痰所致,要用抽管把痰吸出。然而,这时间很难找到抽管,只得用针管试吸。就在这时,何月青的脸变得发紫,大夫叫道:“不好!”情急之下,袁大海俯下头,用嘴吸何月青喉咙里的痰,由于过猛,痰被咽了下去……呼吸道畅通的何月青转危为安……
三天后,好消息传来:何月青胆囊的病理报告显示:里面没有癌细胞。袁大海这才放下心来。
经过一个多月的细心照料,何月青的身体恢复得很快,出院了。
不久,女儿青青从深圳回来探望母亲。细心的女儿发现,母亲看袁大海的眼神多了些许柔情。得知袁大海的妻子已过世多年,袁大海又与母亲有这段生死情缘,青青力劝母亲与袁大海深入交往。
事实上,这段奇遇也渐渐融化了何月青冰冻多年的心。她作出决定:与袁大海牵手。之后,两人经过近两年的交往,婚期在望。然而,何月青万万没想到,在这个节骨眼上,袁大海竟患上致命的胃癌。让她泪雨纷飞的是,即便如此,在生命最后的时光,他将那套房子留给她,并对故乡的亲人尽最后一份责任。这样有情有义的男人,怎么能就此让他悄然离去!
仿佛是冥冥中注定,在午夜的咖啡厅里他竟然遇见暗恋了两年,在日本留学时曾有过一面之缘的女孩。他用怀抱和温暖渐渐抚平了女孩内心爱情的伤,可是正当他们准备谈婚论嫁之时,女孩取走他的50万现金后便消失了。让他意想不到的是,当他远赴重洋去找寻女孩时,却见证了一段生死恋情……
梦中女孩出现在午夜咖啡厅
走在清冷的街道上,张海城深深地吸了几口气,慢步走进附近一家24小时营业的咖啡厅,自从在这里上半后,半夜加班疲惫时,张海城总会来喝一杯咖啡清醒头脑。这天,注定是不平凡的,因为在这家咖啡厅里,他看见了一个女孩。女孩无精打采地趴在咖啡桌上,一双美丽的大眼睛满是忧伤,这是一双出现在张海城梦里无数次的眼睛,在这样的寒冬里,由于激动,张海城的后背竟微微冒汗,他连忙喊:“由美子,你怎么在这里?”
被他唤作“由美子”的女孩惊愕地望着他,茫然的大眼睛充满了疑惑,一副完全不认识张海城的样子。
“两年前,在日本,我曾在你家住过一晚。”张海城有些着急地说。
那是2004年的暑假,在日本东京大学读管理系的张海城利用假期做一些社会调查,粗心马虎的他不慎将钱包弄丢了,张海城只好徒步走回去。天渐渐黑了,方向感极差的张海城在陌生的异国迷失了方向。那时他刚到日本才一年时间,日文学得并不好,幸好遇到了由美子,这个对中国充满好奇的女孩热情地邀请他在自己家住下。第二天,由美子把张海城送到公交车站,并送上了她亲手做的饭团,说:“如果在路上饿了,可以先填一下肚子。”由美子的细心和体贴让他一阵温暖。
虽然只是短短的相处,但是由美子美丽的大眼睛在张海城心里烙下了深深的印记。但让张海城后悔的是,他没有留下由美子的任何联系方式,就离开了日本。可是对由美子的挂牵,随着时光的流逝却越来越浓烈。
如今,在中国,在济南,在他的公司不远处,再次重逢暗恋多年的女孩,张海城觉得这是上天为他安排的缘分,这一次,他一定不能让她从自己的生命里错过。
由美子的情绪很糟糕,在咖啡厅里她要了一瓶红酒,自顾自地喝了起来,几杯酒下肚,她的泪便流了下来,在张海城的宽慰下,由美子娓娓地道出她的一段苦恋。
2005年,热爱中国文化的由美子如愿以偿地考上了山东大学中文系,可是与她相恋多年的男友中村佑二却因要照顾家族生意,而不能兑现与由美子同来中国的诺言,这对恋人只能借助网络和电话传情。
爱情在空间的距离里,不能免俗地发生了变化。2006年暑假,对爱情隐隐担忧的由美子飞至日本,可是在两个月的暑假里,他们待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还不到一个星期。由美子明显地感受到他们之间已经有了一道鸿沟。
其实张海城完全可以乘人之危,可是看着被爱情伤得体无完肤的梦中情人,张海城推开了由美子不管不顾的手,他只是亲吻着她的额头说:“你在我心里一直是天使。”
用爱抚平天使受伤的心
张海城的求学与创业路都非常顺利,2005年从日本留学回国后,家境优越的他便用父亲给的三十万创业启动金注册了自己的公司,开始经营电子产品外包业务。张海城借鉴日本的优秀管理经验和手段,很快打开了市场,并在短短的一年里站稳了脚跟。
张海城年轻有为,对他投怀送抱的姑娘很多,他都不屑一顾,却对由美子展开了猛烈的爱情攻势。这时,2007年的春节来到了,由美子怕回日本睹物思人,选择在中国度过寒假。
为了陪伴由美子,张海城没有回威海老家过年,两人留在了济南。大年三十那晚,张海城邀请由美子到他的住处包饺子、看春晚、守岁。那晚,两人聊起了小时候的事,张海城从柜子里把以前的老照片翻了出来,并向由美子展示他成长阶段里一些珍贵的纪念品。由美子发现一个包装精美的方形盒子上写着“我的爱情”四个字,出于好奇,她打开那个盒子,里面居然是当年她用来装饭团给张海城的饭盒。
由美子愣住了,她没有想到,张海城竟然暗恋她这么长时间!张海城羞涩地说:“也不知道为什么,自从见过你之后,我的心里就住不下别人了。”由美子感慨万千,她与佑二才分开一年,佑二便变了心,而张海城只见过她一面却至今未曾改变过心意,或许她来中国是命运的安排,注定让她来看清一个人,得到另一个人的爱。那晚,由美子情不自禁地牵紧了张海城的手。
有爱情的日子,一切都是甜蜜的。张海城的事业因爱情的滋润如日中天,2007年底,他公司的产值已近千万。由于产品外包需要精通多国语言的人才,所以由美子毕业后,直接进入张海城的公司并担任技术部经理。2007年10月,公司原财务部经理经济上出了一些问题,张海城便将由美子调入财务部接替经理一职。
随着爱情的升温,结婚提到了议事日程上,两人决定2008年抽空一起去日本,张海城专程去“提亲”。可是2007年底,由美子的母亲患上了子宫肌瘤,需要手术,两人便商议趁此一起回日本,张海城手头上有些事情又搁不下,于是让由美子带着十万块钱先回去给母亲看病,张海城把手头的事处理完后,立即飞去日本与她会合。
异国寻人,原来是他借走了幸福
让张海城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由美子这一去便不复返了。2008年2月20日,由美子打电话说她母亲的手术非常顺利之后,便人间蒸发了。也正是在这天,由美子通过银行的海外业务,从张海域公司的账户上直接提取了五十万现金。
张海城以为可能是由美子母亲的手术出了什么变故,临时需要一些钱,张海城相信由美子会给他解释的。没承想,由美子的电话此后就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张海城一直等待由美子的电话,可是一个月过去了,由美子仍然了无音信。张海城开始着急了,他决定尽快去趟日本,可是签证还没办下来,他的公司却陷入了危机。
俗话说,商场如战场,由于这段时间张海城无心关注公司的事情,他的对手趁机挖走了技术部经理,这也意味着他的技术秘密被直接套走。另外,因为财务经理由美子不在,财务审批没有人把关,技术部经理临走之前卷走了一笔巨额公款,由于没有任何证据,张海城也无计可施。
一连串的打击,让张海城无喘息之力,公司虽遭遇重挫,可是他的心思还是放在由美子那里,他常常魂不守舍。很多老员工和好朋友都劝他说:“凡事有个轻重缓急,你现在的首要任务是让公司度过这个难关。”张海城却说:“对于我而言,由美子比什么都重要。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
张海城决定采取转让大部分股权的方式将自己的公司处理出去,这样就意味着他放弃了公司的决定权,而成为一位股东。由于被公司变更和办理签证等事拖住,直到2008年6月23日,张海城才踏上前往日本的飞机。到达日本后,他直奔由美子的家。开门的却是一位陌生的中年妇女,她告诉张海城,她两个月前从一对老年夫妻手上买下了一套房子。张海城追问这对老年夫妻的下落,对方告诉他“不知道”。
第一章
筠儿:抬头看看表,才下午1.00钟。和以往一样,闲下来的时候,喜欢打开电脑,泡杯茶,听着喜欢的音乐。我是某网站里两个版块的斑竹,每天总要去自己的版块转转,看看帖子,加加精华。呵呵,你们肯定满羡慕我的吧,可我告诉你们,每次认真看并回复完那些帖子,还真得累。忙完版块,打开QQ,不少好友在线,今天是周末嘛,天不好,大家可能都选择呆在家里。今天我不想说话,不知道为什么,有点慵懒。好在我的QQ一直喜欢隐身,我不说话,没人知道我在。群里面异常热闹,大家聊得热火朝天,放在以往,我早加入进去了。今天,实在没兴趣。昨夜的失眠让我今天异常瞌睡,准备下QQ睡觉去。当拖动好友框的时候,看见他的QQ,头像是黑的。肯定是不在。我之所以能那么肯定,因为他对我设置了隐身可见,只要他在,我都看得见。看着那头像,我笑了笑,这个风流成性的家伙,此时,还不知道在哪个美女的怀抱里呢。睡意一阵阵袭来,关上电脑,先去睡一觉。
“啊......”伸个大大的懒腰,终于睡醒了,外面的天已经完全黑下来,躺在床上一点不想动。这个时候,电话铃声突然响起,把我吓了一跳。什么人这么讨厌?拿起电话,看了下号码,是松松。这个家伙,现在找我能有什么事情?无非是和我说他的风流韵事。我皱皱眉头,按掉电话,随手关机。不想接电话,就想这么安静的躺着。松松的电话却打开了我记忆的闸门:松松是阿峰的朋友,那时候,我和阿峰正在谈恋爱,他经常带松松一起出来玩,我和松松就这样认识了。我和他常以兄弟相称,松是哥哥,我是弟弟(虽然我是女性,但我喜欢这样的称呼)。松松是个风流成性的家伙,换女人比换衣服勤快,但人很仗义,也热心。我和阿峰分手后,还依旧和松松保持着联系。别人都提醒我和他保持些距离,我觉得别人太小题大做,那些私生活是人家自己的事情,干吗非要以这些看别人的人品呢?懒得理睬他们,我有自己的道德评判准则。
松松:今天是周末,忙了TMD一个星期,终于可以休息了。赖在床上的感觉实在太好。手机不停的响,一会是信息的声音,一会是电话。靠,真烦,根本不用去看,准是那帮女的,准备关机!拿起电话,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身影——筠儿。我和她是兄弟,她这个女人还真有点特殊,整天都是懒懒得,淡淡得,平时难得有个电话或者信息,可我却总是无意间想到她。打个电话,看她现在在做什么?电话响了半天,突然地被挂断,再打去,居然关机,我靠,心里忽然有点恼火,敢挂老子的电话。这个时候,浴室的门开了,一个美女裹着浴巾出来。NND,我都不记得这个女人是第几个,管她呢,呵呵,反正我不在乎多一个性伙伴。通过QQ和MSN已经这个女的聊了很多了,现在的我和她已经到无需太多言语的地步。她坐在我身旁,手不停地撩湿漉漉的大波浪栗色卷发,身上除了被浴巾裹住的地方都很白,我喜欢肤色白的女人。为了怕声响太大,也为了平和气氛,我按开了电视,中央四套正在讲“海峡两岸”,女主持也居然是大波浪卷,只是颜色是自然黑。扔了遥控器,侧卧的我右手揽她躺下,左手搭在她肚子的浴巾上。浴巾很松,稍微一动就如退去的潮水,双峰、草地、白皙平滑的小腹逐渐露出……
电视画面正切换到台湾东部的风俗民情。我低头看看她,她的睫毛居然是长长的、弯弯的!眼睛很大很黑,眨巴眨巴地看着我,面带微笑,酒窝很深。搂着我的脖子,手也在我身上轻轻地滑动:“你的皮肤很滑。”我坏笑地说:“你越摸越滑,今天看你的表现了。”她掐了我乳头一把:“坏人,懒家伙!压死你!”说完,翻身,把我压成“大”(不准确!)字形,舌头在我耳边滑动,我已经感到她呼吸的频率加快,湿湿的热气和喘息声让耳朵痒痒的。丰满的双峰挤压得我都要透不过气来了,分明感觉到自己血流的速度明显加快。“我重吗?”她的嘴没有离开我脖子。“身材真好!”此时的我感觉这句话还不能表达对她身材的评判,真的很美!她不像刚才那样紧紧地贴着了,双肘撑起,湿漉漉的舌头、湿漉漉的头发、红润如熟透葡萄的峰尖一起从我前胸向下慢慢轻滑……。
“奥哟!”我的声音自己清楚,一定是从喉咙底部发出的,很低沉很突然。命根子从来没有受到过这样的刺激,被她紧紧地含在嘴里,被她如蛇一样的舌头撩拨。不得不承认,我很喜欢和这样的女人做爱,她知道怎样挑起男人的性欲,她更知道应该如何引导男人让自己达到快乐的顶部。
第二章
筠儿:最近,天总是阴沉沉的。心很静,没有任何的波澜。非常喜欢现在的状态,淡然而恬静。今天,腰很酸,也非常瞌睡,可能因为昨天晚上没睡好的原因。别人要问,你怎么又不舒服的呢?嘿嘿,这个我也没办法,女人在一个月里,总有几天特殊时期,我就是昨天晚上进入这个时期的,肚子的隐隐做痛和腰酸让我无法入睡,所以有了今天的结果。
想出去走走,确切的说,去发泄下。和阿峰分手几个月了,可心依旧很疼。平时繁忙的工作让我暂时忘记,可越是一个人的时候,那疼痛感就异常明显。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怎么会这样的憔悴?才几个月而已,就仿佛换了个人。在衣柜里找了半天,每件衣服都大了许多,“生怕离怀别苦,多少事、欲说还休。新来瘦,非干病久,不是悲秋。”这似乎就是写得我。苦笑一下,深呼一口气,不想了。
拎着包走在夜色的街头,四周闪烁着的霓虹灯像鬼火一样忽明忽灭,身边擦肩而过的情侣们,每个举动都洋溢着幸福。经过一家服装店,不经意的一望,却让心撕裂般的痛。是阿峰,对他,我再熟悉不过了,他倚在店里的柜台边,身边的女孩子娇笑着,新试的裙子非常艳丽,裙摆飘飘,笑语盈盈。我一下想到镜中的自己,眼泪忽然不争气的就夺眶而出。腿好软,连离开的力气都没有,扶着墙,走到台阶的阴暗处,慢慢的坐下来。阿峰拥着女孩走了出来,女孩清脆的笑声刺耳的回荡着,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我突然感觉很冷,一个人的冷,冷得连手都在发抖,摸索着打开包,拿出手机,却不知道该打给谁。凭着记忆,随手拨出了一个号码,铃声响了好久,电话那边传来个睡意朦胧的声音:“喂......”,是松松。我再也控制不住委屈,对着电话不停的抽泣,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松松:NND,性这东西,还真是个耗体力和精力的事。今天这女人,本事了得,做了两次,老子的腰都有点疼。靠,眼睛已经睁不动了,必须休息一会。电话铃不识趣的响起,我皱皱眉头,真烦。摸索半天才摸到手机,迷糊中我“喂......”了一声。电话那头只有哭泣的声音。TMD,什么D人?打电话光哭,我有点来火:“说话,你TMD的哪个啊?哭丧呢?给老子说话......”“是我......筠儿......”。我心头忽地一惊,腾一下从床上坐了起来:“筠儿,怎么了?别哭,先别哭,告诉我出什么事情了?你在哪里?说话,筠儿......筠儿......”从筠儿断续的哭诉中,我知道了大概,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哭声让我的心隐隐的疼,知道了她大概的方位:“筠儿,现在,你就站在原地别动,5分钟我到。”挂掉电话,我从床上跳了下来。
“讨厌,半夜三更的,你去什么地方啊?多陪陪我嘛。”那女人嗲嗲得趴在我肩头,突然一阵反感,我把肩头一扛,那女的趴在了床上。“哼,什么小 狐狸 的电话,这么猴急得就走?”那女的气得柳眉倒竖,讲话也尖刻了起来,穿好衣服,我一把捏住她的下巴:“你最好给我闭嘴,我可不介意打女人,你和她是没有可比性的。明白吗?”摔到她面前一沓钱,我转身出了房门。“筠儿......你可千万别动,我马上就到。”开着车,不放心筠儿,打个电话给她,听着她不哭了,我才放松点。
远远地就看见热闹街头上蜷缩在角落的筠儿,心头一阵紧缩。把车停稳,快步走到她面前:“筠儿,我来了。”筠儿抬起头,大眼睛里溢满了泪水,满脸的无助和委屈。我拉起她,一把将她揽入怀中。怀里的筠儿不停颤抖,我轻拍着她的后背:“哭吧,把委屈都哭出来,别放在心里。”
筠儿:好冷!电话里,松松叫我别动。苦笑一下,我连动的力气都没有。坐在台阶的角落里,四周是光明和喧闹的,而我身边是无法驱走的黑暗和冰冷。我已不想再哭,可眼泪却一点都不听话,顺着脸庞,那样急于涌出眼眶。模糊中感觉有人靠近,抬起头,是松松。我傻傻得看着他,他拉起我,把我拥入怀中。好温暖啊!靠在他的怀里,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委屈,任汹涌的泪水打湿他的衣裳。他的手轻轻拍着我的后背。
不知道哭了多长时间,我感觉好累,虚脱地靠在松松的肩头。“筠儿,送你回家好吗?”松松轻声得问我。“不,我不想回去。”一下就挣脱他的怀抱,想到那小屋的冰冷,那满是回忆的地方,我的心就刀绞般的疼:“不,不,我不回去,我就不回去。”冲着松松歇斯底里的喊。“筠儿,筠儿,不回去,我们不回去?你冷静点,筠儿,你说,你要去哪里?”松松几次试图抓住我,我几次的挣脱,一边后退一边喊:“不,你骗我,我不回去,我不想回去。”痛心的窒息感让我疯狂,我怕一个人去面对那些有过的曾经,头好疼,我抱着头蹲了下来。
第三章
松松:看着筠儿现在痛苦的样子,我真想去给阿峰那小子几巴掌。为了个风骚的女人,放弃了筠儿,摇摇头:靠,别说人家,我自己也这个D样。不忍心看筠儿如此的无助,慢慢拉起筠儿,对她说:“好,答应你,不回去,你如果不介意,那我带你去我那里。”筠儿软软地靠在我的肩上,轻轻点了点头。
车里,筠儿失神而无力地靠在座位上。低音炮里传出的慢摇声音,似乎影响了安静,她紧皱着眉头,眼眶里还隐约闪烁着水光。我把音乐关掉,筠儿紧皱的眉头松了些许,眼睛也微微闭了起来。她肯定累了,我放慢车速,想让她更舒服些。“松松,我现在想喝酒。”筠儿突然开口,我一惊,握着方向盘的手一抖,车子随着手的抖动而左右摇晃了几下,我赶快靠边停了下来:“筠儿,你没事情吧?怎么突然想起来喝酒?”我不放心地摸摸她的额头,还好,不烫。“我没事情,难道我就不能喝酒吗?你要不陪我算了,我自己去。”说完,她想开门下车。
我一把拉住她:“好,依你,但你别乱动,好好靠着休息下。”筠儿大眼睛冲着我微微一眨算是回答,我给她系上安全带。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是为什么,总是那么在意她的情绪,她笑,我就异常轻松;她哭,我就异常心疼。甩甩头,现在不是寻求答案的时候。发动车子,向美食一条街开去。
筠儿:靠在车座上,有种虚脱般的累,想喝酒,想用酒精麻醉自己。松松以为我说胡话,不过,他还是依了我,不愧是兄弟。不一会儿,我们就到了美食街,那是条不宽的巷子,很长,路边的饮食排挡一家挨着一家,已近午夜,美食一条街却如白昼般的热闹,空气中弥漫着酒和菜混合的味道,耳畔的喧哗,让刚平静的心又异常烦躁起来。
松松找了家我们以前经常吃的排挡,他家菜的味道非常不错。自从和阿峰分手后,我就再没来过。“哎呀,是两位啊,好久都没来了吗?来,来,请里面座。”老板热情的招呼着,我不得不佩服老板的记忆力。松松点了几个我喜欢的菜,又要了几瓶啤酒。我对松松说:“打包带回去吃,这里太吵。”松松点点头,随手点燃支香烟,半眯着眼睛。
坐在松松的对面,我头一次仔细地看他:他不是很帅的那种,甚至有点痞痞的味道,尤其他抽烟的样子,放荡而不羁。却带着致命的吸引力。让人怕走近又想走近。难怪吸引那么多女孩子,不得不承认,他身上有种另类的魅力。松松似乎被我看得有点不好意思了,也似乎想放松我的情绪:“小姐,拜托你不要老这样的看我。你那双大眼睛看着我,是想电我呢?还是被我吸引了?哈哈,我这人对女人的抵抗力可真得很低,你如果总是这样,那我真有可能犯罪。到时候可别怨我把持不住。”我真被他说得笑了一下,这个家伙,什么时候都忘不了对女人调侃。
松松:有点累,从床上起来到现在,心总被筠儿的情绪牵动着。美食街上的饭菜味道倒真勾起了我的食欲。点支烟,先提下神。
筠儿平静了很多,在对面发呆样的看着我,我也半眯着眼睛看着她,这样看她,别人不会认为是我特意观察:筠儿不算特别美丽的女人,不高,也不瘦,却浑身有种说不出来的女人味,她的眼睛不是很大,是传说中的那种丹凤眼,眼睛很亮也很黑,看人的时候总带着研究的意味,很多时候,她得眼睛可以帮她说很多话。平时,她喜欢笑,甜甜的,很亲切。她的皮肤细而白,很干净的白。她的身材甚至是丰满,圆圆润润的,像个大大的苹果,对,就是大苹果。
我见过太多的女人,比她漂亮的数不胜数,有得妩媚;有得妖娆;有的性感;有得惊艳。那些女人能激起我原始的欲望。可和筠儿在一起,却让我的心安静,一种无法言语的安静。她看得我有点不好意思,我半真眼假的对她说:“你如果总这样看着我,我不保证我能把持住自己哦。”虽然看似玩笑,可有一半真话,我想和她做爱,我想知道和她做爱是什么感觉?“菜全齐了,你们慢吃。”老板的声音打断了我的幻想。“结帐,全部打包带走,这里太吵了。”我对老板说。“好来,马上打包。”结完帐,一手拎着吃的,一手拉着筠儿。上了车,飞驰着向我家开去。
第四章
筠儿:真想不明白,松松为什么要住那么高?六楼,等于我平时爬楼的两倍,可能平时太缺乏运动的缘故,到了他家门口,我都已经累得气喘吁吁。打开房门,一股浓重的香烟味扑鼻而来,我的咽喉对香烟异常的敏感,呛得我禁不住咳嗽起来。
松松有些尴尬,忙着把窗户都打开,他清新空气的方式很特别,居然把酒撒在地上。晕,这酒和烟混合的味道简直无法形容。看我捂着鼻子发呆,他抓抓头,难为情的笑了:“嘿嘿,让你见笑了,平时难得在家,所以…..所以……”看着松松手足无措的样子,我觉得他倒像个可爱得孩子。环视了一下四周,不大的房子,进门是张小小的餐桌,卫生间和厨房在左手边,卧室在客厅的右面,里面只有一张床,一个衣柜和一张书桌,对于他的家,唯一能让我想到的形容词就是糟糕。
到处都是烟头和各种垃圾。我愣住了,不知道该从什么地方开始着手打扫。一眼看见了带回来的饭菜,对了,现在的最主要任务是必须把那些碗筷清洗一下,不然。连吃东西都要用手抓了,我转身进了厨房。松松忙走过来:“怎么好意思让你洗啊,你休息下,我来洗。”我扭过头:“你去把房间清理一下,那房间我都不知道怎么下脚。”“哦,对,好的,我这就打扫。”松松忙不叠的答应,屋子里不一会儿就传出了他收拾的声音,隔着门看着他忙碌的身影。这情景让我忽然想流泪,以前和阿峰也经常这样的打扫,男人的房间都差不多乱,只是,那时候,充满了甜蜜,而现在,他的房间再不需要我去打扫了。
洗完最后一个碗,我感觉视线正在被水雾模糊,不想在松松面前再哭了。找个借口:“松松,我想先洗把澡。”松松停了下来:“对,对,等下,我找块新毛巾。”他从衣柜里拿出块新毛巾,递到我手里,我转身进了浴室。“等下洗,筠儿。”他在外面喊到。我打开门。疑惑的看着他,他手里拿了件粉蓝色的男式短袖衬衫,有些憨憨的笑:“给你当睡衣吧。”看着他,我的心头一暖,也愣住了,没想到他也会有如此心细和柔情的时候。接过衬衫,我关上了浴室门。
松松:有些懊恼,怎么在我房间最乱的时候让她看见了,靠,我房间打扫干净的时候却从来没有人来。这狗屁上帝,成心让老子出丑。好容易才把房间打扫好,把不要的垃圾全堆到了门口,洗完手,看着干净整洁的房间,还TMD真有种成就感。
肚子开始抗议了,也是,忙了半天,还没补充体力,哈哈,尤其我还经历了激烈的男女之间的战争。浴室里的水声刺激着我的耳膜,一个念头闪了出来:不知道筠儿不穿衣服是什么样子,肯定是白而细腻的。想到这些,不由得一阵燥热,心跳开始加速了。NND,怎么老想到这些?我难道真成了动物?甩甩头,努力让脑子清醒。
目前最重要的还是先解决肚子的问题吧。好在刚才筠儿把碗筷都洗好了,我把菜都摆在小桌上,把房间门打开,让房间的冷气往外跑,因为平时就一个人,所以客厅没装空调。摆好两副碗筷,看着满满一小桌的酒菜,突然一阵温暖,脑海里浮现出一个“家”字。坐下来,看着酒菜发呆,饭菜的香味诱惑着我,不禁咽了下口水。看看浴室的门还紧闭着,水声没有了,可能筠儿正在穿衣服。对了,先把酒打开,起身去找啤酒扳子。突然,脚下一阵刺痛,让我一下子跌坐到凳子上,抬脚一看,一根钉子扎进了脚底。咬着牙,把钉子往外一拔,血一下涌了出来,看着地下一滴滴的血,突然一阵发晕。
这时候,浴室的门一下打开,筠儿出现在门口,我看着她:记得看过一本书上说女人最性感的几种穿衣方法,其中一条就是女人在浴后穿着男人的衬衫,这话还真不假。浴后的筠儿脸白里透红,卸去了妆容,更显得清爽,真实。衬衫宽松而肥大的套在她得身上,正好挡在膝盖上。湿漉漉的长发,卷曲而柔软的垂下,发尖还有滴滴晶莹的水珠,她胸前的衣服已有了块水印,让她的胸部有了若隐若现的风情。衬衫坚硬的领子更反衬出她的文静柔弱。稍一低头,乳沟就在不经意间闯入我的眼帘。我的呼吸一下变得困难了。“松松,你的脚怎么流血了啊?”她的尖叫声一下打断了我。
第五章
筠儿:站在浴室里的花洒下面,从脸上流下来的已分不清是水还是泪,静静地站着,任水从头淋下。水温让我渐渐地温暖起来,心情也好了许多,过去的都过去了,再也回不来了,我必须学会向前走。现在让自己好好洗个澡,洗去过去的所有一切,洗完后就是崭新的我。
关了花洒,擦去身上的水珠,拿起那件淡兰色的衬衫。刚才的情形好温馨,那家伙居然有这么心细和柔情的一面,和平时的放荡不羁相比,哪个才是真实的他?穿好衣服,摇摇头,不去想这些,肚子现在好饿。打开浴室门,松松正坐在客厅的小桌旁边,听见门响,他头扭了过来,眼睛眨也不眨得看着我。寻着他的目光,我有些困惑:难道有什么不对吗?我低头看看身上,还好啊,衣服整齐得穿在身上,应该没什么不对的。
再抬头的时候,看见有红色的液体从他脚上滴下,地上已经红了一小块。再定睛细看,天啊!那是血。我尖叫一声:“松松,你的脚怎么流血了啊?”赶忙跑到他面前蹲了下来,抬起他的脚,他下意识地一缩,有些不好意思的说:“别,别,脚脏呢,你刚洗得澡。”“别动,老实点,让我看看,怎么会成这样的?”不容置疑得扳过他的脚,脚底有个深陷的小洞,血就从那里流出来的。看着地下的一枚钉子,我明白了。晕,扎入的那一瞬间该多疼?心里忽然涌上一种淡淡的心痛。
我抬头看着他,他的脸有些苍白,看见我抬头,冲我尴尬的一笑,我问:“家里有药箱吗?”“好象有酒精和云南白药,在房间里。”我拿块毛巾先裹住他流血的地方,跑进屋里,还好,这些东西他没乱放。解开毛巾,用酒精先把伤口里外清理一下,酒精碰在伤口,他恩了一声,脚也一抖。我知道,肯定很疼,我轻轻对伤口吹着:“松松,你怎么这么不小心的呢?忍住啊,吹吹就不疼了,乖,别动,马上就好。”跟哄孩子一样哄着他,果然,他的脚放松了下来。用酒精清理完,上好云南白药,血渐渐止住了。他轻轻说了声:“谢谢”。他的这句话让我心头一阵异样,“松松,这是真实的你吗?”我在心里问。“啊,好饿,饭菜真香,快。吃饭吧。”为了掩饰自己的情绪,我夸张的喊了一声。
一
我的手很贱,看到奇怪的东西就会不由自主地摸上去。为此从小没少挨妈妈的骂,我总是回敬她:谁要你刚生下我,就给我戴手套!手贱和戴手套之间有没有关系,其实我并不能确认,但是这个理由总是让妈妈生出一丝愧疚,哑口无言。
这天的公交车不算很挤,但也不松,人与人就像情感还在朦胧状态的少男少女一样,若有若无地碰撞。
一个女孩背对我站着,她穿了一件黑色的呢大衣,后腰那儿有一朵蝴蝶结,松松地系着。那是什么颜色?我看着是金色,但稍稍偏下头又看成了紫色。我转动脑袋悄悄地试了好几次,还是拿不准。这是什么材质,怎么会这样?在我还没有意识到的时候,手已经放在了那只“蝴蝶”上了。
女孩转过身来,疑惑地看着我,从她的眼神里,我知道她在等一个解释。
我知道自己是不可能被当成流氓或是小偷这类人的,因为谁都看得出,我属于受过良好教育的阳光青年,头发干净整齐,身材挺拔,脸上总闪现出正派的光芒。
是的,我是一个高级网络程序员,每天都会处理一些虚拟世界的真实问题,软件里面充满了不可意料的臭虫(即bug,指漏洞和缺陷),找出来,修补,像挖掘工,也像修补工。
我对着女孩露出了迷人的笑容,这种笑容的拿捏我在镜子前面偷偷练过,牙齿不能露出,抿着嘴,嘴角尽量往上翘,两边的颧骨肉稍微隆起,眼睛注视着对方——0K,我自己都被自己迷住了。
她大概迷呆了,依然目不转睛地看着我。我只得开口:你衣服上的蝴蝶结很漂亮!
蝴蝶结漂亮?一个男人这样说?嘁!她显然怀疑,目光一直在我脸上搜索着。周围的人已经在看着我们了。
我凑在她耳旁嘟囔了一句:“你很漂亮。”见鬼!摸蝴蝶结之前我连她的脸都没有看到。而且,她并不是我认为漂亮的那一类女孩。但是我知道这个理由是世界上最好的理由,对一个女孩来说。她终于低下头转过身去。我松了一口气。
二
几天后公司举办推介会,我负责X软件产品说明。
人来了很多,记者们很忙碌。我一直口干,喝了好几杯水。
上台之前我去了一趟卫生间。出来时,在狭窄的过道忽然看到了她——那个女孩,公交车上的“蝴蝶结”。我对她笑了笑,指了一下主席台,快速闪了。
说明会开得很成功。电脑写信或聊天,与用嘴交谈,最大的区别是什么?就是嘴里出来的话语会融进空气,是看不见的,可以承认也可以不承认,但是电脑里的交流永远都会存在,每个字每句话,你想赖掉都不行,任何时候都可能成为呈堂证供。有些话语,适合长生不老;而有些话语,就想朝生夕死。
X软件就是电脑里面的嘴,它能让写出来的那些字,在对方看完后就会自动消失,无法保存,不会留下痕迹,从而让网聊成为真正的聊天,心灵自由的聊天。
这是我开发的,电子邮箱商和聊天服务商无疑会有兴趣。
我神采飞扬地走下台,到大厅外面的角落抽一支烟,平静一下激动的心情。
蝴蝶结女孩站在了我面前。“我是聊伤网站的S,老板对你的软件很感兴趣。”
迷人笑容不受我控制又跑出来了,我赶紧伸出手热情地与她握了握。坐在一张沙发里,我想向她详细解释一下X软件的功能,可她的眼睛盯着我,忽然问:“你很早就注意到我了吗?”
我的天!脑子里飞速转了88圈的结果,就是不能承认当时是信口雌黄,不然在她眼里我就是一个坏蛋了,那这笔生意也要泡汤了。
我含糊地“啊”了一声,然后转过头看着远处一棵树冠像蒲扇的大树。当意识到这可能会让她以为我害羞,于是赶紧转回头。她的脸上有几条毛细血管一下子充进了血。糟了,我暗叫。
她用一种安慰我的语调说:“其实没有什么,我也注意到你了。”
我语塞。
“你喜欢我是吗?”
这是什么世道?女孩非要这样直接吗?我得离开。她的脑浆管道不知道会延伸到哪里。男人的思维链是一节一节的,每个思考点都清清楚楚,不会乱串。女人的思维完全是老房子里的电线,哪里方便就牵到哪里,一根线能串起厨房、卧室、客厅、厕所、衣帽间。有多少男人在这种大牵连的围剿下,恨不得拿起这根电线上吊。
“我看到了一个朋友,要去打声招呼。”带着抱歉的笑容,我匆匆地离开她。她竟然露出满意的笑容,好像心照不宣一样目送着我离开。
夜晚我在泡澡的时候,短信来了:我也喜欢你。S。
谁给她我的号码的?我暴跳如雷,但立刻就无语了,我记起来,是我自己给了她名片。
三
S的短信后来又来过几回,我没有回。冷淡会让她顺着脑隧道回到最开始的地方:只是一个蝴蝶结而已。
但是后来那条短信无法不回:你的软件我们公司决定买了,你什么时候来一趟?
我乖乖地点开了回复:谢谢,我明天下午3点去你公司。
S的头发卷了,染了点红。她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发梢,低声亲昵地说:“你都瘦了,这么忙啊?”
合同签订顺利。我真想对着红彤彤的印章亲吻一下。
S送我出门,我真诚地向她道谢。没有她,绝不可能这么顺利。临别时,我送她一个U盘,里面有X软件试用装。她算得上是世界上第二个使用X软件的人,第一个当然是我。
她也很高兴,说周末去K歌庆祝一下吧。我竟然找不到理由拒绝,或许自己也很想去爽一下吧。
我以为她会带几个姐妹来,到歌房发现就我们俩。我没有叫上哥们,是觉得他们没有理由认识她。为了表达谢意,吃什么水果、点什么酒、唱什么歌,我尽量都随她,她唱歌的时候,我还会在点歌屏上按几下掌声和欢呼声,一派演唱会的气氛。
1939年,她随父亲乔治六世到皇家海军学校参观,这次普通的行程,给她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收获。在众多学生中,她看到一位身手矫健的英俊男孩,只一眼,心就扑通通地跳起来,而他的目光亦穿过人群,温柔地投在她的身上。那一年,她只有13岁,他刚满18岁,一见钟情的爱情突如其来地拉开了帷幕。
此后,他在海军服役,她投入到支援战争的工作中,但无论多忙,无论环境多恶劣,无论相隔多远,他们之间从来没有断过联系,一封又一封的书信,将他们的感情紧紧地黏合在一起。
7年之后,他们秘密订婚,约定今生永不分离,但他们的关系遭到家族的强烈反对,因为她是英国王位继承人,不得外嫁,而他是希腊王子,将来会接过父辈的权杖,统领自己的王国。是为江山牺牲爱情,还是为爱情放弃江山?最终,他选择了后者,放弃王位继承权,加入英国国籍。
她肩负着太多的责任,不能像普通女人那样,做一个温婉的贤妻良母,她的生活被各种会议、会见和访问占据。无论她做什么,他总在她身边,她处理文件到深夜,他为她端茶续水;她巡视军队,他为她准备好献给皇家卫队的花束;她出国访问,他寸步不离左右,帮她打理衣物首饰;她累了,他取出当初两人写的情书,深情地念给她听;她不高兴了,他在她耳边讲一个小笑话,直到把她逗笑……
细细数来,她曾出访海外300多次,在英国各地访问2.5万多次,主持了超过100次国宴,收到过350万封信件,授予了近40万个荣誉头衔和奖项。而几乎每一件事,他都站在她身边,默默地支持着她,和她一起面对,一起见证。他像一个忠实的管家,称职的保镖,细心的仆人,无话不谈的朋友,她在哪儿,他的影子就在哪里出现。
孩子出生后,他又变身超级奶爸,无论生活多么繁琐,他都全部承担,挡住寒风暴雨,留她万里晴空。时光一寸寸夺走了她娇嫩的容颜,亲近的人一个个愈走愈远,而他,始终不变地跟在她身边,鞠躬称她为“陛下”。无论在现实的生活中,还是情爱的世界里,她始终是他心中永不更改的女王陛下,需要他细心周到地呵护爱惜。
不知不觉,他们已度过钻石婚,携手走过65年,他也因此成为英国历史上在位时间最长的君主配偶,让世人称羡。65年来,她以优雅乐观著称,若问起她保持优雅和乐观的秘诀,会有人回答你:“因为有菲利普亲王的陪伴!”
细心的人们会发现,他们有一个经典动作,无论哪个时期,无论在什么场合,他们的合影总是保持那一个姿势:她挽着他的胳膊,娇小的身躯依偎在他高大的身旁,她微微抬头,他稍稍侧脸,四目深情对望,笑容在脸上绽放。
是蜜月时的姿势,居然一直保持了65年。65年翻过来,她一直挽着他的胳膊,什么都没有变,改变的只是两个人的容颜。从青春年华到耄耋之年,他们始终那样深情对望,尘世的喧扰被远远阻开,一眼便是永恒。
一个保持了65年的姿势,让世俗的人们相信,这世上有一种爱,真的可以超越一切,像童话般完美。
不错,她就是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而他,是与她携手走过半个世纪的夫君,曾经的希腊王子,现在的菲利普亲王。
她是一棵树。他出生时,她已经在他家的庭院里生活了一百年,也等待了一百年。当然,对于一棵树而言,一百年她才刚刚长成少女──树中的少女,从此进入清纯亮丽的青春期。那个秋高气爽的午后,阳光炫得令人心碎,她终于见到了他──这个让她祈求了一百年、又等待了一百年的男人。她无法不颤抖,激动和紧张令浑身的树叶在秋阳里像小风车一样滴溜溜地转。她目不转睛地凝视着他。他还小,搀着一位美丽少妇的手,脚步蹒跚地向她走来。 突然,他挣脱少妇的手,踉跄地朝她扑去,那架势显然是还不会走路就想跑了。她幸福得也惊吓得要尖叫起来,简直不知道如何是好。当他肉嘟嘟的小手触摸到她的身躯时,她的心停止了跳动──不,她整个地停止了,死了。
人们常说的“幸福死了”,大概就是这个感觉吧。他还太小,还无法扶着她站稳脚跟。当他摇晃着向后倒去时,她从地下抬起一条树根,稳稳地托住了他。所幸的是,这一切不曾被少妇发现,她见小男孩骑马(树根)玩,直夸他聪明呢。 小男孩常常在树下玩,他骑树根,就像骑着战马一样驰骋沙场;他挖树皮缝儿,看有没有蚂蚁;他黏知了,却讨厌它们的歌声;他爬树,只为显示自己的能干;他撕树叶儿,这张撕成燕子,那张撕成蝴蝶,但撕了就扔……她知道,他常常在树下玩,并不是喜欢她,而是这儿好玩、有趣,可以打发寂寞的童年时光,但她依旧要感谢上苍,让她有机会共度他的童年,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一晃十多年过去,少年的他情窦初开,有了心事。她看到他徘徊在庭院里,听到他在黄昏里的叹息,比他自己还难过。
有一个夜晚,他步着月色,来到她的跟前,借着月光,用那把比月光还要犀利的尖刀,在她的身上刻下:“黄小玫,我爱你!”那刀子,刻在身上,痛在心里,一刀有一刀的疼痛,一刀有一刀的流血,因为黄小玫不是她;如果是她,别说是刀刻,就是死了,她也心甘情愿。但她是一棵树,她默默地忍受,没有叫喊,没有哭泣,只有血在流。又有一个夜晚,他抱紧了她失声痛哭,拼命地拍打着她,好像一切都是她的错,因为那个女孩拒绝了他。她拥抱着伤心欲绝的他,树上的叶子忍不住落下来了。她知道那个叫黄小玫的女孩,华而不实,爱揪他的头发,不值得他那么去爱。但她什么也不能说,只有感谢上苍,让她拥有他的秘密,并守口如瓶。 后来,他遇见了他现在的妻子,那是一个聪明贤惠、心地善良的姑娘,容貌更迷人,大大的眼睛会唱歌。但他犹豫了,胆怯了,是她在一次树下的约会中,将这个姑娘猛地推入他的怀抱,直到姑娘温软如玉。不是她有多伟大,而是不忍心让自己心爱的人苦苦折磨。 其实,她也会嫉妒,她也会伤心难过,知道春天哪来的露水吗?那是因为每一张树叶都是她的眼睛,每一张树叶落下来的都是她的眼泪。他们倒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她却惨遭灭顶之祸,被砍伐被去枝剥皮被修正,最后成了他独立户门的栋梁,被贴上护家符,替他撑起一片屋檐,守护着一个完整的家。这是他的家,也是她的家。大喜之日,她在高处默默地瞧着他洞房花烛,无怨无悔,含泪欢笑。她庆幸,从今以后,她对他的苦与乐了如指掌,她对他的爱和恨洞若观火,他们终于成了一家人,同命运,共患难。尽管他不知道她是谁,但她已知足了。 有一支歌说,与自己的爱人相守着慢慢老去,是最浪漫的事情。这是错误的。不是浪漫,是心安。与自己的爱人相守着慢慢老去,是最令人心安的事情。至少在她看来是如此,心安得叫人不知地老天荒。终于,他有了儿女。终于,他的儿女也有了儿女。终于,他老了。终于,她也到了约定的时日,可以去赴第三个百年的承诺,在未来的百年里,她将和他结为夫妻,被他百般宠爱,享受不尽人世间的幸福。一场台风如期而来,所有的人都转移了,惟有他的老妻不肯走,死也要死在家里。按照约定,老屋将坍塌,她将碎成数段。是夜台风大作,暴风骤雨,但她硬是撑了过去──她不能置他老妻的性命不顾,抽身而去。
又过了十年,他的老妻也已过世了,这间老屋经过翻修,做了他长孙的新家。她依旧是这个新家的栋梁。当她第二次要如约离去时,他的长孙媳妇早产了。这天午后突如其来的龙卷风,以及骇人听闻的冰雹过后,村子里倒了十七八家房屋,而她的那间老屋却安然无恙,长孙媳妇产下了七斤八两重的男孩,母子平安。那是他的血脉,她不能沾着这血去见他。她的再次爽约终于触犯了天条,她遭天谴,遭雷轰,遭天火焚烧。老屋坍塌,她被劈碎成八段,在烈火中焚烧,最后化为灰烬。但即使化为灰烬,她也要留下一棵树的木炭,给他的子孙生火、取暖,度过这个失去家园的寒冬。 而她,永远错过了那个祈求了一百年、等待了一百年、付出了一百年才能拥有的百年姻缘。
永远错过了被爱的人生。 而这一切,他都不知道;他只知道,她是一棵树,一棵树而已。
那天早晨本来是个十分快乐的早晨。小马背着同事们的眼神,悄悄地唇语般问他:煮方便面给你吃?阿松摇摇头。小马含着笑嗔他,再问:拿牛奶给你喝?阿松仍然摇摇头。
小马知道他是不愿让她麻烦。两个人会心地笑着,眼神里纠缠着甜蜜。
就是在这个时候,阿松的手机响起来了。
小马比阿松都准确地知道这是谁来的电话。她垂下眼帘,象是为窗子拉上窗帘,遮住里面的心情,好在他接完电话的时候,看不见窗帘后面演绎的细节。
小马听着他最初颇似严历的语调问:有什么事?!他当着同事的面接小马的电话时,用的也是这样的语气。然后他的语气轻缓下来,甚至轻轻地笑了一声;当他走出办公室与小马对话时,用的也是这样的语气。
还有没有什么是只属于小马自己的?
他偷空强调过会和她一起外出,然后走了出去。小马想:是了,悄悄话不能当着我说,所以要躲出去。
当阿松一边大口地咬着饼,一边笑咪咪地和她说话时,小马回过头来所问非所答地说了一串:“在哪?”“在办公室呢!”“在那干么?”“没事!玩呐!”“有什么可玩的?!”“嗬嗬嗬!”正是阿松刚才接电话时的一问一答。小马冷笑着道:说的那么开心,还来理我做什么?
阿松这才知道小马是在生气。他不知道她为什么这样小题大做,不就是接了个电话吗?他气哼哼地说:我再不和你说话!小马也不示弱:不说更好!她当然不明白他笑的是对方说的那句话:见了人家又走不动啦?
两人不欢而散。
二
早晨起来,掀开门帘,小马第一眼总是要向东门望过去,那是阿松出来必经的地方。去洗手间时,也要先看看水池边有没有人,阿松总是在那里洗脸。想他,哪怕看一眼也好。
阿松在打水或是去厨房吃饭经过她办公室门口时,也要往里瞄一眼。
但是两个人远远地见了面,却必有一个退回去或是绕道而行。
阿松有些顶不住了。他想自己是男人,应该大度一点。第三天早晨来的时候,小马正在电脑前做报表。他说:帮我查一下那张单子好吗?小马犹豫一下,温和地说:等我做完报表行吗?阿松点点头坐下来,坐在小马办公桌前的椅子上。
刚坐下起身便走了,没说一句话。
小马回过头,看见那只白色圆珠笔,笔卡向上,端端正正地放在桌子上。那只笔的笔卡上,本来刻着一头小马,身体还染了红色,很是鲜活。阿松也有这样的一只笔,笔上同样也刻着这样一头小马。有同事来借笔时,小马总是小气的不借,她说这是情侣笔不容别人乱动!心里便鬼鬼地偷着乐。
上次生气回来后,看着红色的小马,张着小嘴象是嘲笑她,看着刺眼挠心,一生气把那小马生生的刮掉了。
阿松必定是为这负气离去的。在人后他总爱宠昵的唤她小马,小马也只是他一个人的。她却毫不留情的把它刮去了,可见是下了狠心的,自己何必自讨没趣?
笔卡上的小马是被刮掉了,但是小马胸前的莲花玉坠换成了小马坠子,你看没看见?
三
上午,小马洗完衣服,把阿松送她的那套紫色的内衣放到阳光下晾晒。看见阿松的被子晒在另一条铁丝上,很想把衣服拿过去挂到被子的旁边,象小鸟依人般偎在他身边的感觉。想过去摸摸被子上他的体温,想过去闻一闻被子上他的气味。
小马找一个理由,去了他的办公室,他正在和别人下棋,对她的到来视而不见。她和同事们说说笑笑,听VCD唱着忧伤的情歌。脸上笑着,心却被那歌里缓问急问轻问重问问也问不完的“你爱不爱我?你到底爱不爱我?”问的好痛。这句话,是小马想问他的,也是他想问小马的吧?
问来问去,小马真想脱口而出:我当然爱你!
他披上衣服,借了别人的车出去了。
他能去哪儿?应该是去买彩票吧?她跑回去赶上自行车,往夜校去。彩票站与夜校一个西边一个东北角。
拐弯的时候,小马忘了拐弯,直骑着车走了相反的方向,是彩票站的方向。她想:如果你能和她分手,我会好好地宠着你。不管贫穷还是病痛,不管年轻还是衰老,我都要守着你不离不弃。想到此,小马的眼睛便湿湿地了。她想把这些话说给阿松听。
一路上,小马的眼里噙满了泪水。她想等他一回身看见她的时候,她就站在那默默地望着他;等他还想硬着心肠不理她的时候,她的眼泪哗地一声流下来,他就会拥她入怀,为她擦拭所有的泪。
小马找到了彩票站,可是阿松并不在那,他没有预感到她会来,即使是知道,他是不是会等她?
小马是阿松的,既然阿松已经不再理会这些。那么阿松对小马来说,就象死去了一样。不是忘记,是死去。让小马就这么想着念着苦着,却没有一点点的希望。而小马也死了。从此不再有欢笑,哪怕是造作的笑。没有了,只有安静的忧郁满怀。什么都没有了。阿松的小马永远的死了。他给了她生命,他又亲手杀死了她。小马是那种为了爱能够舍弃一切的女子,你为什么不肯给她这样的机会?
小马死了,再也不会是别人的小马。小马只是你的,是那一段真心付出的感情中,一头欢乐过苦难过听够了种种谎话,却半点没耽误你恋爱结婚生子的蠢到死了的小马。
四
正是下班的时间,公路上车水马龙,心怀绝望的小马精神恍惚,然后是刺耳的喇叭声,还有谁的尖叫声。
生命是如此的脆弱,爱情是如此的错过。
即使是在最后的时刻,小马依然知道,她还在爱着。但是她不知道,阿松正在夜校门口,望眼欲穿地等着她。
王瑾能歌善舞,相貌出众,如今到了“女大当嫁”的年纪,她时常为老妈的催婚而犯愁。
这天,王瑾刚来到办公室,宋经理就对大家说:“公司来了位大才子,大家起身鼓掌欢迎!”王瑾看后顿时一惊,新来的同事居然是那个大色狼张潮。
前段时间,王瑾上班途中感觉有人跟踪她。她回头一看,身后果然站着个目不转睛的男人。王瑾走过去问他为什么跟踪她,是不是图谋不轨。男人说他叫张潮,跟踪王瑾并无恶意……
如果没有别的想法,谁会跟踪不认识的女孩?王瑾知道他在撒谎,懒得再听他说,扭头就走了。可过了没几天,王瑾下班途中又被张潮跟踪了。通过这两次被跟踪,王瑾认定张潮就是个色狼,没想到这个色狼居然成了她的同事!
趁着去打印文件的时候,王瑾找到宋经理,说她觉得张潮品行不端,把这样的人招进来会不会对公司有影响,接着,把张潮两次跟踪她的事情说了。
宋经理听后一惊,随即摇头说:“你一定是误会了。张潮是国内很有名的设计师和漫画师,公司对他慕名已久,如今他来到咱们这里,这可是公司的幸事!还有,去年新闻中有个人在公交车上和一个色狼搏斗,那个敢于出手的英雄就是张潮。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品行不端呢?”
听了这话,王瑾想起了去年的那个新闻:有个女孩坐公交车时遭遇了色狼的“咸猪手”,却不敢声张,就在色狼进一步冒犯时,一个男子站出来及时制止了色狼的行为。色狼恼羞成怒,在打斗中还咬伤了那个仗义出手的男子。王瑾在网上搜到那个新闻一看,图片中见义勇为的人果然是张潮。
王瑾下班了,张潮忽然跑来说:“王瑾,我开车来的,送你回家吧!”
“不用了!”虽然张潮有过英雄举动,可王瑾对他还是不放心。张潮说:“你以前误会我了……”王瑾笑问:“那你为什么两次跟踪我?”
张潮结结巴巴地说:“我……我两次跟着你,是觉得你像我的一个同学……”也许自己真的像张潮的那个同学,再一看张潮一本正经的样子,王瑾就打消了顾虑,坐上了他的车。
在车里,王瑾的妈妈忽然打来电话。王妈妈说:“张阿姨昨天不是给你介绍了个叫马连的小伙吗,你当时听到名字就叫了停,今天张阿姨又来了,说马连可不一般,他爸是个大老板呢……”
王瑾一听头就大了。马连是她的高中同学,这家伙长着一副马脸和两颗大龅牙,更讨厌的是,高中时他就勾三搭四。这样的人就是世界首富,王瑾也不稀罕。王瑾正说着,手机突然没电了。王瑾只好借张潮的手机拨了回去。可王妈妈已经答应了张阿姨,于是命令王瑾今晚无论如何也要去相亲。
王瑾叹着气,挂断了电话。忽然,她看到张潮的手机壁纸是一个卡通女孩的画像。那女孩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不仅长得非常可爱,而且给她一种很亲切的感觉。
不多久,张潮把王瑾送到了她家楼下。王妈妈见后,拉过王瑾悄悄问她男孩是谁,王瑾说:“妈,你不要多想,他是我同事。”
回到家,王妈妈严肃地说:“我今天从张阿姨的手机上看到了马连的照片,虽然相貌一般,可他家境好,前途不可限量啊!至于你说马连高中时勾三搭四,那时候他还年轻,长大了自然就成熟了,给别人机会就是给自己机会……”
王妈妈还在滔滔不绝地说着,为了耳根子能清净一些,王瑾答应了去相亲。
傍晚,王瑾和马连见面了。马连很兴奋,见王瑾来了,抱起事先准备好的玫瑰花就送到王瑾手上。王瑾有些手足无措,想想毕竟同学一场,不好驳对方面子,就收下了。
服务员把菜端上桌后,马连说:“王瑾,我终于和你见面了。自从知道相亲对象是你之后,我就茶饭不思、夜不能寐了。其实,我在高中时就喜欢你了……”
王瑾听到这里,忽然想起了读高中时发生的一件事。那年班里来了个叫顾晓梅的插班生,非常漂亮,马连对她展开了疯狂的追求。为了表决心,马连在班里大声朗读了他对顾晓梅的求爱信。王瑾记得信中说,马连自从见了顾晓梅第一眼就彻底爱上了她,如果顾晓梅答应做他的女朋友,他就一辈子只爱她一个……
王瑾想到这些,忍不住笑着问:“你以前不是说这辈子只爱顾晓梅吗,怎么现在又爱我了?”
