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漫画《愤怒的萝卜》主创团队中没有剧本《冲出大山的女人》作者孔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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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孔恰不女权,人家自己说的很清楚,这件事从头到尾的撕点本质上也不是女权。请不要因为某些人的搅浑水,就把这场撕逼再扯上女权了,简直是可笑又可悲。
第二,孔恰写的《冲出大山的女人》并不是原创,此前也很清楚地标明。而她现在却把自己写的本子给卖了(虽然看不出卖给了谁),也没有展示她向原梗作者的授权——请问她这算不算侵权?
第三,有关于现在漫画与她的撕逼,我直接放一个微博链接吧。
http:// m.weibo.cn/5993234678/4 005317089922711?uicode=10000002&moduleID=feed&featurecode=10000085&mid=4005317089922711&luicode=10000003&_status_id=4005317089922711&extparam=100103type%3D1%26cuid%3D2579122737%26q%3D%E5%AD%94%E6%81%B0%26t%3D1%26sid%3Dt_wap_ios%26category%3D31%26pos%3D7_0%26wm%3D3333_2001&lfid=100103type%3D1%26q%3D%E5%AD%94%E6%81%B0%26t%3D1&sourcetype=page&lcardid=weibo_10117_1_7_0__0最后说一点废话:
我关注孔恰很久了,她是一个耽美写手,如果讨论到她的文,在网上搜索的话,几乎是没有什么负面评价的。
我佩服她的才气,但不得不说,从一开始的闲情福尔马林到之前摸鱼组抄袭,再到现在的漫画“侵权”事件来看,我觉得她这个人的品行实在不如何。
特别是摸鱼组抄袭事件——摸鱼组出品的《我的一个朋友》被扒出封面设计抄袭之后,孔恰安静温顺的样子我至今都记得。
请自行感受一下。
而在此之前,面对所有与她无关的抄袭事件时,她是这副面孔。
亏得我还以为她是一个对抄袭深恶痛绝,并且很有原则的人……考虑到摸鱼组是孔恰朋友脉脉(渥丹)的私人作坊,要求孔恰将摸鱼组钉在抄袭耻辱柱上似乎有些不人道,但我看到她依旧很欢快地转发摸鱼组的微博,好似抄袭之事从未存在过时,
我就忍不住感叹一句:
友谊万岁。
对了,摸鱼组抄袭这件事情,到现在其实也没有真正解决呢。摸鱼组就像孔恰痛骂过的其他抄袭者一样,不痛不痒地道了个歉就完事,然后继续自在逍遥。
科科。
不知孔女士又是否意识到,自己早就变成了和唐七一样同瓦数的大灯泡?
(知乎传图很麻烦,很多次都传不上,所以我编辑了很多次,抱歉。)

这个孔恰⋯⋯曾经给我留下了很多心理阴影。
当年她曾经把对她小说提出质疑的读者套了个角色,于剧情中泡进了福尔马林。
这篇文章的名字就叫《黑羊沉没在福尔马林》
写了这篇影射文后,她还到论坛来自荐。当时自荐很多都是小透明,自荐是她们招徕大量读者的一个通道,所以符合要求的自荐帖版主是要飘红的。
于是直到文里的读者找来开贴,希望孔恰道歉时,论坛里的人才知道,这篇飘红的“自荐文”其实是一篇黑文,而孔恰作为一个作者,不但没有正确对待她的读者,甚至没有正确对待她的笔下产物——我不知道写作的目的究竟是为了什么,但必然不是为了这份卑鄙,无论作者的文笔好坏,成就高低。
阴毒,是我对此人的第一个印象,也是延续至今的印象。
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被她欺骗玩弄,亦不知什么时候会成为泡在福尔马林里的那个人。
所以别人的反转,我要等三天再确认真假。孔恰的故事⋯⋯讲真,只怕等了三年才敢为她发声。
更何况孔恰所在的那个小团体,恰是舆论操纵的高手。这件事与本题无关暂不多说,不过孔恰这种人在团体里也不过是“护卫队”的等级,其上更有能引动版主下场违背职业道德为她查IP的“公主”。
因此一别数年,孔恰耳濡目染,阴毒的程度还有上升。
再说回题主的问题。上面两条澄清微博已经有所解释,而孔恰一边拿非自己创意来源的剧本做商业买卖,一边碰瓷漫画团队给人添堵,打造了一个被迫害被踢出男性创作团队的女性形象,真是阴毒得一如既往,不,段数更高了——事件正巧赶上里约奥运,辟谣微博转发量少得惊人。也不知这番发难时间是不是预谋。
虽然真相总有大白的一天,可漫画团队被泼的污水一