马连梗着脖子说:“顾晓梅怎么能跟你比,她身材没有你好,脸蛋没有你漂亮。我是追过她,追到手后才发现我并不是很喜欢她,曾经对她说的那些话都是一时冲动,我对你才是真心的。”
听了这番话,王瑾觉得马连说话轻浮、不靠谱,对他愈加反感起来。她找了个理由想走,可马连竟然拉着她不放,非要她做他女朋友。就在这时,张潮突然冲过来,一把将马连推开了。
马连回过神后,喝问:“你是谁?”
张潮说:“我是她男朋友!”说完,拉着王瑾就走。
坐上车,王瑾对张潮的及时出手帮助连声道谢,可接着她严肃了起来:“张潮,你帮我是好的,可你不该撒谎说你是我男朋友啊。这事传出去可就麻烦了!”
张潮笑了笑,说:“我这么做正是为了彻底解决你心中的大烦恼啊!”见王瑾不解,张潮接着说:“我听同事说,你的妈妈经常对你催婚,使你非常烦恼。我现在也是光棍一个,我妈对我催婚也是催得非常紧,你我合作,互当对方的挡箭牌岂不是很好?”
“你的意思是说,咱们假扮男女朋友?”王瑾不可思议地问。
“是啊。如果你同意,咱们从今天起就做‘男女朋友’,这样一来,咱们就能摆脱父母的催婚了。”张潮得意地说。
王瑾一想,觉得这是个好主意,于是两人拉钩确定了“恋爱关系”。想到和马连相亲没成功,妈妈可能怪罪,王瑾就给妈妈发去了短信,说她之所以没有相亲成功,是因为她已心有所属。
王妈妈见了短信既惊讶又兴奋,忙打来电话问王瑾的男朋友是谁。王瑾看了张潮一眼,说:“就是上次送我回家的那个同事。”为了让妈妈相信,王瑾示意让张潮跟妈妈说一下。张潮心领神会,接过电话说:“阿姨,我和王瑾虽然相识不久,可我们是一见钟情,王瑾之前没有跟您说我们的事,是想多谈一段时间再跟您说,现在既然您已知道此事,那就请您成全我们吧!”听了这话,王妈妈连声说好。
他和她算得上一见钟情,可是到谈婚论嫁时,却遇到了麻烦。他出身于平凡人家,而她的父亲是一家工厂的老板,觉得女儿可以找到更优秀的人。
没有父母的祝福和援手,她还是搬进他的小房子,和他结婚了。他从小职员开始,一直做到总裁助理,在公司里春风得意;她帮父亲料理工厂,每日里拼命地忙碌。只是,变成分居两城,虽然近,却不能夜夜共枕。
她看着熟睡的女儿,满脸都是他的影子,女儿跟他像极了,甚至在说话时不经意摸自己右耳的样子,都跟他一样。
父亲说:叫他来接管工厂吧,女婿和儿子一样。她马上顶回去:不,他有自己的事业。她也会在深夜里开车近一个小时,从一个城到另一个城,钻进他的怀里,温存之后将他的脏衣服和臭袜子洗干净。
后来,他们的婚姻在外人眼里是这样的:两地分居,偶尔见面。于是,很多关于他的传闻冒了出来。她也听说了,但她相信他,所以从不过问。
那次,在陪一个客户时,他喝到酒精中毒。她在高速公路上将车子开得像要飞起来,她想,见到他第一句活就是跟我一起管理工厂吧。但见到他之后,没说出来,只是在医院里精心伺候他,喂他汤喝,还讲笑话给他听。
后来,他觉得万事俱备,开了一家工厂,比她父亲的大很多。岳父终于对他另眼相看,由衷地欣赏了,然而,在饭桌上,她当着他的面,跟父母说:请别人管理工厂吧,我不做了,我要回家做全职太太。
他们终于能天天在一起了。认识他的人发现了一件怪事:从前,他给别人打工,拼命地喝酒应酬;而今他当了老板,竟深居简出,异常低调。
外人不知道,但他们自己心里清楚。
他知道,她很讨厌做女强人,但为了丈夫,她必须替父母管理好工厂,因为,这本是他应该做的,他不做,她必须替他做好。
她知道,他拼命地干了那么多年,就是想证明给她看,他能够给她幸福。而今,这个愿望实现了,他要把欠她的那些甜蜜光阴补回来。
当很多人都在抱怨婚姻生活无趣而枯燥时,他们却越老越黏糊,就连她去浇花时,他也赶紧跑去喂鸟。
最美的爱情承诺是什么?不是我要给你幸福,而是我们一起幸福。
茉茉长得像孙燕姿,是公认的班花。她人缘好,歌唱得好,学习更是超一流,年段第一的宝座一直由她稳稳占据。班上的 女生 都叫她大姐大,男生对她更是言听计从。我和许多男生一样,偷偷喜欢她。
老师家长宠爱,同学拥护,茉茉每天像快乐天使。只是这种情形只持续到初三,班上转来一个叫康乐的新同学。康乐刚来时,谁也没拿他当回事,他长得瘦瘦小小的,像豆芽菜。衣服又皱又短,一点不合身,班上的同学都笑他是乡巴佬。
谁也没想到,这个不起眼的康乐,居然撼动了茉茉的霸主地位。第一次英语单元小测,他和茉茉以满分并列第一。茉茉的不开心很明显地挂在脸上,那几天,她一直闷闷不乐。
你不高兴?因为康乐?我问她。
茉茉不屑地瞟了眼康乐,漫不经心地说:我有吗?
我笑了笑,不再说话,心里恨极了康乐。班上的同学,不约而同地集体孤立康乐,没有人和他说话,更没人和他玩。其实,大家都知道,这不是康乐的错,但谁也不愿意因为和康乐交往被大家集体排斥。
康乐在班上很孤单,每天独来独往,形单影只,他落寞的身影常常落在大家眼里,但大家都假装没看见。有一次,我注意到康乐张着嘴,笑着和他的同桌打招呼,但那个男生瞥了他一眼,翻了个白眼,然后故意背对着他。康乐的脸在瞬间涨得通红,连耳根都红了。
沉默的康乐变得愈加沉默,就连上课也听不到他一丝声音。以前,他偶尔会举手,用他乡音浓重的普通话回答老师提的问题,虽惹得大家一阵笑,但他似乎不介意。那次遭了白眼后,他总是低头走路,连正眼也不敢看班上的同学。
看着瘦小的康乐,看着他低头走路的背影,我心里有说不出的难过,觉得我们这样对他不应该,但一想到他的出现居然让快乐的茉茉不开心,我就无法原谅他。如果他学习差点也好,大家还会接受他。但他似乎就是鼓足了劲,非得在学习上和茉茉一争高低。
老师最开心了,特别是老班,成天笑呵呵的,年级前两名都在他的班上,能不乐么?开口康乐茉茉,闭口茉茉康乐。有同学向老班抗议,抗议无效。老班说:如果你们也能像茉茉康乐一样,我就万事大吉了。
有同学偷偷提醒康乐,让他在学习上不要那么张扬。康乐这时应该明白他被孤立的原因了,但他依然如故,学习的劲头好像比以往更足,有几次考试,分数都超过茉茉了。茉茉的变化很明显,在班上,她不再呼朋引伴,不再一下课就和 女生 聚堆唱歌聊天。她坐在靠窗的位置,时常在上课时托着下巴,脸朝窗外愣神。为什么非得稳坐第一,偶尔第二不也挺好?我有些想不通,但不敢去问她。或许,习惯了第一名的她,不愿意被别人取而代之。
康乐的到来,结束了茉茉的一枝独秀。那以后,第一名一直在他们之间轮换,偶尔也会出现并列。康乐后劲十足,每次考试都是他第一个交卷,第一个离开教室。看着他离开教室,我们羡慕的眼神中盛满嫉妒。臭小子,还真狂!我在心里暗骂。
春节期间,整个城市仿佛一片欢乐的海洋。我去找茉茉,想邀她出去玩。去到她家,她正一个人关在房间看书.我哪有空?好多书都没看完。以前,茉茉也爱凑热闹爱玩,特别是春节,谁有节目没邀她,她会好好损你一顿,说你太不够朋友,自己有玩就忘记她。
看着茉茉瘦削的面颊,尖尖的下巴,我知道整个寒假,她一分钟也没放松过。从茉茉家出来,我心里恨死了康乐。这不识相的家伙,为什么总要和茉茉过不去呢?我心里寻思着,什么时候得找个机会好好教训他,替茉茉出口气。
春节后的新学期,离中考只有几个月时间了。一回到学校,大家就自觉进入学习状态。老班说:成败在此一举!你们能不能上重点高中,就看这几个月的努力了。我是没指望上重点的,能上普通高中就不错了。
茉茉在班上几乎不再说话,冷淡的表情像没有阳光的冬日午后。她不说不笑,更不哼歌了。上课时,目不斜视地盯着老师,下课也一脸沉思。那个活泼开朗爱说爱闹的快乐天使不见了,整个教室总感觉少了点什么。
已经没有同学再去关注茉茉的心情,大家都在进行最后的冲刺。康乐前后桌的同学已经开始和他交往,他们要问他难题,要和他对考试答案。茉茉看在眼里,什么也没说,只是眼神更加冷漠。
一天体育课,老师让我们做了准备活动后,就分篮球让我们自己组队打。我们都玩半场,一组五个人。一个篮球场,两队二十个人在玩,满满的都是跑动的身影和此起彼伏的呼叫。以往,康乐只有在旁边看的份,还有帮忙捡球。那天,因为一个男生请假,我们队缺一个,就有人叫他顶上来。康乐听到大家叫他,愣了一下,随后满脸笑容地跑过来。看得出来,其实他很想和我们一起玩。
康乐分在我这组,他个儿矮,只能当后卫。可能他平时不常玩篮球吧,总是跑不到位,但他一直跟在别人的后面东奔西跑,累得气喘吁吁。看见他上跳下窜,我就来气,突然大声喊了一句:快点!乡巴佬!把球传过来。那声音很响,可能操场上的同学都听见了,忙转过头看。康乐愣神的同时,球也抛出去了,却抛给了对手。我马上跳起来,把球一下劫了回来,却狠狠砸向康乐,口中怒骂:你这个狂妄的白痴!康乐呆若木鸡地站在原地,望着我。接球!我再喊。康乐没来得及动,篮球就直直地朝他砸去,重重地砸在他的脸上。全场一阵哗然,所有人都呆住了,连我自己也愣住了。
让你接球你怎么不接?我没好气地问,心虚,却硬挺着。康乐看了我一眼,眼中满是不解和愤懑。他伸出手捂着自己的左边脸半晌没有说话,篮球落地后,嗒嗒嗒滚到一边去。我注意到康乐的脸,一会儿就肿胀起来,乌青一片。
茉茉当时就站在篮球场外,她一直看着,没有说话。我不知如何是好,于是故作恼怒地说:不玩了,不玩了,一点意思都没有。想离开操场时,我听到有 女生 低声说:真过分,欺负人!康乐离开球场时,几个男生跟着他一起离开了, 女生 也跟了过去。才一会儿,整个操场就只剩下我和茉茉。我的脸热辣辣的,好像被人抽了一记耳光。我瞟了茉茉一眼,她也是六神无主,脸色苍白。
康乐没有告老师,我没有任何麻烦,但我,还有茉茉,却从此成为同学们心目中最无耻的人。所有的流言蜚语都冲着我们。他们遇见茉茉,远远地掉头就走,看见我就翻白眼。围着康乐,他们却有说有笑。
年少的心仿佛从云端倏地坠入谷底。茉茉的眼圈整日里红红的,我想,她一定哭了很久。她的成绩退了,从第一退到第三,退到第五,中考前的最后一次摸底考,她的成绩掉到了十名之外。我也无心读书,心里乱得像团麻。
中考前一个月,康乐离开了我们班,他的学籍在外地,他得回去参加中考。这一年,他只是跟在市里打工的父亲过来读书,因为这里条件好。
康乐离开后,我和茉茉才从老班那里知道这些,心里有难言的苦涩。茉茉眼泪扑簌簌地滑落,良久才哽咽着说:其实,我们真正对不起的人是康乐
陆小弟你赶紧冲啊!我今天能不能吃到酱排骨就关系在你脚上啦!陆曼特在下课铃响起的同一时间一脚就把陆博彦踹得飞离了凳子。陆博彦冲她翻了个白眼,抓起书包就往外冲。
顾骁守走到饭堂已经是人满为患了,他打完饭还没走两步就听见角落有人叫他:骁哥!这边!是陆博彦,他的对面一个小脑袋只顾着低头啃排骨,小马尾一晃一晃的,顾骁守走过去拍了拍她的脑袋:吃那么急干吗?
陆曼特抬起头瞪他,嘴里没有停下。顾骁守笑了,把自己盘子里的酱排骨夹到她盘里。陆曼特眼睛一亮,对他说:感谢班长大人!然后低头继续开心地啃着碗里的排骨。
顾骁守开始注意到陆曼特是从申请社团的时候。那会儿是新生入学后的社团招新,每个社团都贴出了很多五花八门的宣传单,希望能招贤纳士。被老师以入学综合成绩第一名指定为班长的顾骁守,无奈接下了统计班上社团申请名单的任务。
虽说社团有三十几个,可是大家的选择范围也不外乎是几类罢了。陆博彦选了篮球社,陆曼特却出人意料的选择了义工联。顾骁守略微惊讶,他原以为陆曼特应该是选文学社英语广场这类社团,毕竟这才能配上她学习委员的称号,事实却超出他所料。也正因为陆曼特这样富余爱心,让顾骁守越发对她上心。
因为校图书馆正巧离陆曼特的教室很近,所以她只要没事就会去图书馆看书,图书馆的老师她就让她当了个管理员。
陆曼特喜欢待在图书馆的原因一个是安静,另一个就是图书馆有一面便签墙,这面墙这是她们学校的一道奇特的风景线。天蓝色的墙上填满了五颜六色各式各样的便签纸,上面有对学校的吐槽不满也有各种建议,有心情故事也有散文日记体,甚至于还有人在上面告白。
陆曼特觉得看这些便签很有意思,能让她烦躁的心平静下来。她在这面墙的左下方有一块自己的小天地,白色和红色的圆形便签拼成了一颗爱心,便签都会署名奥特曼,所以大家也很默契地没有谁入侵过那里,直到后来突然出现的一个不速之客小怪兽。
其实顾骁守很少去图书馆,所以并不知道这面墙有一个奥特曼在守护着。那天是班主任通知他找所有的班委去开会,所有人都去了办公室,独独缺了一个陆曼特,顾骁守无奈去问陆博彦才知道她去了图书馆。
环顾四周良久终于发现最后面那片天蓝色的墙壁前蹲着一个扎着小马尾的 女生 ,顾骁守一眼就认出了她是陆曼特。走近了才发现地上有很多掉下来的便签,而她正拿着胶水仔细地涂上它们后面干掉的胶,小心翼翼地一一贴回墙上去。没有拉上的窗帘透过来几缕阳光,落在眼前这个认真善良的 女生 身上,顾骁守心变得软软的。
他轻拍了一下陆曼特的肩膀,蹲下说:老师临时说要开班会,现在就差你一个。我帮你弄,比较快。说完他纤长的手指捡起地上的便签,拿过呆愣着的陆曼特手里的胶水,慢慢涂了起来。
班长大人。陆曼特轻声唤道。我只告诉你哦,我可是守护这面墙的超人奥特曼!那颗心就是我,里面白的代表坏心情,红的代表好心情,我要让满满的红色盖过那些白色,这样就天天都会心情好了。顾骁守宠溺地看着她还有那颗心,轻轻揉了揉她的头顶。
打那天起,陆曼特的心里就被一只小怪兽打扰了。不同于陆曼特的圆形便签,小怪兽的便签是红色的心形。开始的时候她还能忍,想说本来这面墙就不是自己的,被侵略了也没什么,她仍没有乱了自己的步调,依旧慢慢地贴着代表心情的红白色的圆形便签。可是这只怪兽却越来越过分,像有计划的一样,心形的红色小便签从陆曼特那颗心的心尖开始贴起,慢慢地往上蔓延,有着要覆盖住整颗心的趋势。
本来一切都顺应自然的发展着,可是冥冥之中总有什么不让人得安生。
因为陆博彦不经意说漏了嘴,陆曼特知道了顾骁守就是那个总跟她作对的小怪兽。她冲到顾骁守的面前,说:顾骁守同学,你很不道德,你知道吗!我真的非常非常的讨厌你。陆曼特说完转身就走了,留下不知所以的顾骁守。
她什么意思?顾骁守问旁边的陆博彦。陆博彦小心翼翼地说:呃,大概就是,她真的非常讨厌你。顾骁守的脸立刻变得很难看。而后他们俩开始冷战。旁观者的陆博彦看着他们这样便急了,他问陆曼特说:姐你干吗这样对骁哥啊?他不就是跟你抬杠而已吗?
谁说他跟我抬杠让我生气了?我气的是他竟然以小怪兽的名义弄脏我拖的地、我画的板报和我做的手工!陆曼特恨恨地说。
陆博彦似想到了什么,重重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缩缩身子讨好地说:嘿,姐,我想起来了,其实吧,那都是我干的陆曼特愤懑地瞪着他。
那啥,骁哥有一次宿舍打牌赢了我三盒方便面,还鄙视我的牌技,我一时不高兴又知道他对你做的事就想说捣个乱,然后就在你拖完的地上踩脏脚印,拿水泼你的板报和弄坏你的手工还留了张纸条说小怪兽到此一游陆博彦你无耻!
那天,陆曼特拦住顾骁守,说:班长大人,我知道你现在不想跟我说话,但是请给我点时间好不好陆曼特张开双手拦住顾骁守的步伐,双手合十说:请你听一下广播!
现在是特别播报的点歌时间。今天点歌的这位很有意思,她是奥特曼小姐,她想点一首歌给误会了她的小怪兽先生,希望求得小怪兽先生的原谅。由于时间的问题我们只能选取高潮部分放给大家。
陆曼特点点头正想对顾骁守解释那件事,还没张口就听到广播传来的声音能不能给我一首歌的时间,紧紧地把那拥抱变成永远她整个人不能动弹了。顾骁守笑出声来,往前跨了一步,双手环住陆曼特,轻声在她耳边说:嗯,彦子跟我说过了。奥特曼小姐,我原谅你了。
耳边温热的气息让陆曼特凌乱了,虽然过程并不如预期,但是结果是成功的就可以了。她攥紧拳头暗暗地咬唇想:好你个没用的陆小弟,叫你办个事就给我办成这样,欠收拾呢吧!
冷战事件过了以后,小怪兽和奥特曼又和好如初了。
那天,顾骁守和陆曼特在图书馆里看书,顾骁守用手指了指墙角,示意陆曼特看过去。陆曼特回头,原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墙角那颗自己大大的心就已经被覆满了他红色的小小的心。
认了吧,奥特曼小姐,你怎么打得过小怪兽呢?
早上醒来,带着淡淡甜味的阳光透过你散在空气中飘荡着香味的发隙洒到我的背脊上,我总能感觉我并不是像你所说的是个带着忧郁气质的文艺青年。刷牙的时候透过镜子我总能看到,那吐口气吹起垂在眉头头发的男孩,对着另一个自己做鬼脸时分明还有稚气的一面。所以我一直对你说:你不要被我的眼神蒙蔽,我那白色的长衬衣上满满的都是昨天晾晒的阳光的味道。
读书的时候,你和我一起翘课,在初夏一点一点渐渐升腾起热气的学校天台上,白色衬衣制成的校服成了我俩的情侣服。我给你讲我丛书上读来的小肉麻小心疼小暧昧小男女的爱情,感觉却是那种荡气回肠誓死不渝感天动地的爱情,你就坐在一边托起红扑扑的腮帮,安静得像一首歌颂爱情的小诗。
那个十字路口的肯德基,靠着窗的能够最后看到下山的太阳的两个座位,总是我们俩的专座。没有汉堡和可乐的我们的笑容总是影响着座位周围的其他人。我们各自一个耳机,在作业的空暇,一起转头看落日的余晖,又猛地一起转过头注视对方的眼睛:那么伤感的一首小情歌,你感动得泛起泪花了吗?
我给你买衣服的时候,你总是害羞而不好意思不知所措。你说我的眼光灼热得像八月的阳光,燃烧着你内心的不安和焦虑。我看着这个在眼前羞怯怯脸上晕着红的妹妹而哈哈大笑,你更加不敢直视我的眼光,在走出店铺后,我的身上总是能够吃到你肉粉粉的拳头。
我们在阳光下成长,也再阳光下相恋,我们抬头望望天空,一望无际的远得我们大喊一声都听不见回声的天空中,刺眼的阳光却指引着我们青春的方向。我们的白衬衣无论是在秋日的某些午后还是冬日某个暖阳下总是洋溢着浅浅的漂白粉味道,一经阳光照射就充斥着年轻和美好。
阳光明媚的日子,我吹着口哨路过青春岔道,却毫无征兆的抑郁了。
后来你说,我敏感得太像个孩子,柔软得像我被风吹起的头发。我的性格天生就像我俩爱穿的白衬衣一样,容不得一点点灰尘。后来在每一个关了灯的深夜,我像个孩子似的偎在你温暖的怀里,听你一遍一遍对我说: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她来寻找光明。
我以为,从今往后我的生命里不会再有阳光。你却说,以前我是你的阳光,是给你快乐的源泉;以后,你就是我的阳光,是给我温暖的港湾。你说,我只不过是生命里多了一抹绿色而已,你会一直喜欢我这个带着忧郁气质的文艺青年的。
我又再次触碰到了那久违的阳光的味道,干净而又带着成长过后的伤感。我明白,从此以后,我将多了一份叫做忧郁的气质。可是,当阳光和你的微笑洒进我的心里,当我穿起白衬衣,即使忧郁,我也是个忧郁的阳光男孩。
发现你在西单图书大厦第七排畅销小说书架后偷看我,是半个小时前的事。
我头皮有些发麻,因为我看你第一眼便想到了金城武,我看你第二眼就开始神经兮兮地联想你是不是和书里那个男人一样,正在预谋着某个不可告人的绑票计划。所以我几乎是用逃的速度离开了图书大厦。
正当我捂着胸口一边大口喘气一边偷笑自己终于安全无恙时,有人从身后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回头,一声尖锐的叫声瞬间刺穿了55街的楼顶。而你,脸红得如同一颗冻坏了的番茄。
“对不起,我真不知道会把你吓成这样。”
这是我们第一次认识,情节足够作一个精彩的电影开场白。你说你在图书大厦看到我的第一眼就觉得面熟,后来终于想起我长得和你笔下的短片女主角有点像。说到此,你又抓抓头,“那什么你愿意免费出演我的短片吗?”
麦辣鸡翅在我的唇齿间停留了十秒钟,然后我爽快地接过你递来的剧本光盘,爽快地丢下我的手机号码和姓名,事情就这么搞定了。
约定日期的那天早上,天有点阴,15度的天气我只穿了件凉快的白纱裙,下面配一双宝蓝色圆头鞋,姿态考究地坐在北电木椅上等你。半个小时过去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大老远传来,“同学!同学!你别走啊!”
是你,你戴着鸭舌帽,扛着三角架,用力挥着双手从教学楼方向跑过来,你屁股后面跟着好几个人,都打扮得非常“艺术”。我一看到这阵势就晕了,我立马忘了刚才等你时的满腹牢骚,你是大导演嘛,迟到点算什么呢?
你的第一幕场景设在学校后门一条偏僻的巷子里,筒子楼里最北边的那扇窗口就是男主角家,他常常躲在破了一个角的窗口后面,偷看女主角从楼前走过。而我的任务,就是姿态绰约地在镜头前走来走去。
我没想过自己这么没有演戏的天分,一面对你手上那黑乎乎的摄像机我就特紧张。第十遍Cut的时候你叹了口气,从口袋里掏出根烟,皱着眉头抽了起来。
我偷瞄了你阴沉的脸一眼,委屈得快要哭出来。想当初在图书大厦硬拉着我要拍戏的人是你,现在摆着一张臭脸的人也是你。我想了想,走到你面前说:“算了,别浪费时间了,我看你还是找别人拍吧。”没想到你一反前几次亲和的面孔,眉毛一竖,“我真是看错了人,你以为拍戏就和吃麦当劳一样只是用来打发无聊时间的吗?同学,这是创作,你要把那些矫情全部甩开,你要忘却时间抛却本我,让自己完全沉浸在戏中世界里!”
我没看过你这么认真的样子,一阵寒风吹过,我瑟瑟地打了一个寒颤,你见状立刻脱下外套披在我身上。这外套暖烘烘的,还带着几分你的体温和淡淡的烟草味。
我不想再被你骂,于是打起十二分精神想像自己就是故事里的那个女孩。
我渐渐找到了感觉,被喊Cut的次数越来越少。
收工的时候已是华灯初上,你很豪迈地搭着我肩膀对大家说:“今天真是辛苦大家了,走!我请大家喝酒去,不醉不归!”
这个晚上的收获可真多,我搞清楚了原来你真名叫夏武,导演系大四学生,最崇拜的导演是张艺谋,最喜欢的明星是安吉丽娜?茱莉,你喜欢她女王般冷冽的唇角和性感迷人的身段,因为她和你的梦中情人张佳有那么点相似,都是如此生猛火辣,都是如此性情中人。
我未见到张佳本人,可当晚的记忆却如此深刻。
关于张佳,她显然是迥异于我身边的种种 女生 ,我们只会温书,上课,小打小闹,周末的时候三五成群凑在一起跑去西单看电影,幻想一场绵延而轰动的浪漫邂逅。
而张佳,她是一株逆着阳光生长的植物。这个 女生 从不穿长裤,从不,即便是冬日也是裹着色彩斑斓的长裙穿梭在表演系的楼道里,或者楼下等待她的不同款车里。
有那么一瞬,我突然很想吃张佳的醋,可转念一想,我算你的什么人呢?
说来奇怪,一部短片不能立刻把两个心有妄念的人凑在一起,却让两个素不相识的人熟络了起来。送醉得不省人事的你回去的夜晚,有风呼呼地洞穿黑夜,宽阔似海的街道上,你的兄弟秦生在我下车前嗫嚅着问了我的手机号码。
我当然不喜欢秦生,可是他是最接近你的人,于是我便自然而然地和他走到了一起。
你依然会找我来拍些小短片,题材一律灰暗单调,多半是些流水多情落花无意之类的陈词滥调。对于电影我显然是个外行,可看你这个样子,我总有些莫名的愤懑在心里暗涌,于是在第N次被你大叫着Cut的时候,我终于爆发了!
我说夏武你听着,以后这样烂的故事你爱找谁演就找谁演,我不干了!最后我转身,狠狠地看着你说,“夏武,如果还爱,就回去找她,如果不能挽回,那这样只会让我更看不起你!”
后来的后来,故事就这么淡了吧。
我恢复了乖学生金书婷的身份,这个城市如此地大,相遇和躲避都是如此地容易。
和秦生的重逢却是我始料不及的,那天他裹着黑色的大衣夹在人群中,表情萧瑟,我们低着头在咖啡馆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在一番搜肠刮肚对那段短暂的过去回忆后,秦生抬起头对我说,金书婷,你还记得夏武吗?如果当初不是夏武先碰上你,一切会不会就不一样?
我没有说话,然后我和秦生就这么坐着,看窗外天光将暗,夜幕渐渐降临了。
不知道是不是所有关于暗恋的情节都是这么伤感而无奈,如果我不是先遇到了夏武,如果夏武不是先遇到了张佳,那么后来的后来,一切会不会就不一样了呢?
只是,夏武的唱片不会说谎。那张被刻录的光碟,从头至尾一直在唱着一首歌,那首歌的名字叫:“可惜不是你。”
我总会想起那一丛野蔷薇。在临水的院墙根下,开着淡白淡白的花,白得像月亮一样忧伤。地下也覆有瘦白的瓣,一片一片,飘飘洒洒,仿佛绿手掌没端稳一碗清水,风一摇,就溅了出来。
我也总会想起少年时的她,那个叫小碧的女孩。
小碧与我,都是寒门女儿。我们是小学同学,她坐我前排,梳很长的马尾,又黄又粗,发梢还开了叉。她说那叫头发开花。我忽然觉得她好美,满头都是花。
那时中午上学,我偶尔会绕道到她家去,玩一会儿,再一道上学。她有一个很凶悍的父亲,嗓门很大。于是,每次到她家,我先趴在她家的窗台上看动静,继而伸头到门边探看,见她对我招手,便呼啦一声蹿进了房。我最喜欢看她家的院子了,有蝴蝶兰、美人蕉她很少跟我提她的父母,我猜她在家里大概不大受疼,但是她疼花,那院子里的姹紫嫣红,多半是她经营出来的。
她成绩不是很好,家庭作业偶尔做不完,被中年长脸的数学老师叫到讲台上,用细竹篾抽她的手掌心,抽一下,她的眼睛就猛地闭一下,应该是痛的。后来,老师提问,点了她的名字,她哆哆嗦嗦站起来,我趴在她身后,小声将答案告诉她。再后来,老师在班上开展“一帮一”活动,安排我和小碧一组。放学后,我辅导她数学题:一桶油倒掉一半,再倒掉剩下的一半,还剩25斤,问原来一桶有多少斤?她托了会儿下巴,又在纸上画木桶子,然后轻轻地对我说:“是100斤。”我心里有点酸,她其实很聪明。
她大约出于感激,送我蝴蝶兰和美人蕉的幼苗。她从家里挖出幼苗,用纸包了,装在书包里。怕幼苗失了水会死去,她就把幼苗藏在学校门前的池塘边,上面扯了一把狗尾巴草盖着。她叮嘱我放学别忘了拿,还告诉我回家栽上后,要记得天天浇水,她会来我家看的。我忽然在心底尊敬她,也尊敬自己。仿佛我们长大了,是立过盟约的人了。
四年级时,她那开着花的马尾已经剪掉,她说长头发天天梳太费时间。一次,我去她家的院子,远远看见一朵朵白色的花儿在院墙边,煞是好看。待奔了去,低头一看,很失望,是野蔷薇。暗淡无光的叶子,薄薄的花瓣,家徒四壁的惨白色,整个一副花枝在微风里晃,孤独而不安的样子。我笑她:“这哪是花啊?田埂上、大路边,哪里没有!”她却神秘地告诉我说:“路边的野蔷薇没人疼,我把它移回家。我奶奶说,野蔷薇也可以变成家花的,只要每年的大年三十晚上在花根边浇一勺肉汤,慢慢地,它就会开出红花来。”说这话时,她怀里抱着的妹妹正伸出手去揪野蔷薇的叶子,她小心地掰开妹妹的手指,理出野蔷薇的叶子,怕弄痛了妹妹的手指,也怕弄碎了野蔷薇的叶子。那是她的第二个妹妹。
也是在这时,我才知道,她那个凶悍的父亲是她的继父,两个妹妹都是继父生的,她每天放学回家,大部分的时间就是照顾妹妹们,有时还要帮着妈妈做饭、洗衣服。所以总是做不完作业。她的亲生父亲在她八岁时就因胃癌死去。我听着她低低地说,忽然觉得:她就是那朵瘦弱的开着白花的野蔷薇,那样卑微地被忽视,每朵花的开放都不艳丽、不隆重。
我没想到,这是我和她最后一次相聚在蔷薇花边。她的弟妹们稍大时,她出门打工,很少回家。再后来,听说她跟某某男孩私奔了,我母亲不敢让我去找她,怕我跟着学坏。直到我出嫁,我再没见过她。不知道她如今的生活幸福与否,不知道有没有个男人宠她,把她宠成一棵开红花的蔷薇,一如她当年怀揣一颗爱怜与期盼的心安静地侍候一棵野蔷薇。
多年后,我坐在落着雨的窗前,眼前似乎开出一朵淡白淡白的花来忍不住,薄凉的忧伤划过心底。有一朵花,在时光里开过,它叫野蔷薇。只是那时,蔷薇很寂寞。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当花季少女为爱情纵楼喋血而造成终生瘫痪时,一英俊小伙子为唤起她同命运作斗争的信心而悄悄走近她,并不顾家人的反对勇敢地向她表白了爱。正当这对恋人如痴如醉地沉浸在爱河里时,厄运再次降临到他们头上。还是爱,使他们的不幸变成了一个美丽传奇。
初恋受挫,痴情少女纵楼喋血
1994年5月26日晚上,忙碌的人们已沉浸在梦乡,山东临沂某酒厂宿舍楼405房间,一对恋人正在激烈地争吵,谁也没注意到一场悲剧正悄悄上演。
啊!随着一声惨叫,姑娘美丽的躯体便如枪口下的一只大雁,轻轻地、重重地从四楼飘落下来,一起不该发生的惨案发生了。
后来,陈立跪着向张伟信誓旦旦地说:我一定爱你一辈子,决不变心,否则天诛地灭。正当张伟庆幸自己拥有了一份美好的爱情时,陈立的父母突然赶到厂里,郑重地告诉张伟,他们早在5年前就在老家为儿子订了亲,劝张伟离开陈立。听到这个消息,张伟几乎气疯了,她当即找到陈立,进行了当面对质。没想到陈立坦白地承认了这一切,并告诉张伟,他不爱那个姑娘,更不愿当封建包办婚姻的牺牲品。然后安慰张伟说,他会尽力做他父母工作,想尽一切办法和原来的姑娘解除婚约。事已至此,张伟只好答应了。谁知,这件事过很长时间,仍然没有半点进展,据陈立讲,他多次与父母抗争,但都失败了。最后,只好无奈地提出了与张伟分手。这对性情刚烈、感情专一、视爱情为生命的张伟来说,其残酷程度就可想而知了。通过多次交涉,面对越来越缈茫的爱情,悲痛欲绝的张伟选择了本文开头一幕。
真爱无价,英俊男儿爱上残疾女
张伟醒来时发现,腰以下已全部失去了知觉。我不要,我不要,让我死吧!她突然疯了似的将吊瓶架推倒,母亲连忙扑了过来,将她紧紧地抱在怀里。经医生全面诊断,张伟系高位截瘫,即腰部以下的躯体全部瘫痪。
从此,全家人省吃俭用,几乎把所有的钱都用在了给张伟治伤,家里为此背上了一笔沉重的债务,不久,年迈的父亲因经受不住这个打击而得了偏瘫。
所有的爱情都是假的,人生是一场欺骗。张伟在日记中这样写道。她多次选择自杀,但都没有成功,母亲害怕女儿出事,几乎天天寸步不离地守着她。为了给女儿解闷,母亲专门为她买了一台袖珍式收音机。为了打发寂寞的时光,她每天晚上几乎把所有的台都听完了才休息。
在这些节目中,她最喜欢的是省城一家广播电台的交友热线。有一天,她终于拿起了笔蘸着泪水尝试着将自己的苦难经历写成一封长信,寄给了该节目的主持人。
张伟的信播出后,立即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短短几天的时间里,张伟便收到了40余封信。在这些来信中,有一位叫余洋的小伙子引起了她的特别注意。他是平度市某建筑公司工人,他的来信足有20多页,信中除了对她用情专一、视情如命表示高度赞叹外,更多的是批评她选择自残的这种做法。最后劝她振作起来,忘掉过去,天涯何处无芳草?来信的同时,还为她寄了一本保尔柯察金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余洋的来信,给了张伟很大的鼓励,于是,她趴在床上用了整整一天的时间,给远方的这位陌生的朋友写了一封回信。很快,她又收到了余洋的回信。这封信更长,足有30余页,上面旁征博引、引经据典地给她讲了50余位古今中外名人的成功经验。从此,两个年轻人便开始书来信往,有时余洋一个星期为她写的信多达六封,每封都超重。他们一起谈论人生、事业、爱情、金钱等等,并互相交换了照片。终于,有一天,余洋在信中郑重地提出来要照顾他一辈子,并在信中的结尾引用了勃朗宁夫人的十四行诗:爱你,以童年的天真和忠诚;爱你,以眼泪笑声及全部的生命。但她一想到自己高位截瘫的现实,又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他。作为一个女人,她连起码的夫妻生活都无法维持,更不用说为他生儿育女了。她感到如果答应了他的求婚,对余洋来说,太不公平了,他毕竟是个健康的、有七情六欲的男人呀! 在平度余洋老家,当余洋把张伟的情况和自己的打算告诉了父母时,立即遭到了全家人的坚决反对,其父大骂余洋一时头脑发热,其母也明确表示,如果余洋这么做,她宁愿没这个儿子。 面对来自女友方面的拒绝和家庭方面的压力,余洋痛苦异常,为同父母斗争,他向单位请了假,亲自来到临沂。 在临沂,两个心仪已久的年轻人终于见面了。张伟激动得流下了泪水。通过面对面的交谈,两颗心靠得更近了。在陪伴张伟近半个月的日子里,他天天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她。为防止她腿上的肌肉萎缩,他每天为她按摩达5个多小时。但每当余洋提出来和她建立恋爱关系时,总是遭到张伟拒绝。余洋发誓道:张伟,你不要折磨我了好吗?难道我只有像你一样瘫痪了,你才愿嫁给我?如果是那样,我愿早日瘫痪不等余洋说完,张伟猛地伸出手捂住了他的嘴,深情地说:别诅咒了好吗?余洋趁机屋住她的手,张伟的脸猛地红了。
面对厄运,有情人终成眷属
正当这对恋人大团结挫折,陶醉在爱河里时,余洋那句誓言,竟成了他厄运降临的谶语。 就在余洋从临沂回到平度后不久,在一次雨天的施工中,他爬上了三楼去挂防护网时,一不小心,触到了35000多伏的高压线上,巨大的电流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冲击力,将他从三楼摔了下来。 通过紧张抢救,命虽然保住了,但他也成了一位高位截瘫者。此刻,更令余洋痛苦的是很难兑现当初照顾张伟的诺言。余洋心里备用算,如果张伟知道这件事该有多伤心呀!不,不能让她知道,我要自救,争取早日站起来照顾她。于是,无论是在医院的病床上还是在家里,他都用手扶着墙尝试着迈步,但每一次都失败了,浑身摔得青一块、紫一块的。为了锻炼脊椎,他利用窗子上的防盗钢筋,一次次艰难地做着引体向上。为此,他的手掌无数次磨起了血泡,但他仍然感到腰以下的部分没有一丝感觉。 有一天下午,余洋趁父母不注意,偷偷地爬出家门,来到一座废弃的学校操场上做牵引,当他正专心致志地做着,忽听身后传来了嘤嘤哭泣声。他回头一看,不由惊呆了,只见自己朝思暮想的张伟正在自己身后面距七米远的一把轮椅上。原来,自从余洋离开临沂后,张伟天天在家里望穿秋水盼着余洋的来信,但近两个月了,一直没有余洋的消息。忽然有一天,正在轮椅上的张伟摔了下来。一种不祥的预兆蓦然袭上了姑娘的心头。她连忙请求哥哥找辆车一同前往余洋家去探望余洋。 余洋望着身后七米远轮椅上的张伟,什么也没说,艰难地匍匐到张伟的轮椅边,短短的七米远,余洋感到仿佛像爬了整整一个世纪。然后,他抚摸着张伟的手说:伟姐,我赞成做你的弟弟。不,余洋,我们结婚吧!于是,一对恋人紧紧地抱在了一起,轮椅倒了,但他们也顾不得了,两个高位截瘫的恋人趴在地上,尽情地亲吻着,喃喃自语道: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1999年6月,这对历经磨难的恋人在临沂婚姻登记处正式登记,夫妻俩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顽强地向命运挑战。目前,张伟拟向厂里要套房子后立即举行婚礼,并创办一台爱情热线,专门服务于一些在恋爱婚姻方面遭受挫折的男女,帮助他们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余洋正在练书法,还是一个十足的球迷。由于受身体条件的限制,他们的生活极为艰难和清贫,因此,还需要社会上更多的有心人给予他们更大的理解、支持和帮助,关注他们的追求,关注他们的生活,让他们残疾的躯体发出完美的人性光辉。
筒妮是一个大三的学生。在一个周末的晚上,她在宿舍里上网,在浏览了一些八卦新闻后,她登陆了一个聊天室。刚进去不久,一个自称杰瑞米的男子就主动向她示好。为了安全起见,简妮告诉对方自己叫莎莉。然后,她故意向对方说了些暖昧的话语。对方更大胆地向她做出了回应。
第二天晚上,他们又在聊天室里相遇了。他们的话语越来越亲密。但是,简妮没有告诉杰瑞米她还在上大学,因为她怕对方觉得她不够成熟。这种情形持续了好几个月,到了年底,他们已经交流了最亲昵的想法,不过他们还没有通过电话。
最后,他们都觉得自己已经坠入了爱河,必须见面了。杰瑞米对简妮说,他想让她成为他的第二任妻子。起初,简妮有点介意,但是后来她就不在乎了。我不会在意他结过婚,也不会在意他的年纪有多大或者长相如何,因为我爱的是他的心灵。她对自己说。她觉得杰瑞米是唯一能触动她心灵的男人。
他们决定在周末见面,因为他们就是在周末相遇相识的。简妮希望他们的第一次见面是一个亲密的幽会,于是她建议杰瑞米在旅馆预定一个房间,在那里见面,他们就可以免受打扰了。杰瑞米满口答应,然后去旅馆订了房间。
转眼,周末到了。简妮按照杰瑞米提供的地址先到了那家旅馆。她在房间里点亮几根蜡烛,然后躺在了床上。她想给杰瑞米一个惊喜。很快,她听到了钥匙开锁的声音。朦胧的烛光中,她看见一个男人走了进来。她娇柔地问道:是杰瑞米吗?男子边答应着,边打开了灯
后来,旅馆的经理回忆说,当时他听到了两声尖叫。那女孩尖叫道:爸爸!
然而,这些都是从前,如今只能作为一种美好的回忆被永远封存。在他还不懂类风湿是一种什么样的病症时,这种可怕的病魔便迅速扼制了他意气风发的生命。从最初的关节疼痛,到瘫痪在床,不过短短一年的时间。他从一个充满活力的阳光男孩,变成了一个缠绵病榻关节僵直的病人,许多人都劝她离开他,包括他自己。在他病情最严重的时候,他的脾气也变得格外暴躁,看到阳台上她种的花儿,他会突然把花盆摔碎;生日时她送他一部新手机,欢天喜地地教他怎样发短信,他却狠狠地把手机摔在地上,对她大发雷霆。他用最恶毒的语言咒骂她,刺伤她,不过是想逼迫她离开。
她从一个沉浸在爱情中的幸福女子,跌落成一个孤独无助承受煎熬的落寞女子。那个最亲爱的人,曾经的温柔体贴全都不再,他的暴躁、冷漠和疏离,使她流泪,心碎,却从不曾绝望和后悔。为了照顾他,她不顾家人的反对,辞了工作,搬到他家里,和他父母一起承担起了照顾他的任务。他去治病,从东北到江南,一家家医院地跑,她始终陪在他身边,洗脸刷牙,读书写字,端屎倒尿,完全是一个贤惠妻子的模样,虽然,他们还没有结婚。
真爱面前,他幡然醒悟:面对爱,任何逃避都是不负责任的。爱一个女孩子,与其为她的幸福而放弃她,不如留住她,为她的幸福而努力。他开始了写作,很艰难,每天只能在电脑前坐一个小时,病情严重的时候,只能侧身躺在床上,单手敲击键盘。
医生的诊断结果:想重新站起行走,也不是没有可能。但是手术费至少要20万。20万,不是个小数目。他咬紧牙关,在她的帮助下,埋头写作。一年,两年,当稿费单从全国各地雪片一样飞到他的手里的时候,他们禁不住相拥而泣。
2005年,当我在一个论坛上看到这对恋人的真情故事时,时间又滑过了10年,10年后的今天,许多杂志或报纸,都可以看到他的名字。论坛里有他上传的照片,他因为激素的刺激,已不复有先前的英俊潇洒,而身旁站着的她,却依然娇俏美丽。她的眼睛没有看镜头,含笑的眸子注视着他,深情而专注。
辗转找到他的电话,拨过去,迎接我的是一个快乐明朗的声音。他说,我和女友去年已经结婚了,虽然婚礼很简单,但我们都很幸福。他还说,我靠着写作,已经差不多把手术费赚够了。本来今年春天就可以做手术的,但是我改了主意,我想先买套房子。这样,万一手术意外不成功,至少我还给她留有一套房子。
话筒这端,我悄悄地流泪了,为生命的美好和爱情的魅力。人生是个旅程,在这个旅程中,她在前面种植了爱,他在后面培育了幸福。爱在前,幸福在后,将人生这一条坎坷长途,点缀得温暖馨香,使这两个踏着荆棘前行的人,如沐春风,犹驾祥云。
---------------------------part.1-----------------------------
梦中的场景,世界一片灿烂的寂静.
我没有看到你.
持续的思念,在这样安静而空旷的盛夏午后,我透过彩虹的瞳孔,去想象你的现在,你的过去,你的未来,以及我和你遇见的那一个,在黑暗里闪烁着微弱光芒的瞬间.
那时候的你,笑容灿烂,像下着大雨的黑夜里,远方一盏暖黄色的灯.
周围的声音一瞬间沉入海底峡谷,我的耳膜因为突然而来的寂静而微微发痒,就像盛夏剧烈阳光下的空旷天地.
--------------------------part.2----------------------------
我看过很多场落日.温暖的抑或悲凉的.
光线把空气里的温度带走,把燥热的泥土变得冰凉,把周围荆棘、蒿草的轮廓涂抹进灰蒙蒙的暗夜.
唯独留下我对你的想念,在失去温度的寂静里,渐渐地滋长起来.
想要和你在一起的念头,也慢慢地在脑海里变得顽固.
"当然是在一起啊."你皱着眉头对我说.
---------------------------part.3-----------------------
我想过很多我们可以分开的理由,距离、疾病、战争,还有最可怕的死亡.
这些生老病死,像无法改变的春夏秋冬,在岁月里与我们寂静地对峙.
我想过很多如果我失去你的场景.
其实也没有多么可怕,还是和我很多年钱的生命一样,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在半夜里清醒过来.
那天我和你无聊地在焦点里看电视,探索频道里有一只羚羊死去了,另外一只一直站在它的身边,没有离开,也没有望着死去的那一只,它只是安静地站着,看着远方的落日,就像它的伴侣并没有离开一样.
它等待着,过一会儿,它就会重新站起来.
重新和它站在一起.
"就算我老了,我还想和你在一起."你顶着电视机的屏幕,在像是流沙般温热的黄昏里,喃喃地说.
假使一个一直不肯跟你结婚的男人突然愿意跟你结婚,不要高兴得太早,他只是失意而已。
如果他一直也不肯娶你,而且一直也有别的女人,只是你对他死心塌地。那他为什么突然肯娶你?那就是他什么都没有,只剩下你了。
男人得意的时候,女人无数,他从不垂顾默默守在他身边的女人,她既然对他一往情深,当然不会走,即使男人明言:“我是不会结婚的。”女人也是不会走的。
那时候,男人只是把这个女人当做他的附属品,他一点也不害怕失去她。他愈风光,这个女人的地位就愈不重要。得意的男人是不需要结婚的。
到他失意了,没有朋友,仰慕他的女人的质素愈来愈差,数量也愈来愈少,男人对于自己的将来愈来愈悲观,这个时候,本来只是他附属品的女人突然变成了他最大的财产,如果连她也走了,男人就一无所有,于是他毅然提出结婚,把这个女人纳入他的生命里,好使来日岁月不那么黯淡,也只有在男人失意时,他才会发觉婚姻是有意义的。
男人第一次愿意结婚是无知,第二次愿意结婚是失意。
自古及今,有多少佳人,在英雄的故事里把自己叹成一首绝唱?有多少美人,在同情的泪水里,话说一生的凄凉?当她遇到他,一场悲剧,似乎早已命定。
额手称庆的是,不久,他就意外地收到了她的来信。她喜欢花草,要他寄花籽给她,同时也顺便附上几首诗歌,请他雅正。他欣然应诺。一段感情就此展开,鱼雁来往,情愫渐浓。她开始叫他小名“麋哥”,而他也呼她“佩妹”,遗憾的是她的矜持,他的隐忍,让这段无所适从的爱无从生根发芽。两年后,这个在乡村里的女子,怀着一段无疾而终的青涩之恋,在父母的要挟下,嫁给了邻村的一个富家子。她与他,音尘渐断。
再次见面,是四年后的杭州。斯时,在新文化运动中开疆辟土的他抱恙在身,来此休养,而她是来杭州女子师范学校读书的。异地相逢,她已是突破重围,独身一人,而他还在无味的婚姻里随波逐流。她因自己的丈夫要续娶小妾,便毫不犹豫地离婚了。他大为震动,这样的勇气,他连做梦都未曾奢望过。
突然之间,他对她的爱意像小孩子用铅笔涂抹书页下的硬币,清晰地凸显出来。她不再是那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子,而是个有主见的新女性了。她浑身散发出的朝气,仿佛月亮吸引潮涨,在他的心底掀起了惊涛骇浪。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他,把“道德”束之高阁,一边跟佳人同居,一边逼迫结发妻离婚。但那个贞烈的女人,挥舞着菜刀答复他,“要离婚,我就把你两个娃都杀喽!”
他惊出一身冷汗。他完全有理由相信,那个“无才便是德”把从一而终的贞节看得比命贵的女人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的。他很快从诗人的热狂恢复到了学者的冷静,留下一首“月明星稀水浅,到处满藏笑脸。露透枝上花,风吹残叶一片。绵延,绵延,割不断的情缘。”的《如梦令》之后,从美丽的爱情中独自逃去。
就这样,在杭州的那段比兔子的尾巴晃过春天的草原还要短暂的快乐,从她的生命中溜走了。像海边的大麦从风中挺身直立,她从痛苦的深渊挣扎而出,独自去堕胎,独自擦干泪,进入东南大学读农科。1931年,她几经周折,自中央大学农学院毕业,然后赴美深造。巧合的是,她也在他曾经求过学的康奈尔大学就读。
这时,早已名扬四海的他,给以前的美国女友韦莲司写信,托她照顾她。她蒙在鼓里,等明白过来,她没有恚怒,更多的是内心的感动。至少,他心中还有着她。这,就足够了。
1937年,她学成回国,成了中国第一位农学女教授。翌年,抗战爆发。他远赴美国当大使,她远避四川。两个天涯沦落人,旧情复转浓,在烽火连三月里,锦书不断。奈何,眼看着的好事,又一次在他那满怀妒火的妻子的干扰下,迅即破产。
绝望中的她,要上峨眉出家。他知悉,心急如焚,不断来电劝慰,她心回意转。于是乎,两人继续着半明半寐的婚外恋,忍受着若即若离的折磨。
再次谋面,已是风雨飘摇的1949年,她劝他留在大陆,他微笑着拒绝。她没有再多说什么,她知道他的胸中怎么可能只装着他们俩的事呢。从此,两人隔海相望,相思无涯。她的心瓣合上,再不允许别人进入。
岁月催人老,红颜变白发。在沈阳农学院里,她潜心研究,终成国际著名的马铃薯专家。而他或许在心底早就熄灭了那份非分之念,在那样漫长的岁月里,他的文字中再未有只言片语提及过她;抑或,她早已深入他的灵魂,从此再不必向外人道罢。
但这些对她而言,却已不再重要。临终前,她托好友,把她珍藏了一生的,他跟她的所有资料付之一炬。友人大为惊异,她淡然地一笑:“该完结的终归要完结呵。”一句平淡如水的话,就解构了生与死,爱与恨。
原来,当斑驳的时光打在命运的墙上,褪去悲剧色彩的结局,也是可以像琥珀一样闪亮。原来,我们无法改变命运,却可以学会坚强。而爱情,也并不是我们活下去的唯一理由。就像故事中深爱着胡适的曹诚英,七十年的时光,哪怕只为那四个月而绽放,她依然美丽了一生。
N年前,闺密拿着一张照片跟我说:“就是他了!”当年的我对这句话并没有太在意,要知道这位姐姐的兴趣5分钟一换,说起喜欢的东西来比川剧变脸还快。谁知道,这句话一出口,她还真就没变过。
眼睁睁地看着她从水嫩嫩的大姑娘变成大龄妹,从大龄妹又进化成为“剩斗士”,以前人家问她“有对象了没”,现在别人开始问“孩子多大了”。她父母愁,可她就是拿出了“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架势,还非君不嫁了。
当时,闺密和“目标”一直保持着一种类似于铁哥们儿的关系,而闺密自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却不肯捅破这层窗户纸。于是就这么拖着,闺密还期待着“目标”有天能够智商指数突然爆发,蓦然回首,发现她就是那个在灯火阑珊处的人。这可把闺密的妈妈急坏了,老人家婚姻介绍所去了无数趟,参加相亲活动比大姑娘还勤快,只差没跟婚介所的大婶们拜把子结个“金兰之义”了,可是她家闺女照旧。
今年年初,新的状况出现了——闺密的公司来了个新人。“目标”对粉嫩嫩的小学妹照顾有加,学妹也对“目标”有意思。这下,闺密开始急了,连续五六个晚上给我打长途电话,每晚都是追溯往事恨君不知妾之心。我以为她已经陷入了自怨自艾的怪圈,谁料有一天晚上,她打电话过来豪情万丈地丢了一句话:“告诉你,是我的就是我的!”
这句话,我怎么听着都像是肥皂剧里女反派的经典台词。
不管怎么样,在蛰伏了几年后,她终于开始采取行动。第二天,她拉着一个小姐妹,把多年不变的黑色长裤变成了飘逸的裙子,发型配饰也统统改头换面,以银行卡瘫痪为代价,狠狠让“目标”惊艳了一把。
紧接着,闺密借助哥们儿的身份,开始频繁地在“目标”家里露面,充分展现自我,“刷存在感”,哄得二老两眼放光。闺密倒也不开口,只说是“朋友嘛,应该的”。但是毫无疑问,她一转头,二老铁定会对“目标”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而此时的小学妹还在忸怩着。
接下来,公司组织活动,出去旅游。闺密毫不客气地拿着车座票跟人事部门的同事说:“把我和某某安排到一块,晚上请你吃饭。”他俩关系好,顺水人情加上还有晚饭,谁都乐意做。于是,闺密和“目标”一路说说笑笑,小学妹只能眼看着。这样的事情不断发生,从同一条起跑线上开始竞赛的两个人,闺密已经隐隐超出小学妹。
终于,发生了一件决定性的事情,“目标”突然胃疼,似乎还比较严重。小学妹急得直哭,而闺密却不言不语地拿出了一个小包,闺密没有胃病,“目标”看见,里面的药都是这么多年来自己常需服用的。
故事到这,闺密完胜。
总之,我的闺密终于披上了婚纱,和自己心爱的男人一起走上了红地毯。那天,她真是美极了!小学妹在桌上默默喝着酒。不知道她以后会不会明白,自己并不是韩剧里的女主角,爱情也不是只靠可怜和等待就能获取的。爱情不是一种施舍,有的时候,它需要你努力去争取。
婚姻失败后拒绝围城
1986年,24岁的史玉柱南下创业,他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关就是近百天,终于研发出电脑软件M-6401,赚取了人生的第一个一百万元。当他欣喜若狂地跑到租住的房子,准备跟妻子分享喜悦时,妻子留下了一张字条:“我们离婚吧!”
史玉柱很难过,不过他很理解妻子。妻子董春兰原本是老家安徽某统计局的同事,婚后为他生下宝贝女儿史静,又随他南下打拼。她是一个只想过普通日子的女人,可血气方刚的史玉柱当时雄心勃勃,满脑子创业大计,妻子想要的家庭生活他给不了。结束这场错误的婚姻,成了他不得不面对的事实。
离婚后,董春兰回安徽老家开办了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史玉柱消沉了一阵子后,把所有精力放在事业上,他一手创建的巨人集团很快名扬国内。没等他从成功的狂喜中清醒过来,动工兴建的巨人大厦成了烂尾楼,一夜之间让他负债近两亿!
事业的失败并不可怕,最让史玉柱惧怕的是感情。当时,在一次合作酒会上认识的女人——温柔善良的阿芝默默地陪在他身边两年多。阿芝跟史玉柱年龄相仿,善解人意,这让史玉柱一度动过再次步入婚姻殿堂的念头。“等巨人大厦竣工后,我就给你一个交代!”史玉柱曾对阿芝这样许诺。可随着大厦陨落,巨额债务像一座大山压在身上。阿芝父母从当初的支持变成强烈反对,最终,摇摆不定的阿芝在父母的反对声中,含泪选择了分手。
1997年,史玉柱从失败中抽身出来,移师上海,并把敏锐的商业目光投向了保健品行业。随着黄金搭档、脑白金等广告家喻户晓,史玉柱奇迹般的咸鱼翻身,不但还清了债务,还一举成为国内保健品行业的巨头。
2003年夏天,史玉柱在飞往海南考察市场的航班上,遇到了一个黑发素颜的女孩。得知女孩刚从复旦大学毕业,面临求职,史玉柱很欣赏她的才华,便主动留下邮箱,让她回头发一份简历过来。
谁知,几天后史玉柱打开邮箱,才发现收到的不是求职信,而是一封言辞热烈的求爱信。史玉柱不禁摇头叹息,他没想到现在的女孩这么大胆开放……这下连同事都没法做了,就这样错失一个人才,史玉柱觉得很惋惜。
王石、马云等一帮老友得知此事后,打趣地对史玉柱说:“你真是麻木不仁,多少男人打着灯笼盼不来的艳遇,就这么被你浪费了。”史玉柱自我解嘲说:“我都38岁了,算得上人家的叔叔了。我不要婚姻,老夫少妻的婚姻更玩不起,多耽误人家小姑娘的青春呀!”
一个人的精彩
一晃,史玉柱成了闪闪发光的钻石王老五。期间,王石、马云等朋友三番五次要给他做媒,希望他感受到完整的家庭对一个男人的重要性,但他总是不来电。
曾有一位史玉柱公司的得力女助手仰慕他多年,早已芳心暗许,明着暗着表白心迹,但史玉柱就是不解风情。最后,女助手干脆把一年多来的心情日记给他看,史玉柱看完后震惊不已,但他很快就辞退了女助手,并给她多开了三个月薪水。他早已认定“一个人孤独,好过两个人痛苦”的生活理念,而且在单身生活里乐在其中。
没有老婆的管束和婚姻的约束,史玉柱不用担心后院起火,也不用为家务琐事烦心,生活秘书和管家会把一切打点好。很多次,他跟同事们没日没夜地投入工作,哪怕跟女同事开会加班到深夜,也不用担心老婆会牵肠挂肚,争风吃醋。他常常戏称自己是与工作结了婚,工作也给了他一份完美的回报——保健品事业让他赚得盆丰钵满,新开办的巨人网游公司又成为业界的一匹黑马。
此外,史玉柱喜欢呼朋引伴,经常在家里跟“狐朋狗友”们聚餐喝酒,看球赛、吹牛畅谈,不亦乐乎。有一年的中秋节,史玉柱提议去杭州马云家里聚会,然后第二天结伴泛舟,看看秋日的西湖,但马云在电话里为难地说:“来杭州只能住酒店,否则家里搞得乌烟瘴气的也就算了,要是闹腾到半夜影响我儿子休息,老婆一定会大发脾气。”
从那以后,史玉柱在上海的那套别墅成了老友聚会的最佳场所。一帮不再青春的老男人,有空就打个“飞的”聚到一起,横七竖八地坐在沙发或地板上,喝啤酒、聊天、看电影或球赛,偶尔爆个粗口也没人大惊小怪。
每次上门,朋友们都不忘给史玉柱带点礼物,或是猪肘子、鸭脖子,或是老家碾的小米,或是一斤上好的龙井,史玉柱也毫不客气,全都笑纳。当然,谁要是看中了家里什么好东西,他也会慷慨相送。在他家,朋友们饿了就去冰箱翻找食物,再打开微波炉加热,比自己家还自在。那一阵,史玉柱成了朋友圈最受欢迎的人,朋友也滚雪球般越来越多。
单独感悟人生
圈里有个叫老郑的朋友是做房地产生意的,由于跟老婆没有共同语言,55岁的老郑离了婚。有一次,他在酒店大堂办理登记手续时落下了公文包,一个25岁的领班女孩及时奉还,让老郑大为感动。两人就这样相识相恋了,还决定玩一把时髦——闪婚。
史玉柱劝老郑要冷静,毕竟婚姻不是儿戏,但老郑听不进去。史玉柱便计上心头,设宴款待他俩。就餐时,老郑出去接个电话,那女孩笑语盈盈,吃了几口鲍鱼就放下了筷子。史玉柱问:“就算减肥,也不能只吃这么点吧?”女孩却发表了一套鲍鱼理论:“不,我很喜欢吃鲍鱼,但只吃一两口最美,要是吃到饱吃到腻,那世上就没这么好吃的鲍鱼了。就像是看花,花儿开得最盛的时候,你要舍得马上离开,那你心里就永远留着那花儿最美的样子……”
听了这话,史玉柱不禁问道:“那爱情呢?”女孩脱口而出:“爱情的保质期只有三个月而已……”后来史玉柱私下里问老郑,你们认识多久了?老郑想了想说:“不到两个月吧?”
史玉柱一听不妙,便把那套“鲍鱼理论”和盘托出。满以为老郑会清醒,但他自欺欺人地说:“就算人家看上的是我的钱,我也认了。反正,婚姻就是各取所需。”
史玉柱看出这个女孩非常现实、物质,这回他决定闲事管到底。他约了几个朋友,没打招呼就去老郑家做客,一群人喝得昏天暗地,把整洁豪华的别墅弄得乱七八糟。将近夜里12点还不走,年轻的女主人哈欠连天,脸色也越来越暗。史玉柱见状故意呕吐,还装作不小心吐在了老郑身上。老郑满心指望小女友能帮忙收拾擦洗,谁知对方一脸厌恶地掩着鼻子躲开了,还挤出一丝笑容说:“你们尽情喝吧,我先去睡了,不要客气,明天保姆会收拾的。”
第二天,老郑黯然神伤地打来电话说,他和小女友大吵一架分手了,还感叹地说他的前妻虽然不懂打扮,但每次在他酒醉时总是忙前跑后,煮蜂蜜水,拿湿毛巾,半夜里还给他熬粥暖胃……史玉柱也是感慨万千:“衣不如新,人不如故。明白就好,如果有一天听到你们复婚,我这个单身汉很乐意来当证婚人,并会奉上一份大礼!”
目前,五十而知天命的史玉柱,日子过得非常惬意。在国人眼中,每个人必须要成家立业,这才是世俗眼里的美满,但史玉柱认为:“如果你不能经营好婚姻,最好不要冒险,白白让女人和孩子受苦受罪,单身就是单独感悟人生,没有什么不好的。”
那个大雨的日子,女人和男人离婚了。男人最后在家里做了一顿饭,才离开了这个家。
没有第三者,只因结婚几年来,女人一直为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不懈地努力,但男人却停步不前。男人所在的单位不景气,每月只领最低生活费。眼见家庭经济止步不前,在姐妹和朋友面前自己也觉没面子,而男人仍然没有奋发有为的样子,每每见男人安于现状的态度,女人就气不打一处来,一狠心,便闹着要离婚。
男人舍不得心爱的女人,为了保住这个家庭,男人承担了所有的家务。女人说,你学学电脑或者其它的技能吧,将来可能用得上。男人点头,也学了点电脑和开车,却不见有什么起色。每天依然在家里搞好后勤工作。
经过一年的分分合合,在抵抗了家里人的无数次劝解之后,女人终于离婚了。男人自愿放弃一切财产,搬了出去,租住在一间狭小的旧屋。小城并不大,有时男人和女人在路上相遇,男人会主动上来打招呼,然后笑笑:“你还好吗?要晓得自己照顾自己呵。”第一次女人很尴尬,以后女人便接受了男人的这种招呼方式。6年的婚姻,总还是有些感情,女人了解男人不是那种坏心眼的人,女人也很大方地在遇见男人时向旁人介绍:这是我的前夫。
离婚一年后,女人找到了自己的如意郎君,丈夫是个事业有成的精英人士,而女人也渐成单位里的业务骨干。丈夫要女人回家做专职太太,但女人是那种喜欢进取的生活和工作的女人,好容易奋斗到今天的地位,怎么肯答应回家做主妇?于是夫妻裂痕越来越大,日子过得越来越紧张。男人后来也再婚了,妻子是一个公司部门的负责人,男人成了“家庭主男”。女人听后不禁担忧地说:他这样如何能维持第二次婚姻?
有一天,男人和女人又在路上相遇,他、她、他现在的妻子。男人笑呵呵地仍称女人为前妻,女人客套地问男人去哪里?男人说去买些佐料做辣子鱼。男人的妻子笑着说自己最喜欢吃男人做的辣子鱼。女人突然想起了那种辣辣的味道,那里面的鱼都是打成片的,又鲜又有味。男人说外面的菜质量可疑,火锅调料里有石蜡。他做的辣子鱼,都是自己炒调料,鱼也不要菜市场的人剖,自己回来弄了,鲜鱼现下锅。有好几年的时间,女人一直都喜欢品尝。只是后来开始扯皮,不是说他的鱼太咸就是嫌太淡,现在有许久没尝过那滋味了。见女人沉思,男人接着说:“是呵,说实话,我不喜欢去应付外面的世界,她又是个有能力却不计较我这种性格的女人,所以,我愿意在她身后支持她,并且愿意一辈子在家里做家庭主男,为她做辣子鱼。”
多么熟悉的一句话呵,那是男人和女人恋爱时男人曾说过的话!望着男人挽着妻子亲密远去的背影,想起家里那漂亮的整体厨房,永远只有自己一人在里面忙碌,好几次因为自己哮喘发了,实在受不住厨房里的油烟味,要求现在的丈夫做点家常饭,丈夫不情愿甚至发脾气的样子,女人流下了眼泪。
两年前,我在一次同学聚会中遇到了我的初恋情人——已经是市中心医院第一把刀的外科医生路德明。虽然我们都已婚,并且有了孩子,但是平淡、琐碎甚至是令人烦恼的家庭生活已令我们十分倦怠,那初恋时分的甜蜜和被迫分手后的牵挂,在双方的心里迅速复活。我们双双坠入爱河后,路德明的前妻一气之下带着儿子移居新西兰,我也和丈夫——出租车司机李晓春经过长达一年的抗争,终于离婚。因女儿李紫太小,在我的强烈要求下,法院将女儿判给了我。
和路德明再婚前,因为他家境好,兄妹3人,他是独子,我们的婚事遇到了强大阻力。婆婆说我们是半路夫妻,义气用事,执意要求我们婚前办理财产公证。这时我才知道,原来他们家不仅仅有200多平米的复式楼,还有近千平米的闹市门面对外出租,一只宋代的彩陶花瓶,经专业文物专家鉴定价值30万元。
我用舍弃赢得了和路德明的第二次婚姻。财产公证书交给婆婆保管时,婆婆才将那只花瓶从路德明的姐姐家里捧回来,重新放回到我们装修一新的博古架上。
夜色苍茫,我和路德明手挽手走在月光下,甜蜜得近乎热恋中的情侣。路德明拨了个电话回家,听见家里一片叽叽喳喳吵闹声,说:“小公主和你一样爱热闹,正在家里开同学聚会呢!”路德明对我的女儿就像亲生父亲一样,只要他不在家里,都会打个电话回去问候女儿。女儿也十分乖巧,在路德明过生日时,节约吃早饭的钱给他买了一只玩具熊。
此时,谁都没有想到,那一群可爱无知的孩子,正在对路德明摆在博古架最上层那破旧的宋代花瓶好奇。女儿为了满足同学们的愿望,踩着凳子爬了上去,颤颤微微地把花瓶拿下来。可是女儿毕竟只有7岁,没料到小小的花瓶竟这么重,没有拿稳当,花瓶“嘭”的一声掉在地上,摔成了碎片。
婆婆听见响声从楼上跑下来,见到满地碎片当即就晕了过去。
婆家要求赔偿
接到女儿哇哇大哭的电话时,我们正在酒吧猜拳玩乐。路德明嘴里连说:“不会的,不会的!”拔脚往家跑。等我们跑回家时,奶奶已被120急救车接走了,家里一片狼藉,女儿可怜兮兮地坐在一堆碎片里,嘤嘤地哭泣。
果然是那只宋代花瓶被摔碎了。路德明冲到花瓶碎片面前,指着女儿说:“你这个……野……丫头!”女儿吓得蜷成一团。这时,路德明双手颤抖着把碎片一把捧起来,泪水即刻夺眶而出。见到继父的泪水,女儿吓坏了,伸出小手给爸爸擦眼泪,连连道歉:“爸爸,我不是故意的,对不起!对不起!”可是路德明一把将女儿推开,女儿摔到地上。我爱怜地抱起女儿:“没有砸到你吧?别哭了,摔破了爸爸再去买一个,没关系!”
话音一落,路德明一拳砸在地板上,瞪眼说:“30万没关系,什么才是有关系?这花瓶是父亲的遗产,经过法律公证,是我们兄妹3个人的,一个人10万块啊!在这个家里,李紫是谁啊?谁能原谅她啊?”
我愣住了:“李紫是你的小公主啊,她又不是故意的,她已经知道错了,难道你们家要叫她赔不成?”路德明一屁股坐到地上:“能不叫她赔吗?两个姐姐照顾瘫痪在床的父亲5年多,父亲只留下这个花瓶让我分给她们,30万,你以为是30块,说算了就算了?!”我怔住了:“那你跟她们讲一讲,在法律上李紫也是你的孩子呀,我们尽力赔偿他们就是了。”
路德明从鼻腔里“哼”了一声,脸膛发黑,目光阴沉地盯着女儿好一阵,恶狠狠地说:“看我对你好,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乱动我的东西,我真想打断你的手!”说着,把碎片往我面前一推,说:“我的那10万就算了,算我倒霉,其他的你想办法赔。”
在自己家里打碎了自己家的东西居然要赔?我不禁倒吸一口冷气。我看着路德明,突然觉得他好陌生,要是一时之气即使把女儿打一顿,我也可以理解,可是他却在此时提醒我女儿记住自己姓什么。婚前他说得那么好听,把女儿视为己出,甚至几次想给女儿改姓……我虽然很生气,但还是压住怒火,小声劝说:“你不是一直在努力取代她的亲生父亲吗?不是说好了,你要爱着她,要她忘记自己姓李吗?怎么大难来临了就叫她别忘了自己姓李!”路德明更加恼怒,反问我:“我没有儿子吗?”说完他收拾东西去医院照顾奶奶,出门时把门摔得咣当响。
第二天吃完早饭,我准备送女儿上学时,果然婆婆和路德明的两个姐姐赶来了。婆婆把我女儿臭骂一顿,没有血亲关系的姑妈们谁都不劝阻。我把垂头丧气的女儿送到马路上,女儿说:“妈妈,奶奶她们又要我们赔钱了。”女儿一边走,一边回头看我,我好心酸。
离婚时作为过错方,房子给了前夫,我的所有财产只有爱情。我真想跪下来求她们原谅女儿,可是一看到婆婆和姑姐们那一张张无情的脸,我连乞求的勇气都没有了。在婆婆主持下,也为了女儿不因花瓶受伤害,我们经过讨价还价,最后达成协议,赔偿她们每人8万元,共计16万元,10天之内还清。
拿着协议书我真是欲哭无泪,这时候我才明白,所谓爱情,只是在我走投无路时袖手旁观,让我痛苦和后悔的东西!我为什么要在好端端的家里梦想着风花雪月的初恋,而把自己变成了负债累累的乞丐?
晚上,路德明回来了。我把协议书拿给他,他推开协议书说:“家里的财产都是公证的,没一样是你的,我们才一起生活了半年,1分钱都没有存上,你让我拿什么赔给她们?”
我把和前夫李晓春分手时他给女儿的3万元存折,还有路德明送给我的结婚首饰都拿出来。“我的财产全部在这,我还可以借几万元来……”我几乎哭着求他了,“你的朋友多,可以借一点,等年底铺面结账时,再还给他们。”
“铺面的钱也是公证过的,妈妈1分钱也不会给你。”我急哭了。他坐下来,拉着我的手:“我很想帮你,帮小紫,毕竟她叫了我半年爸爸,可是我真的无能为力,我把每月的工资全部给你也不够啊!”
我一把甩开他的手:“路德明,不就是钱吗?你在金钱面前连父女之情都不要了!”他低着头想了好一会,嗫嚅着说:“你理智点,我横竖都拿不出来的,你找小紫的亲生父亲帮帮忙。”
危难的时候他就想起自己的情敌了,我火了:“我对得起他吗?我有脸找他要吗?他要是知道我和女儿背了一身债,他会笑话我的。”我哭着说:“路德明,你还算个男人吗?算个父亲吗?”
没钱还,婆婆和姑姐们天天变着法子骂我们,为了我的女儿不挨骂,我开始筹钱。那是我一生中最难熬的日子。我四处找人借钱,可是路德明却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还催我去向李晓春要,婆婆也极尽挖苦讽刺,说我拆了他们好端端的家,女儿更是个受气包,吓得连走路都不敢出声,这哪里还是个家啊!如果不是怕别人笑话,我真想永远离开这个地方。
奔波在借钱的路上时,我常常回想这两年来的经历,我们拥有那么多温柔的语言,动人的浪漫,所谓的美好初恋,在金钱面前竟不堪一击。初恋永远是初恋,是博物馆珍藏的古董,人们只能在想念的时候观赏她,怀念她,却不能将她随意取出来,因为她是埋在心里的宝藏,一旦暴露于空气中,她就变质了。我好笨啊,居然背了16万债务才懂得初恋的道理。
跑了几天,只借到几万元。有一次天黑了,我突然发现女儿还没有回家,我赶紧冲出家去找女儿。路灯亮了,大街上车水马龙,远远地,我看到前面有一个十字路口,安全岛上站着一个小姑娘,她正是我的小紫!我跑过去:“小紫,妈妈急死了,你站在这里干什么?快回家!”
女儿一把甩开我的手:“妈妈,别挡着,我在找亲生爸爸的出租车,他一定会经过这里,他每天要收很多钱,我要找他要钱赔奶奶的花瓶,30万元只有语文书那么厚,我的李晓春爸爸肯定有,他一定会给我的。”
我早已泪如雨下,一把抱住女儿:“小紫,对不起,对不起……”
前夫挺身而出
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我拨通了前夫李晓春的手机。只过了几分钟,一辆红色出租车便飞奔而来。
面对巨额欠款单,他沉默着,我猜想他肯定恨透了我,不顾一切地追求所谓的爱情,却落得一身债务连累了他。于是,求援的希望也在他的沉默里一点点破灭。
他一声不吭,我想他是不会管了,站在他的角度想一想,他要是管了才是真正的傻瓜。我这时真后悔,为什么离婚前不能站在他的角度想一想,一个出租车司机,为了挣钱养家天天奔跑在大街小巷,哪里有时间陪着老婆孩子,全家人的生活重担他一个人扛着,哪里还有心思风花雪月?
我说:“你有困难就算了,还是让路德明想办法吧!”说这话的时候我心里充满绝望,连把自己卖掉的想法都有了。我拉着女儿走了几步,他突然大声说:“3天之内我给你送钱!”说着他跑上来一把搂住女儿,对我说:“女儿只有7岁,请你原谅她不懂事。是我女儿闯的祸,我卖血也会赔给他们,请不要过多责怪我的女儿。”
我的泪水喷涌而出。四目相对,我心好痛,在这个世界上,只有这个男人和我的目标是一致的,心情是一致的,我们对女儿的爱是一致的,我们血肉相连。
路德明照常上班,照常睡觉,女儿回家后他照常叫着女儿娇宝贝,只是女儿对“娇宝贝”3个字再也没有反应了。婆婆则左右看着我女儿心烦。有一天,婆婆又在女儿面前提到还钱,我女儿反击说:“我爸爸3天之内就给你们送钱来。”因了这一句话,我和路德明大吵了一架,我要带着女儿搬出路德明家,可是路德明却死死地拉着我,我以为他舍不得我,想不到争执不下时他说出了真心话:“你走了,这钱以后谁来还?”
第三天晚上,前夫李晓春果然送钱来了。他一进门就拿出一个包说:“包括路德明的那份,整整是24万,你们数数。”
路德明在我的愕然中拿出一沓沓的钱来,我对路德明说:“钱给你了,我们可以走了。”我收拾行李,路德明跟进房里挽留我:“我把我那8万元还给他还不行吗?”我一把推开了他。
我带着女儿走出了路德明家,抬眼看满天繁星,可我却泪流满面,因为我和女儿无处可去。女儿紧紧地攥着我的手,她不住地说:“给爸爸打电话呀!给爸爸打电话呀!”
我拨通了前夫李晓春的手机,告诉他我们在路上,几分钟后他便赶来了,停下车他跑下来为我们拉开车门,一如两年前那样。坐在他身边,女儿大声说:“爸爸,我们要回家!”
我知道我的行为是不能让他原谅的,我没脸回家。他默默地开着车,我们在灯火通明的大街上转圈子,遇到客人他便飞快地开过去。一条街,又一条街,我们飞奔在大街小巷里,女儿睡着了。我说:“回家吧,就让我借住一晚。”他说:“你已经回家了,车就是我们的家。”我的心缩紧了:“那房子呢?”他说:“卖了,钱不够,我还贷了高息款。”
他把车开到一个招待所门口停下来,把刚收到的钱交给我:“你们先在这里住一晚,等到明天我就有钱租房子了。”我的良心让我无法收下他的钱,他便解释:“我换了班,白天睡觉,晚上开车,和你的作息时间正好相反。”
我含泪接过他的钱抱着女儿下了车,一边走泪一边流。我们住在靠街的一个房间里,把女儿放在床上,我就趴在窗户边看着楼下的过往车辆,我的眼睛紧紧地追随着那些红色的出租车,那里面有我女儿的父亲!
天价古董,不等于天价爱情,婚姻的温暖,不是再多的金钱能买来的。我会好好珍惜现有的,不再对生活奢求什么了。
是命中注定,还是不合时宜?和他的两次相遇都那么云淡风轻,欲行犹且止,患得亦患失,洒脱的言行,能掩饰内心的坚持,终究难掩真心所愿……
前男友结婚的那天,她第一次一个人来到酒吧,那种有乐队弹唱的音乐吧,独自坐在吧台的拐角。
人们在台前起舞,她却视若无睹,音乐在耳边奏鸣,她却听不到声音。想起了初识时的欣喜,想起了热恋时的甜蜜,想起了令她彻夜难眠的蛛丝马迹,想起了让她撕心裂肺的宣判谜底,如今都随着一场婚礼,变得全无意义,她只觉整个世界已被抽离。
也曾偶尔注意到站在只隔一座的那个男生,很干净也很特别。隔三差五说些什么,引得身边3个美女一阵笑语,却似乎跟谁都不亲密,更多时只是看着前方独自轻轻摇曳,从不敬酒,时而自饮。
“那又如何,花花公子罢了,与我何干?”念头只是这么一闪,她又叼起了吸管。只是,再不会有一个与他一样的人,只是,今天他已婚。虽说伤透了心,却仍控制不住自己留意着各种关于他的更新,虽说不再联系,却仍不断幻想各种邂逅的场景。只是,时常能在不同时间、地段碰到不同熟人的偌小的一座城,竟再没一次重逢。不觉间吸管已被她咬得再喝不到那刺口的酒水,如同早已流干的泪。
“嗨!她们说你是冰山。所以我冒险输了来找你要电话了。帮个忙吧,不然要连喝3杯呢。”
她从沉思中惊醒,抬头看到了那个特别的男生。淡淡的略带邪气的笑容,却有着清澈得令人不忍移开视线的眼睛。
“我实在没心情。”像是害怕对视的小动物,她却呓语般答着转过了脸。
“Whenthere’sadevilinsideyourheart,youdon’tevenneedtoexpectanangel。”
男生平淡的声音又一次在耳边响起,又似洪钟般响彻在了她的心里。肉眼几不可见的颤抖中,她移回了目光。不曾变化的笑容和目光,不再邪气,真挚纯净。那就留个电话吧,她想,就当是冒险和放纵。
今夜,回想起那相遇,真难以判断,究竟是命中注定,还是不合时宜。她用辞旧迎新的天意,试图助长一些心中的勇气,却又恐惧如此的衔接,是否只是上一场悲剧的延续。或许上帝,就是不喜欢他的孩子们揣摩自己的用意。
那天之后,那号码却一直不曾打来。若是隔天就来电邀约,想必就如料想般是一个轻浮的花花公子吧,可是几天过去,却又似乎有那么一些希冀,她自己都觉得,真是矛盾的心理。不过她知道自己是肯定不会主动打去的。伴随着忙碌和悲伤的更迭,日子一长就慢慢淡忘了,只是偶尔想起那句英文,又会猜想那是怎样一个男生,就这样直到第二次相遇。
“嗨!世界真小,又见面了。”
“是啊,你好。”
她并不爱去聚会,可也实在拗不过要为同学庆生的一堆人,以现在还未平复的心境,其实根本就不想面对那么多人。不曾想到,他也是同学叫来的朋友之一,呵,这城市真的不大。
真是一个奇怪的男生,上次身边伴着3个美女,这次众人之间游刃有余。很自然地,他也再次注意到了因为不适应这气氛而一直作壁上观的她,带着与上次一样的招牌笑容坐到了她身边与她攀谈起来。
“那么,最近心情好些了吗?”他看着她,又是如上次般突兀的一句。
“嗯,好些了,你那天为什么会突然冒出那么一句?”
“我好像能够感受到,跟我之前一段时间很像。”
“那你怎么好的?”
“我试着去相信,凡上天不给我的,必不是最适合我的。到后来,就真的笃定,只要摒弃残念地坚信,老天一定不会无情。”
他又笑了。
他所说的,大概就像人们怀念的,往往不是一座城,而是自己抛洒在那里的青春,是在那儿付出种种努力的过程。可若是住在那里觉得冷,不论那儿有多少令人流连忘返的风景名胜,纵然心疼,终究,还是会到别处营生。
从那以后,交换的电话号码才起了作用。短信、电话,她得知了他是银行客户经理。他们都喜爱艺术,于是,又时而一起看画展,看演出。或许,他真的和她是一类人吧。
不知是因为心中还有对社交达人的犹豫,还是没整理好自己不愿应对,抑或分不清是否只是好奇宁可惺惺相惜,她并没有把他放在重要的位置。时而想起过去心情低落,还会向他倾诉,他也只是用淡淡的话语开导。
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曾几何时能够轻易被这城市勾起的回忆,竟渐渐如滴入池塘的墨滴般丝丝袅袅地变淡,直至看不出痕迹了。是回忆不起,还是根本不愿回忆,她自己也说不清。人总是在向前走,她渐渐觉得这真心是件好事。是时间够长,还是他在身旁,她还是说不清。
然而,时间长河的流速却似与年龄成正比,她也越来越感到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年长的女同事热心地要帮她介绍对象,家人开始催促她相亲。可她却反倒不似失恋伤心时那般急迫了,是因为知道他也单身的原因吧。
“我家人给我安排了相亲,是我领导的亲戚,推不掉了。”
“呵,那就去见见吧。”
“喔,可好像从没听你说过要相亲嘛,因为是男生所以不急吧?”
“不是,我觉得相亲目的性太强了。”
“那你还叫我去见?”
“你自己可以不带目的性啊,就当是多认识些朋友也不错。”
“那你自己不也可以去多认识些朋友?”
“我这工作天天接触那么多人,应酬那么多,根本没必要再去专门认识人了啊。”
是啊,他的工作。他认识的人太多,应酬也太多,有着各式各样的朋友。若真如他所说初见时在酒吧的3个美女是他的私人理财客户,她都不愿去想还有多少这样的客户。她知道,当自己开始纠结于这些时,就真的已经喜欢上他了。她其实本也只想找一个成熟、稳重、顾家、有着安稳工作的男朋友直至结婚,可不论通过何种途径认识的人,却总是感觉少了一些东西,要么没感觉,要么没共同语言,甚至在生活态度上都有冲突。也是,如前男友般看似靠谱,不也离她而去了嘛。慢慢地,她发现,原来挑人,才是最大的挑剔。
“这次的相亲对象很不错呢,家境非常好,一流大学博士生,人很老实的。”喜欢上了,她就实在忍不住用这样的话语来挑拨他,低头端起杯子,却偷偷向上偷瞄着他的反应。
“看你想要的是什么了。”
他又笑了,明亮的眼睛,仿佛深入了人心。可她却宁愿看到他哪怕一丝的愁容。
他淡然地听着属于她的爱情,他从不曾问起她的工作,他甚至不反对她去相亲。她却不愿意相信闺密所说的自己只是备胎,她觉得这些都不是出自他的本意。是因为已经深深地爱上,还是因为能隐约感受到那真诚不带一丝放浪?
可终于,在父母出游独自在家的雨夜,她内心的焦虑和煎熬爆发了,她不想再就此不明所以。明明能够感受爱意,却没有一句我爱你,世上最遥远的距离不过如此。她要拼尽全力,只为余生不必叹息。
“你在忙吗?”她发出了短信。
“嗯,有个重要客户,陪着行长亲自应酬。怎么了?”
“我胃很痛,走路都很难,父母出门旅游了,我想去医院,你能来接我吗?”
那是怎样熬过的一刻钟,始终没有回音,她终于忍不住,哭了,原来不安的猜测都是真的,原来我并没有特别到唯一,原来还是前途更重要吧。
敲门声响起,开了门,已淋湿的他一脸焦急地站在门外,一改往日的淡定。
她扑到了他的怀里。“为什么?为什么?”她将心中的问题统统砸出,再无保留,再大的煎熬她也能承受,但求缘由。
“我也曾如你一般,回忆中缱绻不返。虽已调整好自己,却仍对新的开始有所畏惧。两次都是在酒吧遇到你,我知道自己只是应酬所需,并不属于那里。虽然你的反常令我好奇,却不知那是否是你悲伤后的放纵恣意,心中也有疑虑。”
“正因你对回忆的描述,我发现你也用情至专至深,为爱义无反顾,于是渐渐对你心有所属。有我的呵护,过去的伤,总会为时间所平复。不急于将心意坦陈,只因看到你,仍为疑惑的心魔所困。不反对你认识各种人,只有认清了虚妄,才能更好地将其与真心细分,去伪存真。”
他把她紧紧搂在了怀里,在她耳边倾诉低语:“无关回忆,只因是你,无关婚姻,只为爱情。”
后知后觉中开始的爱恋
老陈是我的高中同学。高三那年,他坐在我的后桌。那时,我们都住校,每个周末,他都会和我坐同一辆公交车回家。若干年后,我才发现,那辆公交车并不是离他家最近的那一辆。老陈最后一次陪我坐公交车时,要了我的手机号。我们沉默了一路,什么都没有说。那一年老陈是我们学校唯一一个考上飞行学员的学生,而我只考上了本地最普通的一家院校。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开始拼命地思念老陈。我的后知后觉,让我变得无比懊悔没有要他的联系方式。唯一的希望是,老陈能给我打一个电话。
大约失眠了整整两个月后,我接到了老陈的电话。他说:“我没有时间与你拐弯抹角,我们每个人只有2分钟打电话的时间,你做我女朋友吧,这句话我想了3年。”
20岁的我并不知道,那叫异地恋。老陈经常会在晚上下课之后排很久的队,在仅有的两分钟时间内,给我打1分30秒,然后给他家里打30秒。他话不多,会问我那里的天气,问我的身体,我也想和他聊点别的,可往往是,每次白天想好要说的话,到了拿起电话的那一刻,只剩下两个人在电话两端尴尬地“呵呵”。
我一直不敢把我与老陈恋爱的事告诉父母,因为在他们心中,身边触手可及的人,比所谓的爱情牢靠得多。
为父母放弃爱情
我和老陈的恋爱终于在22岁那年,被父母发现了。那个夏天,我去接从东北回S城的老陈。出火车站时,父亲看到了我和老陈,眼珠子突然瞪得很圆。
第二天,我们家就发生了一个电视剧里才有的桥段:父亲大约知道第二天我会与老陈一同过22岁的生日,于是,收了我的手机,把我反锁了整整一天。那天,父母坐在我的床前,说了很多。他们希望子女能够不为爱情活得太辛苦,希望有一个人能够陪伴我左右。然而异地恋做不到这些,爱情或许可以有距离,但婚姻不能,他们不放心我一个人。
说到这里时,我哭了。22岁那年,我为了父母之爱,放弃了与老陈在一起。与老陈分手之后,我没日没夜地去图书馆读书、没日没夜地写稿。而老陈也没有再给我打电话。毕业的那年,我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老陈给我的QQ发来信息:祝贺你,等我。毕业的第二年,老陈没有成为飞行员,但作为参谋,争取到了唯一一个他们学校分配到H城的名额。
在我25岁的那年中秋节,老陈在QQ上留言:“我来H城了,如果你还没有男朋友,我们在一起吧。”后来,我才知道,他没有给我打电话,只是想保留一点颜面。万一被拒绝,也不必亲耳听到,隔着屏幕的字,没有温度,不至于太伤心。
我说:“那在一起吧。”
对于我的决定,父亲说:“你长大了,自己高兴就好。但有两件事要保证:一是在结婚之前,不要怀孕;二是不要影响工作。”父亲的眼中褪去了往日的决断,变得柔和而慈祥,但他还是和往常一样,语重心长,会担心许多事。
一旦笃定,所有的爱都将开花结果
S城与H城不算太远,但毕竟是两个城市。老陈到了部队后,工作格外忙碌,时常加班到晚上两点,周末也没有休息,于是,我成了那个奔波的人。
我第一次去H城,老陈请一个小时的假去车站接我。那一年,他还没有买车,需要转两趟公交车才能到达。公交车里,老陈还是喜欢坐在我的身后,转头的时候,时常看到他看着我的背影出神。他说:“那是一种多少年来追了一路,终于快成功了的感觉。”
两个人相聚时,我睡得早,老陈加完班回来,我已经睡着了。与老陈唯一的相聚就是早上的那一顿饭。这样两地奔波的日子,我们过了许多年。日子不惊不喜,所有的惊喜,好像也都平常。似乎我和老陈从来都没有什么印象深刻的大吵大闹,就好像多年夫妻,所有的争执也都寻常。
许多人问我:异地恋,怎么坚持下去?我时常觉得,所有的爱,一旦笃定,是可以按你们期望的轨迹顺利推进的。2014年初,我和老陈结婚。所有的仪式有板有眼,一样不缺。结婚两年后,我们有了自己的孩子,有了房子,老陈每周会开着车回家,和我们共度周末。
前不久的一晚,老陈加完班,已经2点多了。他给我发来一条信息:我刚刚骑了自行车回宿舍,心想,30岁,离20岁那年的表白,都整整10年了。可我依然可以记起十八九岁时初遇见你的模样,永远抬着头认真的样子,还有你吃着棒棒糖发呆的样子。
这些年,和老陈在一起的时光,我渐渐相信一句话,所有的在一起,从来都只与“爱情”有关。
女友薇安是个有古典情结的女孩,喜欢古典音乐,喜欢品茗弄香,喜欢穿旗袍,喜欢在博客上写一些淡雅忧伤的词句,低眉潋滟做小女人状,但却有本事让人过目不忘。这样的女孩,身后自然有大把年龄登对的追求者,可是却无一能够打动她的芳心。在她看来,那些人不过是尚青的小桃,毛茸茸的,尚未褪出青涩,这样的男人只能让她偶一回眸,一笑置之。
她的芳心早已暗许了一个人,那个人成熟多金,儒雅博学,游刃有余,举手投足间,魅力四射,她为之倾倒。有阅历的男人,就像一本厚厚的书,让人有忍不住想读下去的欲望。两情相悦时,忍不住就想起了天长地久这个美好的词。随后,就有了一个理想,一个做小三应该有的理想,那就是取代另外一个女人的位置,登堂入室,然后相依相伴,将幸福生活进行到底。
和男人说起的时候,男人微微蹙起了眉头。她是冰雪聪明的女子,知道天长地久这个词有些难度,他的后方城池坚固,不是一两个小三就能攻下的。她看在眼里,恨在心上,但又舍不得罢手,思谋良久,看来只能智取,不能硬攻。
心智成熟的女子,当然不能和男人玩一哭二闹三上吊的老套游戏,这样会把男人吓跑,老实说,她也不具备这样的资格。当小三只能被动地隐忍和接受,做不到这样,就谈不到修成正果。
她决定从他的女人身上找到突破口,让她知难而退,最好是她主动放弃,不费一兵一卒,兵不血刃,成功地攻城略地。
带着这样的理想,她主动了解那个女人,接近那个女人。那个女人面容姣好,受过良好的教育,出身世家,言谈举止优雅得体,一看就知道是个见过世面的女人。让她主动退出,肯定有难度,但是她还是自信满满地去接近她,也许她还蒙在鼓里,并不知道自己的存在,并不知道自己的男人另有相好,所以一定要让她知道。
和女人一起去喝茶,她开门见山地说自己是他的朋友,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朋友,然后静等女人雷霆万钧,拂袖而去。谁知她却波澜不惊地拿起茶壶,轻轻地往杯子里注水,茶香袅袅中,轻启朱唇,含笑似嗔地说,他这个人,还那样,喜欢怜香惜玉,走到哪儿都是女性朋友一大堆,当自己是贾宝玉。第一个回合,还没有拉开架势,她就闻到了败的味道,有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感觉。
和女人一起去逛街,在一家专卖店里,女人看中一件长袖衫,质地纯良,纯手工制作,尽管如此,还是觉得昂贵的价格和那件单薄的女衫并不匹配,有点不是物有所值。如果不想烧钱,是不会选择那件衣服的。售货小姐并不热心,用轻慢的眼神打量女人,她以为这回女人肯定会恼,以她的身家,别说买件小衫,就算是买套别墅也不会眨一下眼睛。谁知她却笑了,对以貌取人的售货小姐优雅地说,这件衣服很漂亮,但有点贵,我回家再想想吧!她以为,这个优雅的女人即便不会和售货小姐吵架,也会失去内心的镇定和从容,不成想什么热闹也没看到。
有一次,她偶然听到女人和他的对话,他画龙点睛适可而止地提醒她说,以后别和那个女孩接触太多。女人沉吟了一会儿,说,她是个好女孩,聪明、善良、古典,如果我是个男人,可能也会喜欢那样的女孩,爱美是人的天性。她听不下去,落荒而逃。
和女人一起上街的时候,她故意把手机留在桌子上,然后去洗手间,以为女人会趁机翻看她的手机短信,那上面有她和那个男人的短信往来。那些令人心跳耳热的短信,一定会让她崩溃,可是,那个女人从来没有动过她的手机。她的涵养、她的优雅、她的定力,足可以抵挡千军万马,更别说她一个小三。
女友收拾东西,原本打算不费吹灰之力博得出位化成了一场空,她被一个女人的优雅所伤,带着些许遗憾和怅惘离开了这个城市。走时,她给我发了一条短信:原来优雅也可以伤人,从此后,打死不再当小三,娱人误己啊!
我看了半天,感叹不已。一个人的优雅,三分是骨子里的东西,七分是后天蓄养的结果。淡定、从容、睿智,那不是一朝一夕的工夫。优雅像一个火锅,需要很多底料和配料,然后慢慢熬,熬得越久,香味越浓。优雅有时更像一种独门暗器,弹指落花间,不经意就让别人自惭形秽。
时代不同了,捍卫自己最有力的武器,不是伸长了脖子泼妇式的吵架骂街,而是用适度的优雅保持自己的尊严,这才是首选。
20岁了,我还大大咧咧、稀里糊涂,缺根筋似的,没有异性朋友。偶尔我也会失落,还好女友们并不重色轻友。
这不,其中一个要开生日派对,提早来开导我:“拜托,别一天到晚晃来荡去像个假小子一样,打扮一下,把优美显露出来,或许生日派对上你就会有意外收获。”几句话让我飘飘然,豁出去了,装一回美丽的淑女吧!
袭一身粉蓝衣裙,我如期赴约。看着女友们瞪大的眼睛、吃惊的表情,我心中窃喜,又有点不自然,便躲进一个角落。这时,一个男声响起:“你可以做我今晚的舞伴吗?”
面前站了个其貌不扬的瘦小男生,我心里嘀咕:“天哪,这可不是我想要的浪漫开始。”我灵机一动,朝舞池暗处—指:“对不起,我和男朋友一起来的,他就坐在那儿。”“是吗,他怎么可以让你一个人坐在这里,我倒想跟他认识一下,等跳到那边请介绍一下呗。”
可恶!我那些女友只顾抿嘴偷乐,而我只能硬着头皮跟他滑入舞池,一边跳一边脑子飞快地转:等一下不能自圆其说了怎么办?正乱着呢,就已转到刚才所指的黑暗处,像预先说好了似的,那里忽然就露出—张模糊的脸来,一排洁白的牙齿朝我这边笑。
就像有一种魔力,我立刻就放松下来:“瞧,就是他!”我毫不犹豫地对瘦子说。瘦子却不以为然:“我觉得你在骗我,刚才你好紧张。这样吧,等一下我看见你们坐在一起,我就退出,否则我还会来约你。”
这个霸道的瘦子把我逼进了死胡同,我只能去求助那个让我有莫名好感的男生了,可我又该如何向他解释?
我一步步朝他走去。“对不起,请问……”我的话还没说完,那个拥有洁白牙齿的男生已转过身来:“是叫我吗?”剑眉下的单眼皮充满善意地望着我。
好帅!我一怔,有些语无伦次:“你、你,借我一下……噢,对不起,你帮我个忙好吗?”
“可以啊,说吧!”
“今晚,你可以坐在我身边扮我男朋友吗?”我鼓足了勇气一口气说完,虽为自己的唐突而有些不安,但我不想错过这个让我怦然心动的男生。
“可以,没问题。”聪明的他大概已猜到我所遇到的难题,并不追问原因。我靠紧他挺拔的身躯,在他的轻护下回到自己的座位。
我们轻声地交谈着。我知道了他的名字,24岁,是个在外地工作的警察。我跟他聊自己从小到大对警察的崇拜,越聊越投机,直到曲终人散还意犹未尽,早已忘记了之前约我的那个瘦小男生。
派对结束,他送我回家。他告诉我:“其实你刚一进屋的那一刻我就注意到你了,只是想美丽的女孩不会没有男伴,所以没敢约你,直到你向我走来求助。所以,缘分是不会擦肩而过的。你可以做我的女朋友吗?”
我点点头,一切尽在不言中。
那一晚,我失眠了。
从那天起,我的心里便有了牵挂,如李清照所写: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我由一个大大咧咧的假小子转变成了一个清幽小女子,女友们见了无不惊叹爱情的力量。
后来,我嫁给了他。
这是—个美丽故事的结局,更是—个美丽故事的开始。
恋爱的时候,男孩陪女孩去逛街。街上人很多,女孩敏感地问男孩:“街上人这么多,如果我们走散了,怎么办?”
女孩猜想,他肯定会说:“我会去把你找回来!”女孩又想,如果他真这么说,我是不是要说:“好。如果我们走散了,我就在原地点等你来,直到你找到我!”
但是男孩一脸坚定地说:“不会!”
女孩有些失望,她强调道:“如果,我是说如果……”
女孩的话还没说完,男孩便打断了她的话:“不会的,因为我会一直牵着你的手,不让你离开,不会让你迷失在拥挤的人群里!”
说完,男孩紧紧地牵住了女孩的手。女孩愣了一下,然后低头看着自己的小手被他紧紧地牵着,心里装满了幸福。
那年,男孩十九岁,女孩十七岁。
十年后,男孩变成男人,成了IT界赫赫有名的精英;女孩变成女人,在男孩的再三劝说下,辞了工作,在家当起了全职太太,每天为他做可口的饭菜。
一次,男人出差在外。在男人离开的第二天,这个城市发生了地震,女人的双腿不幸被一建筑物砸中,住进了医院。女人躺在洁白的病床上庆幸地想,幸亏男人出差了,不然男人也得受“皮肉之苦”了。想到这里,女人给男人发信息,先是提醒他晚上注意休息、少熬夜,天凉了,记着多加衣,然后告诉男人,这里发生地震了,后面用冒号和后括号打成一个笑脸的模样。
女人害怕男人担心自己,影响工作,便没有告诉男人自己受伤住院的消息,但心里忍不住想,他等下会不会很担心地问:“宝贝,受伤了没有?有没有砸着……”
不容女人多想,手机铃声响起。男人似乎有些紧张,声音有些颤抖。女人心中暗喜,然而,电话那头,男人却问:“那……那咱们家保险箱里的钱你带出来了吗?”
女人笑着说:“那些是你的宝贝,说啥也不能丢啊。”然后挂了电话。
一个星期后,男人回到家。见女人不在家,男人拿出手机打电话给女人,然后听到电话那端传来“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停机”的声音。男人忽然意识到什么,赶紧打开女人的衣柜,里面的衣服已经都没有了。男人转身打开保险箱,发现那花花绿绿的钞票上面有一份离婚协议书,还有一张白色的小纸条。男人连忙拿出那张小纸条,上面写着:我已迷失在拥挤的人群里,分不清方向……
阳台上的太阳花开了。玫瑰红,一大朵一大朵的,仰着一张张艳丽的小脸,彤霞晓露,细细密密的花蕊,宛如一颗颤动的女儿心,在悄悄做着一场青春的梦。
花是从朋友那里端来的。刚刚经历了婚姻变动的她去了远方,希望在另一个繁华世界里湮没自己。八年的婚姻,走到了尽头,吵吵闹闹的八年,有过无数的爱与恨,悲欢离合。几个月的分居后,他终于有了别的女人,至此,两个人的缘分彻底散尽,再多的努力也是徒劳。别人都说她傻,何不拖得他筋疲力尽,绝不能这么便宜了他。她却不这样认为,自己的事,自己心里清楚。分手,不过是时间问题,既然已经决定离开,何不留下一份尊严。走的那天,她带走了所有的盆花,只有一盆太阳花,被置在了院子里。她说,这花,太固执,离不了太阳。于是我便顺手端了回来,放在了我家的阳台上。
夏天了,花开得一如既往的美丽。我想起她,那个漂泊在远方的独身女人,打电话过去,还好吗?其实不问心里也清楚,三十多岁的离婚女人,还能好到哪里去?那座城市是一个花花世界,白天喧嚣忙碌,晚上灯火辉煌,人掉在里面,便找不到了自己。她情愿做一叶漂泊的孤舟,没有人知道她的过去,她的痛苦。她不必在人前伪装自己的脆弱,也不用为了颜面而强装笑脸,至少活得自在些。虽然夜深人静的时候,她的伤口撕裂地滴血,对女儿强烈的思念,清泪长流,可天一亮,她又是完整的一个人。她的痛苦是无底的,她没有了属于自己的家,女儿归了他,别人都盼望着回家团聚的日子,可她又能盼望什么?
然而,生活终究不是只有一扇门。闭了这扇的同时,也开启了那扇。慢慢地,她结识了许多新的朋友,在节假日或空闲时光,随心所欲地疯玩、打闹,忽略时间,不分日夜。她拥有了前所未有的友谊,大家无所不谈,言语上可轻可重。没有势利,没有猜疑,是最坦诚的如水之交,一颗皱褶的心慢慢舒展开来,这是她从前所没有预料到的。
从前的那段日子,已经不是她记忆中最美丽的回忆,只记得那段时间里,自己的心都纠葛在两个人的世界里,彼此折磨、伤害。有孩子了,一切都围着孩子转,每天都是工作,回家,吃饭。夜深了,偶尔也守着一盏灯,一扇窗,望一会窗外美丽的月色,天街夜色的美景仿佛很让自己感动,但如今想来,那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而现在呢?她可以拥有整夜的月光,只要她愿意,可以坐在石阶上数着天边的星星,看长长的银河,仿佛多愁善感的青春从不远离。直到今日,她才发现,为了守护那一段残缺的婚姻,自己已经忽略了太多。
的确,除了男人的爱,这个世界上,真的还有许多东西,值得女人珍惜。没有了太阳,我们还有月亮。错过了玫瑰,还会有金菊。人生美丽的风景处处都是,为何总要对那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耿耿于怀呢?岁月匆匆,光阴转瞬即逝,没有谁能蹉跎得起。
太阳花之于太阳,是一种执著。而女人之于婚姻,只能随缘。
昨天,是我的29岁生日,由于爱情无着落,又挨了老妈一顿唠叨,心情极为不爽。
周一去上班,进了公司,我强打起精神,不管嫁不嫁人,饭还是要吃的。这时,对面桌的Linda悄声告诉我,今天新的CEO上任,他是哈佛大学商学院的高才生,才32岁,年薪百万,钻石王老五啊!看着Linda兴致勃勃的脸,我忍不住恶意地说,这么好的条件都不肯结婚,也许是这位仁兄奇丑无比或者性格变态。Linda瞪了我一眼:“据说长相直逼吴彦祖呢,你看了可别流口水!”
我见了他口水倒没流,下巴却差点掉下来:这位CEO竟是和风!
和风是我大学时代的暗恋对象。我读大一的时候,他读大四,我给他写过16页的情书,给他偷偷织过毛衣,给他课本里夹过字条,所有情窦初开的女孩子能做的傻事,我全为他做过。他来做我的上司,可真是糗大了,更糗的是,隔了10年时光,再见他的面,我依然心慌脸红,恰如当初那个青涩的小女孩。和风的眼光接触到我,一跳,随即荡开了一丝微笑,显然,他仍记得我。我红着脸将目光移向别处。
这一晚,我彻底失眠,我绝望地想,十年前我青春年少尚不能打动和风,如今他阅遍百媚千红,我更是遥遥无望了。上天真不公平,十年将一个男人打造成“钻石王老五”,将女人却变成了“没女”。
第二天我肿着两只熊猫眼去上班,打开电脑发现我的办公邮箱有封新邮件,标题是“挥手一别后,流水十年间”,我的心都快跳出了喉咙,是和风,他仍准确地记得我的名字:李鱼儿,今天一起去吃午餐如何?
在公司附近的西餐厅,我俩相对而坐。和风绝口不提我以前的种种糗事,只说些校园趣事,打听相熟人的近况,亲切如春风拂面。我却很没出息,不停地将刀叉掉到地上。和风看着我笑道:“想不到你还是以前那个样子,一点儿都没变。”我讪讪地笑,脸一定红得像个大苹果。
但很快我就笑不出来了。公司里悄悄展开了一场“女人的战争”,各位未婚美女打扮得花枝招展,轮番去敲CEO办公室的门。其中数美艳的Rose战果最为显著,几天下来,她就跟和风熟到在电梯口聊天了。我沮丧万分,Linda给我出策说:“现在的小姑娘,个个精明伶俐,要想战胜她们,需先下手为强啊!”在Linda的鼓励下,我约和风下班后喝咖啡,他爽快地答应了。
一下班,我先赶到了咖啡店等他。等和风来了,我却傻了眼,他身边竟跟着Rose。和风笑道:“Rose说有些工作没谈完,我就请她一起来了。”听着Rose汇报“工作”,我不耐烦地搅着咖啡。好不容易等她的话告一段落,和风却频频看表了。Rose开玩笑:“家里还有美女等啊?”“猜中了,是个跟我从美国来的洋妞,金发碧眼呢。”和风自顾自站起来,“开饭时间迟了,她要给我脸色看了。抱歉,下周我回请你!”说完,径自走了。我和Rose不禁面面相觑,傻住了。
和风有个“洋妞”的消息不胫而走,“女人的战争”随即偃旗息鼓。 Linda不满,很爱国地说:“怎么,洋妞就怕了?你别泄气,要给国人争脸。”我想起和风提到他的“洋妞”时在意的样子,灰心地摇了摇头。
周末,和风果然约了我。我少了负担,反倒自如了很多,望着他俊朗的脸,生动的眼眸,我想,与这样的优质男人做朋友,也是件幸福的事。和风好像也喜欢这样的约会,隔三差五就会约上我,喝喝茶,聊聊天。
“十一”长假到了,和风苦着脸来找我:“你能不能客串一下我的女朋友?”原来他的父母从千里之外赶来,要看看“准儿媳妇”。我刚想问“洋妞”呢,猛然想到,也许是怕保守的父母接受不了,他未敢告知呢。我只好同意了。
原想只陪吃顿饭就罢了,没料到和风的父母竟抓牢我不放,这个长假,我这个“准儿媳”可累惨了,和风连个谢谢都没说,真服了他。和风的父母回去前,他妈妈送给我一只玉镯,我忙推辞,和风妈妈嗔怪:“都是自家人,客气什么。”我只好道谢着接过来。
送走和风父母,我将玉镯交到和风手上:“这是你父母送给儿媳妇的见面礼,回去给你的洋妞吧。”和风愣了一下:“哦,她不喜欢这个,还是你拿去吧。”我生气了:“你怎么能轻贱父母的心意?”和风看着我:“傻丫头,这样吧,你当面交给她,让她收下,好不好?”“去就去,谁怕谁啊!”
进了门,和风就叫:“咪咪噜,快来,有客人!”这时,走出来一只黄色波斯猫。我惊讶地张大了嘴,和风将我的下巴托回去:“我的洋妞是很漂亮,可你也不必惊艳成这个样!如何,见面礼呢,看它收不收?”我岂是傻瓜,将镯子轻轻巧巧地戴在自己的腕上,厚着脸皮说:“是你母亲大人送给我的,看谁敢抢去!”和风大笑,走上前,将我圈在他怀里。
我幸福得要晕倒。突然,我想到一个疑问:“为什么要故意让大家误解呢?”“没有这洋妞挡驾,我这CEO如何做得下去?”“美女你都不动心,如何会喜欢我?”和风点点我的鼻子:“知道我这些年最遗憾的是什么吗?就是当年错过了你!再次遇见你的那一刻,我就决心不让你这条小鱼再溜掉了。”听了这么甜蜜温馨的话,我的眼睛禁不住潮湿了。
我的闺中女友素筝是市电视台的主持人。每天万众瞩目。容貌不用多说,就两个字——漂亮。她的家庭背景也不错。父亲是一个单位的主要领导,母亲是一所中专学校的教师。这样一个家境优越的美人坯子,自是不愁嫁的。她愁的是:我该嫁给谁?
一年前,两个男生,一个学的是建筑设计,分在建筑设计所。一个学的是园艺系,分到了市环保局。两人都狂恋素筝:一个做了一栋像售楼处样板房一样的房屋模型送给她,还附了张字条:“这是我们爱的巢穴,你喜欢吗?”女人都喜欢住大大的房子,素筝没有理由不喜欢;那个园艺系毕业的男生,干脆在她家的院子里搭上架子、撒上花籽,说:“如果一个家庭就是一座花园,我一定会让你成为我生命中的花仙子。”女人都痴恋暗香沁肺的浪漫。素筝没有理由不向往。每年的情人节,素筝都会收到两大束鲜艳夺目的红玫瑰,每个圣诞节,她都会收到两张舞会邀约票……但到最后,素筝却谁也没有走近,面对两个人的执著,她无法取舍,只能逃避。
2006年春天,素筝父亲的单位被骗去了一大笔资金。必须及时堵上这窟窿,若不然父亲就会被追究领导责任。一家人都在为父亲筹钱解困,素筝当然不能坐视不管。
她决定向两位男孩开口。她和两位男生虽然没谈情说爱,但心里对两个男孩多少还是有些牵系的。她听说了建筑所的男孩小小地发了一笔,环保局的男孩前不久去了深圳打工。
素筝拨通了在建筑所的男生的电话,说:“我想请你帮我一个忙,借我10万块钱。”对方说:“是为你父亲的事吧?我前几天听说了。可是……”可是的后面,是爱莫能助。
素筝其实也就是试试看。内心对自己能借到这么一大笔钱几乎不存什么希望。她拨通了出外打工男生的手机,居然通了。她说:“我想请你帮我一个忙,借我10万块钱。”对方说:“什么时候要?”素筝说:“越快越好。”对方说:“那我明天就给你汇过去。你把账号告诉我。”
第二天,素筝就看到了他汇来的10万块钱。素筝不是没见过大笔的钱,但看着卡上那笔新进的数字,一时间竟泪如泉涌。
家里的事情挺过去以后,素筝忍不住打电话问他:“我借10万块钱,你为什么不问问我借钱干什么呀?”
他说:“你要不是有难处。会向我开口吗?”
她心里一暖。又问:“10万块钱可不是小数目啊。一年不见,你是不是发财了啊?”
他顿了一会儿,答:“我连脚跟都没站稳,去哪里发财啊?10万块钱当然不是小数目……说出来你别笑话我,我自己只有2万多,其他的,我向我父母借了5万,又向叔叔借了3万才凑够的。他们问我借那么多钱干什么,你知道我怎么跟他们说的吗?我说,我要买房子交首付。现在,我正琢磨怎么向他们圆谎呢!”
“我一定尽快还给你的。”挂断电话,素筝再也无法控制自己。泪水又一次像珠子一样吧嗒吧嗒往下摔。
一个月后,素筝来到深圳。在一问出租屋里找到了那个男孩,说:“我要嫁给你,和你一起还债,你愿意吗?”
男孩先是一愣,问她:“为什么?”她说:“我听说过这样一句话:有一种爱叫承担。在所有的朋友中,那个敢于借给你钱的朋友才是真朋友。”
男孩看着她笑了起来,然后抱起风尘仆仆的素筝,在小小的屋子里转起了圈,他们快乐得像翩飞的蝴蝶。
那位女孩再来找何强时,看着她和何强有说有笑的样子,雅倩竟然有了一种酸溜溜的感觉。
何强对雅倩说:“倩,我喜欢你。”
雅倩正色道:“开什么玩笑?何强,我们是同事,这间办公室只有我们两个人,还是不要开过分的玩笑。”
何强急道:“我不是开玩笑,我真的喜欢你。这句话我都憋了半年了。”
雅倩有点愠怒了,站起来说:“你再开这种玩笑,我就出去了。”
说完,雅倩真走了出去。
何强对着她的背影大声说:“我真的不是开玩笑呀!”
其实,雅倩知道何强不是开玩笑,何强喜欢她,这一点她早就有所察觉。可她对何强实在是没有感觉,论长相,何强很一般,个子也不高;论才学,何强虽是中文系毕业的,但写东西比雅倩还差一截。这怎能让才貌双全的雅倩看得上他?
此后,何强多次提出要和雅情处朋友,都被雅倩婉拒了。何强蔫了好长一段时间。
一个很平常的下午,有个女孩来办公室找何强,在何强和雅倩共同的办公室坐了半天,对何强极为热情。
雅倩以为女孩是何强的女朋友,就注意观察了一下,发觉女孩非常清纯靓丽,谈吐也很得体。临走时,那位女孩要请何强吃晚饭,何强说:“对不起,晚上单位有应酬,就不去了。”
雅倩知道何强在撒谎,因为单位有应酬也轮不到何强出席。等那个女孩走了,雅倩问:“你女朋友呀?”何强连连摆手:“不,不是,是以前的一位同学。”雅倩打趣说:“看来,她对你蛮有意思的嘛。”何强笑了笑,未置可否。
何强的女同学频频出现在雅倩和何强共同的办公室,并多次邀请何强出去逛街、吃饭,但每次都被何强以各种理由推辞了。
终于,这个女孩在雅倩面前消失了,雅倩暗暗为何强惋惜。
不久之后,又有一位女孩频频来找何强,而且这位女孩丝毫不比何强那位同学差。但何强仍然不冷不热地应付着,有点儿心不在焉。
雅倩觉得很纳闷儿:这个何强有什么好?前后竟有两位美女苦苦相追?带着这个疑问来观察何强,雅倩发现何强身上的优点还真不少:他没有打麻将、酗酒等恶习,感情比较专一(这一点从他一直喜欢雅倩这件事上可以看出)等。这些优点正是当今社会上大多数男人所不具备的,多么难能可贵呀!雅倩想来想去,觉得自己不能再对何强无动于衷了,可别让这么一个优秀的男人从自己面前被人抢走呀!
终于,在何强又一次向她示爱时,她羞涩地点了点头。
雅倩和何强办喜事的那天,非常热闹,不但单位的人都来了,两人各自的同学、朋友也来了不少。这其中,曾追过何强的两位美女也在,只是她们分别被一个男人牵着手,很幸福的样子。雅倩为她们能来参加婚礼既感到意外又十分感动,就笑着对她们举杯说:“我非常钦佩你们的大度。”没想到,这两位美女相视片刻后,同时笑了。其中的一个调皮地眨眨眼说:“其实,我们早已是有主的人了,追何强,只是刺激你的醋意而已。”
雅倩脑子里忽然灵光一闪,恍然大悟:“敢情你二位都是何强请的‘托’儿呀!”
何强笑着挤过来说:“这两位正是我请的‘情托’,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呀!”
雅倩笑了。虽然她知道自己被“骗”了,但她还是很感动,为何强这份苦心。
有时候,我甚至不知该如何用这支不甚伏手的笔,将那一段缠绕不休的混沌记忆,春蚕吐丝般,织成一篇简洁明快、令人愉悦的文字。可是,如果我不将它写下来,等小白和我都老到失去记忆的时候,再去凭吊年轻的时光,除却一片云树模糊,就再也没有爱过的足迹可以追寻,那将是何等寂寞的事情啊。
小白是一个人的网名。早已不记得是怎么聊起来的了,在我毕业之前,这个名字一直闪烁在陌生人里面。我聊天的时候很少,碰巧他也在的时候就更少,但是每次在我快要将他逐出记忆的时候,他都会出现,与我长长地聊一回,说些不算深刻但足以让我将他记住直到下一次的话。他就这样反复出现,直至将他滥俗的名字固化在我的脑子里。毕业后,我到了一家学生杂志社,主持一个酸兮兮的情感栏目,靠微薄的薪水和稿酬养活自己。我租下一个破败的四合院里的一间更为破败的小屋子,一个人住在那里,像一条失魂的鱼,游在自己的想像里,只为呼吸前行。
我还没有攒下足够的钱为自己买一台电脑,也不愿在办公室与人争夺有限的机器供聊天之用,尤其是,还要在众目睽睽之下。所以,我一度从网上消失了踪迹。在我窝在那个没有暖气的小房子里,感到极度寒冷或孤单的时候,我就用短信让人知道,我还存在在这个世界上。
我总在这样的时候想起一句话:千里之外,芥豆之微,小小一个人家。
好像没有比它更远的距离了。尤其是,几千几万里之外有一星灯火,让你永远行走在你与它之间的黑暗里。
有一段时间我莫名其妙地丢失了一些什么。我陷在对这场感情的怀念里,慢慢地将自己溺死。我终日神思昏昏,漠然恍惚,不愿自救。
这条鱼快要缺氧死了。我想。
一个深夜里,小白发来短信,问:你好吗?
不好,一点也不好。我本来不想对任何人诉说,可我不由自主地这样回答他。
怎么啦,丢钱包了,挨老板骂了,还是失恋了?
眼泪流出来了。我说我要的并不多啊,我只想要一间空空的连说话都有回音的房子,一张大得可以任我翻跟头,无论我躺在上面吃什么带壳带屑的零食都不用担心将它弄脏的床,为什么他连这些都舍不得给,抛下我就走了?还是他给不起?
呵呵,难道你不知道北京的房子和家具有多贵么?你要那么大的房子和床,谁买得起?是被你吓退的吧。
我沮丧地发现他根本不明白我在说什么。
小白,我终于知道那些弃妇为什么会写出那么哀怨的诗了……
电话响了,是小白。我不停地挂断,他不停地重拨。最后我投降了。
素问,听我说,不要说“弃妇”这两个字。要尊重自己。如果你一定要觉得自己是被抛弃的,那就算是弃婴吧,弃婴长大后总是很招人疼的……
素问,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你还有更长的路要走,还有更多的风景要看。比如说,还有我……
素问,我一个人都说了20分钟了,你为什么一直不说话?是不是,我的声音让你很失望?
他的带有南方口音的嗓音并不动听,可是……显然不是这个缘故。
最后他说,如果你觉得我说的不对,那么就把电话挂掉,给我发短信,好吗?
我依言挂掉电话,问他:为什么这世上呼唤和被呼唤的人那么多,能够相互回应的,却那么少?
有我在回应你,素问。我在唤你的名字,你有回答吗?
我说,其实我很想回答你,可我不能。因为一场病,我已经一年不曾开口说话了。
我说,对不起,吓着你了吧?
我说,幸好我本来就不爱说话,如果是像你这样能说的人,真不知怎么活下来。
我用我的手指,不停地说,不停地说,可他再也没有回答我。
我拍拍脑袋告诉自己,别傻了,有些事情是命定,不是人为。
温柔的芦苇已经张开翅膀,等待起风时节的来临。可是为什么在我青春的湖面上,掠过的,只有鸟儿匆忙飞越的倒影?第3天,他又发短信来问我:为什么从来没有告诉过我?
我干吗要告诉一个陌生人我是个哑巴?
你不能说话,为什么还要用手机呢?
我的手机专门用来发短信。
你平常怎么跟人交流啊?
我没有跟人交流的欲望。
唉,真是个古怪的小东西。素问,做我的女朋友吧。
我不能说话。
我能。我可以替你说。可能上天看我话太多,所以罚我要终生陪伴一个不能说话的女孩。
我不漂亮。
我也不。
我不能替你编造出一个合适的理由。
没有原因的,素问。我想了两天,明白了一件事情。我放不下。我要照顾你。我的钱不多,但足够给你一间空屋子和一张大床,你在里面翻跟头,跳舞,想做什么都可以。我还要给你买一大堆话梅和开心果,等你把果壳果皮扔得到处都是,我就来替你收拾……
那么,如果有一天,我能重新开口说话,我们就在一起,好吗?
那需要多久?
也许是一个月,也许是一辈子。
国庆的时候,我回了一趟家。回来后,我告诉小白,我妈妈的一个小学老师,现在在终南山出家。他母亲病故,他回家奔丧时,知道了我的病,就给了我一些药。我还没吃,不知能不能让我说话。
他说,试一下吧,我希望能早一点听到你的声音。不过小心别中毒哦。
我说,有些事情是不是很神奇?如果真的有效,说明我有慧根,跟佛家有缘分的。
他说,那你可千万别随他出家去了,呵呵。
一个月后,我拨通他的电话。我说,小——小白?
我听见他渐渐急促的呼吸,催得我几乎落下泪来。
我一口气吹灭了22支蜡烛,问身边的小白:“想不想知道我许了3个什么愿望?”
“第一个?”
“我要我们在一起。”
“聪明。第二个?”
“我要我们在一起。”
“浪费。第三个?”
“我希望,你能够,原谅我说过的谎。我一直都是好好的,从来也没有哑过。我不是存心欺骗,我只是,比较喜欢编故事。”
“素问。”他绽出笑容,伸出双臂揽住我。“小丫头,还当我真信呀,没有戳穿你,是因为我一直在等你,直到你愿意开口跟我说话。我只要你好。”
我感受着他的体温,在隆隆严冬中嗅到春天醉人的气息。窗外是一片蟹壳青的天,在我的眼中,竟模糊成一个宿命的神话。
他和她结婚两年了。他是一个执著的文学爱好者,时常在网上发表他的作品,但是,喜欢阅读他文字的人却很少;他同时也是一个摄影爱好者,他为她拍了很多她喜欢的照片。他非常爱她,她也非常爱他。只是她爱使小性子,通常,他都以君子的姿态,向她妥协。然而,这一次,他却出乎意料地固执起来,拒不让步,于是,两个人的战争便爆发了。
其实,战争的起因只是一件很小的事情。
她:“你为什么就不能去为我朋友的婚礼照几张照片?再说,人家愿意付钱的。”
他:“不是钱不钱的事,主要是那天我真的没有时间。”
她:“没有时间?写你那破小说就有时间了,干你自己的事情你什么时候都有时间。”
他:“我……我的小说总有一天会被人相中的。”
她:“哼,我才不稀罕呢。我不管那么多,反正你得去为我朋友照相。”
他:“我真的去不了。”
她:“求求你,就这一次。”
他:“不行!”
谈判破裂,最后,她给他下达了最后通牒:“在三天之内,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否则……”
第一天,她拒绝上厨房,也不去浴室,甚至连电脑、电视、音响也不理睬了。只有双人床除外,以表示她的“宽宏大量”,当然,离开了双人床,她也没有地方可睡。他并不在意,因为在口袋里,还有些钱,她不做饭,他可以到外面买些吃的。
第二天,她搞了一次突然袭击,搜走了他口袋里的一切东西,并警告说:如果到外面求助,后果自负。兜里没了钱,他有些不安,夜里,在床上,他请求她的谅解,希望尽快结束这种战争局面。她表示:除非他答应了,否则,无论他说什么,她都不会让步。
第三天,夜里,他躺在床上,面向左;她也躺在床上,面向右。
他:“我想和你谈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她沉默不语。
他:“我们离婚吧。”
她震惊无比,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我认识了一个女孩。”
她愤怒了。立刻就想给他一耳光,但她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她要等他说完,但眼睛开始湿润。他从他的胸前口袋掏出一张照片。他的内衣里居然有一个兜,昨天晚上她竟然没有搜索到,太粗心了。
他:“她是一个非常好的女孩。”
她的眼泪止不住地流了出来。
他:“她的性格非常讨人喜欢。”
她的心碎了。在距离他的心脏最近的地方竟然藏着另外一张女孩的照片。
他:“她对我说,在我们结婚后,她会全力以赴地支持我的文学创作。”
她有些妒忌,因为在过去,她也曾经说过这样的话。
他:“她是真心爱我的。”
她想立刻坐起来,质问他:难道我不是吗?
他:“因此,我觉得她不会强迫我去做我不愿意做的事情。”
她思索着,但愤怒并未丝毫消减。
他:“你看看我为她拍的这张照片怎么样?”
他将照片拿到她的眼前,她压抑不住心头的怒火,在他的脸上给了一记响亮的耳光。
他叹息了一声。
她开始痛苦地哭泣。
他不再理睬她,关上灯,睡了。
她失眠了。
她反思着自己,对自己曾经那样对待他感到后悔,她伤心地抽噎着,美好的往事一幕幕浮现在脑海。
她要弄醒他,她有很多话要对他说,她不能没有他。
但她没有叫醒他,她要看看这个女孩什么样,竟然从她的身边勾走了他。
她拿起照片,她想哭,她想笑。
照片上可爱的女孩是她自己,那是他为她拍的一张照片。
她眼中噙着泪,弯下腰来,轻轻地吻着他的脸颊,心中想到,以后一定要好好待他。
他嘿嘿地笑了。
这个坏家伙,居然一直在装睡!
那一年,他十七岁,她十六岁。他们在同一个学校,同一个班级里读书。
男孩是班里的小混混,整天游手好闲的过日子。女孩是班里的学习分子,成绩优秀,考试总是位列前五。男孩长得很帅气,虽然学习不好,但却很聪明。女孩很可爱,人缘好,在班里很受喜欢。
他们是朋友,男孩却喜欢上了女孩,他不懂自己对女孩是什么感觉,只是莫名的想见女孩,明明才刚见过,却也止不住思念;常常无缘无故登录QQ,看着女孩QQ灰暗的头像,按下“退出”键;开始注视着女孩不敢跟她说话或者不知道说什么;
女孩难过,他也会难过;女孩开心,他也会开心。或许他已经爱上女孩了吧……
女孩发现了男孩反常的举动,可是她不懂男孩在想什么,以为男孩家里出事了才会这样的,过段时间就会好转吧……
时间一久,男孩越发觉得自己爱上女孩了,上课忍不住转头看女孩,似乎已成了生活的习惯。女孩还是不明白,每每问男孩时,男孩只会看着远方的风景,眼底闪过一丝无奈,心里默念了无数遍“我喜欢你”只可惜女孩听不到。
这天晚上,男孩和一个同班朋友打电话时,无意中得知女孩的手机号码,男孩很兴奋,匆忙说了几句,挂掉电话后,马上拨通了女孩的号码。
“喂?”
“……”
男孩听到女孩的声音,突然忘记该说些什么。
“谁啊?”
“你猜呀”
女孩说出了一个同班男同学的名子,男孩很失望女孩没有猜出是他。
“呵呵……怎么一猜就猜对了”
男孩想借用那个男同学的身份试探女孩到底有没有心仪的对象。
“呵呵…有什么事么?”
“我……我……”
“什么?”
“我……”
“你怎么了?”
“我喜欢你,你能做我的女朋友吗?”
“啊?”
“我是认真的”
“额……”
“行吗?”
“让我考虑一下吧…”
“那好吧,我等等再打给你”
“蒽……”
十分钟后男孩又拨通了女孩的号码。
“恩……你考虑得怎么样了?”
“我想我们还是做朋友好一点”
“真的不能接受我么”
“……”
“那好吧,我们还是好朋友,我先挂了”
女孩靠在床头,自己拒绝了那个男同学,他一定很伤心,女孩一夜难眠。
此时的男孩,殊不知,自己只想知道女孩喜欢谁,却把玩笑开的过火了。
隔天,男孩像往常一样去上课,下课时,女孩突然红着脸气冲冲的跑到男孩座位旁,狠狠的朝男孩的凳角上踹了一脚。“你觉得这样很好玩么?”原来女孩事后从朋友那得知号码是男孩的,便知道了一切……
男孩呆坐在座位上,双眼无神,他知道自己错了,玩笑开的太大了。可是,已经太晚了。女孩生气了,因为是男孩骗她,女孩哭了好几次。
几天了,女孩都没有再跟男孩说话,哪怕是句责怪也没有。看来,女孩真的受伤了,伤的很重。
男孩慌了,他无比的自责,想打电话给女孩,可是女孩不接。男孩给女孩发短信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真的,我向你道歉,能原谅我吗?”
女孩没有回复,男孩不死心,又发了一条给女孩。
“我知道你很生气,不要不理我好么。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原谅我吧”
男孩焦急的等待着,很久后,手机铃声响了,男孩疯狂的抓起手机,果然是女孩的回复。
“如果对不起有用还需要警察干什么!每个人都可以先杀人,再对他说对不起了!所以,你的道歉,我不接受。只是不想跟你说话!”
男孩很高兴,即使女孩没有原谅他,至少女孩理他了。
从那天起,男孩每天都会给女孩发一条短信,希望女孩能原谅他。不管女孩会不会回复,他都会坚持。而女孩每天都会收到一条短信,那是由男孩发来的,不论什么情况都不会变。
两个月过去了,渐渐的女孩习惯了这种生活,习惯每天都收到一条由男孩发来道歉并希望自己原谅的短信。或许,女孩是习惯了有男孩吧……
有天,男孩没来上课,他请假了,但依然的是女孩仍收到由男孩发送的短信,所以女孩并没有多想。可是接连的,男孩已经两个星期没去上课了,女孩发现没有男孩在的日子是那么单调,仿佛整个世界都失去了颜色,就算能每天收到男孩发送的短信,看不到男孩,心还是那么寂寞那么空虚。她匆忙打给男孩,但没人接听,于是女孩发了条短信给男孩
“你在哪?你怎么了?怎么不来上课?”
男孩好久都没回短信,女孩这才知道等待短信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多大的耐心。然而一直以来,她每天收到男孩的短信都不曾回复过,不难想象的,每天男孩都会傻傻等待女孩不会回复的那条短信……
晚上,女孩终于收到男孩的短信“对不起,这么久才回短信给你,你一定等很久了吧。对不起,最近家里出了一些事情,所以没去上课,身体好么?好想你的……”女孩哭了,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哭,为谁哭,只是纯粹的想哭泣,有一个这样的男孩对她!
又这样的过了十天,没有男孩的十天。女孩终于忍不住去找男孩,因为她知道,自己已经爱上男孩了!
女孩拼命的寻找男孩。男孩喜欢的地方;男孩伤心时的角落;男孩常去的网吧;男孩的秘密基地;能去的地方女孩都没有漏掉,可都没有男孩的身影,女孩隐隐感到几丝不安。
一个同学告诉女孩,男孩有个妹妹在校读书。很快女孩就找到了男孩的妹妹,问起男孩,男孩的妹妹就哭了,哽咽着说让女孩跟着她回家就全明白了。女孩跟着男孩的妹妹来到男孩家,男孩的房间,男孩的妹妹指着书桌上的一封信,然后从书包里拿出一个手机“还有这个,现在都交给你了”说完,男孩的妹妹转身离去……
女孩走到书桌旁,颤抖着拆开那封信。
“对不起,以后再也不能陪你了!
没去上课的那天,我很不舒服,去医院检查后医生说我最多只有一个月的寿命了。
很抱歉那天你发来的短信我过了很久才回复。其实你一发来我就看到了,只是我发现平时轻松能按下的手机按键变得我再也按不动。我花了很长的时间,终于打玩了字…对不起…
幸好你没原谅我,不然……呵呵……不过没关系啦
我让我妹妹在我走后每天给你发一条短信,至于短信,我都提前写好了,以防不测嘛……呵呵……
答应我不许难过!我不在的日子,你要开心哦!
其实,我暗恋你很久了,都没跟你说……可惜还没说出口,就让你生气了!而且一犯错,就是致命的!
对不起,那件事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只是想知道你喜欢谁,因为我喜欢你……
呵呵……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你呀!一定注意身体,天冷要加衣…………”
打开手机,女孩翻开短信草稿箱,里面存满了整整四百三十五条短信!都是准备发给女孩的!
良久,一个女孩跌坐在地上,失声痛苦……
因为……两个月是六十一天,也就是六十一条短信;加上两个星期也就是十四条短信;加上消失的十天十条短信;最后加上手机草稿箱里的四百三十五条短信。就是…
61+14+10+435=520=我爱你!
这是发生在一对小夫妻身上的一个真实的爱情故事。
他原本是一家油漆店的小老板,与妻子结婚3年了,有可爱的女儿,日子过得很幸福。
没想到,在一次意外中,他的油漆店着火了,顷刻之间,店内价值10万元的油漆和近万元现金化为灰烬。当他和妻子挣扎着从火海中跑出来后,均已被严重烧伤。幸运的是,他们一岁多的女儿在商店着火前被邻居抱去玩,无意中躲过了一劫。
他全身烧伤面积达90%,只有两只脚上的皮肤是完好的,妻子浑身的烧伤面积也达60%。
躺在医院烧伤科的病房里,他心如刀绞。住院才5天,他就花去了6万元。而这些钱,都是家人向亲戚朋友借遍了才筹到的。尽管社会上一些知情的好心人也多多少少捐了一些钱,可这与夫妇俩治疗烧伤所需的几万元相比,无异于杯水车薪。
他家在农村,家里没什么钱。而他疗伤的金额实在太大了,是任何一个农村家庭都无法承受的。他意识到,是该自己做出抉择的时候了,与其两个人一起死,不如集中钱救一个。而女儿还小,不能没有妈……
于是,他开始请求医生,停止对他用药,让他回家,而且事情的真相不能让他的妻子知道。家人在一次次的努力筹钱失败后,不得不含泪答应了。
就这样,年轻的他突然要面对死亡,要永远离开他深爱的妻子和女儿,他感到于心不忍,又毫无办法!他觉得自己被烧伤的不是肌肤而是心脏。但他又为用这样的方式换回妻子的生命而感到欣慰,毕竟,这是自己唯一能为她做的事情。
临走之前,他向家人和医院提了最后一个要求,再见自己心爱的妻子一面,再触摸她一下,就一下。
重伤的他躺在担架上,颤抖着伸出手——那只烧伤的手,仿佛穿越了几个世纪,终于放到妻子同样伤痛的手上。咫尺天涯,这感人而揪心的一幕让在场的人不忍看下去。
在他事先的安排下,妻子以为他只是需要转院治疗,而这只是一个短暂的分别,尽管如此,她还是止不住失声痛哭起来,在场的人全都掩面而泣。但此刻,只有他异常平静地安慰妻子:“不要哭,我会好的,再去开店,过日子……”
他的哭泣是他离开医院的那一刻开始的,一路上,泪水就着血水,流满了整个脸颊。
4天后,他匆匆而去,年仅28岁。
他的妻子还在医院接受治疗,仍然不知道丈夫已经去世,而以为他“正在好转之中”,仍然期待着与他重新开始新生活的那一天。
爱情似乎来的很小心翼翼,让我们不曾发觉,可它就是存在。
和他在一起一年零3个月了,从羞涩的牵手初吻到现在的没羞没臊。从互不理解到相互包容。本着不耍流氓的信念过着幸福的小日子。
昨天闺蜜突然问我,是什么时候爱上他的?说实话我不清楚,这个男人不浪漫,但是却那么细致入微,我就是他那中伤的猎物,想跑也跑不远了。我想有一天做他的新娘,闺蜜都说我想嫁想疯了。但是也不是从来没动摇过这个心。
这个物质的时代,结婚不是单单基于爱情,而是挂着钱房孩子等等。不是女孩子太拜金,而是两手空空的裸婚实在是没几个有那个勇气。有人说女孩子结婚就是一次人生的赌注,现在真的是这样。我不爱钱,但是我也怕进入社会之后坚持不住,尤其每次感觉委屈的时候,都反问自己这样的坚持值不值。他是我的初恋,唯一的一个男朋友,有时候也会不甘心自己就这样就跟一根木头过一辈子,哪怕有一次让我感到浪漫。后来慢慢发现和他一起就是那样简简单单的幸福。
记得刚在一起那时候,他每天都准时打电话问我吃没吃饭,有时候放假懒得下去买,他问我我就说没吃。结果电话里他就哦了一下。我一下子心就凉了半截。一会儿又接了一个电话,叫我去宿舍下面来取吃的。于是就看见一个男的满头大汗地拎着吃的在门口傻笑。他说买了你爱吃的面还多给你加了一块钱的肉,买了酸梅汤,还有半个西瓜。他说天热别中暑,宝贝。40多°的天他却绕了几圈给我买好吃的。
他从来不会甜言蜜语,还老是说话强硬,我们都是急脾气,动不动就吵,由于南北差异,有时候语言理解又有差异,好话从来都被他误解,我是从心里的痛。生气了就谁都不搭理谁,可是现在无论是谁的错他都会死皮赖脸地过来哄我。
在他的宠爱下,我越来越像个小孩子,越来越任性。长这么大第一次会撒娇。有时候我自己都觉得这么难伺候的女人,我才受不了!他像个男人像个丈夫,虽然他还只是个男朋友。他会为我天天做饭,虽然他有事抱怨不愿意做个煮夫。为了我他努力地赚钱,一个刚毕业的学生根本赚不到什么钱,基本工资少得可怜,我随便抱怨了下好少,结果他晚上又借了个兼职,白天有上班,晚上又要做事,虽然我表面上装得无所谓,但是心里心疼得很。我一直相信他虽然穷但是有志气,他一定是个潜力股,我会坚持和他走下去。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有被新闻媒体报道出来,这也是一个感人的故事,这也是一个大家都期待的爱情故事,由故事会提供:
上世纪50年代,20岁的重庆农家青年刘国江爱上了大他10岁的“俏寡妇”徐朝清。为了躲避世人的流言,他们携手私奔至深山老林。为让徐朝清出行安全,刘国江一辈子都忙着在悬崖峭壁上凿石梯通向外界,如今已有6000多级,被称为“爱情天梯”。
谁说缘分没有天定?谁说没有一见钟情?50年前的那一幕,就像隔了半个世纪的风,缓缓一掀,还是含满了绿意,吹开了他心中永恒的春天。
那一天,鞭炮声声,唢呐阵阵,她乘坐一顶大花轿来到村前,他正和一群顽童在村中嬉戏,见了花轿便尾随其后,因为,几天前,他磕断了门牙。山村有个习俗,掉了门牙的孩子只要让新娘子摸一摸嘴巴,新牙就会长出来,他便迫切希望这位新娘子能让他的牙得以新生。
他的伯娘抱着他到轿子前,新娘子从轿子里一伸,如葱如兰的手指便放在他的嘴里,他忍不住流了口水,紧张地一吸,却咬住了她的手指,只见轿帘被她一掀,面如天仙的新娘子正含哝带着目视着他。待轿子走远,他还在那里发呆……
那一年,他6岁,她16岁。
他只听见噗噗的心跳声,也听见旁边的大嫂戏谑:“发啥子癫,你长大了也要找这么漂亮的媳妇。”
不管谁开玩笑问他长大要娶什么样的媳妇,他总是认真地说:“就想徐姑姑那样的人儿!”
徐姑姑从此便是那位印在他心上的新娘子。但直到他长成一个帅小伙,他也只敢用余光看她,在他心中,她是那样的尊贵只觉得只要稍微正眼看她一下就会脏了她。
而她13岁欢喜,16岁交代,26岁却因丈夫患急性脑膜炎去世而成了寡妇。婆家说她克夫,于是她独自带着4个孩子,没吃的 ,就背着孩子到山上拾野生菌,一斤3分钱的盐买不起,她就编草鞋卖,一双卖5分钱。
16岁的他看在眼上急在心上,想帮她,又怕被拒绝,被别人笑话,直到那天,她和孩子掉进河里,他跳进河里救起了她们母子,才第一次正眼看她。之后就经常主动的帮她担水,砍柴,
徐朝清照应家务。如此4年,互相的眼光渐渐有了别样的情愫。
然而,她不但比他大整整10岁,还是个带着4个孩子的寡妇,闲言碎语如同一张无形的大网紧紧地笼罩在“大逆不道”的他们头上。他们喘口气的力气都快没有了。于是,1956年8月一天早上,村里人发现她和4个孩子突然失踪了,同时失踪的还有19岁的他。
40多年后,2001年的中秋,一队户外旅行社在原始森林探险时发现罕无人迹的高山深处竟然住着两位老人。他们仿佛生活在刀耕火种的原始社会,点的是他 亲手做的煤油灯,住的是简陋的泥房。而以前没有泥房子时住的是山洞。在自己开垦的田地上耕种,自给自足。他们就是几十年前失踪的他和她。
上大学以后,天的颜色好像都变得比以前蓝了。那时我十八岁,是一个喜欢银杏树、喜欢蓝裙子、经常坐在阳台上看小说的女孩子。
我决意要做一个散淡的人,所以过着无所事事的读书生涯,心里时常充满莫名的忧伤。
因为心里的忧伤,我便喜欢一个人。我也不知道怎么会注意到他,只是有一段时间,我总会遇见他,看到他不经意地从我身边走过,或是在同一个场合出现,我都会很紧张。
他那双闪亮的眼睛,不怀好意却又那么英俊,我被他的容颜征服。那眼睛,可以看牢一个人,一眨不眨,黑眼珠的颜色深浓,白眼珠却是残酷,睫毛更有一种羞涩的意思,他太奇怪了。
一天傍晚我坐在阳台上,忽然见他从下面经过,穿件黑色T恤,反戴着顶鸭舌帽,手里抱着一个球,像个小流氓似的悠闲地走向远处的篮球场。我的蓝裙子被风拂动,我的心惆怅地融化了。
转眼机缘又来了,开运动会时,我又看见穿黑色T恤的他,反戴的鸭舌帽,小流氓似的走路姿势,淡漠的神情。
我和一个好朋友尾随他,这才知道他是计算机系,比我高一年级。
为了让他看到一个完美的我,我还设想很多与他相遇的方式,比如我抱着书从教室里出来,他一下子撞到我;或者某天穿一条美丽的裙子,他注意到我;或者,我被车撞倒,他正巧经过……
我设想的事情都没有发生,真正的相遇很简单。那天我在图书馆又看到他,我们俩只隔着一张木桌,我便写了纸条,只写上我的名字,说想和他交往。我不敢看他,把头低在书上。当我抬起头来,发现他已经走了,当时我真是好后悔,被拒绝的滋味是有一刻甚至想自杀,我趴在桌上想哭又哭不出。
很晚我才走,整个人像被雨淋湿了,无比的颓丧。当走到大门口时,我看见他正坐在台阶上,看到我笑了,说:“笨蛋!”我惊喜的差点跳起来,他牵起我的手,把我送到宿舍门口……
约会时我特意穿上为了见他才买的新裙子,我想他一定也感觉到我这么隆重的出场是为了什么。
没多久我们系去承德考察,我日日夜夜思念他。去到陌生的城市,看到好的东西都想买给他,觉得每一首情歌都是在描述我们。
回来后和他一起去看电影,吃无花果,吃得两个人又快乐又难受,这也许就是初恋的滋味吧。回来的路上,走过一棵大槐树下,我们互望对方,他的眼神看起来又不怀好意了,但是我忽然笑起来,想到两个人满嘴无花果籽粒,怎么能够接吻呢,便转过头去。
我问他:“欧阳梓,你爱我吗?”他说:不知道,不清楚。他只是用眼睛看着我,笑了笑。
后来有一天,他对我说,他原来的女朋友回来了,他和她在一起。
我气得抓起地上的石头打中了他的胸口,但他没说一句话,只是沉默地走了……
我又恢复到散淡的读书生涯里去。我再也没见过他,是啊,还有什么见面的必要呢?像他这样的人,一生怎么可能只有一个女孩?而我需要的是温厚持久的爱情,与他能给我的恰恰相反。那天下午我坐在阳台上看书,忽然流下眼泪来。
时间过得很快,他毕业了。
就在那个晚上,他忽然出现,寝室只剩下我一个人,他推门便进来了,一句话也没说,就把我拎了出去。
在电影院的那棵槐树下,他一把将我推倒在树干上,然后说,秦榛,我想亲你。我没有挣扎,只是轻轻闭上眼睛,问他一句:“欧阳梓,你爱我吗?”那时我才发现,其实我一直很不争气地爱着他。他的呼吸喷在我脸上,近在咫尺,却忽然远去。他放开了我,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对我说了一句:“笨蛋!”
这次之后我想我是死心了,我忽然会聪明地分析我和他的关系了——我只不过是他寂寞时候的一个玩具。毕业的时候,我也有了男朋友,是校长的儿子,他喜欢我,而他爸喜欢他,所以我们都留了校,并且很快将要结婚。
我的生活安逸无聊,只需要每个星期一去教室点学生的名字,把没有来的学生名下画个红线。
时间过的好快,转眼又一批新生来了,系里开学生大会那天,我在很多人的名字里,忽然看到欧阳权三个字,当我点到他,他站起来,我惊呆了。
他当然不是欧阳梓,而是欧阳梓的一个远房亲戚,一个活泼的爱说话的孩子。
我便这样通过小权打听到欧阳梓的情况,我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但是我无法控制自己。我出差的时候,我按照小权给我的地址,来到欧阳梓的单位,他看到我,冲我笑了笑,他从办公室走出来,阳光洒了一肩,我们只是无话可说,他带我到他家里吃饭。
他们已经有了一个孩子,生活很好很平淡。他妻子显然不知道我与欧阳梓的从前,待我很热情。吃完饭,我该走了,可是,多年前我想到的一句话和一个吻,却始终未得到。
我让欧阳梓送我。走在路上,我问他,欧阳梓,你到底爱不爱我?你为什么要变成这样?他忽然急了,说:你要我说什么呢,我大学时弄大了人家的肚子,总不能不负责任吧。我一辈子只爱她一个人,已经决定了!我根本不爱你。
我们就这样很淡的分别了。
人们说,大多数人的初恋都是失败的,我也不过是个平凡的,又怎么会幸免呢?
2000年一个春天的下午,学校大扫除,我经过教室的时候,一年级的同学把我拉到一张旧书桌前,那是一张很旧很旧的木书桌,已经被蛀虫咬得酥散了,可上面的字却依然清晰,是我的名字和一些歪歪扭扭的字迹:榛生,但愿你永远也别看到,如果你看到了我就不会安心地过完下半生。我爱你!我怎么会不爱你呢。我只是很后悔自己做错了事,它带来的惩罚就是让我永远不能去吻我真正爱的人,也不能与她生活在一起。后面有一个大大的唇印,印在另一张红色圆珠笔画的唇印上。
同学们鼓起掌来,我在孩子的善意里也笑了,“这是谁的恶作剧呀!”我说。但转身却流下了眼泪。
都说老人像小孩,这话一点都不假,养老院的老人们就是一群活脱脱的老小孩。
养老院每日都是热热闹闹的。老人们经常在玩一些小游戏,诸如踢毽子、捉迷藏、转呼啦圈、跳绳等等,所玩的和小朋友也差不了多少。就拿跳绳来说吧,人老腿先老,老人的动作不再敏捷,花样也比小孩少,但一板一眼却跳得比小孩认真,实在玩不动了就在旁边打拍子,喊加油。大家天天都过得开开心心。
一玩起游戏,老人也会争吵,争吵起来就和小孩没啥两样,最爱争吵的就数张大妈和李大爷。李大爷是刚来的,老伴去世后,就躲到这里,子女轮流来请他,个个都被他骂着回去。张大妈年轻时曾经暗恋过一个男孩,这场刻骨铭心的爱恋并没有结果,她一生没有结婚,几年前就来到这里。大家最怕两人争吵,一争吵起来就没完没了。
时间一长,所有的小游戏都玩腻了,大家再也提不起兴趣。不知是谁提议来做一个小时候经常玩的模仿娶亲的“过家家”游戏。一句话唤醒了老人们回忆起童年的快乐时光,结过婚的更是想起新婚时的美妙时刻。大家都说这个游戏有创意,可说到由谁扮演“新娘、新郎”却都指着别人说合适,最后只好采用抓阄的方法从男女中各选出一个来扮演“新娘、新郎”。打开纸条后, “新娘”被张大妈抓到,“新郎”的纸条在李大爷手中。大家更是乐翻了天,这对平时的“小冤家”就要当“恩爱夫妻”了。
大家兴致勃勃地把他们推到场地中间。只见“新娘”羞羞答答地站着,使劲地低着头,满脸红晕,比新娘还像新娘;“新郎”就差点,扭扭捏捏地站着,手脚都不知放哪儿好。在阵阵喝彩声中,游戏开始了,所有的程序都是按照儿时的玩法来做,大家的嗓子喊痛了,手掌拍麻了,每个人都没有像今天这么高兴过,都觉得自己仿佛变得年轻起来。游戏的最后一道程序是——“新郎”背“新娘”回洞房,这可有点不合适,再说李大爷也背不动了,大家只好折中让“新郎”扶着“新娘”绕场地转一圈,游戏在一阵热烈的掌声中结束了。
老人们都回去,只有张大妈心潮起伏地站在那里,喃喃自语地说:“我终于当上了他的新娘……”原来,张大妈年轻时曾经暗恋过的男孩就是李大爷。
英国绅士与法国女人同乘一个包厢,女人想引诱这个英国人,她脱衣躺下后就抱怨身上发冷。先生把自己的被子给了她,她还是不停地说冷。
“我还能怎么帮助你呢?”先生沮丧地问道。 “我小时候妈妈总是用自己的身体给我取暖。”
“小姐,这我就爱莫能助了。我总不能跳下火车去找你的妈妈吧?”
谁能抵制住诱惑,诱惑是许多人都无法抵御!
这个爱情故事讲述的是关于:兔子小姐谈恋爱了。
兔子小姐想谈恋爱了。
一个网站上说,这个世界共有一亿两千万个男孩可能成为她的男友。而她要做的,就是从他们中找出真正能与她相爱的那一个。
一亿两千万,这个数字吓到了兔子小姐。
有一天,天突降暴雨,她捂着脑袋窜进一家冷饮店避雨,不想上台阶时被绊了一跤,一下子趴在了台阶下的一大滩泥水里,大风呼呼地将雨水灌进她的脖子。当她终于在众人的注视下爬起来走进店里时,浑身已经湿透了。(爱情故事 故事情 www.gushiqing.net)
这时野狼不知从哪里走了出来。他是校篮球队的主力,英俊非凡,他穿着名牌运动衣出现在教学楼时, 女生 们闲聊的声音都会陡然小下去。
这个给你。他说,一边递过来他打球时要换的衣服。兔子小姐接过来愣在原地,继而为自己的狼狈感到羞愧,脸涨得通红。
野狼就笑了,你好可爱,我请你吃冰激凌吧。
起初兔子小姐很兴奋并且骄傲她有了这么优秀的男朋友。在野狼的手机里,她的名字是“小兔兔”,他待她很好,总是为她买胡萝卜口味的冰激凌。每次当她走过学校长长的走廊,仿佛听见那些女孩子的羡慕都化作“沙沙”的声响涌进她的耳朵。
当然也有压力。每一次和野狼约会,她都要提前三个小时开始准备,她的腿不像长颈鹿那么长,也没有梅花鹿那么漂亮的脖子,一对眼线都要描上半个小时。她很担心自己的光彩配不上野狼,更不好意思对他说,其实她不喜欢胡萝卜。
因为兔子都喜欢胡萝卜啊,她不想让他觉得自己很怪异。
渐渐的,她觉得他们之间有一条隐形的鸿沟,这样踮着脚才够得到的距离让她觉得好累。于是约会的次数渐渐缩减。她想过分手,却又舍不得。
两个月后,她在学校旁边的小酒吧里看见野狼挽着抽烟姿势很美的 狮子 小姐,她什么也没有说就离开了。
野狼没有追上来。原来分手是这样心照不宣的事,远比他们在一起的时候默契。
[第二个男孩,精神层面上的恋爱,遇见现实就触礁]
放寒假回家的火车上,她遇见了河马先生。
他长着大大的嘴巴,一幅憨厚的样子。他帮她把行李放到架子上,然后就规规矩矩地坐着,断断续续地找话题和她聊天。兔子小姐觉得他很亲切,就像一只毛绒玩偶。
下车的时候,他要了她的电话号码。
整整一个寒假,河马先生都在网上找兔子小姐聊天。他发给她有趣的网站,陪她玩新出的网络游戏,或者远程控制帮她的电脑杀毒,他是一个很好的人,兔子小姐想,最重要的是和他在一起没有压力。
他向她表白的那天,是在布景华丽的游戏里,他操控的游戏角色单膝下跪,奉上一大捧玫瑰花,周围是许许多多环绕着他们唱圣歌的小天使,她的游戏背包里还收到一枚硕大的钻戒,真的是很浪漫很浪漫。
虽然没有约会,没有真的玫瑰,但是兔子小姐不在乎,爱情是精神层面上的,与物质无关。
与河马先生在一起,她也开始变得很宅。她几乎不出门,整日与电脑为伴,她不需要花时间打扮,也不需要做发型,在网络上换个新形象只要轻轻点一下鼠标就可以。
这样过了几个月,有一天兔子小姐走过街边的玻璃橱窗,看到里面自己的样子,吓了一跳。那个不修边幅,灰头土脸的女孩,真的是她吗?
不能再宅在家里了,她要河马先生出来约会。
看得出来他不喜欢出门,但他努力打起精神来陪着她。他们也会一起去游乐场,买大把的游戏币,可她很快就注意到,他对这些几乎都没有兴趣,只是在一旁看着她玩,脸上带着欣赏而又略有些疲惫的神情。每次一轮到他,他总是迅速地把所有的机会都浪费掉。
做别的事情也是一样,每次她高兴地转过头去,迎面看到他眼睛里的疲惫和隐忍,心一下子就空了。他从来不说不陪她做什么,但每次只要有他陪,一切就都味同嚼蜡。
而那些他热爱的网络和动漫,于她却又完全陌生。
分手在一个上午,河马先生觉得莫名其妙,为什么啊?
因为我们没法一起开心啊,兔子小姐低着头说,长此以往,怎么相爱呢?
[第三个男孩,她爱他,这就是他最大的优点]
她决定去看看森林外面的世界,也许生命会在那里给她一个惊喜。
森林外面是城市,很大很大有很多灯光的城市。这里的蛋糕很精美,炸鸡翅的香气可以飘扬一条街,可是超市里的胡萝卜却一点没有胡萝卜的味道。到了晚上,到处都是不睡觉的人和不熄灭的灯。
兔子小姐也不想睡,就去了白天路过的那个酒吧。
调酒师是一只在柜台里飞来飞去的蜂鸟,他的翅膀扇动得那么快,像是童话里的精灵。他一看见兔子小姐就飞过来问:来一杯胡萝卜汁?
她想了想说,我不喜欢胡萝卜,不过反正这里的胡萝卜也没味道,随便吧。
蜂鸟怔了怔,对她一笑,很快送上一杯颜色鲜亮的橘子汁。那你从哪儿来呢?他问。
森林,她回身用胳膊画了一个圈,在城市那边。
哦,我是从更远的地方来到这儿的。他说,你想听我的故事吗?
他们聊了一个晚上,临别时蜂鸟说,你明天还会来吗?我请你喝我特制的独门果汁。
第二天,第三天……兔子小姐每晚都去蜂鸟那里。
当然不是为了一杯果汁。
她觉得她爱上蜂鸟了,为此手中的那些果汁都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美妙味道,那感觉让她飘飘欲仙,宁死不悔。爱上他以后她才知道,原来夕阳那么美,单车那么好玩,棉花糖的味道甜到歇斯底里,而冰激淋的温度凉到透彻心扉。相比之下野狼的英俊与河马先生的良善,在电光火石的爱情面前都不算什么。她也许说不出蜂鸟有什么优点,但她爱他,就是他最大的优点。
唯一的遗憾是,蜂鸟很少与她牵手,他的翅膀总是在扇动着,一刻也不停。
他不肯解释她的疑问,只是更温柔地待她。
我能给你什么,我都给你。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睛里满是忧愁。
秋天到来的时候,蜂鸟看上去一天比一天虚弱了。兔子小姐很着急,却一点办法也没有。
后来她才知道了蜂鸟的秘密--他的心跳每分钟有1200下,飞翔时每秒翅膀扇80下。如果这时翅膀停下来超过10秒钟,他就会死。而每年的春秋两季,他都会迁徙。
他不能待在她身边,因为飞翔是他的命运。
兔子小姐哭了,这一次,她有太多的伤心和委屈。她知道她不能再见蜂鸟了,她必须让他走。
她留了一张字条给他:我喝遍了你的果汁,我要回森林去了。
那个冬天森林异常寒冷,总是下着很大的雪,嘴里呼出的气转眼就在脸上凝结成霜,眼泪也一样,一流出来就被冻住了。
很长一段时间,兔子小姐再没有爱过谁。
[第一亿两千万个男孩]
这世界上有一亿两千万个男孩可以成为你的另一半,而你要选出来相知相爱的那一个去代表一亿两千万个,你不知道他在哪,不知道他是谁,你甚至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遇见他,一想到这个,难道不该害怕,不该崩溃么?
有一天,兔子小姐回外婆家。她走过窄窄的巷子,耳朵低垂,三瓣嘴紧紧地抿着,听见有人叫她。循声望去,那是一只兔子。
他穿着火红的外套,一身喜气洋洋。他说嗨,为什么你看上去这么悲伤?
兔子小姐看看他,低下头继续走路。
哎,你想不想养宠物?那只兔子又叫住了她。
养什么?
兔子。他说,露出两颗标志性的大门牙。
我为什么要养兔子,我自己就是一只兔子。
可每只兔子都是不一样的啊,比如我,我可以哄你开心,谁欺负你我会帮你,你难过我会陪你,如果天气好你可以带我出去玩,我会表演杂技,我做的便当很好吃……那只兔子一口气说了一大堆。
兔子小姐终于笑了。
这只兔子没有撒谎,事实上除过他的眼睛是黑色的以外,他看上去几乎就是兔子小姐在这个世上的翻版。走在路上,她哼一句歌,他能很随意地接上下一句。她讲一个很冷的笑话,他就知道笑点在哪里。
这就是爱情么?像树林里投射下来的星点日光,温暖,而又隐秘?
那一天在冰激凌店里,她终于可以释然地笑着对他说,我不喜欢胡萝卜口味的,很怪异吧。他笑,如果你养过兔子就会知道,很少有兔子喜欢吃胡萝卜的,我就不喜欢。
那一刻,她觉得他的笑容很暖很暖,像春天里的太阳。
其实绝大多数女孩的一生都爱过不止一个人,就像兔子小姐一样,他们中有的是不适合和你在一起,有的是不能够和你在一起,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因为如果没有他们,你将永远不会知道,那只普普通通的兔子,是如何顶得上一亿两千万个男孩的。
这是我12年看的第一个童话故事。有着的却是一些不着边际的小情绪。我不知道谁在孤单里看风景看到了你。
我不知道谁谋杀了谁的浪漫,谁黯淡了谁的期望,谁浇灭了谁的疯狂,谁冷落了谁的荒唐,谁放逐了谁的梦想,谁遗忘了谁的坚强,谁晾干了谁的承诺,谁喧哗了谁的小心翼翼,谁苍白了谁的春暖花开。
谁重叠了谁的万水千山,谁陪伴谁走过了来时的路,谁认真了谁的心事,谁读懂了谁的流浪,谁温暖了谁的冰凉,谁亲吻了谁的沧桑,谁拥抱了谁的软弱,谁安定了谁的浮躁,谁放晴了谁的天空,谁填充了谁的幻想,而又是谁牵手谁走过平淡的流年。
--来来往往反反复复寻寻觅觅是为了什么
--重复的失去和错过是为了更好的相遇。
我们恋过多少恋人
都已属于别人
走出了我们的人生
不管恋过多少恋人
还怀念哪几任
都已经是往事前尘
只感谢他们来丰富我人生
嗯,的确很不容易,所以我才更珍惜遇见你。
1=120000000,这就是爱情的真谛。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爱情故事:兔子小姐谈恋爱了。
当我第一次和朋友去玩时见到她时我就深深的爱上她了,但我对女孩子不善于表达,导致我们好久都没有在见面,从那次后,脑中全是她,怎么都忘不了,我以为我没有机会了。当我们第二次去玩时,我本来不想去的,但我听说她会来,我就高兴的去了,去了等了好久她都没有来,我真的好失望。后面她来了,我很高兴,真的好高兴,但我发现她的心情不好,后来听说,和他男朋友分手了。当时我就想,如果她是我老婆,我永远不会让她在流一滴眼泪。准备和她要说话呢,但我一个好色的朋友,就想玩玩她,装做喝大了,给她说了那么多,他拉她去怀里,我看她并没有反抗,也许是她在伤心。。。。我当时真的好生气,但我们是朋友我不好说什么,在说当时有和她不熟,就不知道说什么好。我就自己喝酒,喝了好多好多的酒,心里真的好难受。连告诉她我叫什么的机会都没有,只是拉着她的好朋友给她说了好多好多,说我在第一次见她的时间就深深的喜欢上她了,说我今天知道她来我有多高兴。说着就难受 早知道今天就不来了,也就看不到这一切了,真的好生气,好难受。怎么转头她和我好色的朋友都不见了,心真的碎了。好想去找她,问她朋友才知道她要回家,他送她去了,他们去了好久,其他朋友笑着说他不会回来了,我当时脑中一片空白,真的好难受,但后面他回来了,心里才稍稍好点,看见他就生气,只是一个人喝酒,真的喝了好多好多,最后一个人不知道怎么回的家。我想着我们看来就这样了,后来听说他和她好像在谈,我没有什么话说了,只有默默等待,我知道他不是什么好人,就告诉她的好朋友,说他不是什么好人,我怕她受伤害。直到那天我真在上班,我朋友说有人找我,我不知道是谁,但当她和她朋友上来时,我真的好开心,要了电话她们就走了,后来才知道是她朋友告诉了她我那晚对她说的话,她才知道,才来要我电话。
从此我们就开始交往了,那时候我就发誓不管她做错了什么 我都会原谅她的。后来我们正式成为了男女朋友,我们真的很想爱,虽然那时间我们才开始没有多久,但我们都无话不说,真的很幸福。我想老天真的很公平,让我得到了如此善接人意的宝贝,但那天她告诉我说 我那好色朋友打电话叫她去,有话给她说,她说为了我工作好做点,她选择去看看,当时我真的不想让她去,我害怕,因为我们才刚好上。我真的怕,她叫我放心。。。我就去上班了,过了一个小时左右我打电话给她,她不接,我当时真的要疯了,好害怕。后来直接打给他,才知道她电话在包里没有听见,我悬着的心最算放下了,让她早点回家,到家给我电话。从此我们真的很好,人人见了 都知道我们很恩爱,他们真的好羡慕,那时是冬天,她早上6点多就要起床上班,我早上只要有时间就去接她上班,一起吃早餐,真的好幸福 好幸福。我想着有这么好的老婆,这辈子没有白活,即使在累我也愿意,有时间她要加班到天亮,我就去陪着她,给她按摩,知道她加班到天亮,我的心好痛,我不要我的女人这么累,我要给她所有,给她幸福。她也告诉了我好多好多她的以前,和她前男友的事情,但我说过,我爱她我就不会在意她的以前。
当她过生日的时间要到来时,我早早的准备,这是我们在一起她的第一个生日,我一经要好好给她过,那晚我们真的很开心,玩疯了。喝了好多好多的酒,我知道她也很开心,当我送她回去时,碰见了姐夫,她为了我和姐夫吵架,我真的好难受也好开心。过了几天她说姐姐知道了,要我们分开,我知道我们分不开,从此我们约定了三年,三年我要好好努力,如果三年我努力不成功我们就分手。我们就这样每天电话短信不短地诉说着相思的苦。转眼快过年了,她说他们同学都回来了有次同学聚会,我也没有在意什么,同学聚会很正常啊,但当聚会完后,我就感觉她有什么瞒着我,她有不告诉我,但后来我在她的空间发现了,我问她,她还是不说,后来就说要和我分手,在我在三的劝说下她告诉我,她对不起我了,她已经对不起我了。当时我直接傻了,不敢相信,真的不敢相信------
她让我打她,让我恨她一辈子,但是我没有那样做,我原谅了她,包容了她,做为一个男人,我真的是强压住痛来原谅她的,当我知道她发信息喊别人老公时候,我是怎么样想的。试问,所有男人你们应该知道那种心情,那是什么样的心情。。。。。因为爱,我选择了原谅,我最见不得事情就是此事。我当时真的想分开了,可是我知道我们的爱来之不易,最终我选择了理解和原谅。我不是那种花心的,有女人就上的男人,其实,我也骗了她一次,那天打电话她不接,才知道他们在一起,他要走,她在陪他 后面她打电话问我在那,我说在朋友房子喝酒,其实没有,我在一个姑娘家里,当我接到她的电话时 她说她快到家了。挂掉电话后,我也就回家了,我想既然爱她,就永远不会背叛她的。那次事后后来我们更加恩爱了,甚至死我们都愿意一起去。我们的恩爱,把我们的朋友都羡慕坏了,我真的很爱她,我曾经说过,宁可她负但我觉不会负她的,因为我真的放不下她了。。。。
为了生活,我必须要离开,我真的不想留下她,我知道她也很痛,但没有办法,为了以后,我们必须先要承受分离的痛,当走的那天,我们呆了一天,我承认在感情上我是弱者,我真的很痛 很痛 哭了好几次,但她没有哭,我知道她在忍着,后面她哭的好伤心,她说她忍了一天不哭就是不想让我更痛,后来她实在忍不住了,哭的我的心都碎了。但是没有办法,为了以后,她要送我,我没有让她去,我知道她去我就走不了了,因为我知道送人的痛,尽管没有去 但当火车开动的时候,我的眼泪就下了了,真的好难受,好难受 好痛,好痛,当我发电话给她时,我知道她在哭,但她不想让我担心 古做没有哭的样子,她说她坐在窗台上看着我离开,我知道她不但哭而且哭的好伤心,她告诉我她好像怀孕了,我好兴奋也好担心,她说她和宝宝在窗台上看着我离开,我当时真的没有管车上有多少人,眼泪就下来了,真的好痛好难受,真的好想立马回到她的身边,有下车的冲动,但想想以后,就强忍住了痛。。。。我每到一站时,她都打电话哭着告诉我,我有离她远了,我才知道她把时刻表都抄下来了,就是想知道我到那了。告诉我,她和宝宝多么的想我,我真的好想好想马上飞到她的身边去,我知道她的心在流血,我知道她真的很爱我。
当我到达深圳后,面对了多少的无奈和痛苦,我都不在乎,想到老婆,就是在苦在累我都毫无怨言,离开心爱的宝贝和熟悉的地方,刚去的那种感觉真的让你无法想像,在困惑和无赖的时间只有拼命的想老婆才会好点,直到上班后才稍稍好点。。但是对老婆的想念真的让我生不如死,我们只有打电话和发短信来诉说相思之苦,也只有上网才能见面。真的好想她,想她有那么不会照顾自己,就是我在她都老爱受伤,真的好担心好担心她,只有祈祷上天帮我照顾好老婆,我不相信迷信,但是为了我们有以后,我登上了300米高的许愿塔,许了我们美好未来的愿望,还去了仙湖烧香,乞求上天把我的老婆照顾好了,给我们永远的幸福。。。
离开的日子真的好痛 好痛 那天我真在上班,她打电话告诉我,她今天和朋友去出了,她朋友说为什么选择我,而不选择他,她说她好难受,有点忘不了他,我当时真的气坏了,都要疯了,我吼了她,下班后她告诉我,她没有想他,好想我,想我们的以后,想她在家等我下班回来。。。说着说着我们都哭了,我知道她还没有忘了他,不想让我生气才那样说的,我知道她为了骗我高兴才那样说的,我虽然知道但我还是选择了相信。时间就这样一天天的过着,对老婆的想有增无减。那天她下班很晚了,发信息我没有回,打电话我没有接上,我太忙了,后来打过去,她有哭着对我说,打电话我不接,发信息我不回,她一个人在路上走着好孤单,好害怕,她不想一个人,我当时真的好难受,真的好难受,都流泪了,老婆都笑我是水做的,在她面前我没有什么保留,哭 是因为真的想,真的很想才会哭。那天,她打电话突然告诉我,我们暂时不要联系,说我们的QQ聊天纪录让姐姐看见了,我当时都疯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知道让姐姐知道了,老婆肯定要受委屈了,我好急,真的好急,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和老婆一天不打电话和发短信,我都受不了,跟不用说过多久了,我知道老婆挨打了,我知道后,我的心都碎了,本来戒了烟了,但是真的很痛很同就有开始抽上了,而且烟瘾很大很大,因为心里急,真的快把我急死了,不知道宝贝现在怎么样了,吃不下饭,胃就开始疼,我们没有怎么联系好几天了,真的不习惯,每天醒来看不见老婆的短信,和接不到老婆的电话。就发呆,真的很急,很急,睡不着,半夜起来,坐在马路边上使劲的抽烟,看着天空,每当飞机飞过的时候就特别难受,想着自己如果在飞机上就可以回去见到我那伤心的老婆了。过了好几天了,实在忍不住了,真的好想听听老婆的声音,就打电话给她,她告诉我说很烦,脑中很乱很乱,让她静静。。。。。我快急死了,不知道每天抽了多少的烟,睡不着,心里 脑中全是老婆。这时老爸打电话说我那后妈快不成了,要我准备回去,我不想回去,我想好好努力,早点回去娶老婆,但我是老大,没有办法。
我告诉老婆时老婆冷冷的告诉我,我的事情我自己看着办,我知道老婆压力大,心烦,才会对我冷冷的。我都可以理解,但是知道吗?老婆冷冷的对我时,我是什么心情。。。当我告诉老婆我要回来时,她说她可能我到的那天是她上班的第二天,没有办法接我,我都理解,那我只有直接回家把事情处理完就到兰州来,知道吗?我买的是到兰州的票想先见老婆在回家的,但是 哎 只有在半路下了车。回家后,把我差点气死了,她有好转了。和老爸吵了一架,当晚和她谈了一夜,和他说了我们的事情,说了我们的承诺三年。。。最后决近先到离家近些的地方,等她走了把事情处理完,我在出去,在家呆了两三天就回兰州了,想着要见到老婆了,心里的兴奋真的让人无法想像,当我见到冷冷的老婆时候,我真的好想就紧紧的抱着她,永不放手。。。。当我们呆在一起的时间她告诉我她有的时间还是会想起他 当我听到这话时我真的无言了。但是有一想,忘记是需要时间的,我在一次理解和包容了她,因为我们真的想爱,我可以理解。。。。我到兰州3天就上班了,我不想浪费时间,一天都不想浪费。我们开开心心的在一起吃饭,逛街。。真的好幸福,心情也好了,也很能吃了,胃也不疼了。那天我请假陪了老婆一天,晚上送她回去后,她还没有到家里就打电话给我说,让我注意安全,一直打到她到家了 说让我到了给她电话,我到家躺在床上就打电话告诉她,我回来后一个人,真的好难受,好痛,她告诉我她也一样,好想我,说着说着我们就都哭了。她要上班,上4天休息2天,我们4天才能见一次,那种滋味真的好痛好难受,我们只能靠电话和短信。。。。。
那天老婆告诉我。爸爸妈妈要回老家,那样我们就有好多时间了,真的好开心,当爸爸妈妈走后,她那天下班后都晚上12点多了,但是我知道她想我,想见我,那么晚都回来了,我真的担心她,那么晚的,回来都2点多了,直到她到家后,我的心才放下了。。。那晚我回去,真的好幸福,有回家的感觉,老婆在等我回家。那晚,我们紧紧的抱着从来没有分开过,真的好幸福,真的希望永远这样下去。。。第二天,我们逛到了下午,我去上班了,老婆要陪姐姐。。。。。。但是20100823那天我永远不能忘,那天宝贝下班回来后,她说她累她不舒服,我就起来给她买了吃的送过去,我看见她后,心里真的不是滋味,老婆都没有精神,吃了一点就没有在吃了,只说自己累,我就想着给老婆按摩按摩,就抱她上床了。给她按摩完后,我就想和她那个,好几天没有见了,当时真的很冲动 很冲动,老婆一定告诉我她不舒服了,可我没有听进去,任她反抗也没有管,我们就大吵了一架,我知道我伤透了老婆的心 那天她真的好生气,发了好大好大的脾气,我们在一起以前也吵过,但我知道这次的严重,从来没有见过老婆发那么大的脾气,说她恨我,恨我一辈子。。。
我真的知道错了,我去上班后不知道老婆哭了多久,我知道她的心在流血,都是我的错,可恨的是我第2天晚上给她送药过去时有,我自己都不原谅自己,跟不用说老婆原谅我了。。。本来就很严重了,我有发短信在次激怒了她,我知道他彻底崩溃了,我知道错了,老婆告诉我她想好 好冷静冷静,但是我有太心急了,一次有一次的激怒她,使她一次有一次的受伤害,我真的有罪了,老婆为我受了那么多,我没有好好的关心她,好好的爱她,没有让她在受伤时有个肩膀可以依靠,我真的没有脸来要求她的原谅,因为我自己都不会原谅我自己,但我不想失去她,永远不要失去她,我知道时间可以冲淡她的伤痛但我有害怕冲淡我们的感情,我现在不会在要什么原谅了,我只会好好的关心和爱护老婆,让她的伤口慢慢愈合,即使我在痛 我都会忍着的,因为是我种的果,我必须承受,我不怕等待,因为是我犯的错,我必须承担后果。。。
我知道我们不是吵架那么简单,我知道宝贝的心里压力大,压的她都喘不过气来,家里的压力和工作的压力,真的还有我给的那些压力。。我不担没有好好帮老婆分担一点点压力而且还要给她压力,我真的不是个好男人。从此,我不会给老婆任何压力了,我会好好努力来实现我们的承诺,那样我才能原谅自己。才会是对宝贝最好的回报,我不会在抱怨什么了,我知道我现在要做的只有努力,在不会乞求老婆现在的原谅了,也不会在有卑微的眼泪了,我知道宝贝的心碎成渣了,我会用我的行动让她从新愈合的,相信我老婆。不管你现在说什么话我都不在乎,因为我知道那是气话。因为爱,因为在乎,我不会放弃,现在每天只有关心和爱护,我不会离开我最爱的人的,因为我认定了就永远不会改变的,我也不会逃避的,不管什么事我们一起面对。因为我们是一体,永远不会分开。。。因为,老婆我真的爱你。现在爱,将来爱,一生一世都爱,一生一世都不分开。。。。
贵妇人B回到她的城堡,气得肚子都鼓了起来。在她咬着手帕哭泣时,她的侍女善解人意地敲门。“夫人,有一位过路的骑士,想要在城堡过夜。”“那就把他安排在客房吧。”贵妇人B说,“为这可怜的过路人提供足够的蜡烛和面包,让他早些歇息。”
过了两个小时,B改变了主意。她穿上最有诱惑力的裙袍,执着烛台,走进了骑士的房间。
B很轻松地让骑士爱上了她。那流浪的骑士,衣甲破旧,胡子拉碴,可是在她眼里,他别有一番狂野的魅力。连他那生锈的长枪,都充满了浪客的韵味。“夫人,我没有什么可献给你的。”骑士说,“唯有这个 狮子 脑袋,它曾经霸占了一方高山,让山下的乡村日夜不宁。我和它奋战了两天三夜,才刺死了它。这是我的功勋和光荣,如今我将它转赠给你。我的身体依然要流浪,但我的灵魂和我的荣耀,将长伴你身旁。”
第二天,贵妇人B把 狮子 脑袋制成的标本放在壁炉上方,然后请贵妇人A来吃饭。A很郁闷地吃下了无味的菜肴。“这 狮子 脑袋真难看,”A说,“这莫非就是你爱情的证明?”B立刻嗤之以鼻:“你的品位有待提高,难道你不知道, 狮子 脑袋才能够体现出勇武和高贵?”
贵妇人A气鼓鼓地回到城堡,沿路用石子扔死了7只画眉鸟。“你快去当骑士,”她对夫婿说,“要砍10个 狮子 脑袋回来。要当个英雄,要留胡子。”A先生深感不解。“你要 狮子 脑袋干什么?那东西并无美感,只是匹夫用以自夸武力的证明。”可是禁不住夫人的哭闹,他为了能睡个好觉,只好答应次日就收拾甲胄和长矛,出发去猎杀已是珍稀动物的 狮子 。
过了3个月,A先生回来了。他和他的仆从抬回了10具 狮子 尸体,贵妇人A忙不迭地对贵妇人B发出邀请,并把 狮子 熬制成羹,把 狮子 脑袋挂满餐厅的墙壁。“不许脱掉甲胄,”贵妇人A对A先生说,“我要你穿着甲胄,用长剑切肉。用长矛做餐叉。我还要你用那长满胡子的嘴唇吻我。”
贵妇人B来了,她的身上挂满奇怪的羽毛,看上去就像一只火鸡。她满面春风,对餐厅里挂满的 狮子 头略扫一眼,便皱了皱眉。这个表情使贵妇人A感到极度不快。吃饭的时候,当A问起那一身火鸡羽毛裙时,B一脸轻松:“那是一位骑士送给我的礼物。这些羽毛来自西域雷音寺的孔雀身上,他可是躲过了僧侣的追查,才揪下这些羽毛。这是他表达爱的方式,我只得勉强收下。”
可怜的A先生在第二天早上又一次被赶出家门。“快去,去给我揪好多孔雀羽毛来,去1她的妻子喊完之后,砰一声关上了门。
许多年后,石洞里的喷火怪龙醒来,看到面前的A先生—他身上挂满了孔雀羽、犀牛角、老虎皮、蝴蝶翼、蜻蜓眼、野猪鬃。怪龙问A先生要干什么,他咬牙切齿地说:“我要杀了你,把你的爪子砍下来,为我的太太做装饰。”怪龙深感奇怪地问:“可是我的龙爪子既不美观也不能延年益寿调节血脂埃”他喝道:“要怪就怪那些骑士好了!去死吧1
这就是骑士和贵妇人的故事,许多年后这一切仍然在延续。只不过,贵妇人们的晚宴餐厅变成了咖啡馆、茶坊和MSN,而 狮子 脑袋老虎皮,怪龙爪子蝴蝶翼,则变成了其他更复杂的东西。骑士和如意郎君依然在世界各地流浪,并且开始变得聪明,懂得用一些廉价的纪念品来哄骗美丽的女人。这些爱情喜剧将会天长地久,因为在人无法阅读彼此内心之前,爱情总需要所谓的证据。
在认识他之前,她从不知道男人也会有耳环眼。
是中学时代一个秋高气爽的游园日,他们在东湖划船。他先上船,回身来接女孩子们。她小心翼翼地跨上船舷,船一个摆荡,她踉跄地跌靠在他肩上,一眼看见,不禁低呼:“呀,你有耳环眼。”他早用力一捏她的手,示意她噤声。事后,他才腼腆地告诉她:他家四代单传,上面还有5个姐姐,故而在家格外受宠,自小就给他穿了耳环眼。他频频嘱咐她:“千万不要告诉别人啊!”看他紧张的样子,她不禁好笑,心中却充满莫名的疼惜和柔情。
大概是共同守着一个秘密的温暖感觉,让他们渐渐走到一起去的吧?他们常常在午休时间躲在后墙边聊天,她喜欢抚摸他柔软的耳垂,看阳光细细地穿过他的耳环眼,她知道那是只有她享有的小小机密。他微笑着,任她摆布。那一刻,她有种冲动,想拥他入怀,想倾全心地爱他。
终将分别的前夜,疾雨里他黑色透湿的背影站得那样远:“即使,以后,我做了别人的丈夫别人的父亲,我身上,总有一处,是你的,只有你一个人,知道。”她不肯抬头,因为不想让他看见,她的泪,比最急骤的雨还要来得凶猛。她沉重如山的悲伤啊,却在流水般匆促的日子里无声地沉入岁月的河底。渐渐地,她记不起他当年的面容,却常常在莫名的时刻,想起,他小小的耳环眼,说着一个男人最脆弱最温柔的部分,是完完全全属于她的,还在见证曾经的爱情。
蓦然相遇,是在毕业25周年的同学会上。他们同时叫出了对方的名字,同时看到的,还有他凸起的肚腩,她鬓边的白霜,以及共有的中年坦荡笑容。他们急着追问对方别后种种,说笑间,她问:“你的耳环眼,还好吗?”他一怔,侧脸过去,他丰厚的耳垂上,什么都没有。
他们对视良久,突然双双爆发出大笑,笑得前俯后仰。渐渐地,两人都湿了眼睛。她缓缓举杯,与他一碰,然后一饮而尽。两人都知道,自己杯中溢满的,是25年不肯回头的时光。
———没有耳环的耳环眼,就像没有男女主角的爱情伤口,悄悄地,在时间里愈合了。
一只癞蛤蟆爱上了天鹅,这是真的,不是寓言。
当天鹅还是一只丑小鸭的时,没有谁知道她是天鹅。她没有和其他鸭子一起去游泳、觅食。她长着一身和大伙儿并不协调的羽毛,不懂得像其他鸭子那样迈着四平八稳的八字步,早就成了所有人的笑柄。
“嗨,你好。”
天鹅回过头。却什么也没看见。她茫然应了一声:“嗨你在哪儿?”
“我在这里。”草丛里跳出一只癞蛤蟆。
天鹅看看他。虽然这会儿心情不太好。但她还是忍不住笑了。他简直就是一个小丑,比她个头小,皮肤上长着一个又一个疙瘩,眼睛凸鼓着,似乎要挣出眼眶,而且好象是长在脑袋后面一样。她没有见过比他更难看的动物,甚至比不上一只青蛙,青蛙还有一身光滑如锻的皮肤呢。
“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不和你的姐妹一起玩呢?”他看向不远处。那里,鸭子们正在愉快地戏水,拍打着翅膀,洋溢着欢快的笑声,激起阵阵水花。
天鹅低下头,眼泪流出来:“我只是一只丑小鸭,不会八字步,也没有他们那样扁平的嘴巴和光滑的羽毛。”他尝试着走八字步,却笨拙的摔了一跤。
“其实,你走的步子比他们漂亮多了。”癞蛤蟆眨了眨眼睛,望着天鹅,“你会唱歌吗?”
“不会。”她轻轻应了声。她不敢张口唱歌。每次其他鸭子愉快地“嘎嘎”叫着时,她都只能躲在一边。她的声音和他们不一样。她的声音高亢而尖锐,不像其他鸭子那样沙哑而低沉。
“你不必害怕。”癞蛤蟆毫不在意,“别人都说我唱的不好听,可这并不能阻止我高歌;别人都说我长的丑,可这并不能阻止我快乐。”他鼓足气,唱了起来。
天鹅看着他,突然觉得他蛮有意思。他长得丑,声音也不好听,可他就是比自己强,因为他并不在意别人的看法。她的心跳了一下,莫名其妙的喜欢他。
“你也来一个吧。”唱完,癞蛤蟆咧咧嘴,像个明星般摇晃了一下没有头发的脑袋,两只大眼睛如同灯泡一样望着她。
“我不会。”她忧心冲冲地望了望远处,鸭子们还在“嘎嘎”叫着。
“不要管他们。其实,你的歌声比他们好听多了。”癞蛤蟆鼓励着。
“哦,是吗?你什么时候听过?”天鹅诧异地低头问。
“奥奥……”癞蛤蟆低下头,不好意思地搓了搓手,局促地的不知说什么好。看着他受窘的摸样天鹅忍不住笑了,心情从来没有这样舒畅过。
“你要是不意思的话,可以晚上来,对着月亮唱是没有人笑话你的,那感觉好极了。”癞蛤蟆鼓足勇气说。
于是,他们天天晚上在一起。在万物收敛激情的傍晚,天鹅对着月亮,对着那一池湖水,自由地歌唱。她的声音很高,常常飘到远处的山间,回音袅袅。癞蛤蟆总是用动情的眼光看着她,眼中有一丝悸动、一丝犹豫和颤动。
天鹅没有留意到,和癞蛤蟆在一起的时间,她学会了歌唱。在湖边,她有时回兴奋地舞蹈。虽然没有观众,只有蛤蟆、天上的明月和静静的湖水,她还是饶有兴致地歌着舞着,自由而欢畅。
日子平淡而静谧,但是有一天,这种平静被打破。
打破他们的平静的是一群远徒者。那是一群天鹅,纤细而修长的脖颈散着雍容华贵的气质。他们高歌时,山谷林间也会回响动听歌声的余韵;他们舞蹈时,水面上如同飘来凌空飞渡的仙女。鸭子们屏息静气,充满敬慕地看着他们。
有些人的缺点你明明都知道却心悦诚服的被他统治。
有些人的心思你明明都清楚却不惜一切的被他占有。
有些人的感受你明明都了解却无所适从的想要安慰。
——送给你我最亲爱的。
宝宝跟果冻在09年的网络认识。认识果冻之前宝宝因为网恋的男孩劈腿所以决然的选择分手。
宝宝:天蝎座的一个大懒人总是喜欢在网上搞一些有的没的喜欢浪漫整个就一宅腐女上班族。。。
果冻:天蝎座的脾气臭喜欢撒娇可爱的女孩子爱上网爱游戏就读徐州高中。。。
刚认识果冻是宝宝加的果冻因为分手的心疼所以宝宝那时候只上小号(QQ),一次上网无意中加到了果冻,刚开始谁都没在意就那样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忘了是什么时候开始宝宝叫果冻哥哥。
后来宝宝用大号加上了果冻,果冻每天都会都会找宝宝跟宝宝聊天分享他身边的一些事情他跟她说他家里的事情他逃学不上课成天玩游戏,他给她看***妈给他的短信,她安慰他哄他开心,他成了她的习惯她也成了他的习惯。
“宝宝,我发现我们两个的生日一样的耶!”
他说那是种缘分,可是他已经有女朋友了。
他偶尔会抱怨跟女朋友之间的不愉快,宝宝尽力的劝着他虽然同样深爱着他。
“我想分手了,宝宝跟她在一起好累我们老是吵架”某天他对她说。
宝宝犹豫了,不知道是趁现在跟他表白还是等他们分手再说。感情战胜了理智,宝宝说:“大叔,宝宝喜欢你宝宝牺牲下下做你老婆吧。”他说他被她吓到了,她死皮赖脸的问他要不要他对她也有点意思然后顺理成章的答应了。宝宝成了他跟她分手的直接原因。
交往后的果冻对宝宝更加的好他说宝宝是他的唯一,宝宝跟他约定每天要说一句我爱你。键盘上敲出的爱情不知道谁真谁假,受伤的永远是动心最深的那一个。
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忘记多少天之后我爱你中断了,他不再上线她每天都在发脾气她等不到他。
三天整整消失了三天,他出现了他说他前女友回来了说怀孕了,找他拿钱打胎要他把钱打给她,他叫她回来见父母她不回来,他没有说结果怎么样,她爱着他所以相信了他,其实谁都不清楚那三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事实真的如他所说还是只是个谎言而已。。。她不敢猜测
又回到以前那种甜蜜的日子,他还是跟以前一样的宠她哄她,天蝎座的占有欲很强恋爱后的她神经兮兮的老是乱想。
在跟楠交往的几个月中她一直没有忘记果冻,果冻的QQ她一直记着,2010下半年,她开始申请小号加他,可是好像每次他都能猜到是她,那时候的他已经在南京上大学了。
她再一次加上他,跟他聊,找网名头像给他修改,他都接受。聊着聊着他会突然发过来一句宝宝,然后她在否认,纸终究包不住火的,她还是告诉了他,他们做着那种看似朋友的朋友,同样的他还跟以前一样什么事都跟她说告诉她,甚至于男孩子最私密的事。
10月中旬她告诉他在他们生日的时候去见他,他很高兴但是又不相信,她曾经爽过好多次约,终于到了11月中旬,原定计划是11月18号之后去的,可是计划有变,她决定提前去。
女人刚把菜放进锅里,男人的电话就打了进来:“媳妇,睡没?”“没,正要热菜呢。”“不热了,咱出去吃。”“都半夜了呀。”“穿好外衣下楼吧,我等你。”男人语气执拗中又充满期待,女人不忍拒绝了,轻声答:“好。”
楼道寂静,女人刚下半层,就听到男人有意的轻咳。女人小声问:“怎么上来啦?”“怕你害怕。”说话间男人已到近前,俩人牵手而下。
出楼门,红色的出租车正停在门口。坐进车里,女人皱起眉头:“怎么又没锁车啊?”男人拍这脑袋说:“嘿,光想着你害怕,急着接你了。媳妇,可别生气啊,平时我连出去吐口痰都会把车锁得密不透风的。”女人‘扑哧’乐了:“别贫嘴,这大半夜的去吃什么饭呀?孩子快上小学了,要多攒些钱,妈身体不好,也要存些钱,还有。。。。。”“不怕,咱就吃碗面。对了,不说让你先睡,我自己热菜就行吗?”男人边说边把暖风拨向女人的方向。“你?你只会图省事吃冷的。你天天这么辛苦,不说吃得多好,总要吃得热乎乎的呀。”“你啊----”男人摇头,脸上却挂这被宠的满足与幸福。
街路空旷寂静。“人真少,都在暖被窝里呢。”女人说着,愈发心疼男人,一再地说:“晚上千万别出城,给多少钱也不行!”“嗯,记得的。”这样的嘱咐已数不清了,每次男人都应得肯定而郑重,他要尽力多给女人一份安心!
七拐八转,车子在小巷子里的一家面馆附近停下。锁好车,男人和女人从门前停得横七竖八的出租车间的缝隙穿过。“这么多死机都来吃面?”女人很惊讶。“是呀,这家的面馆的牛肉面特地道,还不贵。”
一坐下,男人就豪爽地点起来:“老板,来两大碗牛肉面,一盘牛腱子,一盘花菜,一听啤酒,一瓶可乐。”女人有点急:“不是说开车不喝酒吗?怎么点那么贵的菜?”男人也不解释,只呵呵笑着用餐巾纸把女人面前的杯子细致的擦好。
酒水端来,男人把酒摆到女人面前,可乐摆在自己面前,笑着说:“你的话我全记得,酒是给你的。”“我?”女人很惊讶。店里顾客几乎都是男人,有的闷头吃,有的边吃边谈论刚拉的活,面馆里只有自己一个女人。女人悄声说:“我可不好意思在这喝酒呢。”“怕什么呀。”男人说着开了啤酒,给女人倒满了杯子。女人笑了,不再争执,也给男人倒可乐。
牛肉面送来了,热腾腾的,香味扑鼻。“好香!”女人轻赞。“嗯,这是秘制老汤煮的,我找了好久才找到这家。”男人答。女人挑起一小筷子面,说:“味儿可真诱人,口水都要流出来了。”“那快吃,趁热好吃。”男人热切地看着女人,女人把面送入口中,刚嚼两下就不住点头:“好地道,有我家乡牛肉面的味儿。”男人仿佛一直等着这话,女人一说完,男人就放松地靠到椅背上,从胸腔里畅快地吐出一口气。“你也吃呀,傻看着我干嘛。”女人催着。“好,好,一起吃。”男人应着,却并不动筷,而是掏出手机看。
晓志是一家公司很有潜力的员工,工作扎实,善于交际,老板赏识。但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有一个怪癖,那就是——他得了“方便面恐惧症”,从来不会正眼看超市货架上的方便面,如果闻到方便面的气味,他一定会呕吐不止,也从来不谈和方便面有关的任何话题。
晓志对感情却很木讷,从未在公司追求过女孩子。偏偏公司总台的文员囡囡对他爱慕不已,偏偏囡囡对方便面情有独钟,每天,方便面成了她的美味佳肴,面对超市货架上的方便面垂涎。在同事们的撮合下,晓志和囡囡的婚期不约而至。
当婚礼的热闹散去后,囡囡终于禁不住好奇的问晓志:“你为什么那么讨厌方便面?”
“你一定要知道吗?”
“嗯!”囡囡点点头。
“哎。”晓志长叹一口气讲起了那个青涩的故事:
1996年,经济不算宽裕的年代,晓志还在读高三第一个学期。他的成绩很优秀,学校另一名成绩很优秀的女同学筱筱和他是同村,他们都来自一个偏远、贫穷的小山沟,算是青梅竹马,是学校公认的天生一对。即使晓志和筱筱从未向对方表白过,但那种初恋的气息让他们每次相处都心动不已;那种心心相通让他们可以听到对方的每一次心跳。他们相约一起读同一所大学…..
理想终归被现实打破,筱筱的妈妈患了肝癌,这让早已失去爸爸的筱筱陷入了从未有过的困境。因为无力承担医药费还有学费、生活费,筱筱决定退学。
晓志知道后,心痛不已。突然,晓志想起学校“实习工厂”每学期都生产很多方便面,价钱也很便宜。细细算一下,每餐盒饭2.5元,每包方便面才0.6元,一餐节约1.9元。十餐19元,100餐190元…..还可以鼓动自己的几个哥们一起参加这个节约计划,那将是一个怎样的数字?只要点点滴滴的积累,一定可以让筱筱顺利度过难关。
说干就干,为了赞助筱筱,几个哥们都答应参加这个计划。一天、两天、三天……十天、二十天……天天同一种的味道的方便面让他们觉得干呕,本来香味诱人的方便面让他们难以下咽。几个哥们熬不住,一个个退出了晓志的计划。
只有晓志一个人没有放弃,即使他每天感觉自己打着的饱嗝都是方便面的气味,即使感觉方便面一到喉咙深处就觉得反胃,即使每天的方便面让他营养不良,晓志依然坚信会等到和囡囡一起上大学的那天。
又是一个黄昏后相约,晓志把节约的生活费递给囡囡时,囡囡拒绝了:“你为什么要折磨自己来帮助我,要不是你的哥们告诉我,你还要瞒着我多久?我明天决定要退学了,我不可以拖累你。”
“不要,这些都是我自愿的,你忘记了我们要一起上同一所大学的约定吗?”晓志坚定的说道。
“没有用了,我妈妈已经到了肝癌晚期,不是你可以帮助得了的。我走了,你一定要实现你的梦想,祝你好运!”筱筱泪流满面,一转身跑了。
“筱筱——”晓志望着筱筱长长的背影喊道:“我喜欢你,为了你,无论为你做什么我都心甘情愿——”
筱筱妈妈过世后,筱筱去了广东打工了,后来晓志很少听到她的消息。再后来听说筱筱已经结婚了。
囡囡很惊讶,在普通的方便面后面还隐藏着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
往后的生活里,囡囡也不再吃方便面,即使很多时候看到方便面流口水;囡囡不再讨论方便面的话题,即使很多好友用诧异的眼光看着她;囡囡不再多看一眼超市的方便面,即使知道有新口味上市。
是不是所有的种子都应该在春天种下等待秋天的收获呢?刘知奇,我们相遇在酸橙色的秋天,我以为所有的付出都该在这个季节等待收获。自然的道理,谁也不能反驳。
[A]
大一军训,尽管我终日涂着厚厚一层“薇姿”防晒霜还是被晒成了焦炭。九月的骄阳似火,教官声色俱厉地训斥我们:谁不想吃苦可以回去!回去就回去,我噘着嘴朝他大手一挥,再见了您呐!
前面有一个男生被罚站,满头大汗。我禁不住动了恻隐之心。于是走到他身边时身子一软,顺势倒在他脚边,手紧紧抓住他的裤脚,对赶过来的教官说,我身体不舒服,这是我老乡,你让他陪我去医务室好不好?边说我还边挤了几滴眼泪出来,装得真是娇弱啊。我趁教官不注意时偷偷跟你眨眼睛示意你千万别穿帮。教官倒是爽快地答应了,没想到你这个蠢人居然大声说,报告,我不认识她。
那一刻我自焚的心都有了。什么叫东郭先生?什么叫好心遭雷辟?看着我就明白了。教官看着我一脸揶揄,我真想拿把刀捅了你。面对我仇恨的眼神你依然坚定不移地说,我真的不认识她。
那件事的后果就是我被罚跑十圈,400米的跑道十圈是什么概念啊?我这个热爱打的的懒人平时走路都觉得辛苦,两圈之后我绝望了,我想,要是我吐血身亡了我一定要你陪葬。
当我以过人的毅力走完4000米之后教官语重心长地教育我,做人一定要诚实啊。
当然,你由于诚实而受到奖励,可以休息十分钟,但是你的快乐是建立在我的痛苦之上的。我不能不恨你。
解散后小米发短信说,悦棋,我给你打了你最喜欢的红烧排骨,快来食堂。
我全然不顾酸乏的小腿,以豹的速度冲向食堂。一番大块朵颐之后我心满意足地拍着肚子说了一句很没觉悟的话:饱暖思淫欲啊。
对面的人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很快又低下头去。虽然大家都穿着一样的军训服,但是我还清楚地认出了你,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但是我知道你是我的仇人。
你从我身边走过去的时候我突有种奇怪的感觉,真的好奇怪,你既不风度翩翩也不柔情似水,甚至你还得罪了我,但是我居然觉得你俊朗不凡。我问小米,那个傻乎乎的男生叫什么名字呀?她一巴掌拍在我的额头上,你才傻乎乎呢,他的分数可以是我们班最高的哦,好像叫刘知奇。
我瞪大了眼睛,怪不得人家说书读得越多人越傻,你看你,那么高的分数都考了,却连撒个谎都不会配合。
[B]
没想到是我军训结束后你吓了我一跳,脱了军装后的你完全就是一个不良少年,橘黄色的T恤,黑色的ADI裤子,白色的NIKE板鞋,戴着一顶白色的棒球帽,左耳上有一个亮晶晶的耳钉,刘知奇,原来你这么显眼。不是长得好也不是穿得好,而是气质好。
我问小米,你有没有觉得那个刘知奇跟我一样,身上有种贵族气质?
她先点头,再又摇头:他有,你没有。
你像个小混混一样叼着烟坐在角落的位置里,耳朵里塞着耳机,叛逆和乖巧这两种矛盾的气息在你身上得到了完美的统一。虽然你得罪过我,但是我还是要说,你真好看。我一边转着一个一块钱的硬币一边偷偷地打量你,手里一滑,硬币咕隆咕隆滚到了地上,转了几个圈之后停在了你坐的角落里。
我不够瘦,手指又不够长,所以我只好跟我的硬币两两相望。我可怜兮兮地看了你一眼,希望你能帮我捡起来。你却慢吞吞地伸出脚,然后把我的硬币狠狠地踢了出来,地上扬起的灰尘蒙了我的眼,我顿时怒发冲冠,恨不得把你撕成碎片才解气。
初中毕业那年,他们彼此各奔自己的前程。她走进师范学校,三年后成为了一名老师;他走进了海运驾驶学校,四年后成为了一名船员。这几年,他们一直往来书信,彼此间有了好感。节假期间,他总会去她家见她,(那时候,没有电话,手机,更不用说QQ联系了。有时候正巧她不在,说不定就来回白跑了十几里。)这样持续了5年之久吧。
22岁那年的春天,下着雨,他赶来了。她惊讶地说:“你怎么来了!”他开心着,淡定地说:“我家的新房子盖好了,带你去瞧瞧!顺便去见见我爸我妈!”“我不去,我去干什么?”她低声地说了一句。他接着:“你怎么能不去?房子是为你盖得?”女孩有点疑惑:“我听不懂。”男孩急了:“你不是说哪儿都不如老家好吗?”女孩明白了,那是她跟朋友们无意中溜出的一句心里话,他记着了。
(远离家乡求学了3年的女孩,尝过离别时的痛苦,孤单时的寂寞,想念亲人朋友时的那种说不出的滋味。毕业后,说什么都不愿意离开老家了,她希望回老家教书,再说老家也需要她。同时她也看不怪那种想留城不惜一切的同学,乡下,山上有什么不好,她喜欢这份远离城市喧嚣的宁静,祥和,更喜欢山里孩子的那份纯真质朴和乡亲们的那份勤劳、热情与善良。终于,她如愿了,分配到老家对面的那座山冈上,就这样,19岁那年她成为了一名乡村女教师。稚嫩的她以为这辈子会呆在小山冈上。)
女孩终于明白了,这半年多,他调休了所有可休息的时间,一直张罗着在老家盖房。为了能圆心中的一个梦,为了能和心爱的女孩住在一起,他顾不上写信了,也许他想给女孩一个惊喜吧。
可是命运却似乎在和男孩开玩笑。对于恋爱中的女孩半年的等待时间可能太久了。他以为男孩失踪了,不要她了,不再联系她了,她伤心流泪了,在那个寂静的山冈上,白天对着孩子们笑,夜晚对着琴儿哭。
这时又一个大男孩闯进了女孩的心里,他英俊,潇洒,个子不如男孩高,但更懂得照顾女孩,似乎更能看透女孩的心思,寂寞中的女孩失去了方向,投向了大男孩的怀抱。
这时的女孩知道,回不去了,就是回不去了。她知道她不可能背叛大男孩,因为他是一个有头脸的人,不想因为女孩影响他的事业,况且大男孩也很爱她,她也不想伤害他。
女孩为了让男孩不再想着自己,就断然否认了他俩的一切,说了许多让男孩伤心绝望的话,让男孩彻底忘了她。女孩明白,只有这样男孩才有更美好的未来。
山里的雨继续下着,白茫茫的雾笼罩着,路上的行人很少。男孩走了,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女孩跟立着,直到视线模糊了她的眼睛。
她忘不了离别时他的那张脸,那背影,以及甩下的那句话:“这辈子我们不会再见面了。”
亲爱的!我感觉出来了,你是想离开了,我不知道是我哪里做的不好,还是你够了想回到原有的轨道了,无论是哪一点,我都会笑着接受一切你给的结果,我不想,但是我又能怎样,我只能无言的接受、面对,可我的苦无人知晓。
亲爱的!现在我只能在这里和你说说心里话了,因为一对你当面说你就会厌烦,我不知道为什么,其实你烦的时候我很心寒,就连我的老公,都不能为他老婆分担一些心里的酸苦和委屈,一看你烦了我就不想说了,因为我想珍惜和你在一起的一分一秒,我希望我留给你的是快乐,所以我只能把苦咽下,把快乐分享给你,但是我的心里酸酸的,你已经不在心疼我了,不在呵护我了,不在哄我开心,开始不奈烦了,你的冷落我感觉到了预知,那是你离开的前兆。
亲爱的!不要怀疑我对你的那份爱,它很纯真,每次你怀疑我的时候,我心里都很难受,因为你讽刺了我对你的那份情,那份执着,你知道吗?相信我,我的心里只有你,我这个人本性就大咧咧,也许偶尔我的所作所为会让你误会,但是我可以坦白的告诉你,那都是无心的伤害,为我的粗心大意,真诚的对你说一声:老公对不起…
亲爱的!我说过,想离开了就告诉我,我不会让你为难,也我不会做难缠的羔羊,但是请不要这样一点一点的伤害我,爱你的心很脆弱,请你看在这么多年对你的爱,请你手下留情,给这颗布满伤疤的心一点怜惜,你的离开我可以等待,你的伤害我承受不起,你离去的借口、我不想再问,你承诺的永久、我不想再听,曾经的回忆,我当做是一场梦,趁着还没有伤透,就此结束,给彼此留一个美好的回忆,不要让那纯真的爱,变成了仇恨、梦醒了,一切结束了,擦干眼泪、送给自己一个牵强的微笑,捂住伤口、送给自己一个虚伪的坚强。
亲爱的!5年了,我等你5年整了,没有一句承诺,没有一个目标,没有一点方向,我就这样一个人傻傻得等你五年了,老公,不是我等不起,我可以等你一辈子,但是我有父母,我也有无奈,我知道、这辈子在我的心里,永远没有人可以取代你,因为我的心里装满了你,但是我也深深的知道,你是我这辈子最美的错,我永远不可能拥有你,只是因为我对爱的不甘心,我想用我真心去爱你,用我的真情去感动你,直到拥有你的那天,但是我错了,5年的时间我都感动不了你,我就知道我错了,但是我从未后悔过,这5年的时间里,我送给自己6个字“爱无悔、心无愧”
亲爱的!不知道我离开后,你会不会偶尔的记起我,能否会记起有一个傻丫头深深的爱着你,老公!也许我的离开对你来说是一种解脱吧!曾经我相信你是爱我的,但是这1年我不在你怎么了,你的冷漠与伤害让我无力继续,我只能深表歉意的对你说声,对不起,我累了,我想让那颗破碎的心休息休息。
亲爱的!这5年的时间里,你让我学会了很多,也明白了很多,也体会了很多,也改变了很多,更多得是懂得,你让我学会了、爱无需彻底,你让我明白了、红尘的情爱,你让我体会到了、爱的甜蜜、痛的心酸,你让我懂得了,不是所有的付出都有回报,你让我懂得了,爱的越深伤的越,你让我懂得了,我们的爱就是07年小年的烟花,他不会永久的停留在夜空点缀夜的黑暗,鬼桥上的天黑风冷、你早已忘记那种感觉,天有多黑、风有多冷、闭上眼,让泪水告诉一切。对不起!老公!我真的很爱你!
男孩和女孩的故事,本没有续集,续集早在那一刻结束。或许只是男孩不忍,不忍就此结束这段虚有的回忆,才继续用着无水平的文字记叙。
女孩生日过后,一切就此平静,男孩这几天没有见女孩,也没有去上课,男孩和女孩是在晚上十点三十二分结束的,男孩跑出了家,在黑夜的街上,一个人喝着酒、抽着烟。独自徘徊在寂静的街道,两旁的灯光早已暗淡。醉了,深深的醉了,男孩就这样,在街道的某个角落度过了一夜。
第二天,男孩不知睡到什么时候,全身的没了力气,手机也没了电,慢慢摇摇的走回家,换了块电板,向班主任请个天假。男孩依然,抽着昨夜没抽完的烟,不管头痛,依然想着女孩为什么要向他分手,不公平吗?年轻吗?学习为重吗?不懂吗?累了吗?又不知过了多久,已经深夜了,又来到电脑前,看着两人的聊天记录。一阵笑一阵悲。
女孩“我想了一晚,我累了,我想放弃它”
男孩“对不起了吗?呵呵,那你好好休息吧。我不会因为这个去改变自己的心的。”
女孩“我想在这学习生涯不能存在爱情,我想算了吧,对不起。”
男孩“你去休息吧,我懂了。我不会改变我的心的。很晚了,去睡吧。谢谢你以前的日子,那好好读书吧。”
一夜在梦中度过,翌日,又早早醒来,来到学校,无表情的像往前一样学习着,浑浑噩噩的度过几天,白天无表情学习,晚上泪流到睡觉。
又一转眼,一星期了,男孩一直没去找女孩,只是一直在每天的中午、下午呆呆的望着她所经过的路段,希望下一秒女孩的出现。其实男孩每天都能看见女孩,只是女孩看不见男孩一直在看她,也不知男孩看见女孩时那往心里流的眼泪。
时间像钟表,在你不注意间消逝,一圈一圈转过,一天一天流失。男孩有一次和朋友回家,慢慢走着,突然男孩吐血了,呵呵,说着也好笑,男孩就是这样,边吐血边和朋友说话一起回的家,男孩没有告诉母亲,男孩其实也早该知道自己,自己的病情又在加重。男孩也依然在忍着,可是在一次吃饭间又吐血了,才被母亲发现。到医院检查,才知道是胃出血。经过的三天的治疗和保养,男孩又重新回到了学校。在这一次,男孩懂了,等到星期日,男孩走过那一条和女孩走过的路,和女孩来过的公园,一起吃过东西的地方,回忆一遍,再慢慢隐藏。
男孩又回到了以前,没有女孩的以前,那些坏习惯也更着消失在女孩的记忆中,圣诞节要到了,其实在这段时间里,男孩和女孩的关系又有所好转,只是只是一直是朋友的关系,男孩一直在想着女孩曾经说的话。“我想分手之后还是不要做朋友的好”,这是女孩曾经对男孩说的。难孩不介意,依然以朋友的身份在出现,在关心。天气愈来愈冷了,男孩不知怎么的,突然间要求母亲,要她教我织围巾,呵呵,买好毛线,这是男孩第一次织,也是男孩第一次学。
圣诞节到了,男孩把那条围巾,又买了双手套,装个苹果送给了女孩,男孩很满足,也很开心。女孩同样的送了男孩一个苹果,男孩笑了,是的,这是男孩从那次起第一次这么开心,这么兴奋。又过了几天,女孩又买了一条围巾送了男孩,男孩小心翼翼接过女孩的礼物,只是在当时,男孩没多么表达自己的激动,只是把泪再一次的心里流,然而,这此却是感动的泪、激动的泪。
时间就像陌生人,背对着你一直走一直走,不认识你,所以从不会对你停留,也从不会为你而去停留。学校放假了,男孩送女孩回了家,和女孩一起坐车回了家,下车,转身,男孩知道,在下一秒,终于要走了,看着女孩消失在人群中,然后上车回到了自己的家。
今昔跟路明,平白无故配合人家演了一场戏,散场的时候才知道,原来他们饰演的,是一对炮灰。
1.
一个人形单影只坐在食堂里吃饭已经够惨了,却偏偏还撞见前男友与其现女友勾肩搭背——宋今昔只觉整个世界暗淡无光,头顶上飞过一排黑乎乎的乌鸦,发出令人沮丧的嘶叫。
本打算忍气吞声缩着脖子装乌龟,哪知道那得意者丁沫沫并不打算井水不犯河水,迈着轻盈的步子走过来,声音酥麻地在今昔头顶上散开:“这么巧啊今昔,怎么一个人来吃饭呢?”
塞了满嘴的炒饭差点喷出来—— 事实上今昔很希望是那样的结果,可是当她抬起头看见丁沫沫身后的路明,只得强迫自己隐忍再隐忍。她不想中了丁沫沫的计,开启一场注定惨败的争战,让路明误解她对他余情未了。她自认对路明不亏不欠,即使分手是因为丁沫沫的介入,也依然潇洒地跟他好聚好散。可古人说得好,人善被人欺,丁沫沫瞄准了她这只软柿子,逮着机会就跑过来捏一捏……
今昔也并不期待路明会出来主持公道,她已经打定主意自生自灭。可是,任谁都没有想到,置之死地而后生这种神奇的转机,会发生在她身上。
天知道那位干净爽朗的帅哥是打哪冒出来的,反正,他一出场,就把所有人都镇住了。而宋今昔,绝对是被镇得最结实的那个。
即使是慢镜头回放,今昔也找不出被他牵着手走出食堂的理由。而半分钟前,她只是感觉身边走过来一个人,下意识抬头却见他冲自己开口:“怎么跑到食堂来了?不是说好中午一起吃比萨的吗?”见她目瞪口呆,他微笑着伸手拍拍她的头发,接着就再自然不过地拉着她的手,走了出来。他始终对她笑着,今昔一直处在梦幻中的意识终于慢慢恢复,她弱弱地说了一句:“同学……貌似你认错人了?”
2.
除了做梦,今昔实在想不出一个贴切的词汇来形容林维哲对她的搭救。或者,她也可以很平常心地把一切归咎于走运。那天,同样在食堂吃饭的林维哲目睹了她被丁沫沫欺负的全过程,一个心血来潮,就发了善念,上演了一出拉风的英雄救人的戏码。
当然,不得不说,当耀眼的林维哲拉着她从丁沫沫面前走过去的时候,有四个大字在她的身上闪闪发光,那就是:扬眉吐气。
隔天早上,今昔刚一走出宿舍楼,就又见到了林维哲。他衣衫清爽,神态自若,态度像是对一个熟悉的老友:“忽然想出去吃豆花,可惜没人陪,走到这里就遇见你,算不算命中注定?”
啧啧,不愧是帅哥,不就是捞个人喝豆花,都能把台词说得像偶像剧。那天他们拿着同样的烧饼,吃同样的豆花,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十分开心。再后来,她跟林维哲的交集就显得很顺理成章了。三番五次下来,今昔已经彻底摆脱被路明劈腿的打击,整个人神采奕奕,那些小
女生
擅长经营的梦幻情节不由自主地在心底滋生。一个男孩经常叫一个女孩一起出去,而且相处过程又非常愉快,那么很显然,他对这个女孩是有好感的。
可能是大部分的爱情都让人恍然若失,特别是,当林维哲温柔地冲她笑着,却什么都不说的时候,今昔忍不住怀疑,他真的喜欢自己吗?
可是当她收到林维哲的短信,一颗心又立即开始流光溢彩:“在寝室吗?出来吃晚饭吧!”笑容层层叠叠铺盖在脸上,她飞快地回复他的信息:“你在哪了,我去找你!”
神经质的女人大都跟爱情脱不了干系。
3.
校门口附近的米线店,今昔一眼就看到林维哲,可是又十分惊恐地发现他旁边站着一个脸色难看的丁沫沫。即将被千军万马的猜测淹没,却见林维哲坦然自若地冲她招手。他依然是那个温和帅气的男孩子,从座位上站起来喊她的名字:“今昔,快过来呀!”
我向她呵斥一声:“嗨,说你哪,别挡着我的标尺!”
她吓了一跳,但没逃窜,反而直线向我走来:“先生,麻烦您,能不能把这个杆子借我用用?”
多吉的汉语一直不灵光,低声问我:“她要什么?”
“标尺。”
多吉当即脸色大变,没等我开口,就把她轰到50米开外。
我发现她离开的时候,步伐比刚才至少小了0.14米——她的心情应该非常沮丧。
让多吉看牢镜子,我跟在她后面。盐湖边上,她望着掉在下面的行李包,呆呆地出神。她是想用“杆子”把行李挑起来。
1姑娘跟我回到驻地,一屋子的光膀子邋遢男人,齐刷刷向她看过来。
我让姑娘抓紧时间跟山下的旅行团联系,最好能在明天一早就把她送走。
半夜里又刮起了妖风,狂风裹挟着沙石从窗前掠过,哗啦啦一片碎响。“风是咸的呀!”姑娘站在台阶上。
我愣了愣,忍不住哈哈大笑。屋里丢出一只鞋,险些砸到我头上:“周颂民,在半夜里你鬼叫什么?捡了个女人不知道自己是老几了!”
我神色尴尬,抓了抓乱蓬蓬的头发。小姑娘却看着我微笑:“我知道了,你叫周颂民。”
对面就是高耸入云的雪山,在夜里看过去也闪烁着高贵而疏远的冷光。
小姑娘抬起手:“你们是要把铁路修到那上面去?”
“对,5072米,世界上海拔最高的铁路,只要有了这条路,再深的山里都可以飞出凤凰。”
她好像非常向往,牢牢地望向远处,许久之后,忽然扭过头:“你记住了,我叫杜明娟。”
这时,我们相距5.01米。
2邮递员踏着两寸厚的积雪,一路咯吱吱跑到我面前。
信是杜明娟从成都写来的,她说成都现在热得像一盆火,她想念高原清朗明媚的天气,想念这里的人。
我哈哈一笑,就把小姑娘的呓语丢在了旁边。
然而,信还是会在毫无防备的时候飞过来。
铁路即将横跨山脊时,杜明娟就要毕业了。去往什么地方,她已有了自己的打算。
我喜欢看她的信,捧在手里沉甸甸的,就像捧着大学时代的繁华热闹。
两个月后,工程遇到了技术难关,这是意料中的事。
杜明娟的信又飘然而至,她说她分到了青海。
从成都到青海,是她煎熬了日日夜夜的见证。父母的冷眼和坚决反对,都让她有莫大压力。她说只要我有时间,随时都可以在格尔木市一个名叫华风中学的教室里看到她的身影。
我悚然动容,不知该怎样去回答她的炙热。
3第一次给杜明娟回信,东拉西扯地说了一些不沾边的话。只是“不经意”的,在第700多个字的空当里,我提到多吉的妹妹,一个非常美丽的藏族姑娘,而我和她,只相隔20000多米。多吉大惊失色,扑上来抓我的脖子猛摇:“周颂民,我拿你当兄弟,你什么时候勾搭上我妹妹?”
我被他掐得几乎窒息:“我都没见过你妹妹,拿来当一下挡箭牌,你别发疯行不行?”
“那个姓杜的女孩儿多漂亮,你不喜欢她?”多吉不明白。
这跟喜欢不喜欢没有关系,就像雪山和草原、标尺和桩点,看似近在咫尺,其实根本不可能融为一体。
信寄出之后,很久没接到杜明娟的消息。
8月,终于重新开工,却一连下了3天的雨。远远的,邮递员从泥地里趟过来,却不给我信,一脸诡异的表情盯着我:“老周,有你邮包。”
收拾好换洗衣服,他推着自行车,生气地离开了家门,晚饭前一再叮嘱妻子煮的鸡蛋,现在也不想吃了。
刚下过雨,大街上湿淋淋的,少有行人,冷清。刚刚跟妻子发生过一阵口角,他内心有点忿恨难平,甚至有走得远远的想法,并且越远越好。街道不长,甚至没有他胸中的一口怨气长,而且浴室就在眼前,他二头钻了进去。
浴池里雾气蒸腾,跟几个熟人打过照面后,他挑了一个无人的地方下水了。水温还是挺合适的,他将整个身子浸入到水里。旁人好奇地看着他时,他才窸窸率率地一阵假忙碌,把自己弄得很琐屑的样子。就这样,他拖延着时间,一拨又一拨的人都洗好了,出去了,他才不好意思起来,不大情愿地离开浴池,穿衣。一边穿,还一边想着再到什么地方转转,能拖多久就拖到多久。
一走到外面,看见自己的车篮里多了一把折叠伞,红底子黑碎花的那把,经得住风雨的考验,伞骨还比较牢靠,已经用了好几年了。
他一下子气消了,嘴角还有了一点笑意,并想,“赶紧回家吧,时间不早了。”这么想着,他回家的脚步也轻快了许多。拿起那把伞,“啪”的一声抖开,伞面在夜色里开放了,他攥紧了伞柄,尽管这时一丝雨点也没有。
走着走着,他不禁回忆起他们的过去。也是一次夜行,只不过那晚月色朦胧,那时她还是未婚妻。一个拐弯,她陡然藏在了哪片阴影里,他再也找不着了,心慌得不行。正六神无主之际,她猫腰从暗处站到了他的面前,一脸坏笑。这个小小的浪漫,回味起来依然是那样甜蜜。婚后,他总是要长时间、长距离地奔向她的宿舍。如果她有事出去了,桌子上总能看见一张便条,大抵是嘱咐他饭菜煮好了,什么在锅里,什么在碗里,叫他自己先吃,她办啥事去了。也没写上日期什么的,很是随意。也是,居家过日子,每天就是天天,犯不着特意为某一天贴上标签。正是这种随心随意,他很珍惜这些字条儿,珍藏着,偶尔翻到,都恍然如新,那种感觉特温馨。
这时的街道感觉特短,还有很多很多内容来不及回忆,就到家门口了。他想,回家赶紧将蛋壳剥了,黄橙橙的蛋黄他吃,白莹莹的蛋清她吃,在一起生活多年,这是一个默契。
朝九晚五的写字楼生活过久了,不免使人感到郁闷,幸好有个愚人节可以放松一下。因此,琴的同伴们早早就琢磨用什么损招来捉弄隔壁艺馨公司的几个男孩子——谁叫坏小子们每天都对着刚从电梯里出来的她们吹口哨哩!
同伴们商量的结果是弄一份他们公司的通讯录来,给每人发一条短消息:“还记得那次在公交车上认识的女孩吗?其实她一直牵挂着陌生的你。只是因为没有勇气,才没有向你表白。今天,她决定不再沉默。信不信由你,反正中午l点我会在烈士公园门口等你,不见不散。”
短消息是用琴刚买的手机发的,一个神秘的号码对男人总是更有诱惑力和欺骗性。
那天,她们抑制不住地莫名兴奋。好不容易捱到下班,她们便急急地要去公园门口的快餐店里等看笑话。在下楼的电梯里正碰上艺馨公司的人,他们全都一脸坏笑,笑得她们一个个心里直发毛:糟糕,难道他们相互之间通气了?但她们转念一想,不会,男人一般来说都死要面子,赴没有把握的约会之前都不会声张的。
果然,不到l点钟,艺馨公司新来的一个戴眼镜的男孩出现了。他虽然没有手捧鲜花,但看得出也经过了一番精心修饰。琴知道那男孩叫峰,刚刚研究生毕业。那男孩非常老实地守在公园门口,向四处张望着。琴和同伴躲在店子里开心得不行:这个书呆子!
时间过去了有半个小时,峰却没有显出不耐烦的样子。这时,天空开始下起了小雨。公园门口没有避雨的地方,很快,雨就打湿了男孩的头发和衬衣。四月的长沙,仍然春寒料峭。琴注意到,男孩不自觉地打了个寒噤。最后,男孩似乎动摇了,他掏出手机拨打发短信的号码,琴的同伴得意地说:“你打吧,傻子,我们早关机了。”不知为什么,琴一下子没有了笑的心情,她感觉心里怪怪的,有点酸,也有点涩。
峰终于往回走了。琴的同伴也看够了把戏,大伙儿一路上有说有笑,比过什么节都开心。但她们万万没有想到,半路上她们竟然又碰上峰,原来他是折回去拿雨伞。这下子,她们笑得更开心了。只有琴觉得心被刺了一下。整个下午都没吱声。
琴后来才听说,峰那天不但下午上班迟到了,而且晚上还发起了高烧。这还不算,他成了整幢写字楼出了名的“foolishboy(愚人)”,大伙都拿他的“自作多情”和迂腐呆板寻开心。
琴终于按捺不住,给他发了一条短消息:“非常抱歉,我伤害了你。”
他很快回话:“我知道你是开玩笑。那天是愚人节。”
她问:“那你怎么还去?”
他说:“我怕万一是真的,那就会伤害一个纯洁的女孩。我宁愿被伤害的是自己。”寥寥数语,一下子深深打动了她。
“那你后来怎么还返回去?”“我怕你来时没带雨伞。我不能因为它可能是个玩笑而怠慢了真诚。”
短短的几天中,通过短消息来来回回,琴感觉到手机那头是颗诚挚的心。琴开始有些神魂不宁,每天总留心着隔壁的一举一动。有时一天没看到那个书生气十足的峰,心里竟莫名其妙地失落起来。
一天,碰巧电梯里只有他们俩,峰冲她友好地笑了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琴不由得脸红了。
终于,她不能再沉默了,鼓足勇气发了个短消息问他是否有女朋友。他很快回话:有。她的心顿时凉到了冰点。好在他立马又补了一句:“不过一次玩笑让我失去了她。”他告诉琴,从那以后,他就决心认真对待感情问题,哪怕是个玩笑,因为一句话、一次行动的不慎都有可能伤害一颗满怀真诚的心。
琴问:“今晚我再约你,你会去吗?烈士公园门口。”
他毫不犹豫地回答:“会去。不过我会事先准备一把雨伞。”
“你不怕我又在骗你?”
“不怕!因为今天不是愚人节。呵呵!”
他的“呵呵”让琴仿佛又看到了他笑起来的样子:一口洁白的牙齿,脸上是浅浅的酒窝,荡漾着真诚与自信。
傍晚时,琴正在精心打扮,准备出门,这时短消息来了,是他:“其实我猜到你是谁了,电梯里脸红的漂亮女孩。我在公园门口等你。”
琴有些羞涩地笑了。在心里说:“谁说他是愚人,这家伙才是真正的偷心高手呢!”
意林札记
愚人节里被愚弄的不是愚人,愚人节的爱情不是愚弄人的爱情,因为感情的世界里是没有玩笑可言的。其实无论对待感情还是其他任何事情,我们都应怀抱一颗真诚的心,认真地对待。毕竟我们在生活,而不是在演戏,生命是一个无法逆转的过程,不可能有彩排。
认真是一种态度,也是一种手段,一种哲学。
男人究竟想从女人那里得到什么?不要相信婚姻杂志上那些编造的鬼话,比如“爱是付出,不求索取”,这完全是非人性的。
真正陷入热恋中的男人也会像女人一样失魂落魄。他们虽然不会像女人那样有时哭有时笑,但会像猛兽呵护小兽那样把心爱的女人保护起来,不容其他男人多看一眼。
男人对爱的渴望其实超越了对女人的身体的渴望。只有真正拥有了爱情,男人才会领略到爱所带来的那种幸福的拥有感是超越了性所带来的快乐感的。
张爱玲说“通往男人的心是胃”,其实这是对男人最大的误解。作为一种野蛮生物,男人对吃的东西从来不像女人想的那样挑剔,男人之所以在厨房或餐厅里表现得那么夸张,不过是对女人辛苦的劳作表示一下尊重,这种语言上的奖赏却让女人误以为男人真的以食为天了。除了个别食欲旺盛的吃货,大多数男人,能吃饱就足够了。
男人对爱的体验之所以深邃,是因为男人对女性的依恋是一生的。在母亲的怀抱里所得到的一切,比如温暖、疼爱、照顾、温存等都会是男人一生寻找的。即便是一个看不出一丝一毫具有恋母情结的男人,一旦从女人那里得到似曾相识的感觉,也会英雄气短,变得温情起来。
相比女人,男人对爱的需求更难捉摸,或者说更挑剔。持续地对一个女人好,愿意照顾她,满足她的种种要求(包括无理的),女人通常会以为这是爱。而男人不一样,能让他们产生被征服感的,并非无微不至的照顾,而是要照亮他们的灵魂——只有深入男人的内心世界,擒拿住他们那颗躁动不安的灵魂,并令之顺服,男人才会死心塌地地爱上一个女人。
大家也许会意识到,男人想从女人那里得到的东西实在太多了:母亲般的温暖、姐姐般的照顾、妹妹般的娇嗔,亦或是情人般的浪漫……但很少有女人能做到这么全面。如果不能遇到一个给他灵魂以安慰的女人,他们宁愿一个人执著地走下去,直到生命的尽头。
话说回来,女人何尝不也是想在一个男人的身上得到父爱的厚重、兄长的亲情以及情人的甜蜜等呢?可她们一样也不能得到满足,所以女人们会怒、会怨、会失望。我们被那么多的爱情教科书影响着,被那么多煽情或滥情的故事教育着,却不知道爱情的真面目是什么,还有比这更令人灰心的吗?不过没关系,释然就好了。
儿子哭哭啼啼地跑回来,原来他在外面跟小伙伴玩的时候被推搡着狠狠地摔了一跤。老公发现儿子并没有伤到哪里,说:“别哭了,一点都不像个男子汉!”兒子止住了哭声,但紧紧咬着嘴唇,眼泪扑簌簌地落。许嘉宁见状将儿子抱到膝上,温柔地看着他,说:“你非常生气呀。”和老公不一样,许嘉宁允许儿子哭:“你想生气就生气吧。”为了表达爱与支持,许嘉宁还倾身上前拥抱他,说:“妈妈陪着你。”儿子再也忍不住,抱着许嘉宁的脖子号啕大哭。哭了几分钟,儿子平静下来,在家里待了一会儿,又跑出去玩了。
老公自小在“男儿有泪不轻弹”的教育中长大,穷过,奋斗过,克己和忍耐是他的生活法则。以前的许嘉宁和老公一样,可儿子出生后,她学习育儿方法时顺带学习了许多心理知识,意识到情绪没有好坏之分,它应当被管理,而不是被压抑,这样才有助于身体健康。
她把家里进门处的小小储物间打造成自己的“消气间”。若是气鼓鼓地回家,她会先进这个小房间,换上宽松的棉麻衣裙,喝一杯热茶,然后就着案几写一张小楷。如果气还不消,她会把杜松、大西洋雪松、红松和乳香精油调配在一起熏香。许嘉宁小时候在长白山的姥姥家生活过,因此特别喜爱松林的气息。那气息如此深沉安宁,犹如把她放逐到广阔的空间。当打开门走出来的时候,她已经是一个平和的女人。
随着心境越来越从容,许嘉宁发现,身体方面一些与情绪过于压抑有关的小毛病,如小叶增生等都好转了。
现在,老公爽约要去陪客户时,她不会再像以前一样要求自己做个懂事的女人,而是告诉他:“真的有点不开心呢。”虽然老公很多时候没办法像她对待儿子一样善待她的情绪,但他这次说:“我今晚补偿你。”她偷偷乐了。
认识他的时候,她是年轻美貌的上海姑娘,酷爱声乐,曾在名家门下学习过正统的意大利发声法。而他呢,已过知天命之年,全身瘫痪、生活不能自理,脖颈僵硬歪斜、言语含混不清,甚至一激动,眼珠子就会往上翻。难怪很多人猜测、质疑:他们之间能有什么爱情?
也许没有轰轰烈烈,只不过是白色宣纸上的梅香竹韵,只不过是淡雅自在地在岁月中浸润出最怡人的清香罢了。
“我一看他,就觉得他像个圣僧,很圣洁,很善良,像个修行者似的……”初见他,她没有被吓倒,而是留下这样美好的印象。他就更不用提了,面对这样温柔美丽的姑娘,激动得手和脚不停地颤抖,目光柔和、灵动,像年轻人那样真纯、热烈而灿烂,惹得秘书在一旁不断提醒:“镇静一点,镇静一点!”
他怎么能够镇静得了呢?风华正茂时,因为实验时的一次意外,从此“被一个极其凶顽的恶魔”缠上,拖着病残的身体在兵荒马乱中颠沛流离,受尽苦难,九死一生。可是,生性幽默、乐观活泼、热爱生活的他内心像沸水一样热烈,他多么期待有朝一日“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啊。
命运果然青睐他,她来了。从此,茫茫黑夜有了天光,如枯木逢春,他的生命重新升腾起来。
1961年11月,他们结婚了,她照顾他的饮食起居,无微不至。他的身体重度残疾,脖颈僵硬失去了咀嚼功能,吃饭喝水都是她一勺一勺喂到嘴里。“吃饭不知饥饱,妻不给盛,自是饱了;穿衣不知冷暖,妻不让添,必是暖了”,一副琴瑟和谐鸾凤和鸣的温馨画面。花正好,月正圆,在她的陪伴下,他心情大好,饭前讲笑话,和她一起唱《快乐的家庭》《一路平安》,这期间,创作欲望不断被激发,由他口述,她和秘书整理,短短几年时间发表了几十万字的科学小品和科普论文。他的文章生动、有趣,妙语如珠。
虽然几十年“被病魔囚禁在椅子上”,但他—生都在用心血著述,以生命创作。她就是他的阳光,让他看到人性的美好。为了搜集科普素材,她推着他,到鞍钢、到大庆、到三门峡水电站、到五指山苗寨、到呼伦贝尔草原、到西双版纳丛林,南北奔波中,她日日夜夜做着平凡、琐碎而又细致的护理工作。吃饭时,她细心地剔去鱼骨、肉骨,捣细、煮烂,再慢慢喂到他的嘴里。爱,需要什么理由呢?所有的理由都已升华到无形,只可意会,不能言传。
在她的精心照料下,他的身体出现了奇迹,40年没有用来书写的手,竟然在纸上写出了字!从每天写十几个到几十个又到几百个,在人们的祝贺声中,他深有感慨地写下:“今天我能握笔写作,要感谢妻子所作的牺牲。”
1984年,超负荷的创作让他的病情更加恶化了,连续3个月高烧、昏迷,北京医院的一间高干病房成了他们的家。患有心脏病的她3个月顾不上洗澡,日夜厮守在床前,洗脸、擦身,吸痰、翻身,内心承受着比身体更大的痛苦。他的气管被切开,发不出任何声音,她靠观察他的眼神来领会意思,她把自己完全融入到他的生命中。终于,他清醒了,但同时,她也被确诊为“乳癌”。然而,她豁出命来仍是没有留住他,83岁高龄,他走了,距医生的死刑结论整整过去55年。
“今生成永诀,来世再结缘。”望着自己题写的挽联,她不禁喃喃自语:“他去了,我也差不多了……”空荡荡的家里,陪伴她的是几页纸,上面,是他的手迹:
“爱娣妻:你老是拿心脏病吓唬我,自己又不肯去找医生。光说没有空,没有时间,舍不得抛开这一个烂摊子,真是要做一辈子奴隶,一辈子牛马,这还了得?”
“爱娣妻:照顾我23年如一日,食不成顿,夜不成寐,似春蚕到死丝方尽。”
“爱娣老伴:风雨同舟,朝夕相处,患难与共,形影不离。”
每一个字条下面都有一个颤抖的签名。
“茫茫碧落,天上人间情一诺”。嫁给他的那天起,她就做好了牺牲自己的准备,这样的忠贞不渝,这样的无私奉献,成就了爱情的制高点,那就是:许多年后,抬头遥望,“高士其星”仍旧含情脉脉,闪烁天穹。
是的,他是高士其,“将科学和文明遍撒人间”,为国家做出杰出贡献的科普作家;而她,是被他称为“自己伟大母亲、妻子、姐妹、朋友”的完美女性。让我们记住吧,她的大名叫:金爱娣。
她已经结婚13年,但每一天醒来后又失去所有关于婚姻的记忆。于是每一天于她,都是一个新婚日。
伊恩,你怎么在这里!
米歇尔·菲尔波茨睁开眼,转头。男友伊恩正躺在她身边。
“伊恩,你怎么在这里!”她叫起来,再一转头,床头柜上摆着一张婚纱照,“我在哪里?这是谁的房间?”
伊恩微笑着吻她的脸,“早安,米歇尔,这是我们的房间,我们已经结婚13年了。”
这样的场景每天都会发生。丈夫已经习惯了听到妻子独具特色的起床口号——“伊恩,你怎么在这里!”
结婚了?米歇尔诧异,然后笑起来,“伊恩,你别骗我,我一点印象都没有,婚礼,婚纱,戒指……”
戒指?她呆呆看着左手无名指上的铂金戒指,举起来,你什么时候给我戴上的?米歇尔问。伊恩继续微笑,他伸手越过她拿过那张婚纱照,“看,我们结婚时的照片。”
记忆永远停留在1994年
“但我觉得自己已经很幸运,她还记得我和她怎么认识、怎么相爱,米歇尔记得我是她的男友。”
伊恩是一名剑术师,他用研究剑法的耐性来对待失忆的妻子。
除了每天用婚戒和摆在床头的婚纱照来证明已婚的事实,伊恩还翻开相册,里面记录了他们当初在筹备婚礼过程中拍下的许多好玩的照片。他们喜欢拍照,照片如实记录了他们如何定制婚纱、如何挑选蛋糕、如何宴请宾客以及在教堂宣誓的全过程。
“我有时觉得我们就是真人版的《初恋50次》(一部2004年上映的电影,影片中的女主角每天醒来都会忘记以前的事,她的男友不得不想尽办法重新追求对方),但我们没电影那么疯狂,我们的生活很温馨。”
小纸条、备忘录与定位仪
米歇尔失去了记忆,并没有失去一个47岁女人该有的理解和判断力。来自剑桥大学的神经系统专家皮特博士在接诊后告诉伊恩,米歇尔患上的是顺行型遗忘症。“这种病很罕见。她能顺利完成每一天要做的事情,也不会忘记一些基本的事情比如说话。但如果有人问她昨天去干什么了,那就什么也想不起来了。”
失去的只是记忆,不是常识。所以伊恩的话和那些照片足以解释她的困惑,也让她对丈夫充满感激。
为了提醒自己不要老是让伊恩伤心,米歇尔每天会写上百张便利贴来提醒自己。房间、走廊、厨房,到处都是这些小纸条。
“嘿,米歇尔,我是昨天的你,今天是你和伊恩相识20年的纪念日,记得给他做顿美味大餐。”
“米歇尔,今天是罗娜的生日,她在两年前就搬到北卡罗来州去了,伊恩那里有她的新号码,记得打个电话。礼拜日的米歇尔留。”
“米歇尔,昨天的天气预报说今天会有大雨,建议你不要出门。昨天你和伊恩在邻居梅林(就是左边第二幢房子那家)过了一个愉快的夜晚,你答应今天给伊恩做梅林家的那种小饼干。5月10日的米歇尔上。”
“米歇尔,今天是周三,我是周二的你,记得带上你的定位仪,这样伊恩可以及时找到你。”
除了这些小纸条,手机备忘录和GPS定位仪是她出门最依赖的两件东西。前者记录了自己必须出门做的事。后者让她迷路后能找到回家的路。
忘记过去,未来仍在继续
凡事都有两面性。失忆后,米歇尔获得了一些特别的好处。
“小女孩从梦中惊醒,跑到父母的房间把母亲摇醒;妈妈妈妈,我做了个可怕的噩梦,梦见一个浑身是毛、眼神呆滞的怪物睡在我身边。你猜,她的母亲怎么回答的?”
米歇尔摇头,全神贯注等待伊恩把故事讲下去。“这时,她爸爸醒来了,妻子转过头看了一眼头发蓬乱、露出胸毛、眼神呆滞的丈夫,对女儿说;看清你爸的模样了吗?婚姻就是这样。”
这个笑话伊恩每天讲给她听,对米歇尔来说,它每天都是一个新笑话。就如同她喜欢的那部肥皂剧剧《东区人(EastEnders)》,尽管该剧已经结束多年,但它和其他大热的电视剧一样,每天都是新的。
米歇尔还是残疾人慈善机构的一名志愿工作者,每周工作三天。米歇尔说:“我好像每天都活在同一天,日复一日。我喜欢看肥皂剧,但是我想不起那些角色,而且一点情节也记不起来。”
记忆永远是新的,电视剧永远是新的,仿佛生活在1994年的米歇尔把每一天都当作新婚日。其中,伊恩付出的耐心是最大功臣。“米歇尔的失忆症对我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打击,但是我必须要去理解她、关心她,对她有耐心,我得保持冷静。”
因为我爱她。伊恩说。
叶晓丹没想到,关于在房产证上加名这件事,赵鹏会断然拒绝自己。
那天晚上,叶晓丹躺在赵鹏怀中,提出了这件事。
却不想,赵鹏的态度是这样,甚至半开玩笑地反问她:“你怎么也有这么俗气的想法?是凑热闹还是不相信我?”
叶晓丹一时无语,心里却觉得莫名委屈,婚姻法的新解释一公布,不知冲击了多少原本稳固的家庭关系,“男人出轨、小三上位”的故事天天都在轮番上演,结婚证早已经不再是婚姻的“铁饭碗”。于是一时间流传了这样的话:“如果爱她,就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吧。”再说,房子虽是赵鹏父母出的首付,可装修钱是叶晓丹父母出的,何况日后的按揭中,她也要负担一些。所以,房证加上她名字其实也不过分,凭什么他就不愿意?叶晓丹忍不住就想,是他在意财产,还是不够爱自己?
可赵鹏却有自己的想法,如果加上叶晓丹的名字,婚后两人想换房或再买房就是二套房了,首付门槛和利率都要高很多。对于工薪阶层的他们,这是很实际的考虑。他解释道:“咱们的房子还不到60平,等有了孩子,肯定要换套大点的,到时候用你的名字买,可以得到首套房的优惠,否则我们要多掏不少钱呢……”
赵鹏的话不无道理,但叶晓丹还是不舒服,赵鹏的道理无非是经济账,难道,经济账真的就比感情账重要?叶晓丹嘟起嘴巴:“以前你不这样的。”
赵鹏笑起来:“亲爱的,咱们马上要结婚了,过日子当然要精打细算,别乱想了……”他翻个身兀自睡了。可叶晓丹却再也睡不着,她并非没有考虑过二套房问题,可在她的不安全感面前那点麻烦根本算不了什么。
相恋六年的叶晓丹和赵鹏,相识于北京的一所大学。上学、毕业、工作、买房,如许多普普通通的年轻人一样,他们拼尽全力终于在这个城市有了立锥之地,婚期也顺理成章被提上了日程。
之后的几天,叶晓丹总盼着赵鹏能主动再说起那个话题,可他却似乎完全忘记了那件事……她也没有再提,自尊心不允许。可隔阂也像初春的草,在她心里一点点生了芽。
没想到给这嫩芽浇水的大有人在,先是叶晓丹同寝四年的好友问起这件事,她支吾不语,好友立刻明白,厉声说:“不行,名字必须加上,不是说女人俗气,你看看现今这社会,男人稍稍经济好点模样周全点的,哪个不是到处拈花惹草,前几天我们单位一个大姐离婚了,40岁的女人,结婚16年,竟然净身出户,就因为没有加名,房产被男方霸占了,赵鹏若真爱你,自然会给你这份保障……”
好友说的道理叶晓丹明白,因为明白才提出加名的,可是人家不同意,难不成这婚不结了?
这边好友未罢休,叶晓丹的妈妈也关心地询问起来。叶晓丹想了想,还是为赵鹏开脱,跟妈妈说:“我们打算以后再买套房子呢,到时候用我的名字,省不少钱呢。”
妈妈却不乐意了:“那只是你们的计划,谁知道是什么时候的事?再说了,房子也不算赵鹏一个人的,万一他有外心了,你怎么办,如今……”叶晓丹再无招架之势,“小三”横行的年代,一旦婚姻解体,人财两空便是女人最悲惨的结局。
回到家,赵鹏还没有回来,叶晓丹心绪烦乱,上网胡乱翻看,正看到一个关于“房产证加名”的热帖,一个妻子询问丈夫不肯在房产证上给自己加名的理由,跟帖的一堆,说什么的都有,其中一条“那必定是他存有二心”更加纷乱了叶晓丹的思绪。
时间到了晚上11点,叶晓丹忽然察觉,这些日子赵鹏好像格外忙碌,周末和晚上加班都成了家常便饭了,莫非……叶晓丹慌起来,拨通了赵鹏的电话。
电话响了好几声赵鹏才接,声音有些疲惫,说快忙糊涂了,晚一点就回。不等叶晓丹说完他就挂了电话,但叶晓丹分明听见,电话里有音乐的嘈杂,如果没有感觉错,赵鹏应该在KTV,而不是在公司。
拒绝加名、晚归、撒谎……叶晓丹忽然不敢想,难道赵鹏真的……给她的海誓山盟犹在耳边,感情变化真比季节更替还要快?
半夜三点,赵鹏才回家。进门后,他看到坐在床边的叶晓丹,一张脸冷若冰霜。
“怎么没睡觉?”赵鹏略带歉意地问。叶晓丹直截了当地回答:“想知道你去哪里鬼混了?”
“你怎么变得这么敏感多疑啊?”赵鹏皱起眉头。“敏感多疑?”叶晓丹反问,“连房产证上加个名字都不肯,是我敏感多疑还是你?”
“你只顾看眼前的,等以后我们换大房子,那时候为首付发愁看你怎么办!”“没准那时你和小三买房子,还用我发愁吗?”叶晓丹让猜疑和愤怒冲昏了头。
赵鹏不再辩驳,没有信任作为前提的婚姻,他怎么看都像是一桩买卖,价钱谈不拢,婚自然不用结了。
可叶晓丹不知道,那些日子,赵鹏都是在拼命加班赚外快。叶晓丹早看中了一款钻戒,可舍不得买,赵鹏想偷偷买好……
可如今,一切都已经来不及。
他和她的感情,追忆到高中时代。
那时,她坐在他前面。他喜欢看她浓浓的黑发,随意束成一条马尾;洁净的脖颈,有淡淡的绒毛,显得质感白皙;她的笑声,像小溪,充满阳光,淌过一个又一个紧张单调的日子。
她是喜欢他的。她默默注意着,他与同桌 女生 说话,笑容满面,俩人一起研究数学题,热烈而友好。她的心里,有淡淡的失落与惆怅。
她生日那天,他送给她一张精美的卡片,写着:“我很想对你说一句话,祝你生日快乐!”看着他刚劲有力的字迹,她想,你要说什么呢?只是让我猜测吗?她摇摇头,一如既往地与他交往。
中学毕业,她和他考取了不同的大学。毕业典礼上,他送给她一个礼物——一只心形小闹钟,非常精致,闪着金色光泽,让她心里有淡淡的喜悦。可是,过了一会儿,她发现,他同桌的女孩正和他说笑着,那女孩有一双漂亮的大眼睛,巧笑嫣然。她将小闹钟塞进包里,匆匆回家了。
全新的大学生活,充满新鲜与快乐。小闹钟被她置在床头,每天如约唤她起床。有时,她看着它发呆,为什么是心形呢?隐隐约约中,似乎可见他的用心。她又摇头,或许,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吧。
她生日时,他打来电话:“生日快乐!”她脑子里闪现出那张生日卡片,她想问:“你想对我说什么?”却又闭了嘴,只“嘿嘿”地笑,他也“嘿嘿”笑。然后,他们挂了电话。
生日祝福年年收到,同样的话年年重复,她感觉到了单调。几年后,她结了婚,他的电话,仿佛也噤了声,不再打来。那一年,她收拾书架,又看到心形小闹钟。她拿出来,默默看着,不料一失手,掉到地上,再捡起,它看起来完好无损,跑针却停止了运动,任凭她怎样拍打,它只默默看着她。她心里懊恼,想扔掉,却又不舍,放回书架。它静静呆着,闪着金色光泽,看起来依然漂亮。她在心里,重重地叹口气。
后来,她离了婚。那一天,她起床后,独自站在窗前,电话铃响,他熟悉的声音传来:“生日快乐!”她淡淡地笑,说:“谢谢!”停了一会儿,他声音有些低落,说:“一个人,要注意照顾好自己。”她的嗓子忽然哽住。原来,这么多年,他一直在关注着自己,自己的一切,从未逃过他的眼睛。
她想起一件事,问:“高中时,你曾送我一张生日卡片。”他说:“我很想告诉你,我喜欢你,却不敢说。”她沉默一会儿,说:“毕业时,你送给我一只小闹钟。”他说:“心形的,希望你能知道,我对你的钟心。”有冷冷的泪水从她眼里落出,流在嘴里,苦苦的,涩涩的。电话的两端,俩人都不再说话。半晌,他急急地说:“我要去看你。”她摇头,坚定地,说:“不!”她知道,在另一座城市里,有他温贤的妻子,幸福的家。电话的另一头,他久久沉默着。
她走到书架前,看着那只小闹钟。它闪着金色光泽,依然漂亮,却不再与时间一起跳动。它在书架上,占一份心形空间,成为永远的“钟心”。
说起来真像是一场梦,说得确切一点,那是我的一场童真年代的“糊涂梦”。我于1946年从农村到北平求学,插班于西四北小学六年级。一天,我们正排队准备进课堂时,站在我后排的同学突然爆发出一阵大笑,我不知何意,便回过头去好奇地寻找笑源。就在这时,一位名叫刘惠云的女同学,朝同学们大声喊道:“笑!有什么好笑的,人家是从农村来北平求学的,你们就……”我立刻不安起来,因为全班只有我一个人来自乡下,难道同学们是在笑我?果不其然,当我把目光投向同学们时,后排的男同学都在对我嬉皮笑脸。女同学虽然大都把视线转向别处,但也有忍不住掩面而笑的。我正不知所措时,女同学刘惠云的声音又响了起来:“从维熙同学,他们笑你裤子后边破了一个小洞,你放学回家后缝一下就行了……”我脸红了,顺手一摸,立刻抬不起头来了——因为在农村我们习惯于不穿内裤,显然是露出了臀部,才引起同学们的嬉笑。我从小自尊心很强,因而当时晕头涨脑,不知如何摆脱困境。最后,还是教我们国文课的关老师把我叫进办公室。我说我要请假回姥姥家,让姥姥缝补我的裤子。关老师剪了块胶布,贴在我裤子的破洞之处,然后拉着我的手,一起走进教室,让我跟她去上语文课。讲课之前,她批评了嘲笑我的同学,表扬了刘惠云的果敢。大概是为了树立我的自尊,关老师说我虽然来自农村,但作文是班里的标杆云云。从这天起,我知道了穿内裤的必要;从这天起,我牢牢记住了一个名字——刘惠云。男同学在私下耳语时,都不称呼她的名字,而称呼她的绰号“刘白美”。
小学毕业,我到了东城内务部街的二中去读初中。在同班同学中遇到同乡学子谭霈生,我曾向他倾吐过这段丢人现眼的少年经历,以平息内心之痛。当时,我没有想到男女之间的任何问题,只是当作我的一次耻辱,直到我再次碰到她,才感到她对我的一片真情。有一次,学校去颐和园春游,胸前戴着女三中校徽的一队 女生 从我们身边经过。我刚迈过颐和园大门高高的门槛,就听见一声呼喊:“喂!前面走的是从维熙同学吗?”我听声音有些耳熟,待回过头来一看,脸立刻红涨起来——呼喊我的竟然是曾为我打抱不平的刘惠云。
我走出队列,心跳如同擂鼓地说:“是你,你考上女三中了?”
她两步追了上来:“你上男二中了?”
两校同学对我们侧视而笑地走了过去,我和她便落在人流的后边。不知为什么,我不敢直视她,因为当天她脸颊嫩白,脖子上围着一条玫瑰红的围巾,与穿着一身黑色学生装的我,仿佛来自两个不同的世界。我向她表达了迟到的谢意:“在小学时,感谢你为我这个‘小土包子’说话!”
她说:“当年我之所以为你鸣不平,是因为我感到你比城市的学生真誠。”
虽然此时天气还很凉,但我的额头还是滴下汗珠,正当我用袖口擦汗的瞬间,她伸出手来低声说:“让我们握个手吧,我们还没握过手呢!”
在我和她握手的刹那间,我朝队伍望去,看见同班同学都在回头看着我们俩,我顿时不知所措了。无奈之际,我失礼地说:“同学们都在等我,我得去追赶队伍了,再见……”说完,我转身就跑。她在我身后说:“我知道你在二中上学了,我会给你写信的,你要注意查收信件……”一幕颐和园巧遇的戏剧,虽然匆匆收场,但接下来上演的“糊涂梦”,更使我内疚至今。
春游归来不久,我当真接到她的一封来信,信封上标注的地点是西四北大红罗厂她家的地址,信中除回忆同学友情之外,还约我有时间和她一块儿去看一场电影。她说不用我回她的信,请用电话回答她的邀请,她在信尾留下了她家的电话号码。我虽然属于不开窍型少年,但毕竟在北平耳濡目染了几年,仅从她家中装有电话,就可以断定她是官宦家庭的娇女——因为在1947年,电话还是个稀有物,同学们家中装有电话的几乎没有。当时我就读的二中,只是在传达室装有一部供学生使用的电话。
我记得给她回电话时,拨号的手一直在哆嗦。她在电话中显得异常兴奋,约我星期日在西单商场旁边的蟾宫电影院见面,那儿正在上演美国电影《出水芙蓉》。我立刻一头雾水,因为从我来到北平之后,还没有进过电影院。怎么办?不答应,对不起她的真情;答应下来,又觉得胆怯。因为在童真年代,异性对我来说是充满了神秘感的不可知物。最后,我还是鼓足勇气说了声“好”。但应约之后,我便后悔了。我虽然身在名校二中,但是除了作文达标,代数曾得过零分,是班里理工科的低能儿,这不是“黄土”混充“朱砂”吗?
无奈之际,我只好又去求救于同乡学友谭霈生。他说他在颐和园看见过她的身影,人长得漂亮不说,还曾对我有过恩惠,我没有理由逃避。我请求他陪我一起前往蟾宫电影院,我再给他买一张电影票,为我壮胆。霈生说:“这不是给人家下不来台吗?人家看中的是你,我去只会扫人家的兴,而成为你们俩中间的‘绝缘体’。我不能去!”我缠着他死活不放,最后,他出于乡友之情和少年时代的好奇,极为被动地答应在星期天与我一起奔往蟾宫电影院。
至今,我还清楚地记得,我们俩出现在她面前的情景。她蛾眉高挑,生气地说:“票是事先买好的,现在没有票了,你们俩进去看电影吧,我家里还有事!”说罢,她便转身走了。我的一场“糊涂梦”到此收场。
后来听说在北平解放前夕,她随父母去了台湾。岁月如白驹过隙,一晃六十多年过去了,我和谭霈生今天都已浪里白头(他曾任中央戏剧学院教授,已退休)。当我们俩通电话时,我还不忘提及此事。我说:“你没忘记我的那场‘糊涂梦’吧?”他答:“怎么能忘记呢,不怨天,也不怨地,怨我们在童真年代不懂爱情,我去了,真的充当了‘绝缘体’,欠下了人家的一片情!”
也算是命运的巧合吧,生活给了我一个补过的机会。1988年年初,台湾诗人痖弦把一封向我约稿的信函,寄到了中国作协。当时他主编台湾《联合报》副刊,说要在春节期间,刊出大陆作家的专版,希望我能尽快给他写一篇文章。我苦思冥想了许久,突然忆起少年时不懂爱情的往事,便写了篇名为《寄梦》的文章给《联合报》。其文意是向我少年时代的刘惠云同学问好,祝福她事业有成,并有个美满幸福的人生。到了1998年,中国作家一行出访宝岛台湾时,我还不忘询问痖弦此事,他说《寄梦》的文章发表后,没有收到相关的信息,很可能她已离开台湾,到不知哪个国度去了。我说:“不论她飘到哪儿,都像她的名字一样,是一片关爱弱者的祥云……”
适日聚会,一起学习了4年的同学们如今大都小有建树,女人们谈论兰蔻、香奈儿、刚换的房子、引以为荣的丈夫,男人们的嘴上挂着 汽车 、股票、公司、官位。席间,不知谁讲了个荤段子,人群一阵大笑。
午夜时分,城市已在疲惫的霓虹灯的闪烁中沉沉睡去。金碧辉煌的酒店喧嚣依然。望着眼前晃动着的一张张脂粉满布或醉眼惺忪的脸,竟让人生出一种莫名的空旷。这一刻,我不得不承认,校园中那些曾经有过的简单、朴素、幼稚的快乐已成为过去,企图靠残存的记忆重新拾起那散落一地的青春碎片总是枉然。
拨通了家里的电话,听到的是那个等候许久的男人惊喜的声音。“总算结束了,我这就开车去接你。”“不,今晚,你用单车载我回家。”我的语气固执而决绝。
他并不争执,照做,他总是这样。
初冬的夜,清寒而阴冷。坐在单车的后架上,我的手不知不觉伸进了他的衣兜。他一手撑着车把,腾出另一只手,紧紧地将我的手握住。
7年前的冬夜,为了让孩子出生在属于自己的房子里,他就是这样骑着单车,载着怀有4个月身孕的我四处筹款。看着大街边晚归的小贩炉子上热气腾腾的烤红薯,我垂涎欲滴。他买了一块大的,我执意换成两块小的。他不肯吃,让我吃,我也不肯吃,于是就一手一块拿着,坐在车后椅架上,将双手伸进他的衣兜。那一刻,两块小小的烤红薯的热气在两个人的心中慢慢升腾。
他问:“找我这样连搭个窝都要老婆出力的男人,不觉得委屈么?”我笑而不语,只将脸轻轻地贴在他宽厚的背上。
“真想就这样用单车载你一生。”他哽咽了,紧握着我的那只手在用力。寒冷的冬夜,因了这只手而让人倍觉温暖。
为了还清房款,他兼职了两所学校的培训任务,并时常到外地讲学。于是,当孩子带着生怯的目光一次次拒绝了他伸出的双手时,只有我读懂了这个大大咧咧的男人傻呵呵的笑容背后隐匿着的委屈。
终于,小房子换成了大房子,单车换成了 汽车 ,而我们总感觉到生活里失去了些什么。
“骑单车的感觉真好。”他笑着回头看了我一眼,然后吹起了口哨,是那首曾经让无数人为之心动的《MYHEARTWILLGOON》。
这一刻,我终于明白了,其实我们生活里缺少的,不就是这种骑单车的感觉吗?
如果说 汽车 是一个殷实的家,那么,单车就是我们的爱情。
陆飞打来电话说他们公司招聘。觉得申浅的条件很适合,希望她能去。他的语气,还是很诚恳的。
北京。对申浅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诱惑,不仅因为那里有充满活力的沸腾人生。更因为那里有陆飞。大学4年,他们曾是心心相印的恋人。然而,毕业3年后,他与她的联络日益荒芜,很多东西都渐行渐远渐模糊了,当然也包括感情。可在她心头,终究还是有着深深的不甘与不舍,她并不明确自己就是在等他,但无数个白天黑夜,她确实一直都是以等待的姿势遥望北京。
她决定去北京,但也给自己留了后路:向学校领导请了2个月病假。嗯,对于陆飞,就像对于未来一样,她是不确定的,一切都取决于见面后他的姿态。说到底,北京之行,她只是想让自己安心或者彻底死心。
她到的那天正是周末中午,陆飞把她安排在宿舍,说,你先休息一下。然后,他走了。晚上,当她去食堂吃饭时,他没在。同事说,他和女朋友约会去了。
她的心,狠狠地纠结了一下。虽然早有这样的预料,但来之前她到底还是抱着一线希望的,以为他起码会在第一天见面时陪陪她,哪怕只是出于礼貌。
那天晚上,他什么时候回来的,她不知道。清晨,他敲了两下门,然后温和地说,该吃饭了,回头我带你熟悉一下工作。她在门里应了一声。将昨日的怨恨匆忙收敛。时光和距离淡化了很多东西,大家都是社会人,很多事情还是心照不宣的好。她是来找答案的,不是来声讨的,而答案,她似乎已经有了。不过,他毕竟还是照顾她的,这多少令她心里舒服些。
他是个细心的男人,把公司各种事项一点一点对她讲明。她注视着他的脸,认真地听着。他说着说着就停下来,飞快地看她一眼,又飞快地挪开目光。她清清楚楚感觉到,他有些不自然。这点不自然让她明白,原来在他心里。她和别人还是不一样的,也许他是在尽量补偿她呢。
她落落大方地出现在他们共同的老板面前,老板对她露出了满意的笑容。这一切,都是他的功劳。
又一个周末,在食堂吃过晚饭,她走回宿舍,看见他匆匆忙忙地出门。她知道,他又要去找女朋友了,她的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
晚上看书,直到眼皮都睁不开,她才爬上床睡觉。一觉睡到第二天下午,如果不是老乡打来电话,她也许会睡到天黑。除了睡觉,她还能做什么呢,她是来投奔他的,而他除了基本的君子之交,根本没有多余的时间应酬她。
不想让老乡看到自己的黑眼圈,她刻意化了浓妆。她拉开房门出来。却猛然看见他站在走廊里吸烟,她有些猝不及防。他的目光打量了她好几遍,然后笑着问:出去散步?她没有心理准备,慌忙点头,脸不由地红了。他又问:散步还背着包?语气里,竟然有酸溜溜的味道。不知为什么,她忽然想恶作剧一下,她没有正面回答,只是故作神秘地笑笑,转身走了。走出很远,她没有回头却能感觉到,他一直在目送她。
那天晚上,和老乡吃完饭已经10点多了,老乡挽留她住宿,她答应了。老乡是个多话的女人,和她絮絮叨叨聊了一夜。第二天她早上起来照镜子,发现自己的黑眼圈更明显了。她想,回去以后一定要好好补一觉。
回公司宿舍必然经过办公室,她从窗边走过。无意识地向里边望了一眼,赫然发现他站在窗边,头发有些凌乱。憔悴得也像一夜未睡的样子。
她与他对视了一眼,看见他眼神里似乎有很多疑问,她笑笑,低头走过。她不想解释,为什么耍解释呢,他是她的什么人,她又是他的什么人?
周一早晨,办公室里的气氛有些凝重,她预感到有什么事情要发生。她偷偷从QQ上给他发了一条消息:出什么事了?他回:那天你是不是去找男朋友了?她飞快地打出一行字:说正事!他回:我问的就是正事。她沉默了,他有什么权利管她呢。
中午吃饭的时候,想是压抑了一上午的缘故,同事们互相开起玩笑,说着说着就有人调侃地问他:你什么时候办驾照啊?她没听明白,心想不错啊,他要买车了。他迅速地扫了她一眼,窘迫地咳了一声:能不能成,还难说呢。她这才明白,原来同事是问他什么时候结婚。
整个下午,她一直琢磨,他怎么就要结婚了呢?越想,她越觉得心灰意冷,觉得自己幼稚得可笑。老板轻声喊了她的名字,叫她过去一下。她的心一颤,茫然地环顾四周,发现有些老员工正在收拾东西。她问,怎么了?有人回答:我们被解雇了,大概叫你去也是说这件事。
她“哦”了一声,烦躁的心情忽然平静下来。也许。这是最好的结果,她早已萌生了退意。她镇定地站起来,回头看了他一眼,正好碰到他担心的目光。她微笑着冲他点点头,走进了老板的办公室。
果然,老板一开口就是3个字:对不起。她淡淡地回了一句:没关系,我就当是来北京玩一趟。
她回来时,他呆坐着,见到她马上起身问:怎么样?她微笑着说:结果和他们一样。他露出义愤填膺的表情:我去帮你说话!她淡然地说:算了,人家已经说对不起了。他颓然坐下。
她默默地收拾东西时,看到电脑屏幕上他的头像在闪动:晚上我请你吃饭。她回复他一个微笑的表情。
她和他的饭没有吃成,因为老板说要请全体员工吃饭,为离开的同事送行。他们去了公司附近最好的酒店,点了最好的菜,可是没人有心情吃。他坐在她对面,低头吸烟,眼睛不看她,却又仿佛无时无刻不在关注她。她能感觉到。
老板竭力地调节气氛,终于把大家的情绪调动得高涨起来。谁也不说离别。却分明在喝着离别的酒,渐渐地大家就都喝高了。尤其是他,没有人劝却喝得最快最多,直至腹内的食物像箭一样射出来,喷洒在地上。很多人上前搀扶他,她也想过去帮忙,可是脚像钉在地上一样,一步也挪不动。看他流着泪喃喃地说着什么,看他呕吐难受得捂着肚子,她的心一点点地缩紧,聚成一团,有想哭的冲动。
她趁乱离开了,手指夹着一根烟,在街头漫无目的地行走。挥手将烟头弹向马路中央,她想起了他说过的一句话。那是大学毕业时,她坚持去教书,他却想到北京闯一闯。分手时,他说,如果我30岁时还没在外面闯出名堂,我就去找你平静地过日子。
如今,他30岁了,是个小职员,有了女朋友。她知道,为了他的一句承诺,她等了他这么多年。她很傻。可是,她忘不了,忘不了和他刻骨铭心的相恋。于是,她来到了北京。想给自己一次机会,即使得不到想要的结果,她努力过了,也就无怨无悔了。
现在,她明白了,她与他之间除了人为的原因,还有天意。老天不愿意再给他们一次机会,错过就错过了。
她收拾好行李。准备和老板打个招呼,拿到路费后就离开。他突然连门都没敲,气喘吁吁地闯进来,眼里绽放着异样的光芒:老板让你留下来,他说你是他需要的人。
她不相信,半晌无语。他殷切地望着她:留下来。好吗?
你这样做,是想让自己安心还是真的希望我留下来?她看着他的眼睛问。
他无法回答,似乎什么样的答案都很沉重。想来,他内心的矛盾和挣扎并不比她的疼痛少。忽然,她就觉得不忍心了。
她笑笑,不再逼问,只是淡淡地说:留下来没有意义,这样反反复复的老板,不值得我为他工作。他的眼神暗淡下来,低下头,轻声说:你不再好好考虑一下吗?她依旧微笑,却坚定地摇头。
他默默点头,声音颤抖地说:那就祝你一路顺风。他一步步退到门口。快步走了出去。
拖着箱子招出租车的时候,她听到了身后的脚步声。她没有回头。固执地钻进了车里,可身子还没坐稳,他就挤了进来,不由分说地告诉司机:去新新宾馆。司机询问地看着她,她沉默。她本来也想找个地方住几天,好好在北京玩玩的。
进了宾馆,门在身后还没关紧,他就一把死死抱住她,头抵在她的肩膀上说:其实,在火车站接你的那天,我就想拥抱你一下。
他身上熟悉的味道令她有片刻的眩晕,泪水一点点积蓄到眼中。可是,这算什么呢,她心里已经够难受的了,她已经拼命在说服自己了,她真的不愿意拖泥带水表现得太不争气,可他怎么忍心让她在沼泽地里越陷越深?她怕自己会忍不住哭出来。于是轻轻挣脱,转身坐在床上,与他拉开了一段距离。
他请了几天假,专门陪她游北京,逛书店,吃小吃。无论爱情在不在,情义总是有的。他能做到这一点,她心里已觉安慰。
离开的前一天,他们去了十三陵,回来时她实在太累了,在车上闭目养神,睡着了。醒来时,她的头靠在他的肩上,而手被他紧紧地握着。她没忍心破坏那一刻的温馨,依然与他紧紧依偎着,心里的温柔一点点泛滥,淹没了对他所有的怨。下了车,他们手拉着手去吃饭,又手拉着手回宾馆,直至他缠绵深重的吻印上她的唇。
一切都和想象中一样美好。平静后,两人拉着手躺在床上。他说:那天晚上你一夜未归,我才发现对你的感情还是像以前一样,一想到你和别人在一起,我就坐立不安。她偎在他的怀里,笑:我去见老乡了,她可是女的哟。他刮了一下她好看的鼻子,深情地说:我和你一起走,可以吗?她犹豫了片刻,点头。
第二天,她还沉浸在温柔乡里不愿意醒来,他却穿戴整齐地对她说:今天不能陪你了,我有点事,你乖乖地在这里休息。她猛然醒悟,想起今天又到周末了,是他去见女友的日子。这偷来的短暂欢乐,该归还了。她转过身佯装睡着,泪水却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那天晚上,她等到半夜他也没回来,也没有打电话。凌晨时分,她打电话订了返程的车票。
她又开始教书,生活貌似恢复了老样子,但有些东西确实不一样了。
一个月后的一天傍晚,她像往常一样与同事说笑着去打饭,意外地看见他拿着饭盒站在食堂门口。他说:我在北京混了好几年,还是个小职员,看来不会有大出息了。宁当鸡头不当凤尾,我还不如来当孩子王呢!
她看着他,哧哧笑,笑得泪流满面。
某天,他们手拉着手躺在校园操场的草坪上看天空。她忽然问:如果我不去北京。你会回来吗?他微笑不语。
原来,没有人会忘记诺言。爱的回归,有时只需要一点点鼓励。给对方足够的勇气。
那时的他和她都刚刚踏入社会,20岁出头,对爱情对事业对未来的一切都充满了憧憬。
他和她的第一次相遇是在一个共同朋友的生日聚会上。舞曲悠扬中,他向她走来,镇定从容的样子,让她难以抗拒他的邀请,她的心跳随着音乐的节拍一起舞动。她甚至不敢抬头看他的眼睛,怕他发现自己内心的羞涩和欢喜……
她第一次失眠了,脑子里都是他的音容笑貌,模糊而又清晰。他身材并不高大,但非常匀称挺拔;他的眼睛不大,甚至说有点小,却炯炯有神……天呐,我怎么会爱上他呢?睡梦中,他和她在草原上共骑着一匹白马……
他显然也是喜欢她的,几次在晚上邀她出来吃饭、散步,他很健谈,她总是微笑着饶有兴趣地听他讲话。有时候他们也会一起抬头数星星、看月亮。正值秋天,傍晚有一点冷。偶而秋风吹来,她打一下寒噤,他就会匆忙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在她的身上。
有一天晚上,他送她回家,在她的家门口,临分手时,他竟吻了她。“别这样……”她嘴上抗拒着,手却主动攀住了他的腰,闭着眼睛享受爱情的初吻……
爱就是这个样子吗?未必太简单了吧?她常常这样问自己。原以为自己的爱情应该是轰轰烈烈、惊天动地的,她怎么会爱上这么一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男子?
转眼间到了情人节,他捧着一束玫瑰花送到了她的单位。听到同事们的笑声,她想他们可能在嘲笑他的平常和她的眼光吧!她做出了一个连自己也感到意外的举动,当着他的面,把鲜花扔到了身边的纸篓里,看也不看他一眼,转身把眼光投向了窗外,泪水却委屈地流了出来……
她的初恋因此戛然而止。自尊心受到伤害的他以后再也没有找过她。时间像一列呼啸前进的火车,几年问,她经历了无数次的相亲,但她始终没有再爱上过别人。在旁观者的眼里,她有着严重的自恋倾向。但没有人知道,在她的心中,对他的怀念像她的一头秀发一样浓厚绵长……
在家人的催促下,再一次相亲见面。竟然是他。彼此脸上都有了些沧桑。她真想扑到他的怀里大哭一场。
再一次出来散步,已是冬天。她说她有些冷,实际上她是想让他再一次拥抱她。他却突然变得木讷:那我送你回家吧!他以为她不想再和他继续走下去了。她主动给他织了一件毛衣,他只说了一声“谢谢”,可以后再也没见他穿过。她最怕过冬天,每年冬天,她的一双手总是被冻得像红萝卜一样,有几次她主动伸给他看,希望他用那双大手来温暖自己的小手,可他只是去给她买了一副手套。
这样的次数多了,她的心一点一点沉下去:自己曾经深深伤害过他,他可能已经不喜欢她了,只是不好意思直接拒绝她罢了。与其勉强呆在一起,倒不如自己主动说出来,让彼此都能够得到解脱。
冬天的傍晚,寒冷像水一样慢慢浸透了她的全身,她来找他,打算提出分手。对于她的到来,他很吃惊,慌乱中他将卧室床头上的一张照片塞到了枕头底下,然后到厨房去给她准备茶水。
他的慌乱尽收她的眼底,他的心中,一定是另有别人了!那应该是他心上人的照片。她的心中一阵悲凉,自视甚高的她还是想看看击败她的女孩到底长得什么样子。
泪水从她的眼中滂沱而出……照片上楚楚动人的女孩竟然是她自己。在他的枕头下,还发现了她给他织的那件毛衣,显然是没舍得穿;电脑桌上摆放着一份刚刚打印出来尚有余温的材料,内容全是如何防治冻疮的……她扑到他的身上,打翻了他手中的茶杯,她感受到了脸庞上他泪水的温暖……
直到此刻,她才意识到,爱是没有距离的。第一次,他的主动与热情被她的犹疑与冷漠熄灭;这一次,她的主动,让他无所适从,不知如何将爱表达。好在爱一直在他们心中,距离的坚冰没有再次制造遗憾,而是最终被爱情的烈火融化!
一個三口之家走在商场,妈妈、女儿、爸爸一字排开。妈妈走在最前面,东张西望,像是打猎的猎人,只要看到便宜点儿的商品,立刻走过去察看;女儿走在中间,活泼好动,调皮可爱;而爸爸背着沉重的背包,走在最后,眼睛里只有女儿活泼的身影。
如果注意这点的话,就会发现,所有的三口之家,都是按照这样的顺序在商场中闲逛,像是有一股力量把他们串在了一起。
一向喜欢冲锋陷阵的男人,为什么在三口之家中走在了最后?这个问题变得很有意思。
曾经记得,在谈恋爱的时候,并不是这样。在街上看看,一般的情侣,都是男孩牵着女孩走,女孩也保持着矜持,走在男生的后面,亦步亦趋,好像觉得难为情,但是一脸的幸福。稍微懂事点的男生,还会走在女孩的左边,因为左边距离车辆最近,当然要保护女孩了。
如果走到人多的地方,男孩更要走在前面,替女孩开路,打开一条道路,让女孩像是女神一样,从人群中穿行而过。而女孩,总是穿着漂亮的裙子,小心地跟着男孩。这样的画面,看上去唯美幸福,而且令人无限向往。有多少男孩,都在朝思暮想地牵着一个女孩走路,就像牵着一辈子的幸福。
然而,婚后,这个顺序不知在什么时候就变了。变成了我们商场里见到的一幕。当女孩变成了妈妈,她在不经意之中,走在了最前面,开始在前面为了整个家,冲锋陷阵,而中间多了一个可爱的孩子,孩子一只手牵着妈妈,一只手牵着爸爸;而爸爸则从以前的走在最前边,变成了走在最后边,成为一个负重而行的人。
幸福的顺序,就这样微妙地发生着变化。
当爱情产生的时候,拉动者是男孩,他不停地开动脑筋,想着如何讨好女孩,让女孩高兴,最终获得女孩的芳心。而当婚姻产生的时候,当家庭建立的时候,拉动者却是女孩,这时候的女孩,变成了妻子,变成了妈妈。她走在最前面,试图以更加开阔的视野,为孩子寻找合适的童装、营养丰富的食物,为老公寻找合口的美味、实惠的衣服,给整个家庭寻找适合的生活用品。
这个时候的女人是如此美丽,甚至超越了恋爱时候的美丽。恋爱时候的美丽,是青春之美,是小蛮腰,是白皮肤,是长头发。而在婚姻中,女人的美,除了身体的美丽之外,更是爱心之美,她的心里,装满了对孩子的母爱,对老公的情爱,对家庭的热爱,她摆脱了恋爱时候的羞涩,以一个伟大母亲的名义,以一个贤惠妻子的名义,拉动着一个家庭的幸福。
也许,当你脱去华丽的婚纱的时候,爱情也就脱去了华丽的外衣,取而代之的是——朴素简约的衣裳,开始了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生活。看到了吗?走在最前面的年轻妈妈,再也没有穿戴过华丽的衣服,而是穿着宽松的便装,轻快地走着,牵着一家人,走向幸福的前方!
他和她是一个单位的同事,他在二楼,她在三楼。两人虽然在一个单位,但做的工作却互不相干。
那时她还是刚来单位的一名新财务人员,说话轻轻,每天只顾埋头做自己的事情。
1
他经常出差,每次出差回来都要拿一堆票据前去报销,而每一次都有几个人在他前面报账。这是他最痛苦的时刻,一次次的无功而返和漫长的等待会让他莫名地烦躁。
一次,出差回来的他又有些票据需要报销,在连续跑了8趟还没结果之后,他终于愤怒了,脸色铁青着非常难看。
她看在眼里。就在他即将出门时,她叫住了他:“把你的票放在我这里吧,我帮你办,办好了我去找你。”
他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把票交到她手里,便出了门。
出门后他便忘了此事,依旧天马行空地四处奔忙。回来后,同事告诉他,财务室的那个女孩找了你几回。说完,脸上还挂着坏坏的笑。他想起发票的事,便说,不要瞎想,她是帮我报销发票。
同事相信他说的是真的。因为他已有一个女朋友,两人非常的恩爱。
中午吃饭的时候,她在外面叫他。屋里很热闹,大家正在肆无忌惮地大耍嘴上工夫,他没听见。别人便喊他,有美女叫你。
“有美女叫我?”他嘟嚷着,“人长得帅就是没有办法,在哪呢?美女在哪呢?”大家又是一阵哄笑。在这种场合,他总是有让人开怀的本事,一句平常的话都能让人喷饭。
她在外面听着,脸红红的。
出来后发现是她,他淡淡地笑了一下,“办好了吧?”
“没有零钱,以后再说吧。”说完他便进去了里面。
她愣在那里,没想到他是这样的态度,心里委屈得想哭,但似乎没有理由,一个下午只觉得心里堵得慌,到最后变成了微微的恨。发誓不再找他了,让他自己去跑吧,她想。
2
几天后,他们部门到会议室开会,路过她的门口,她叫他,钱要不要?
哦,他若有所思地应了一声,好啊,晚上喝茶?看着她的眼睛,他说。
算了吧,就这点钱,喝水都不够。她不看他。
这时同事又在门口起哄,少爷,不要又在这里骗女孩子了,你都是有老婆的人了,正经点好不好。小鱼,你不要上他的当哦。
他笑了起来,很好看的笑。笑完,便走了。
很不经意地,她的梦中开始出现一张笑脸,像他又不像他,飘忽不定。她问自己,为什么他的笑脸会在我梦中?为什么?我没有理由喜欢他的。还好,每次的思索都很短暂,她是个理智的女孩。
再熟悉些的时候,他的玩笑开到她这边来了。一次她和同事走在大厅,他和一伙人进来。突然,他冲着她猛眨了几下眼睛。她始料未及,又一次愣在那里。正打算不理他时,他又学着赵本山的口气,怪腔怪调地说,“咋的了,不懂啊,打飞眼呢。”
爆笑声中,她的心猛地震动了几下,而他却裹在笑声中飞也似地上了楼。
走出大门,她的眼泪突然就流了下来,毫无预兆。
同事停下来,定定地看着她说,“小鱼,告诉我,你是不是喜欢他了?”
她没有反驳,眼神复杂地看着前方,心里回荡着一个声音,我怎么会喜欢他呢?我怎么会喜欢他呢?他是有女友的人了……
那天晚上她没有睡着,躺在黑暗中,想了很多,又似乎什么都没想,眼睛一直睁着。
3
他又出差去了,一连几天,单位里没有了他重重的脚步声和爽朗的笑。她坐在三楼的窗前,只感觉空气是一片凝静,静得可以拧出失落的水来。
没两天,他回来了,拿着一叠票据直接来到她的跟前,“小鱼,帮帮忙,我实在是不想跑了。”
她本想拒绝,但又伸手接过来,没有看他。
“谢谢你啊,”他松了口气,“办好了我请你吃饭。”“不用了,”她淡淡地说,“明天下午来拿钱吧,过时不候。”
以为他出了门,谁知还是他的声音,“小鱼,有个问题折磨我几个月了,一直想问你,可以吗?”又是这种腔调,她有些讨厌他这副模样了,“问吧。”
“你为什么长得这么好看?”他一本正经地说。知道他又是在开玩笑,但她的心还是很明显地被刺痛了一下。她抬起含满泪水的双眼看着他,一字一字地说,“是吗?真的吗?你说的都是真的吗?”语气中带着狰狞,带着怨恨。
以为他会吓倒,又错了,他很平静地回答,“是的,我说的都是真的,有时候,看到你,我就会想,我为什么要有女朋友,但现实的确是有了。”说完,他便走了,咚咚的脚步,带着逃的滋味。
她再次愣在那里,泪水又一次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4
年底的时候,单位聚餐,吃饱喝足后又去唱歌。他也似乎恢复了以前的模样,嘻嘻哈哈地和每个人开着玩笑,惟独撇开了她,撇开了在一角静静坐着的她,眼角都不瞟一下。
轮到他唱歌了,是张行的《迟到》:“你到我身边,带着微笑,带来了我的烦恼,我的心中,早已有个她,哦……她比你先到……。”深情的歌声在歌厅飘荡,大家还在闹着,没几个认真在听。他全然不顾,一遍又一遍地唱着,到最后,竟哽咽不能成句。
大家开始起哄,少爷,不要抒情了。谁又走进你的心扉了,哈哈……
他尴尬地笑笑,用玩世不恭的口气解释,“你们不懂,唱歌就要像我这样感情投入嘛,学着点。”下台时,他回了回头,朝她的方向看了一眼。
她坐在黑幕中,泪流满面。身旁的同事紧紧握着她的手,小鱼,算了吧,他太危险了,太危险了……除此之外,不知道再说什么好。
放年假前的一天,大家乱成一团,都在做着回家的准备。
她到二楼,叫他,孙雨天,过来一下。“叫我?美女叫我有何贵干?”他笑盈盈地走过来,脸上的表情干净得出奇。
她看着他的眼睛,小声地说,“过完年我就不来了。”他低着头,没有说话,脸上似乎有点难过。
突然,她的语气变得欢快起来,“孙雨天,这一年来我帮你报销了那么多发票,你可不可以也帮我报销一张?”
“帮你报销发票?”他惊愕起来。“对,就一张。”他接过来一看,上面写着:“报销事由:爱情;金额:无价。”
他的眼睛湿了,许久,伸出右手在她的肩膀上拍了拍,“保重!”
“保重!”她回过身来,快步跑远。
看着她的背影,他轻轻地拿起“发票”,再轻轻地折了起来,放进了西装靠左的口袋。
参加婚宴,偶遇朋友Z与老公。两人隔着八丈远坐着,各挂了一脸霜,显然是在怄气。
Z偷偷告诉我,他们从早上起床就开始吵,一直吵到进酒店。起因是她原本计划下午去老妈那,没想到老公约了朋友来家里吃晚饭,要求她必须留在家里做饭。
她十分不爽:“你约人家来玩要我做饭,怎么事先不跟我打招呼?我的安排都被你打乱了。”她老公不服气:“大周末的你能有什么正事儿?我现在跟你说也不算晚。”
这一回合还没结束,新的争端又来了。老公要穿运动服出门,因为下午他打算去打球,懒得穿正装参加婚礼后再回家去换。Z很气恼,找出衬衫西裤,逼老公换,“你穿成这样参加人家的婚礼,我都丢不起这个脸!”老公却不肯,到底还是穿着运动服来了。
Z窝了一肚子火,咬牙切齿地跟我说:“今天我就去我妈那,就不给他们做饭,看他怎么办!这种人,蠢得不可理喻,真是跟他过得够够的了。”
最后这句正好被她老公听到,他反呛道:“她管天管地,我穿运动服不行,穿深色衣服不行……吃喝拉撒衣食住行都得听她的,从来没尊重过我的意见,我也过得够够的了。”
家务事难评对错,但我听来听去算是明白了:两个人都想得到对方的尊重,却都没有尊重对方。Z凡事都想替老公做主,而老公却偏当她是空气,我行我素。
结婚十年,这对夫妻成了怨偶。
说真的,我见过的夫妻,结婚超过十年依然恩爱和谐的很少。而但凡恩爱的,都有个共同点:发自内心地尊重彼此。
朋友H和老公就是。有一天陪H逛街,她给老公选了件T恤。问好了款式、价格,她打电话给老公,说:“我给你看了件T恤,有深蓝色和浅灰色两款,深蓝色不显肚子,但是不如浅灰色看着有品,你想要哪个颜色?”她老公说:“灰色吧。”
H说:“好。还有,我妈晚上去咱家,你今天能早点回来一起吃饭吗?”
那边说:“有个小应酬,我推了吧。”
想一想,一般老婆给老公买衣服,多半是自己看好了就买了,内心的潜台词是:“他眼光不行。”“我觉得好的,他肯定得喜欢啊!”“给他买就不错了,他还敢挑三拣四?”
而H是做设计的,审美一流,却依然要征询老公的意见。这背后的心态,想必是:就算我品位比你高,但还是要尊重你的喜好,更尊重你为自己的事情做主的权利。
正如H要做什么事情,即使自己已經想好了,仍然要去征询对方的意见。两个人之间有这份尊重在,相处一定是舒服融洽的。其实一个人要跟另一个人结婚,其根本就是希望物质和精神都更上一层楼。而尊严感,是精神的一个重要层面。
如果对方不懂尊重,处处都要管束、压制你,让你听Ta的话,你连穿什么衣服都不能自己做主,连最基本的自由都被剥夺,你一定会很憋屈;或者Ta根本不把你放在眼里,事事随心所欲,想干啥干啥,完全不顾及你的感受,你也一定分分钟想离婚。
没有尊严感的婚姻,是蕴藏着巨大负能量的万丈深渊。得不到尊重,是特别糟糕的感受,会极大地消耗两个人的感情,以致婚姻走向破裂。
在婚姻中,好的伴侣,对待另一半,一定是:不讽刺、不挖苦、不贬损、不嘲笑、不打击、不强权,征询、聆听和考虑对方的意见,相互尊重,让彼此都活出尊严感。这才是有质量的婚姻。
黛小姐去年6月结婚,婚后和老公一起出国,他读博,她也正申请学校。她和老公感情很好,日子过得很美满。
前几天,他無意中冤枉了她,她非常生气,老公哄了半天也没哄好。黛小姐火气越来越大,顺口飙了几句粗话。这是他们之间从来没有过的事,老公很生气,拍桌子和她吵起来。
老公余怒未消,踢了一下衣柜,没想到衣柜是铁皮的,很薄,一下子倒了,正好砸在她头上。黛小姐大哭,吓得老公连忙道歉,说自己不是故意的,就是想制造点声响,发泄一下,没想到会碰到她。
其实,黛小姐知道他不是故意的,而且自己也不怎么疼,惊吓大于疼痛。但她觉得不能这么饶了他,万一他这是暴力倾向,以后更严重了怎么办。
于是,她先把倒了的衣柜拍了照,告诉他自己可以报警;其次买好了机票,准备回国;然后提出离婚。男人不同意,但表示如果她执意要离,自己会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听了她的讲述,我先表扬了她对待家暴的态度,第一时间留存证据是明智的做法。即使老公不是真的想伤害她,但既然受到了伤害,一定要以鲜明的态度表现出对暴力的零容忍。但剩下的,我全都不赞成。在我看来,整件事应该在她飙粗话之前就结束。老公说错话了,抱怨几句,责怪一会,无可厚非。不过既然他态度诚恳,也认错了,黛小姐应该给他个台阶下。这样他得到了教训,她得到了心安,岂不是双赢。
正因为她收不住,又吵又闹,又飙粗话,导致事态出现了一连串的连锁反应。她被砸了,感情和面子受到双重损失,下不来台阶,只好祭出大杀器——离婚。
其实黛小姐根本不想离婚,只是觉得如果简单原谅他,会显得自己太弱势,担心他以后变本加厉,所以现在必须姿态做足。但成年人不能靠威胁、吓唬来提高自己在爱人心中的地位,那是愚蠢和幼稚的做法。
想让对方珍惜自己,靠的是个人的魅力、感情的吸引力,这些才是真正抓住对方心的东西。
我对黛小姐讲了我的意见和立场,她基本认同,但她觉得问题的关键是他有暴力倾向,他的性格平时很温和,一旦被她激怒了,就控制不好情绪。她讨厌情绪失控的人,所以一吵架就不让步,潜意识中总去刺激他,试图证明他改变了。可越这样,他越容易失控,成了一个死结。
黛小姐完全忽略了夫妻之间的性格和行为其实是相互制约的,她把发生在他身上的问题看成是单方面的,“你有暴力倾向,你情绪控制有问题”,割裂了自己在其中所起到的作用和影响。于是,他们的婚姻产生了一种很滑稽的现象,她怀疑他是暴力狂,然后竭尽全力想要证明他是暴力狂,却忘了比这更重要的事情是:“我如何通过自己的行为,调整我们之间的关系,让他不要变成暴力狂。”
这是很多人容易犯的错误,包括我自己。我老公性格很温和,但最受不了的就是唠叨,如果把他逼急了,他会说很绝情的话,甚至闹着离家出走。我最讨厌离家出走的人,“你走了就别回来”,战争升级。
结婚前几年,我和黛小姐一样,非和他的缺点较劲不可,他越受不了唠叨,我越唠叨,坚决不惯着他的臭毛病。后来,我终于明白了,其实只要我不把他逼到那个极限去,他就不会把更恶劣的那一部分暴露出来。
婚姻可以让我们变得越来越爱自己,重在彼此珍惜。现在我们几乎没有大吵过。这不是一种纵容,而是一种智慧。毕竟,我要的是和谐的夫妻关系,而不是与他的缺点同归于尽。
婚姻中最大的智慧,就是有分寸感,不必通过战争解决婚姻中的所有问题。
我听说暮秋已经很早了,他在我的想象里有一些神秘的传奇色彩。暮秋曾在我们共同认识的朋友那里看过我写的诗,他说那些诗像水彩画般湿淋淋的透明。初次听到这话,我觉得十分奇特,它让我的心里升起一种奇异的感觉。
但我们都没有刻意地去约见对方,我们能感觉到彼此的存在,却任由花开花落而无意去触摸哪怕一片花瓣。
在朋友家昏暗的灯光下,我第一次见到了暮秋。我知道我终有一天会见到暮秋的,但我从不去寻找机会。在两年后的朋友家的客厅里,我见到了这个被我无数次想象的男人。
在我的想象中,暮秋是一个满脸络腮胡子比较深沉豪放的男人。而面前的暮秋却恰恰相反,他沉默、冷静、斯文、书生气。30多岁的他,看起来很年轻,戴着一副眼镜,言语不多却极爱喝酒。
暮秋是那种很“冷”的男人,让人感到无法接近。在初次见到暮秋的那一刻,我敏感地捕捉到他身上有种与众不同的气质,它让我感到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震撼,这和爱情无关。
我觉得我和暮秋虽然只隔着一张桌子,却仿佛离得很远,并不仅仅因为我们之间隔着酒。那原本就不亮的灯光,从暮秋的背后照过来,让我看不清他的脸,只看到那镜片后面一双深不可测的眼睛。
连我自己都难以置信,我和暮秋竟如此从容而毫不设防地走入了对方的心灵。
暮秋说,凌烟,我好像认识你已经很久了。他说这话时,我们才认识3天,而我也有同样的感觉。我觉得暮秋一直在我的生活中,在一杯茶的热气里,在一本书的某一页。
暮秋的文章写得极好,但他并不轻易拿去发表。暮秋也不勤奋,当然不勤奋并不意味着懒惰,而是他喜欢随心所欲,凭着兴趣和感觉写作。他说这样的写作很舒服,也才会出好东西。暮秋是那种纯粹意义上的写作,并不指望稿酬吃饭。他很坦然地写作,游离于人群之外。
暮秋是那种颇具艺术气质的男人,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但他却是一名普通的中学老师,教数学的。我难以想象一个整天和枯燥的数学打交道的男人,怎能如此充满激情与想象力地诗意地写作。我也难以想象暮秋是怎样给学生上课的,他是那样散漫的一个人。数学曾一度令我十分头疼,但我总渴望溜进暮秋的教室一睹他的风采。
暮秋说,我来给你补数学吧。我笑着说,好呀,就怕你没时间。在我们走近后,暮秋的冷漠一点点褪去,他简直就像一个可爱的大男孩。他总是说和我聊天像是接受记者采访,而他一说起来也侃侃而谈。暮秋说,他第一次和一个人聊这么长时间,他和朋友们相聚往往只是喝酒。
那天,暮秋邀我去他位于市郊的住处。我坐公共 汽车 ,换了3次车才摸到那里。暮秋的房间不大,摆设也十分简单,到处都摆着书。在墙的上端有一扇长方形的窗户,书桌上堆着一摞手稿和一些新作。
暮秋对我说,因为你来,我把屋里全部打扫了一遍。他的模样竟有些像初恋的大男生。面对这个远离尘世清心寡欲的男人,我竟有些怦然心动。他的孤独与淡泊,让他与那些生活在世俗中的男人,远远地区别开来。
离暮秋住的不远处,有一片绿油油的田野,这让我顿觉惬意。我是一只在城市里生活已久的猫,我看到的只是盆里的食物,却看不到真实而原始的生命。我觉得这样清淡的生活,一直是我内心所向往的,可我却没有勇气去做,而暮秋却实现了我的梦想。
在又一个星期天,我如约前往暮秋那里。暮秋正在练习书法。我说,暮秋,今天我请客,我刚领了一笔稿酬,我愿意用它来点缀我们的快乐。
暮秋穿上外套,边和我往外走边说,怎么好意思总让你请我吃饭。我开玩笑说,那你也“俗”一些不就行了。暮秋也笑了,我知道他不会为生活过得好一点而去委屈自己的。每月几百元的工资已让他感到十分满足了,只要衣食无忧,暮秋是不会做其它选择的。所以我经常请暮秋下馆子,而暮秋经常请我吃他的煮面条,他做得还蛮好吃的。
在快走出那条长长的巷子时,一个骑摩托车的女人迎面驶来。我很轻盈地走着,并没有什么感觉,暮秋却停住了。我扭头一看,那个骑摩托车的女人已停下车来,她取下头盔满面敌意地望着我,冷冷地问暮秋,她是谁?我听见暮秋淡淡地说,一个朋友。那个女人疑惑地说,我怎么没见过?
在那个附近最好的饭店,我们一起吃着饭。虽然暮秋没有介绍,但我意识到她就是暮秋的妻子。这是一个机敏爽朗的女人,她在生意场上是个女强人。我从心里很敬重她,但她却对我充满敌意,这从一开始便能感觉到。
我觉得那顿饭吃得极其漫长,尤其是在对方误解的情况下。我盼望这顿饭赶快结束,我好离开。吃完饭,在我去结账时,她却先我一步把账结了。她微笑着对我说,你是客人。她加重了语气。
我借口有事离开他们。我曾听朋友说过,暮秋生活得并不幸福,他已和妻子分居多年。而在我和暮秋的交往中,我从未看到他妻子的影子,哪怕是一张照片,这使我忽略了她的存在。
我没有再去找暮秋。一个月后,暮秋来找我了。他问我,怎么突然不理他了。我说,最近很忙。他说,你不要在意那天……我笑着说,没什么,我觉得她挺好的。
我不知道我怎么会说出这句话,但我真的对她没有任何偏见,她是一个成熟而很会处事的女人。
这以后,我们很少见面,偶尔在电话里聊聊。暮秋觉得那次无意中的见面伤害了我,他说不要因为别人的过错而惩罚自己。我知道暮秋并不爱他的妻子,不然他不会这么长时间的独居。可这是他们之间的事,我不想掺和进去。
那天,我下班正往外走,一个女人来到我面前。她说,凌烟,一起去吃饭吧。我认出她是暮秋的妻子,我并不想去,可她身上却有一种不容拒绝的凌人的气势。
在饭店,她毫不掩饰地问我,你是不是爱上暮秋了?我差点被一口茶呛住,我觉得她像是一个威严的法官在审问我。我放下茶杯摇摇头,我和暮秋之间更多的是欣赏。
她咄咄逼人地说,暮秋的朋友我都认识,只有你我从没听他说起,如果你们之间真的没有什么,为什么吃饭时不叫上我?天!这是什么理论,暮秋没叫上她和我有什么关系,况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私人空间,丈夫的朋友未必是自己的朋友。
我强忍不悦,她没有理由这样责问我,即使要责问也只能问她的丈夫。她说,凌烟,这一段日子暮秋不像以前那样潜心写作,整天神思恍惚的,你觉得这和你没关系?当一个女人用这样的口气与她想象中的情敌说话时,我只有离开了。我只能保证我自己,我无法去保证别人。
当我走出饭店时,她叫住了我。她拿起包追上我,她说,凌烟,我真的很爱暮秋,为了我,你能不能离开他?她是那样强的一个女人,可她的眼里居然闪着泪光,这样哀求着另一个女子。
在这个为爱已耗尽了青春年华的女人面前,我还能再去说什么呢?她可以10年不与暮秋见上一面,但她不能容忍暮秋的生活里出现别的女人。面对这个生活得并不幸福却不愿放弃的女人,我能体会到她内心深处的那种悲凉。
我对她说,我不会再去找暮秋,也不会与他有任何联系。尽管我已在这样做,但她在脆弱的爱情面前像个渴望听到肯定答复的孩子。她满怀感激地走了,留下我一个人在风中思索。
暮秋的婚姻让我感到难以理解,一个是那样的冷,一个却是那样的热;一个在无所谓中选择逃避,一个在无所谓中加强防守;一个对爱情已近麻木,一个却爱对方爱得无比绝望。这就是婚姻,这就是爱情吗?
我感到有一种难言的痛,当我对她说出那句话时,我明白我已失去了暮秋。尽管我不会对他的婚姻产生威胁,尽管我们只是很纯粹的相处,但我不愿让那个精神极度紧张的女人,在想象中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我必须从她的生活中彻底消失。
我不否认我对暮秋有一种感情,但那并不是生死相依的爱情,那只是红尘中一种精神的需要。有暮秋在,我会很快乐,没有暮秋,我也不会死去活来。而那个女人永远不会明白有一种感情只存在于精神领域,也永远不会明白我于他们是没有危险的,真正的危机是他们自己。
暮秋在一个傍晚给我打来电话,他说,凌烟,你怎么这么忍心,这一切你并没有错。我不想再去探讨谁对谁错,我只想告诉他必要时应该割舍,这并不困难也并不多余,也许它会很痛,但它只是一时之痛。暮秋知道已无法挽回,他低低地说,你就像一棵草,随风就倒了。
我知道暮秋很在乎我,暮秋不愿失去我,可我在必要时宁愿去做一棵随风而倒的小草。我被那样一种强烈的爱之风刮倒了。作为女人,我为他的妻子感到悲哀,也为男人的孤独而感到忧伤。
生活中有许多难以说清的东西在左右着我们,我们可以抗衡,但抗衡之后的我们便不复纯真。那么不如去忍痛割舍,也许初始它会很痛,但过后它会凝结成一块富于内涵的疤。
苏南。苏南。远远地看到他从我座位旁经过,我在心底一遍又一遍默念着这个名字,却也装着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做着数学题。肯定他走远了,才发现草稿纸上写满——苏南。
我叫沈蓝心,18岁。在这个美女如云的文科班里,我不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和大多数老掉牙的故事一样,我喜欢上了一个外表英俊干净的男孩。而这份喜欢最美好的地方恰好在于,我知道他也喜欢我。
彼时,我是在风生水起的高三。爱情,纯属奢侈品。
一抬头,你便住进我的心里
“蓝心,快看快看,就是他。”数学老师发试卷,念到苏南的时候,同桌叶子迫不及待地提醒我。
于是,我一抬头,便看到了你,苏南。白色T恤,牛仔裤,匡威的帆布鞋,高高瘦瘦。干净明亮得仿佛不识人间烟火,你满足了我所有关于男孩的美好想像。
彼时我高二,刚分到文科班。收到苏南的情书是在开学之初,我还叫不出班上大部分同学的名字,那张好看的信纸上,他只简短地写了:“沈蓝心,我很喜欢你,那么你呢?”
这样俗气的表白,我完全没有放在心上,甚至不知道这个班上哪个男孩才是你。
你喜欢我的消息在班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好像全世界的人都知道那个好看的男孩子苏南喜欢沈蓝心,我甚至能感觉到那些 女生 充满敌意的眼光。所以我对你很好奇。我决定要抬头看看,你的样子。
让我始料未及的是,你就这样轻易地住进了我的心里。那一刻,我的眼里全是你。
是不是年少时候的喜欢,
都跟大家的起哄有关?
我坐教室的前排,是老师同学眼中的乖学生。那天发试卷的时候,我知道了你的座位是在教室最后排那个靠窗位置。偶尔我一回头会不小心碰上你的眼神,然后两个人都若无其事地迅速移开。
每次我给大家发试卷,你旁边的那些兄弟都会不厌其烦地重复那句:“蓝心,苏南喜欢你哦。”面对他们的起哄,你不反驳也不说话,只是那样安静地看着我。那一刻的我,只想尽快逃离,我怕我脸上的表情一不小心就会泄露内心所有秘密。
偶尔,语文老师说蓝心,今天你来讲这份试卷吧。我忐忑地站在讲台上,面对60多双眼睛,其实你不知道,我最害怕面对的,只是台下的你。让大家回答问题,轮到你的时候,好像整间教室里都充满着暧昧的味道,甚至还有人开始鼓掌。那一刻,是不是你也和我一样,紧张得不知所措。只是我们都掩藏得太好,对不对?
喜欢你在篮球场上叱咤风云的样子,可是我永远只会远远地看着,从来不敢像别的 女生 那样大声为你加油。
每天来上晚自习,我们总是能够风雨无阻地在教室门口“巧遇”。要是没有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我的内心就会有好多的失落席卷而来。
如果不是高三,如果我不需要那么用力读书,也许我就会有勇气告诉你,苏南,我也喜欢你呢。
有的时候想着想着,我的眼泪就出来了。这种明明很喜欢对方却不能告诉他的心情,真是比那些曲折的数学题还要让人难受。
喜欢,从来都是平等的
我揣着这样忐忑不安的喜欢一直到高三,学习成绩也在这起伏不定的心情里跌跌撞撞。高三那次运动会之后,不知道是谁拿错了我的椅子,那一堂课我只好和叶子挤在一起。中午吃完饭回到教室的时候,座位上就多了一把和大家不一样的板凳。
我一回头,便看到你身边的兄弟指着你对我点头,而你还是那副淡然的样子。我终于忍不住趴在桌子上哭了。那一刻忽然觉得,为什么喜欢一个人要那么辛苦?何况他也刚好喜欢你。
我放下所有的顾虑,很认真地跟你说“苏南,其实我也喜欢你”的时候,我看到你那好看的笑容一点点地从眼角弥漫开来。
后来的后来,你跟我说,一直以来,蓝心的光芒太耀眼,而苏南只是一个坐在后排老师不愿多说的差等生。所以蓝心,谢谢你让我觉得其实喜欢,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平等的。
在高三最后那一段艰苦的时光里,苏南也开始认真听课,为了一个叫蓝心的女孩很认真地努力过。
只是,后来我们没有在一起
后来。是的,你要问后来。后来的后来,蓝心和苏南没有在一起,或许大多数的初恋都会是这样的结局。
可是我是那样的庆幸,我喜欢他的时候他也刚好喜欢我。
那么,这就该是一场完满的初恋了吧。
这个夏天美仪无可救药的爱上了小丁。
美仪是一个大学在读生,并且是学校校花!小丁是一个画家,一个四处流浪的画家。他曾经说过:眼睛,是一个画家的灵魂!没有眼睛,画家也就不再是画家,而是一个瞎子!她也曾经说过:你要是没有了眼睛,我就是你的眼睛。
那年夏天,美仪没有回家,而是留在青安市打工。她说不能再给家里添加负担了。她要自己赚钱自己养活自己。美仪开始四处寻找工作,可是没一个工作适合她。因为所有的公司都以美仪太漂亮为由拒绝了她,他们说美仪太漂亮,怕她来了之后员工不工作。但有的时候,上天也是睁眼睡觉的!
那天,美仪又一次的从一个拒绝她的公司里出来。脾气相当好的她也忍不住生闷气。低头嘟着嘴只往前拱的她突然撞到了一个什么东西。当她抬头看的时候,她看到的是一双她从没看见过的眼睛。她给它的评价就是:美丽、大而亮!
“额”美仪边揉着额头边偷偷拿眼偷瞄那个被她撞到的人。“呵呵,小姐。你没事吧”一声很好听的男音传来。
“哎”美仪叹了口气,心里想到:“老天真是不公。给他一双这么美丽的大眼,还给他这么好听的声音。天啊,把持不住要看看他是什么样子了。”当美仪慢慢的抬起头看他第一眼的时候,心里就对自己说:“天啊,我爱上他了!
小丁的家只是一个门头,因为他四处流浪的缘故所以他从不买房子。只是走到哪画到哪。画到哪住到哪。
“你就是住这里吗?丁大画家!”两人互保姓名之后美仪就强迫小丁带她到小丁的家。用美仪的话说:哼,我想泡他,就得先知道他的住处,嘿嘿。
小丁耸耸肩:“无所谓了,我要的不是舒服。再说,房子越乱,我越能从中得到灵感!哎,别动。我给你画张画。”
那天晚上美仪回到宿舍的时候,她高兴的对她的室友说:“我找到工作了”当室友问是什么的时候。美仪高兴的说:给画家当模特!
从那时起,美仪就天天去小丁的画室。
当夏天将要过去的时候。小丁告诉美仪说,他要去远方了。他承诺美仪说在她毕业的时候回来娶她!
在那个夏天的最后一天,美仪含着泪送走了小丁。
转眼两年过去,小丁如约回来了。他找到美仪,说:我要履行我的诺言,给你一个美好的婚礼!此时的美仪已经是一个公司的经理。
就在两人沉淀在幸福的准备婚礼中时,一次体检,查出美仪换了眼癌!医生说:必须换眼。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当美仪告诉小丁她患了眼癌的时候,第二天小丁却突然失踪了。手机停机,朋友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美仪听到这个消息后伤心不已,她不相信小丁是这样的人!
半年后,美仪出院了。大家都说美仪命好,正好有一个捐献者捐出了他的双眼。当美仪站在众人面前的时候,众人看着她的眼睛说:“美丽、大而亮!
在美仪出院半个月后,美仪结婚了。
这个男人就是在美仪生病的时候一直在她身边照顾她的男人。虽然美仪不认识他,但她知道,这个男人是真的爱自己。所以她决定嫁给他。
婚礼设在青安市最大的酒店。
婚礼上,每一个人都在祝福着他们俩人。每一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光彩。唯独有两个人是板着脸孔的。
新郎和一个角落里带着墨镜的人。
1北京的五月是美丽的。
沙尘暴没有了,晴朗的天因为昨天下过了雨,泥土和空气中散发出迷人的芬芳。林墨吟背着那个大黑包钻到地铁里去找工作,已经半年了,她一直在这种状态下游离着,钱不多了,她想给自己买件夏装,没有舍得。
身上是一件男式的格子衫,加上肥大的牛仔裤,她真是北京的异乡人,奔来奔去,因为人瘦,更显得那件衣服肥大。
人多的时候她就坐在角落里,少的时候她就靠窗,大多时候,她会和沙丁鱼一样在地铁里被挤成一条,遇到马腾的时候,她正是一条的时候。
人很多,马腾说,我们好像是一条条沙丁鱼。
她抬起头,看到一个清秀俊郎的男子,如那些上班族一样,手里提着一个电脑,穿得干净整洁。
她笑,露出一颗兔牙,他也笑,他的牙齿真白。林墨吟想,这样洁白牙齿的男子总给人好感。
那是他们第一次相遇,林墨吟记得那个男子有很白的牙,还有,他给她挤出一方小天地,用手圈住她,他高她一个头,她正好在他臂弯里。
不过几分钟而已,却给了她极温暖的感觉,在北京一个人漂久了,一点点温暖足够让她心里泛上淡淡的甜来。
第二天,她早早来,为的是赶那一班地铁,在心底里,她是希望再次遇到他。
果然遇到,一如昨天的清秀与俊朗。
他们开始聊天,她笑他的口音,很明显地南方人,而她是东北女孩子,用她同学的话说,一张嘴就是大渣子味,可马腾说,你的声音真是动听,这是第一次有男人说她的声音好听,而他的气味让她迷恋,他好像用了什么香水,有槐花的味道,淡淡的,微凉的,她贪婪地吸了几口,觉得真是好闻。
这是一个讲究生活品味的男子。
那一周,于林墨吟而言是快乐的,因为,她觉得心里装着什么东西,轻轻一点,就是满树盛开的花,那花,就叫喜欢吧?
这个春天,因了这个明亮的男子,林墨吟觉得真是到处都是槐花香了,她轻盈地跑着,不再觉得辛苦,每天七点四十,准时出现在地铁里,然后相视一笑。
那,应该是一天中最幸福的时候吧?
2林墨吟找了一份很忙的工作,要三班倒,是在一个服装公司做广告设计,常常会工作到深夜,最影响她的是不能准时出现在地铁里了。
有时很晚才会下班,她一个人坐在空空荡荡的地铁里,忽然觉得很茫然。
她想起马腾的味道,槐花的味道,清新的散发,飘散在额前,他有多么饱满的额头,即使他一个眼神,亦让她心动,她想,那就是爱情吧?
可是他们只是过客,彼此遇到,一个月而已,他还能记起她来吗?
那天,为了再次遇到他,她请了假,早早地出现在地铁里,看到马腾跑过来的时候,她的心跳着,脸也红了,马腾说,好久没有看到你了,在忙什么?她支吾着,我的班不太正常。
她想,她是不是应该告诉他,她喜欢他的气味呢?
他们离得很近,只有几厘米,甚至,他听得到她的咚咚心跳,她不知道,他为了等待她,天天这个点来坐地铁,而他根本是不坐地铁的,他自己有车,只是那天,车坏掉了,他跑来地铁,结果遇到她。
马腾忘不了那双清纯的眼睛!梳着马尾的女孩子,背着一个大兜子,穿着格子衣牛仔裤,正是他最喜欢的那种类型的女孩子!
他想,应该告诉她他是为她来地铁的。
但她的手机响了,是她的上司打来的,公司有点状况,她的策划丢了,她说,别急,我马上过来。
本来,她是想告诉他她的喜欢的,可她急匆匆地下车,然后一路跑着走了。
他看着她背影发了半天呆,他想,人和人的缘分也许只有这么浅吧,他以为她那么跑是去找男友的,因为她那么好看的女孩子,怎么会没有男朋友呢?
她并不知道,明天,他就要回台北了,他在大陆的工作已经结束。
3林墨吟第二天匆匆跑向地铁的时候发现再也没有这个清朗俊秀的男子了。
昨天晚上,她和老板莫名其妙地吵了一架,老板炒了她的鱿鱼,她也正好不想要这份没日没夜的工作,重要的一点是,她想和他再乘那一班地铁。
她来来回回坐了两次,没有遇到马腾。
她很失落,她想,他病了?还是有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这种担心让她感觉不安,林墨吟这才发现,自己是这样在意这个男子的。
可她居然什么都没有他的。他的电话、电邮?甚至他是做什么的,这些她一无所知,她只知道喜欢他干净明亮的眼神,喜欢他偶尔拿一本《美国国家地理》看,那也是她喜欢看的一本书。
一连十天,她准时出现在地铁里,但她再也没有见过他。
半年后,她回到苏州老家,在一家公司做,那是家台湾公司,她渐渐忘掉了北京,但北京有一样她刻骨铭心地记得,那就是北京的地铁,苏州没有地铁,苏州有的是小桥流水。
再过两年,她遇上现在的男朋友,两个人是经别人介绍认识的,他们都不小了,男友也是从北京来的,他们谈起好多旧话,比如天坛故宫,比如长城和那些老胡同,但她没说过地铁,她曾经的地铁,两个人的地铁,四目的纠缠。
三年后她结了婚。
4从北京蜜月回来后,公司提升她为业务主管,说她英语好,马上有台商要来投资另一个项目,当然,是她负责接待,因为这个项目将来是她主管。
客人在苏州饭店,让她去接待,因为客人想吃苏州的小吃,然后夜游寒山寺。
敲客人房门时,屋里的人说,请进。
很熟悉的声音,林墨吟想,这个声音,是在哪里听到过的。
她进去,看到一张脸,刹那间,内心似冰河开裂,二月,早春,那些东西原来是冻着的,可因了春天,哗啦啦全冲撞着,心,硬生生的疼着。
怎么会是你?
他们几乎同时说。
他变了,微微的胖,穿一件极妥帖的西服,那时在地铁里,他是穿着灰衬衣牛仔裤的。
林墨吟,真的是你?他叫。
林墨吟的眼泪差点落下来,隔了山隔了水隔了这多年的光阴,他居然还叫得出她的名字?她并不知道,她的名字,是他心里的刺青,那年走后,他跑回过北京找她,如她一样傻,天天七点四十坐那班地铁,来来去去,只为能遇到她。
他来大陆三次,只为找到她,但每次都铩羽而归。
他坐在地铁里时,她已经在苏州。
他们眼里都微微泛出泪光,他说,看,我都有些老了吧,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的小baby都三岁了。
她说,我也是,刚结了婚,那年地铁里相遇,我还正青涩呢。
那时你梳着马尾,现在你是短发。
那时你的头发很黑,可现在你烫了卷发。
他们平静地说着,好像说着别人的故事。
对面的茶凉了下去,他牵了她的手出去,走,我们去看苏州夜色吧。
那一晚,他一直牵着她的手,生怕一撒手,她就跑了,她带他去了观前街,吃了苏州很多著名小吃,青团子,红团子,还有那香香的莲藕饭。他说,我曾经想过和你吃遍北京的小吃呢。
我也想过,她说。
夜深了,林墨吟带着马腾去听寒山寺的钟声,正是深秋,一点点寒意在月亮里升起来,桥底下的水兀自的流着,一江春水,好像没完没了,寒山寺的钟声响了,一下,两下,三下,她的眼泪落下来。
马腾从后面环住她,他说,林墨吟,我们再也回不去了是不是?
那是《半生缘》中曼桢说给世钧的话,过了十八年他们又相遇了,如今他们过了六年才相遇,可是,他们依然回不去了。
林墨吟反身扑到马腾怀里,失声痛哭着,他们已然错过了,他们真的再也回不去了。
月亮还是北京那个月亮,人,却不是北京那个人了。
他们抱了很久,直到雾气上来,桥头上栏杆已经湿了,月亮泡在水里,又大又亮又忧伤,白白的月亮,像一滴眼泪,林墨吟想,流年似水,她和他有过爱情,是不是已经很好了?
历史系:据说最早的爱情诗是这样写的:你来自云南元谋,我来自北京周口,牵着你毛茸茸的小手,轻轻地咬上一小口,啊!是爱情让我们直立行走!
法律系:可爱的你偷走我的情、盗走我的心,我决定告你上法庭,该判你什么罪呢?法官翻遍所有的犯罪记录和案例,最后陪审团一致通过:判你终生归我!
表演系:你的眼睛眨一下,我就死过去了,你的眼睛再眨一下,我就活过来了,你的眼睛眨来眨去,我就死去活来。
中文系:昨晚,我托一只蚊子去找你,让它告诉你,我很想你,并请它替我亲亲你,因为,现在我无法接近你!它会告诉你,我多想你!你问我爱你有多深?大包代表我的心!
金融管理系:收此信息你就是喜欢我了,删除你就是暗恋我了,回信息你就是想娶我了,不回则答应娶我了,修改你就是我的人,储存则下辈子都归我。你就看着办吧!
广告设計系:征婚启事一则,男,本科,只差几分;在跨国机构上班,KFC擦桌子;有房,多人拥有;有车,非机动;觅貌美女青年共赴天堂,若干年后。
数学系:知道我在做什么吗?给你5个选择:a。想你;b。很想你;c。非常想你;d。不想你不行;e以上皆是。
生物系:如果有来世,就让我们做一对 老鼠 吧。笨笨地相爱,呆呆地过日子,拙拙地依偎,傻傻地一起。即便大雪封山,还可以窝在草堆紧紧地抱着你咬耳朵……
机械系: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塞北的雪。对不起,卡带了!
前几天,有位朋友在微信里气势汹汹地对我说,她老公出轨了,她要让他净身出户。
朋友结婚16年了,有个儿子在上高中,这些年来她一直在家里照顾老人孩子,老公在外面赚钱,年收入还不错,现在家里有3套房子,一辆宝马,还有一百多万存款。
去年,她老公和公司里的年轻小姑娘在一起了。上个月,老公提出了离婚,态度坚决。她气坏了,说离婚也行,但你必须净身出户。
当时,男人给她的条件是:3套房子(其中有一套是男人的婚前财产),两套归她,宝马车因为他上班要用,所以归他,存款80%给她和孩子。
但朋友不愿意,想离婚?可以,你得把所有财产都留下。
起初,男人打算和她好好沟通,但朋友完全不愿意沟通,就一条:想离婚,你必须净身出户。
我问她:“你是真的想好了只要他净身出户就答应离婚,还是只是用这种条件逼他放弃离婚?”
她说:“我不年轻了,虽然不想离婚,但如果真的不得不离婚,我就要所有财产。”
可是,接下来的发展却出乎她的意料,因为她坚持对方净身出户才肯离婚,男人也恼了,说自己会起诉离婚,所有财产平分,那么,她最多只能得到一套房子和一半存款。
所以,她很着急地找我,问我有没有什么办法,让男人净身出户?
我很无语。如果是我,当初男人开出的离婚条件,明显是有利于女方的,而且对方是铁了心想离婚,哪怕心里再不愿意,也会趁此时机签了。
如今,对方已经收回了这个有利条件,让他再同意之前的条件都有难度,何况是净身出户呢?
但朋友完全无视当下的状况,就是一门心思要男人净身出户:是他出轨,也是他要离婚的,他凭什么不净身出户?
我很想告诉她:他是出轨没错,但法律上从没有出轨就要净身出户的规定,更没有提出离婚的那一方就必须净身出户的规定。
很多女人都想知道如何让对方净身出户,以确保自己最大的利益。那么,到底有没有让男人净身出户的办法呢?当然有,而且不止一个,最典型的就有3种。
第一种,也是最简单的,你遇到的是极为少见的重情男人。
哪怕他爱上了别人或者只是单纯地不愿意和你过下去了,但他心里非常内疚,一心希望你的下半生过得好一点,所以自愿放弃财产分割,愿意把房子票子全部给你,只希望换回自由身。可是能遇到这种男人的几率很小,一般男人都不愿放弃财产。
第二种,你知道他的死穴或者握有他的把柄,他不得不净身出户。
有些男人工作的地方,非常注重个人的风评或者他个人十分在意别人的评价,那么,他担心你闹开,影响了自己的名誉和前途,也有可能选择净身出户。但是,这种净身出户是被逼的,任何被逼迫的行为,都有可能引起反弹。
第三种,男人因为种种原因,急于离婚。
以前做义工时,见过一个离婚案例,男人爱上了其他女人,并且这个女人已经怀孕了。原本他是打算大部分财产给太太,自己留下小部分,但太太不满意,一定要拿到所有财产才肯离婚。他考虑了两个月后,选择了净身出户,但从此不愿意再对前面的家庭付出一分钱,理由是他已經放弃所有财产了。
虽然上面3种,都是让男人净身出户的办法,但实际操作起来成功率并不高,所以,那些认为男人出轨就该净身出户的女人,是不是该醒醒了?
另外,别人给不如自己有。所以,时刻提升自己的能力,才是每个女人毕生要研习的课程。
1
她找到我倾诉时,口气中还带有明显的依恋:“我老公是公司的管理层,谈吐文雅,做事利索,朋友同事都很喜欢他,当然这也是我当初嫁给他的原因,他的种种都很吸引我……”接着她话锋一转:“他虽然有很多优点,私生活却乱。他曾经跟我说过,他在高中时期就谈过两个女朋友。我当时听到这些还是很不舒服的。不过又能怎么样呢?谁在年轻时还没犯过错,慢慢我自己想开了,也就不计较了。况且那时候我还没有跟他在一起。”
她想的是,只要他以后不犯同样的错误,这一页就翻过去了。而且他们结婚多年,他并没有什么对不起她的。
可是在去年的6月,他又犯了同样的错误。
2
那天下班后,他去参加同事的婚宴,在婚礼现场跟一个女孩聊得热火朝天,两个人一起玩游戏,一起吃东西。婚礼主角都还没有亲吻,他们就玩起了亲吻游戏,而且在婚礼结束之前就离开了。被她的朋友看到时,他们正手牵手走进酒店。
后来,他承认错误,向她道歉,发誓以后要重新做人。她相信了他。
然而就在上个周末,她去一个商场,给孩子买换季的衣服,正巧碰到了他!他旁边还有一个姑娘,他们正一人手捧一杯奶茶,边走边聊。
她疯了一样追上去,他解释:“刚认识的,她不知道商场在哪里,我给她指一下路。”在她不断的质疑下,他才承认两人是在社交软件上认识的,女孩主動约的他,他不喜欢她,并没有和她发生什么。
她不明白,为什么他这样屡教不改,她都原谅他好几次了,而他们的夫妻生活也很和谐,又不是不能满足他。说到他几次出轨时,她眉眼中的痛苦无法遮掩,她说:“我很崩溃,我不知道怎么才能治好这样的老公……”
3
她的老公屡次出轨,但我从她的言语中却几乎看不出来她对他的责备,只是痛苦于不知道怎么让他不再出轨。作为一个女人,可以说她的心胸够宽广了,我不知道她还能忍受多久,还要忍受多久。
每次承认错误、道歉,然后又去出轨。可见她老公说的话已经没有任何效用,包括那些信誓旦旦的诺言,只不过是每次故伎重演,想采用同样的方式蒙混过关。
她是个好女人,认为老公会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可她老公可能不是这样想的。他出轨并不是因为她不能满足他,即使她能满足他的要求,他也还是会出去找女人。
虽然她说得不多,但很明显她很在意她的丈夫,很爱他,对他的爱甚至有些像母亲之于儿子的爱:他有错你不怪他,想着改正就好,这种溺爱会把他宠坏,让他恃宠而骄。就像现在,他屡次犯错,屡教不改,因为他知道你会原谅他。
所以,他出轨时你的态度就决定了他会怎么对待出轨这件事,你的态度坚决,他自然会收敛。你要找准自己在婚姻中的位置,不要当一个“母亲式”的妻子,要让他断了“既可以拥有你又可以在外肆意放荡”的念想。
1
老妈打电话来说,让我下班赶紧回家管管徐碧,说再这样下去,徐碧要把家拆了。我追问老妈什么事,她让我自己回家看。
老妈这一通电话,害我工作的心思都没了,不知道徐碧又在家里搞什么。她一向爱新潮,也爱折腾,什么新鲜玩意都往家里整,我妈其实挺包容她的,若不是太过分的事不会向我“告状”,看来应该是她老人家受不了。
回到家后,看見眼前的情景,我也瞠目结舌,难怪我妈受不了。徐碧居然在家里的地下室安装钢管,要把地下室改装成她的练舞室,这么大动静我妈当然会介意。听着“叮叮当当”的响声,老妈一脸不高兴,她在坐客厅看电视,却根本没看进去,连晚饭也懒得做了。
我悄悄把徐碧拉到角落:“你装这个东西怎么不提前跟我商量下?我也好跟爸妈做下思想工作,你看把我妈气的。”
徐碧拍拍手上的灰,双手插着腰说:“要是事先说,我还装得成?况且,这儿本来就空置着,我用来做个练舞室的自由都没有吗?你妈在家里练习广场舞的时候音响开那么大声,我一点意见都没有,我练舞你们倒是意见挺大的。”徐碧跟我理论了几句,便没再搭理我。
是的,我们一家人都不支持徐碧学跳钢管舞,不仅仅是因为钢管舞学费比较贵,而且是因为练舞会耽误照看孩子。别人家的老婆都在家里好好带孩子,徐碧刚生完孩子,却每周三天去学舞蹈,我只能自己来带孩子。身边朋友“甩手掌柜”比较多,有时他们喊我去打麻将或者聚会,一听到我要在家带孩子,都笑话我是个“怂奶爸”。
要说我没点情绪不可能,但是后来想想,毕竟孩子周岁之前带孩子的重担大多是徐碧承担的,我也不能太自私,一开始就没说什么,直到发现她选的舞蹈课居然是钢管舞,我们的分歧才变大,那玩意儿难学着呢!
家里弄了练舞室以后,徐碧果然每天大半的时间都耗在那里,她说培训班里都是些年轻姑娘,她的体能跟不上,只能加强训练。我常看见徐碧膝盖上有伤,而且小腿上也全都是摩擦出来的红印,虽算不上多严重,但看得出来她很辛苦。
我跟朋友吐槽徐碧跳钢管舞的事儿,朋友说我该知足了,他家老婆还丢下一家老小一个人出去旅游呢,还说旅游就是她的爱好,不可能因为家庭而放弃的,而且结了婚又不是非得围着家转。他顿了顿说:“有爱好是好事啊,还能陶冶情操。”我羡慕道:“还是你想得开。”
朋友却摆摆手:“哈哈,我支持她旅游,她不管我摄影,友好共存,合家美好啊!”过了一会儿,他又安慰我:“这年头,谁没点爱好,你放轻松点。”
其实道理我都懂,就是心里不舒服。这个朋友玩摄影,烧钱烧得特别厉害,但他老婆似乎也不在乎,还说花的反正是他自己的钱,他爱干啥干啥。当时我还好奇咋这么大度,现在想想,朋友也给了他老婆足够多的自由,大家互相尊重爱好,才能这么和谐相处吧。
2
徐碧样貌本来就好,加上练钢管舞,整个人的气质都有些不一样了。不得不说,她真的越来越好看了,身材也特别棒,她抱着孩子出去,都没人相信她是孩子妈。毕竟生过孩子的女人鲜少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恢复身材的,然而徐碧做到了。
对于她的变化,我既欣喜又担心,喜的自然是有个漂亮老婆在身畔;担心的是,万一桃花运找上她,那麻烦事就多了。最主要的是,我疏于打扮,整个人都朝着“油腻大叔”的形象前进,而徐碧照样保持着最好的状态,甚至越来越好看。
那天又有人夸徐碧漂亮,我颇有醋地对意徐碧说:“再这样下去,我都怕你要被人拐跑了,我在你边上看着多磕碜。”我不惜“自黑”来表达我的担忧。
徐碧打量着我:“怕我被人拐跑,你也上点心拾掇拾掇啊。你看你的啤酒肚,都说让你别喝那么多,你偏不听,让你锻炼你宁愿玩游戏,所以变油腻也是你自找的。”被徐碧损了一顿,我心里自然不愉快,但是她也没说错,我就只能把这口气憋着。可在半个月之后,因为一个视频,我这口气还是炸了。
那是徐碧在外面参加培训班安排的演出时,被人拍摄下来放到网上的视频,刚好被我同事看到了。同事指着视频问我:“咦,这不是嫂子吗?哇,跳得太棒了,什么时候能让嫂子给我们也表演一个?”同事是用羡慕的语气说的,但我自己看着那个视频,觉得脸红到脖子根了,心里无法接受老婆跳舞的视被传播开来,被这么多熟人看到。
当时我没吭声,也没作应答,回家之后我就绷不住了。我跟徐碧发脾气:“你跳舞的视频我们办公室的人都看到了,你不觉得丢脸吗?”
徐碧奇怪道:“这都什么年代了?我既然选择上台跳,自然是做好被人拍视频的准备,有什么好丢脸的?”我有点妒火中烧:“可你是我老婆!我不想别人看你跳钢管舞!”徐碧严肃起来:“我喜欢跳,我有权利选择我要做的事情。”
我和徐碧都上了火,在客厅里大声咆哮,本来还要继续吵,老妈抱着孩子出来了:“孩子都被你们吓到了,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徐碧小心翼翼地从我妈手里把孩子接过去,连忙轻声安抚。看着她温柔的一面,我不禁有点愧疚,并后悔跟徐碧吵架。其实,徐碧真的是一个很好的妻子、很好的妈妈、很好的媳妇,难道就因为我的不喜欢,就可以去指责她吗?
吵完架我就后悔了,可是我又拉不下脸去道歉,就出去买了份她平常特别爱吃的卤味来求和。徐碧看见卤味的时候瞥了我一眼,而后轻轻叹了一口气,带上一次性手套开始吃。我知道她是接受我的求和了。
3
徐碧自然没有因为那次争吵而放弃钢管舞,只是更加合理地安排时间,尽量不制造冲突,甚至将一些上台表演的机会也推掉了,我知道她是考虑我的感受。她这般改变,我也不能再犟着,有时她练舞回来,我也会帮她按摩一下腿部,给她放松放松。这样一来,两个人算彼此都做了妥协。
那天,徐碧掏出一张门票,说是培训班安排的一个文艺会演活动,她要去表演。说实话,我只在徐碧平时练舞的时候看过,还没有正儿八经地看到她在舞台上的样子呢,因此看到门票的时候竟然有点激动,忘记了把票接过来。徐碧看我这样以为我不想去,于是收起门票说:“算了,你也不喜欢,还是别去了。”
我回过神来,一把从她手里抢过门票说:“我去,老婆上台怎么能不去呢。那天就算有事,我也得腾出时间去看。”看我这么说,徐碧笑起来,她抱住我说:“谢谢老公。”
这一年多时间,因为徐碧练钢管舞的事儿我俩都闹了好几回了,但是回头想想,其实也没啥必要。她跳钢管舞并不影响家庭,而且她练舞之后整个人的情绪和身体状况都变好了,我再继续反对就是自私了。我现已经在努力说服自己:尊重,尊重徐碧的选择。
表演那天,徐碧在舞台上大放异彩。看到身边不少人都拿起手机拍视频,我也不甘落后掏出手机来,想把她最好的画面和瞬间都记录下来。尽管我仍然不喜欢这种舞蹈,但我不能否认徐碧跳得很惊艳,而且在舞台上的她很快乐。
表演结束之后,我把拍的视频给徐碧看,她吃惊地看着我,戏谑道:“你也拍下来了?你之前说什么来着?”
我得意道:“当然要拍,我老婆这么好看,怎么可以只存在别人的手机里。”我笑着看徐碧,徐碧也跟着我笑,我们似乎好久都没有这么开心过了。
人生能有几多欢,只要互相尊重,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也无可厚非。就像徐碧这样,能在钢管舞蹈中找到愉悦和开心,我这个做老公的,至少不能唱反调。
如影随形,情深似海
杨慎出生于四川省新都县,父亲杨廷和是武英殿大学士,官至吏部尚书。杨慎自幼天资聪颖,特别喜欢学习,在知识分子家庭,从小得到很好的家庭教育。23岁参加殿试的杨慎名列前茅,如愿以偿考中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正式登上政治舞台。
黄娥出生于四川省遂宁县,父亲黄珂是成化年间进士,官至工部尚书,母亲王氏也是名门闺秀,懂诗书守礼节。父母都有很高的文化修养,黄娥自幼受到很好的教育,是京都有名的才女。黄娥善于吟诗作词,尤其擅长散曲,诗文惊天下,美名传四方。
“金钗笑刺红窗纸,引入梅花一线香。蝼蚁也怜春色早,倒拖花瓣上东墙。”黄娥写的《闺中即事》技惊四座,登门求亲的显贵子弟络绎不绝。对于众多提亲的人,黄娥没有轻易答应,不是品学兼优的人,她绝对不会嫁的。杨廷和、黄珂都是朝廷高级官员,也是关系密切的朋友,杨慎随着父亲到黄珂家拜访,黄娥在家里见过他,对他情有独钟。
嘉靖皇帝朱厚熜不管朝廷事务,朝中奸臣当道腐败不堪。不忍心看到朝廷腐败,黄珂干脆利落地辞职,带领家人返回四川。父亲辞职的原因,黄娥心里清清楚楚,想起自己生活多年的京城,还有京城的亲朋好友,自然而然有些伤感。
黄娥感怀京都旧事,忍不住挥笔写下散曲《玉堂客》寄情旧友:“东风芳草竞芊绵,何处是王孙故园?梦断魂萦人又远,对花枝空忆当年。愁眉不展,望断青楼红苑。合离恨满,这情表怎生消遣!”《玉堂客》问世后,很快在京城流行开来。
《玉堂客》给杨慎留下深刻的印象,尤其欣赏黄娥的才华,觉得她是罕见的才女。杨慎找人提亲,黄娥爽口答应,他们的亲事顺利定下。“尚书女儿知府妹,宰相儿媳状元妻。”才子佳人的美满婚姻令人羡慕,在杨慎的家乡十分轰动,以至于他们结婚的时候,彩色轿子路过的地方,很多人纷纷争相围观。
结婚后杨慎、黄娥的感情非常融洽,在新都桂湖之滨的榴阁过着诗情画意、相敬如宾的甜蜜生活。
惹怒皇帝,谪戊边疆
在结婚第六年,杨慎、黄娥的命运发生很大转折,厄运居然接踵而来。世宗嘉靖三年,杨慎凭借知识分子的执着,坚决反对嘉靖皇帝弄虚作假,朱厚熜最顾忌的就是脸面,尤其糟糕的是他性格暴戾,杨慎的反对很快惹怒皇帝,遭受残酷无情的廷杖毒打,直接将他打得血肉横飞。
杨慎受到两次廷杖毒打,嘉靖皇帝看到他还活着,干脆判处他永远充军,将他贬谪蛮荒之地云南永昌。當时黄娥年仅26岁,深爱心心相印的丈夫,即使杨慎已经落魄,也没有抛弃他,不仅毫无怨言,反而深表同情。从北平到云南,路程遥远。得到杨慎被押差送走的消息,黄娥担心他经不起途中艰难,带着巨大的悲痛收拾行装,前去追赶他的囚车,希望亲自护送他。
身披红色囚衣、项系沉重枷锁的杨慎已经被押差送出京城,囚车从通县下潞河上船,黄峨赶到天津口改乘大船,沿运河入长江,从洞庭直上江陵,在潞河渡口与丈夫相见。看着杨慎遭到毒打后满身创伤、虚弱不堪,黄娥痛不欲生,两人抱头痛哭,押差感动不已。
情真意切的患难夫妻,在途中风雨同舟,历尽了千辛万苦。黄娥从小在富贵家里长大,从来没有吃过苦头。腊月十五的深夜,黄娥陪伴着丈夫行至江陵的驿站门前,看到妻子风尘满面疲惫不堪,杨慎想到路上艰苦,云南的生活环境更是恶劣,不忍心让她向前护送,极力劝她回新都去。
本来黄娥还想护送,在杨慎诚恳的劝说下,只能听从他的话,从湖北回四川。杨慎要去遥远的边疆,在江陵黄娥依依不舍,也只得含泪而别。离别的时刻,杨慎隔水看着妻子孤苦伶仃地独自乘舟远去,江边沙滩上的水鸟双双飞来又结伴而宿,让他分外的羡慕。在杨慎遭受与爱妻离别的痛苦,深感寂寞孤单的时刻,空中冉冉升起的满月,偏偏把皎洁的光芒投射在他身上。
在江陵分开后,杨慎在押差运送下,经湖南过贵州到云南;黄峨溯江而上,回到四川做家庭主妇,照顾老人操持家务。
分居两地,牵肠挂肚
黄娥回到四川,最初以泪洗面,想着曾经的幸福生活,突然变成两地分离,不知何时能够再见,犹如生离死别,让她黯然神伤。离别的忧愁只是开头,为了照顾公婆管理家务,黄娥只能独守空闺榴阁,把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杨慎在云南,黄娥在四川,他们过着牛郎织女的生活,每天都是在牵挂中度过。
“辞家衣线绽,去国履痕穿。”在期待里终于收到杨慎从云南寄来的家书,黄娥凄然谱成散曲《黄莺儿·雨中遣怀》,抒写思念丈夫的愁苦,成为众人传诵的名篇:“积雨酿春寒,看繁花树残,泥途满眼登临倦。云山几盘,江流几湾,天涯极目空肠断。寄书难,无情征雁,飞不到滇南。”
杨慎格外想念家乡的妻子,让他无可奈何的是天下大赦,嘉靖皇帝居然特旨不赦他。黄娥坚守自己的婚姻,始终惦记着远方的丈夫。嘉靖五年杨廷和生病,杨慎获准赶赴家中看望父亲,几个月后父亲痊愈,黄娥跟着丈夫到云南,在他流放的地方住了两年多。
嘉靖八年杨廷和去世,杨慎获准离开戊所,随着黄娥回到新都,帮助办理父亲后事。在杨慎返回云南时,黄娥不得不留在四川,照顾剩下的家人。
依照明朝法律,罪人年满70岁不再服役,可以回到家里。朱厚熜是出了名的小心眼皇帝,本来杨慎已经70岁,可惜刚刚回到四川,朝廷就派人将他抓回云南。71岁那年,杨慎在寺庙中含恨去世,得到噩耗的黄娥悲痛欲绝,花甲之年忍受悲伤前往永昌,打算将丈夫的棺椁运回新都安葬。
在途经泸州的时候,黄娥遇到杨慎灵柩,很快作出哀章当众宣读,词语格外凄怆哀婉,读后忍不住放声痛哭,身边的人跟着纷纷落泪。知道嘉靖皇帝不会轻易罢休,黄娥只能让杨慎的葬礼从简,朱厚熜果然派人赶来检查棺木,没有找到任何借口,只能悻悻回去。
黄娥不仅是才女诗人,而且是珍重情义的女性代表,天各一方40多年,依然没有放弃杨慎,她的忠贞不渝,永远值得敬仰。在黄娥的故乡立着43块各种石碑,展示她不同阶段的人生,传递她对爱情卓尔不群的坚守。对于真爱的人,无论哪种挫折,都会俯首称臣。
清晨5点,天刚蒙蒙亮,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新生村村民钱育良便起了床,他要为中风的妻子倒痰盂,帮她洗漱,还要赶到镇上的早餐铺,为100岁的岳父岳母买他们最爱吃的肉包子。对于74岁的钱育良来说,照顾好包括自己在内的四位老人,是他的义务和责任,而这样的清晨,只是他一天忙碌的开始。
1962年,22岁的钱育良下放到新生村,与钱明珍结婚后,便一直与岳父岳母住在一起,成了名副其实的“倒插门女婿”。钱育良把岳父岳母视如亲生父母,照顾得尽心尽力,一家人的日子过得非常温馨。
平静的日子总会遇上波澜。
2008年,身体一向硬朗的钱育良患上了胰腺炎,做了胆囊切除手术。钱育良压根没把自己的病当回事,倒是之后两位高龄老人的相继生病,让他心有余悸。
2009年,95岁的岳父钱有华因患严重的前列腺病住院。一些亲朋好友劝说钱育良:“老人都这把年纪了,就简单治疗算了。”钱育良不听,为提高老人术后的生活质量,他果断选择了微创手术。岳父手术当天大小便失禁,弄脏了衣被,钱育良耐心地为他擦洗,换上干净的衣被。老人手术后的两晚,按照医嘱两腿不能乱动,钱育良不顾自己年过古稀,硬是两天两夜没有合眼,用手紧紧地握着老人的双腿,陪伴他度过了术后康复最关键最艰难的日子。
岳父的病刚刚好,钱育良还没喘口气,2010年,96岁的岳母又被诊断为直肠癌。“老人年纪大,动手术有风险,我很犹豫。”说起当时的情形,钱育良仍然后怕,岳母的直肠癌属于中晚期,住院手术要花费十多万元。思前想后,钱育良还是决定手术。治疗的过程极其艰辛,术后的恢复也是项繁重工程。妻子在医院陪护,钱育良则每天两地奔波。他在家里为岳父做好饭,料理好家务,然后坐一个多小时的公共 汽车 进城,再步行半个小时赶到医院送饭送菜。经过一个半月的精心照料,岳母终于康复出院。如今,老人家精神矍铄,耳聪目明。
钱育良像呵护孩子一样照顾着两位老人,老人早上爱吃肉包子,晚上要吃带馅的汤圆。无论寒冬酷暑,刮风下雨,钱育良常常骑车四五公里去买。冬天有太阳的日子,他就搀着老人到屋外晒太阳;炎热的夏天,他怕老人受热中暑,耐心地为老人擦洗身子。一听到老人咳嗽,他马上嘘寒问暖。为方便老人上厕所,他特地改造了房子,在老人房间里安上了老年座便器。
2011年,妻子钱明珍突发脑溢血中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这又给平静的家庭带来了打击。当时,儿子钱斌远在扬州大学任教,女儿钱敏的工作也十分繁忙。照顾妻子和两位老人的重担全部落在了钱育良身上。儿女心疼他,要来照顾,要给他请保姆,他都谢绝:“你们有你们的工作,有你们的小家,我还有精力,还有力气,这也是我的责任。再说,别人哪里有我照料得好?”
于是每天早上,钱育良扶妻子起床,帮她穿衣洗漱,然后像带孩子一样教她學步,在家门前的院子里,他俩就这样手拉着手一步一步地折返走。有时妻子大小便失禁,弄脏了衣裤,钱育良总是笑着安慰她,默默地去清理干净。“少年夫妻老来伴,年轻时条件艰苦,现在条件好了,她却病了,我应该好好照顾她,让她感受家的温暖。”钱育良说。
如今的钱明珍不仅能行走,还能做简单的家务。“当时大夫说我这个年纪中风,恢复的几率很小,但我家老钱就是不信,他陪着我,照顾我,不离不弃。现在我到医院去检查,大夫说没想到我能恢复得这么好。”谈起中风,钱明珍凝望着丈夫,眼里隐隐泛出些许泪光,“如果没有老钱,我压根就好不了。”
钱育良家门口,有一棵高高的银杏树,他说那是他和爱人结婚时种下的。多少年过去了,这棵银杏树从小树苗长成了枝繁叶茂的大树,而这个苏中平原的平凡家庭,也随着时光的流逝慢慢成长,子孙满堂,孝老爱亲,幸福美满。钱育良打了个比喻:“家就好像这棵大树,老人是树根,儿孙是枝叶,只有根深才能叶茂。所以,我想,如果一个家庭要幸福,老人就一定要幸福。老有所乐,老有所养。”
在钱育良眼里,这棵银杏树见证了这个家的成长,它是家的“守护神”,也是家的“幸福树”。而在一家人眼里,钱育良才是这个家真正的“守护神”,也是这个家真正可以倚靠的参天大树。
有一天,表姐约了我一起逛街,逛完又坚持拉我去家里吃饭,说是表姐夫刚才打过电话,已经做好了饭菜。我跟着她回去,刚到家门口就闻到一股焦糊的味道,表姐推开门却大声说:“大厨先生做了什么好吃的,我们一路赶回来,早就饥肠辘辘了。”
等到菜端上桌子,我才找到怪味的来源,原来是“红烧肉”变成了“焦糊肉”,皱巴巴缩在盘子里,表姐夫有点不好意思地对表姐说:“以前看你做这道菜,感觉挺容易的,没想到被我烧成了这样……”表姐毫不在意地夹起一块肉尝了尝:“第一次能做成这样很不错啦,颜色不好看,味道却不差……”
吃完饭,我帮着表姐收拾厨房时,不由笑着说:“你脾气可真好,今天的事情假若换成是我,看到他把菜烧成这样,不定怎么发火呢。”她淡淡地一笑,说:“他是因为我逛街累了,才早早就下厨做饭,这不是夫妻之间一种无声的体贴吗?这样一想,我心里就会充满了快乐,不愉快早就烟消云散了。”
还有一次,表姐夫出差时,恰逢表姐过生日,他打电话回来,说已经替她叫好了外卖,除了一份长寿面,还有她最喜欢的鸡柳和酸奶。表姐听了满心欢喜,当天正好是周末,她就放心大胆地躺在沙发上看电视,不知不觉竟然睡着了,醒来饿得肚子咕咕叫,奇怪怎么没听到有人按门铃,外卖小哥没有来?
表姐给老公打电话,他急吼吼地说:“什么,你到现在还饿着肚子,我看看是什么情况,如果出了差错,我一定投诉他们。”没过一会儿,表姐的电话又响了,表姐夫吞吞吐吐地說:“唉,都怪我太粗心,居然把地址写成了隔壁单元……外卖小哥说按了半天门铃没人出来,直接放到门口就走了。”表姐赶快跑到隔壁单元去,真的发现有一份外卖,但是包装早就烂兮兮的,汤汤水水洒了一地,一只胡须上沾满了饭的胖猫,正躺在一边呼呼大睡呢。
好端端的生日,因为表姐夫的粗心搅黄了,表姐没生气,反而拍了一张照片过去,还幽默地留言:“外卖已收到,胖猫已吃饱,阿弥陀佛,善哉。”我听到表姐转述这件事情时,几乎笑破了肚皮。
夫妻在围城之内朝夕相处,时间久了,难免有各种各样的小摩擦,学会“放大快乐,缩小不愉快”,就是表姐的婚姻幸福经,学会这9个字,灵活地运用它,柴米油盐的日子就可以过得有滋有味,其乐融融。
有人说,初恋的时候,我们不懂爱情。其实,年轻的时候,我们都不懂得怎样恋爱。也许在不经意间,爱情就这样溜了过去。
1。某女当年约会我,悄悄和我说:谁谁谁都以为我们是男女朋友呢,真过分。我说:是啊,咱身正不怕影子歪,让他们说去。然后,没有然后了。
2。大四的时候,我打算给外甥女买个礼物。逛街时正好遇到班里一个妹妹,她自告奋勇说要帮我挑礼物,于是我们边逛边聊天。她问我,男生是不是很在意女孩脸上长痘痘。我仔细观察了一下,发现她左边脸上有几个痘痘。我就说:“没什么啊,我可以走在你的右边。”然后,没有然后了。
3。我曾经喜欢一个 女生 好久,但一直不敢表白。有一天,那个 女生 对我说:“我同学说,看得出你很喜欢我。”我羞愧得无地自容地说:“啊?抱歉啊,我以后会注意不让人误会了。”就这样,没有然后了。
4。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师妹说要给我介绍女朋友,约在明天早上图书馆门口见。第二天到图书馆门口,没见到她说的女朋友,只见到穿了一身新衣服的师妹。我大呼上当,扬长而去,等回味过来时已经晚了……
5。有一次和喜欢的女同学一起参加完培训出来,我说一起吃饭,她说还是一起去爬山吧。当时是冬天,我们爬到山顶的时候才五点,但天已经黑了。她说眼镜度数不够,天黑看不见,让我拉她一下。于是我就老老实实地拉着她的袖子下山了。然后,没有然后了。
6。上大学的时候,有一个舍友,他在大四那年,由于一直在一个固定的教室上自习,于是注意到一个也一直在那个教室上自习的女孩。而且很巧的是,那个女孩每次都坐在他前面。他越来越喜欢她,但是,内向的他却不敢有任何举动,只是每晚默默注视她的背影。大四第二学期,已经不用上自习了,但为了心爱的女孩,他依然每天去教室。当他把秘密告诉我们后,宿舍的6个哥们一致决定帮他走出第一步。
那天晚上,7个人一起去了教室。可是,无论我们怎么鼓励,他就是没有勇气走出关键的那一步。我们无奈地说:“看来我们也帮不了你了,自己努力吧。”回到宿舍,他彻夜难眠,痛定思痛,决定第二天无论如何也要向他心爱的姑娘表白。
第二天晚上,他如期见到了她。经过了心潮澎湃、如坐针毡等等过程,内心的两个小人儿激烈大战了1800回合,最后,浪漫的骑士胜利了。
他递给姑娘一张字条:“你好!我注意你很长时间了。你是一个温柔漂亮的姑娘,我能和你做个朋友吗?”
女孩看完字条,开始收拾书本,完毕,站起来转身问他:“我要走了,你要不要和我一起走?”
接下来,他说了一句也许是他一生中说过的最经典的话:“你先走吧,我还有几页书没看完。”
该生如今已上研三,仍无爱之体验。
被人们称之为“冻龄美女”的伊能静离婚后45岁再婚,47岁时又生了女儿小米粒,这对伊能静来说不仅仅是开启了第二春,简直是开启了第二次人生。她因此满足地说,自己在45岁之前都是在弥补生命中的缺憾,在这之后才开始变得圆满。
再婚生子后,为了孩子,伊能静几乎当起了专职的家庭主妇。除了参加综艺,她只接一些小角色过过戏瘾,小她10岁的丈夫秦昊,觉得妻子浪费了她的表演天赋,毕竟她也是两次提名金马奖最佳女主角的演员。可伊能静却不在乎这些,她充满快意地说:“虽然表演是我的生命,但像我这样的人,最想要的,是家。”伊能静在为秦昊庆生写的“小作文”中,就分享了她对七年婚姻的感悟:“那些看起来最实际的茶米油盐,正是生活里最温润的浪漫,做饭有人吃,说话有人听,睡时有温度。”由此可见,伊能静乘风破浪地走过了半生,终于找到了属于她的港湾。
是的,无论男人还是女人,有温度的婚姻才是最令人向往的。我曾经听过这样一个有温度的小故事:一位外国女领导人去花店买花,花店老板说:“你真幸运,嫁给了一位总统!”她微笑着说:“你娶了我,你也可以是总统。”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婚姻生活中,不是因为有你才幸福,而是因为有我才会幸福。因为我会给你带来温暖,而这样的温暖,就是夫妻之间互相理解、互敬互爱。
在一些人的婚姻生活中,经常会出现冲突,有一方总是习惯用“你”作为主语来开头,将矛头指向对方,认为都是对方的错。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婚姻是两个人共同经营的,出现问题也应该是两个人的问题。如果我们一味地指责对方,不仅会让对方感到委屈,更可怕的是,还会将对方越推越远,会让对方感受到“我不爱你了”。如果夫妻之间互相释放温度,双方都能感受到温暖,那么就不会互相指责互相埋怨,而这样的婚姻才会根深蒂固,一生相伴。
所以说,夫妻之间,真正应该做的是将视线转回到自己身上。比如,对方不做家务,是不是因为之前一做家务,你就批评说做得不好,所以就放弃了?周末对方不愿意陪你逛街,是不是因为工作太累,需要休息,而不是不爱你?不妨尝试一下心理学中人际交往的黄金法则,“像你希望别人怎么对你那样去对待别人”。你的改变与调整才是婚姻美满的第一步。而这样的改变,是一种有温度的改变,是一种释放温暖的改变。夫妻之间,信任来自哪里,主要来自于对彼此发自内心的尊重。尊重就是要爱自己并不断完善自己,尊重对方的选择。只有懂得自己、了解对方,才会选择自己真正喜欢的愿意一生陪伴的人,过一种有温度且温暖的日子。
記得看过一句流行语:失望攒够了,就离开吧。作为夫妻,最重要的是在攒够失望前,先试着学会沟通,互相释放理解的温度。无论男女,当你把生气的原因、失望的瞬间、难过的时刻,告知对方,即使是用吵架的方式,也是一种有温度的释放。这种方式,好过什么也不肯说,什么也不肯做。事实上,夫妻之间吵架,也是一种表达爱的方式。而吵架后的和好,更是一种保持恋情持久的秘诀,当然,和好必须带着真诚。
不管是情侣还是夫妻,从陌生到熟悉再到最终决定生活在一起,都是一个关系逐渐拉近的过程,这其中的温度或温暖是不可或缺的。在这个过程中,两人之间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问题而产生分歧、矛盾和争执,但对于这种矛盾和争执要在心理上做好准备,用理解和宽容打好地基。好的婚姻,不是不吵架,而是愿意在吵架后多听听对方的倾诉,之后积极寻求解决措施,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长久的婚姻,不仅是好好爱,更是在吵架时不伤害对方。
有人说,杨绛与钱钟书,是人世间婚姻最理想的模样。其实,他们也和普通人一样,会争吵、会拌嘴,甚至会为了一件事儿发生激烈的争执。杨绛在《我们仨》里这样回忆道:我和钟书在出国的轮船上曾吵过一架,原因只为一个法文“bon”的读音。我说他的口音带乡音。他不服,说了许多伤感情的话。争吵过程中我也尽力地用语言刺他。然后我请同船一位能说英语的法国夫人公断。她说我对,他错。我虽然赢了,却觉得无趣,很不开心。钟书输了,当然更不开心。常言说:“小夫妻船头上相骂,船杪上讲和。”我们觉得吵架很无聊,争来争去,改变不了读音的定规。此后,我们讲定,以后不妨各持异议,不必求同。
现实生活中,作为夫妻,当你们在争吵中加入一些理性的因素,释放出一些有温度的语言,在争吵后进行总结时,你们会发现,吵架其实只是平淡生活中的一剂调味料。所以说,长久的婚姻并不是人们首先应该追求的,幸福的婚姻才是,因为只有幸福才会长久。而幸福的婚姻,必会让夫妻双方在婚姻里能够共同成长、互相感激、彼此接纳,用温度去温暖另一方的心。有这样的婚姻生活做基础,相信在面临生活的挑战时,彼此能够一起承担;出现矛盾时,双方能够主动沟通,最终能够在有温度的沟通中精心呵护好自己的婚姻。
她很丑,生下来就丑。一块红痣,彻底遮蔽了她整个少女时代的天空。红痣不偏不倚,正好长在额头上。为此,她很自卑,不敢扬头挺胸地走路,就像一只孤单受伤的小鸟。
所有同龄的孩子都上学了,她还背着那个比她大好几倍的背篓去山上放羊拾柴。直到那个长得很帅的小学老师三番五次地到家里做工作,父母才极不情愿地答应让她去上学。别的孩子贪玩,只有她,常常独自一个人坐在角落里一遍一遍地读书,那些简单的课本,在她的手中就像宝贝一样。
她初中毕业了,可她还想读书,但父母不让,他们说一个高中生一年的花费,相当于一家人一年的开销。再说,一个女孩子读书能有多大出息!无奈,她只得辍学。
秋天,有城里人来招工,她也跟着人家去报名。排了很长的队,好容易临到她了,那个招工的人却连看都不看她一眼就说不要。为什么不要她?有相好的姐妹为她不平,那个吊着三角眼的城里人说:她太丑,我们只要年轻漂亮的。
她满肚子屈辱跑回家中,不吃不喝,躺在床上好几天,最后还是狠了心非要上学不可,父母拧不过她,无奈地答应了。
她发誓:一定要考上名牌大学,要彻底改变自己像小草一样的命运。三年中,她吃最差的饭菜,穿最旧最便宜的衣服,终于考上了大学。
独自一人在都市里生活,她不唱歌不跳舞,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了学习上,课余时间就打工,干最苦最累的活维持学业。从大学生、研究生到法学博士,她就像一根绷紧了的弦,从没有虚度过一天。
她也渴望爱情,但她不敢相信爱情。她觉得美好的爱情是那些漂亮女孩子的专利,像她这样的女人,爱情就像挂在天边的一抹充满诱惑的彩虹,虽好看耀眼,却触不着摸不着。殊不知,在她身边,就有一个又高大又纯情的男孩子,常常感动于她的执着和真诚,早已暗暗喜欢上了她,只是面对她的冷傲不敢表露。从上大学开始,他就陪伴在她身边,她考研他就考研,她毕业他也毕业。直到有了一份很好的工作,报到的那天,偶一回头,才发现他竟也在同一个单位。
那个夜晚,她终于可以松一口气。有了称心如意的工作,有了房子,她一个人在酒巴里喝酒喝到很晚,直到喝得醉眼朦胧,分不清东西南北。出得门来,对着五彩缤纷的城市,对着闪烁的霓虹灯,她一边吐一边哭。一抬头,发现了那双明亮而爱怜的眼睛。她真的好累好累,只想有一个臂膀能够好好地靠一下。这个念头闪过后,她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醒来,她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床头上有一张纸条:宝贝,醒来后好好休息,我给你请假了。饭在桌上,顺便读读那些本来就属于你的信。
然后,她看到了一叠粉红色的信,整整99封,每一封信的开头都是她的名字——虹。她终于知道,她一直有一个很美丽的名字,只是她从来没有好好地审视过自己……
以前在一家外企上班的时候,身边有个女同事不太招人喜欢,常年不苟言笑,和谁说话都板着一张脸;常年穿着屈指可数的几套衣服,且不施粉黛,平时有聚餐聚会或者集体活动,她也基本推掉,让人觉得孤傲得可以。
然而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孩子,却在一次公司的年会上,让所有的人震撼不已。
那次公司聚会,主题很轻松,让每个人敞开心扉谈谈自己的生活家庭及未来理想,这也是外企人性化管理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那一次,在大家都几乎畅所欲言了之后,那个女同事站了起来,很少讲话的她,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因为她平时给人感觉太冷漠太不合群了。女孩子的脸微微发红,用有点颤抖的声音告诉我们:“我知道有些同事不太喜欢我,我也知道我很孤僻,可我真的有很多的心事和难处。我的丈夫——我们结婚5年了,两年前他查出有肝癌,从那一天起我们就开始和病魔斗争,这两年里我的每一天都是在痛苦和恐惧中度过的,不知道哪一天我会失去他,这也是我不爱说不爱笑的原因,前几天,医生告诉我,他的时间不多了……我把这些告诉大家,是希望你们能明白,我不是故意孤僻,故意冷漠,我是真的很痛苦,今天我实在忍不住了,把这个秘密说了出来……”说到这里,她痛哭失声,而我和周围的人也早已泪湿双眼,每个人都不由自主地上前拥抱她,鼓励她,那个瞬间我们都在为平时对她的误解而自责,只怪自己为什么没能多关心她一点;那一时刻所有的误会都烟消云散,只有心灵之善和人性之美。也正是从那件事开始,我开始懂得,很多人的或冷峻或落寞的外表下,其实都可能隐藏着一段心痛的故事。
我还认识一个女孩子,年轻漂亮,气质脱俗,但她却似乎活得并不轻松,她比其他的女孩子更爱美爱打扮,更在意自己的容貌。在她眼里不化妆出门简直是件不可想像的事。她每天会比其他女孩早起半个小时梳妆,每个月要拿出一半的工资买服饰,就是这样一个在外人看来已很美丽的女孩,居然有过两次整容经历,并且听说还会有第三次,第四次……直到自己满意为止,绝大多数的人都会觉得这女孩简直不可思议,甚至不可理喻。然而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知道了这个女孩的身世后,才明白了她不为人知的心酸和苦楚。
原来,这女孩从小生活在一个书香门第的大家庭,家里的孩子,包括她的表姐表妹表弟等等都很优秀,也都长相出众,唯独她,是个丑小丫,家里的大人们似乎不约而同地忽略了她的心理感受和承受能力,她的那些长相漂亮的兄弟姐妹们更多更好地得到了家长的宠爱和赞美,而她是最孤独最自卑的一个,从小她就认为,正是因为没有美丽的外表,所以才失去了本该属于自己的幸福,这个心结伴随她慢慢长大。虽然日后她也开始女大十八变,但这个心理阴影却始终未曾散去,这也是导致她过度整容和过分打扮的内在原因。
还好,后来的她,生命里出现了一个真正懂得爱她的男人,爱她的容颜,更爱她的心灵,她才渐渐走出心灵的阴霾,重新开始健康的生活。
这两个女孩的故事,以及后来我经历过的更多的故事,在告诉我,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有着你可能并不知道的心灵深处,心理暗伤,别轻易否定一个人,别轻易小视一个人,每个人都会有难过的坎儿,难受的事儿,难堪的过往,试着去了解、沟通、理解吧,在我们还有这份爱的能力的时候,只有这样,人间才会更温暖,更和谐,也只有这样,我们才可能在遇到自己的人生困境的时候,收到来自他人的温暖和关怀
丁丁事业有成并且长得美,很多人都觉得她应该艳遇颇多,可惜她自视太高,年届三十依旧孑然一人。年龄渐长,她有点沉不住气。有一天,她竟然在交友网站上给自己登了记。然后,她就认识了小辉。
小辉个子不高,黑且瘦,其貌不扬。他曾在欧洲游过学,利用暑期拿着微薄的旅费,飞廉价航空,住青年旅社,给各种旅游杂志写专栏,是个不折不扣的背包一族。就是这样一个人突然之间对丁丁产生了莫名的吸引力。
他是她世界以外的人,他的话题新鲜,他的笑容纯真,他的思维单纯。虽然他没有钱,但丁丁突然有回到17岁时的感觉。有一天午夜,丁丁收到小辉的短信,来自越南的会安小镇,小辉说他坐在山坡上想念她,星星低得都可以举手摘得,若她在身边他一定给她摘一串戴上……情话幼稚而有杀伤力。丁丁盘算好春节和他一起旅行。他们选择了东南亚岛国。
丁丁出钱买的机票,第一次坐公务舱的小辉兴奋不已。度假村也是五星级的,小辉又雀跃了一番。小辉只带了一个大背包,装着他全部的家当,全然不顾瘦弱的丁丁拖了一个大箱子艰难地跟在他的后面。这个活泼的大男孩是这么的单纯,所以,每天丁丁就像一个妈妈带着一个热闹的开心果。渴了,丁丁去买水;饿了,丁丁请吃饭;丁丁期待着小辉能对她有些许关怀的举动,却一直没有出现。五天的假期结束时,丁丁发现这个背包客的相机里竟然没有拍过一张自己的照片。她有些失望,但她又想到拍照是小辉的职业,听说厨师回家也从不做菜,她就把自己给安慰了。
她盘算着,回来后要好好和小辉谈一下,毕竟双方的年龄已经不小了,要继续走下去他至少得成熟起来,得会关心她。到北京机场时,温度要比东南亚岛国低30度。两个人都穿着单薄的夏装,小辉说:真冷!你带厚衣服了吗?一股暖流流过丁丁的心头,这是这个假期小辉对她说的唯一体贴的话。丁丁说:有,有。她拿出一条厚厚的羊毛围巾,小辉很自然地围到自己的脖子上。然后,丁丁和他分手了。
当你还在对爱情充满梦想和憧憬的时候,你可以爱任何人,甚至爱那些不爱你的人。但有一天你需要一个肩膀时,就要睁开眼睛,不是每个肩膀你都能依靠,但凡这个肩膀让你靠得不舒服就要把他换掉。因为随着岁月的增长,你对这个肩膀的需求会越来越强烈,这是一丝都勉强不得的。
三年后的某一个午夜,丁丁接到小辉的一个短信:我在泰国清迈小镇的河边,看着满天的繁星,非常思念你……丁丁看着旁边熟睡的先生,给他回了一条:玩得开心啊。然后钻进那个厚实的臂膀,安心地睡去。
她不指望靠一场婚礼就打消所有人的偏见给自己洗刷冤屈,但至少它证明了方鸣的态度:你不是替身,他愿意为你们俩的幸福努力。
低调闪婚怎么就成小三了
去方鸣家吃中秋的团圆饭前,新媳妇思思好好地表現了一把自己的贤惠。完了洗碗收拾厨房,却听见厨房隔壁的小阳台里有人正在议论自己:“我发現这个新二嫂还真会表現自己。你说我二哥才离婚几个月呢,就又结婚了。要不是以前就认识的,能有这么快吗?”思思听出来是小堂妹的声音。
“难说。現在这世道,什么事都可能发生。崔翘当时要有这眼力见儿,你二哥还能和她离婚?”说这话的是表嫂。
门外天晴日朗,思思却觉得耳边阵阵雷声。我几时成了小三了?思思向来是洁身自好的主儿,一辈子最在乎的是自己的名誉。方鸣离婚时,她还不认识他呢。方鸣没听到这些闲话吗,为什么一句话也不说?她真想跳出去证明自己的清白,可这些事能一是一二是二的说道吗?
思思和方鸣是相亲认识的,那时这个二手男刚离异没多久。28岁的思思在大家眼中俨然是剩女一枚,她自己倒不着急婚事,要不是为了让父亲放心,現在和方鸣也不过是点头认识的程度。父亲腰部发現了一个硬块,怀疑是肿瘤,女儿的婚事一直是他的心病。他看方鸣人品和条件都还不错,便催促思思赶紧嫁了。他们那一辈不也是婚后才培养感情的,日子过得不是好好的?
父亲要做手术,思思没心思办喜酒,方鸣则是不想宣扬自己是二婚,小夫妻低调去了三亚旅游结婚。可是这低调的闪婚,怎么就被理解为是小三上位了!
不是你想请,就能清
晚上,思思和方鸣说起堂妹和表嫂的闲话,方鸣却没当它是回事。“咱们是个大家庭,关系本来就不好处,你别管,反正平时又没什么往来。”
“那也不能无中生有说我是小三啊。”思思还是委屈,感觉特窝火。
“清者自清嘛,咱们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别人爱说什么咱也管不着。再说,就算我老婆真是小三上位,只要我自己喜欢,他们能怎么着?”方鸣握着思思的手就往怀里拉,一副嬉皮笑脸的模样。
明知方鸣在和稀泥,思思也想不出更好的法子。总不能逢人便说自己不是小三吧,那不成神经病了。前妻崔翘以前是很讨方家人喜欢,可她已是过去时。自己才是和这个大家庭长久相处下去的人,没必要去较那个真。
思思决定清者自清,这淡定却让周围人越发觉得那猜测是真的。尤其是方鸣和崔翘共同的朋友,看思思的眼神总带着点不屑和轻视。有一次她远远地看到方鸣表嫂和崔翘在逛街,对方似乎也看到了思思,像是故意躲着她似地拉着崔翘就往回走。
思思莫名其妙,我是洪水猛兽吗?就算你们原本关系就不错,也犯不着躲我呀。但她又能拿这些人怎么办,总不能因为自己嫁给了方鸣,就让表嫂和崔翘不来往了?
孤军作战是会产生怨怼的
思思开始恨当时的低调冲动。早知道会有这样的误会,当初她才不会急着结婚,她一定会要个像样的婚礼,免得大家误会丛生。
她对方鸣的态度也开始不满。有些事自己这个新人不好开口,方鸣就一点都没看出自己的尴尬和期望?
他情商真低到这种程度?
方鸣带思思参加朋友的生日PARTY。婚后第一次出席这样的场合,思思特意打扮得很精致。她礼貌客气地和大家打了招呼,自以为表現得体,却还是听见洗手间里两个女人的闲话:“也就比崔翘年经点儿呗,我真替崔翘抱屈。現在的小三真汹涌。”
思思的眼泪扑簌扑簌就往下掉。她恨不得拉着所有人解释:我不是小三,我和方鸣是在他离婚后认识的。可是,旁人会不会以为此地无银三百两?
聚会结束后,和方鸣提起洗手间里的闲话。这一次,她尤其渴望听见方鸣能说点别的,能为她做点什么,可丈夫只是搂住她:“乖,我知道你委屈,别理那些女人,你越是反应激烈,她们会越是针对你。”
思思莫名心酸。只是让着忍着就能消弭流言吗?她也不是没试过在大家谈到自己和方鸣时插上几句关于相亲的事,可谁理会她?认定你是小三,你的解释就是掩饰。
如果方鸣能和朋友讲一讲他们的相亲经过,效果一定比自己的孤军奋战好得多。
谁说新人就不哭的
歌里唱“从来只见新人笑,有谁听到旧人哭”,思思却觉得自己这个新人哭的次数也不少了。
方鸣对她好,但他能让自己生活在真空世界听不到外面的一点议论?从失望到怨怼,思思不由得怀疑起这段婚姻。方鸣真的爱过我吗?我是不是他用来填补空缺的药?如果他真的在乎我,为什么我被当成小三,他却不帮忙澄清?
嫌疑是裂痕的开始。偏那阵子方鸣工作忙,总是加班到很晚。思思更加疑虑重重,一个清水衙门也会很忙?忙是不是借口,他其实是和崔翘旧情复燃了?
当方鸣又打来电话说加班晚回时,思思不想再一个人在空荡荡的房子等到深夜,直接回了父母家。
晚上十一点多方鸣的电话才打来,得知思思在娘家,他开始不高兴:“怎么事先没告诉我一声?见你不在,我紧张死了。”
“你紧张?”思思冷笑。十一点多才打来电话叫紧张?
“我这才下班。发生什么事儿了,怎么突然回妈那儿了?”方鸣关切地问。
思思摇摇头,是他神经大条呢,还是他不在乎我?他真不知道我这段时间为什么生气吗?
第二天下班时,方鸣已经等在她单位门口了,不想让父母知道自己和方鸣正在闹矛盾,思思跟他回了家。但方鸣一副没事人的模样,让她无名邪火直往上蹿。
她痛下决心,如果方鸣再这么不考虑自己的感受和处境,那就离婚。当所有人误会自己的时候,她不指望他誓死捍卫自己,但至少也要用他的“螳臂”挡上一下,方鸣对这件事听之任之的不作为作风,让自己心寒。
电脑里有他们旅游时拍的照片,照片里的思思笑得非常灿烂,一脸新娘的幸福。那时的她绝对不曾料到,等待自己的是一顶小三的帽子。
两行泪顺着思思的腮轻轻滚落,她看着方鸣的眼睛问:“你真的爱我吗?”
方鸣一怔,“说什么傻话呢,当然啊。”虽然两个人是相亲认识,但他一直很欣赏思思的孝顺和通情达理。
“为什么我感受不到?我不知道我成为大家眼中可耻的小三你是什么感想,我只知道这顶帽子压得我快喘不过气来了。”思思的眼泪开始纷飞,“如果,我一直感受不到你的爱,我不确信自己能坚持下去。”
该宣传的该正名的,一块办了
方鸣坐在沙发上陷入了沉思。思思成了小三,自己也成了负心汉,他原本以为婚都结了,自己明白是怎么回事就成了,没想到却深深地伤害了妻子。上一段婚姻,并不是因为自己的出轨才画上了句号。因为是二婚,他原本想低调地幸福,没想到众人把这种低调当成了他心存愧疚,他自己受些委屈没什么,可是,他真的不能再委屈思思了。
第二天,思思还在睡梦中,方鸣就把早餐端到床边,单膝跪下:“你愿意嫁给我吗?”
思思惊得张大嘴巴,一时没反应过来。
“我的意思是我们补办一个婚礼吧。我原本想二婚就不办婚礼了,可少了这道形式还真不行,咱们都看错了形势。正正经经的、清白的结婚是越高调越好。到时候我们邀请媒人做证婚人。”
看着盘子里香味四溢的煎蛋,思思松了一口气。她不指望靠一场婚礼就打消所有人的偏见给自己洗刷冤屈,但至少它证明了方鸣的态度:你不是替身,他愿意为你们俩的幸福努力。
心结去了,她也有心情小小地矜持一把,“求婚得有鲜花吧?”
“鲜花也就是个形式。”
“你刚刚说了,形式也很重要。”思思努力装出严肃的表情,心里的小人已经乐得打滚。让你们说我是小三,过几天,老娘这个正房就高调给你们看!
二婚男闪婚,就一定是小三上位的原因吗?
印象中,我只喜欢过一个比我小的男孩子,那是我初中生活留下的最丢人的回忆。他是我们数学老师的儿子,长着一张娃娃脸,我暗恋了他整整三年。就这样傻乎乎地到了初中毕业,即将分别了,才有朋友告诉我,其实他从一开始就知道我喜欢他,只是我以为他不知道。这算什么嘛!
从那以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见过面了。
等到慢慢接触到社会上的人以后,我逐渐变得很刻意地喜欢比我大许多的男人。我似乎有种天生的好胜心理,在我看来,照顾一个“老”男人会让我产生很大的成就感。可是,就在这时,又一个比我小的男人闯进了我的生活。他叫林威,只比我小一岁,是邻省一个县城的,经常利用出差的机会来南京。
其实我也尝试过,不去考虑年龄的因素,但是他做的很多事情,真是让我没有办法接受,而且越发觉得滑稽。还记得有一次他晚上打电话给我,说他出差来南京,让我去接他。我从城南赶到城北,穿着裙子在夜色中等了他将近3个小时,也没有见到他。那期间打他的电话,不是不接就是掐断。等我回家时已经快午夜12点了。我膝关节钻心地痛,他都没有跟我解释一下。我至今也不知道那次究竟是怎么回事。
又过一个星期,他说和他姐姐来南京买东西,花光了所有的钱,回不去了。我赶过去给了他1000块钱。后来他竟然告诉我,他只是为了试探一下我是不是冲着他的钱才对他好的。我很早就说过,我把他当弟弟一样看待,可是他从来没有信任过,他根本不懂什么叫尊重。
他母亲是县委书记,父亲在省直机关工作。尽管父母的感情并不是很好,但是他们也不会轻易地说离婚。于是,家里经常吵架,没有一点家的氛围。他也不可以和同龄人那样,过他们自己选择的生活,他必须走父母为他铺的路。也许在物质上他的确是得到了满足,但是他失去的是用再多金钱也换不来的。也因为这样的原因他没有真正的朋友,他们都冲着他妈妈的权力,利用他谋取他们想要的利益。
他说:“只有你不一样,你从来不过问,甚至连我是做什么的都没有问过。我知道你是真的对我好,我做那么多的事也是因为怕了。也许我伤害到了你,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虽然我不知道他的家庭究竟是什么样的,我只知道如果他舍得抛开父母给予他的一切,他是自由的。可是他并没有那么做,因为离开他父母,他什么都没有,他也什么都不会。在我看来,他真的让我很讨厌,他把自己看得高人一等,觉得人人都是虚伪的,都是带着很强的目的性和他交往的。
我冲着他吼:“你真的很了不起吗?你也真的很了不起,因为你有个好妈妈。这就是很多人做不到的,不过,你想过没有,除了这个你还有什么?你还会什么?你连起码的尊重人都不会!”他有点懊恼:“你凭什么这么说我?”我拍了一下桌子:“我只是教你怎么做人,因为我比你大,因为我吃的苦比你多,因为我接触的人比你多,因为我……”
他愣了一下,说:“那我问你,你现在还愿意做我的女人吗?”我真是被气死了,他居然在这个时候说出这样的话,我用很奇怪的语调说:“县委书记儿子的女人?你也真看得起我。”“为什么用这么怪的口气?我真的想带你走。”“带我走?带我去哪?我用什么样的身份跟你走?”他却不耐烦了:“我已经说过很多次,我喜欢你,你为什么还要问?”
我端起桌上的咖啡,泼向他。他这个无耻的男人,到了现在还在用官腔跟我说话,还自以为是。我指着他的鼻子说:“我警告你,我不是那种贪图虚荣的人,你找别人吧。还记得我上次给了你1000块钱吗?我们这一年来的交往就值那么多。”他在后面喊着什么,我已经听不清,我有种被人侮辱的感觉,侮辱了什么?说实话,走的时候我哭了。哭什么呢?哭自己受到了侮辱、委屈?还是哭自己亲手把垂手可得的肥肉丢到了垃圾箱里?
后来,朋友帮我打听了这个人,他所说的父母的身份是真的。虽然他年龄不大,但是早就订婚了,未婚妻是他父亲领导的女儿,年龄不够,所以只是订了婚。我浑身冒冷汗,难怪那个时候他只是问我,愿不愿意做他的女人,而不是女朋友!我真的很庆幸自己没有陷进去。
我不甘心妥协于生活,总担心自己的梦想有一天会锈迹斑斑,心情在种种矛盾中有时会降到冰点。以至于后来我迷上了游荡,因为总是呆在一个地方,我会感到厌倦。重要的是,我始终找不到可以停留下来的理由,所以,一直在游荡,一直在逃避。孤独,我真的觉得很孤独,所以偶尔我会放纵,多半是选择在夜里,因为城市萧条的夜晚会让我因为冷清的恐惧而失望。
我以为这个人从此以后就会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但是,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我好朋友柳青的母亲给我打来电话,问我是不是和她在一起。我说,没有,我已经半年多没见她了,发生什么事了?
电话那边断断续续说:“柳青,跑了。”我顿时傻了,柳青是我们几个朋友中最乖巧的一个,怎么会?仔细询问才知道,她交了个男朋友,因为那个男的比她小,家里人很是反对,她一气之下就离家出走了。
我立刻打电话给柳青,她却一直关机。直到第三天,我终于打通了。柳青的确是和那个小男人跑了,在我保证绝对不会告诉任何人的前提下,柳青给了我她的地址。当我见到那个小男人的时候,我差点昏厥过去——他,竟然是林威!但他见到我的时候并没有多少的惊讶,因为他早就知道我和柳青是好朋友。我似乎可以看到他眼神里掠过那么一丝得意。
我傻站着,不知道先骂林威还是先劝柳青。就这样,我们三个人僵持着。显然,柳青是不知道我和林威的事情,她跟我煞有介事地介绍起林威。我没好气地说:“我们认识,他就是我跟你提过的,比我小一岁的、无耻的男人。”这下轮到柳青昏厥了。
林威冷笑了一声,揽住柳青的肩膀,挑衅地冲着我说:“我无耻吗?你问你的好朋友啊!”
我再也克制不住自己,冲上前,揪住他的衣领,质问:“你究竟想怎样?”他并没有反抗,甚至没有挣脱,倒是柳青慌了神,在一边鬼哭狼嚎。我愤怒地冲着她喊:“你给我闭嘴!”
林威轻蔑地说:“冷静一点吧,你不是自诩自己比我成熟吗?怎么遇到事情这么冲动?”我渐渐松开了手,然后用膝盖狠狠地顶了一下他的肚子。他立刻弯下腰,嘴里咒骂着什么,我已经不想去听,拉过在一旁已经傻了的柳青逃也似地离开了。
其实柳青跟我提起过,她交了一个比他小的男朋友,我当时也只是随便附和着。虽然我不能接受男孩子比我小,可我也没有权利要求别人跟我一样。
我跟柳青说:“我饿了,跟那个混蛋扯一阵子,真累。”于是我们找了一家很小的餐馆,她说:“我钱不多了,只能将就着吃了。”我摆摆手:“我请你吧,你还是想想,下一步该怎么办?”
柳青欲言又止的样子,让我真是着急,你怎么拉?想说什么就说。她这才开口,“其实他对我挺好的,年龄有什么关系呢?你不也说过,年龄根本不是影响感情的最关键因素吗?我只是想给自己一次选择的机会,一直以来我都是听他们的。为什么你可以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我就不可以?”
我安慰柳青,同时也提醒她,“你想过没有,他比你小,感情方面他可以玩,你呢?你能玩几年?女人和同龄的男人在一起都怕自己会老得快,更别说你比他大了,你还能玩几年?你就为了这个和父母作对吗?你觉得这个男人值得吗?你放弃你父母和他在一起值得吗?可靠吗?”
阴郁笼罩着她忧伤的眼神,凄迷的泪光仿佛寒彻心脾,叫人心疼,让人心碎。她哽咽着说:“我没有想那么多,我真的喜欢他。为什么我没有恋爱的时候,父母死命地催,而我现在找到我爱的人,他们怎么又不同意了?”
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说,因为我的确掺杂了自己的个人感情进来,可我就是觉得林威没安好心,却又说不出来个所以然。因为我的确不知道他现在究竟有没有和那个省领导的女儿结婚。想到这,我冲着店老板喊:“给我两瓶啤酒。”
柳青有点慌,说:“你干吗呢?现在感情上受磨难的是我,不是你哎,你借酒浇什么愁啊?”
我慌乱中将杯中酒仰脖而尽,然后尴尬地用手抹去留在嘴角的泡沫。这时,我实在憋不住了:“柳青,你知道吗?我们曾经有过一段。”柳青目瞪口呆,一副不敢相信的样子。我不顾她,继续说,“但这不是我反对你们在一起的真正原因,而是因为你对他一无所知。你知道他是干什么的吗?”
“他是老师啊!怎么了,我不是曾经告诉过你的吗?”柳青满脸不屑地说。
我大笑,惹得其他吃客都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我有点不好意思,于是收敛了一点,说:“那我们先不说这个,你知道吗?他曾经订过婚,最后结了还是没结,我就不知道了。你想想,你为了他从家里跑出来,他为什么不带你去他家呢?”
柳青“腾”地站起来,“你,你,你怎么这样?因为他曾经抛弃你,你就这样污蔑他,想分开我们?”她这样激动的反应是在我意料中的,所以我并没有吃惊,更没有与她争执下去。我扒了几口饭,跟店老板结了账,冲着还在生气的柳青说:“那我们亲自去问他。”
到了他们临时的住所,才发现林威已经跑了,之所以确定他跑了,那是因为他的衣物也没了,打他的手机是关机。柳青顿时就傻了,说实话,我也傻了。虽然我曾经很恨他,但是我一直在心里祈祷林威是真的爱柳青,毕竟柳青是我的朋友,我不想她受到伤害。
可是,这一切证明我的希望落空了。
我带着伤心欲绝的柳青回到家,我什么都没有告诉她的父母,只是希望他们能够理解她,给她一段时间。
这样一个男人,深深地伤害了我们,可是,那个女人呢?那个与林威订了婚却不知道有没有修成正果的女人呢?她究竟扮演了一个怎样的角色?为什么受伤的都是女人?我欲罢不能,号啕大哭,谁也阻止不了。
开始的开始,是我们在歌唱;最后的最后,是我们在流泪。
个性的脆皮肠 · 爆笑乐园的漫画全集漫画免费阅读「下拉观看」-汗汗漫画 2 月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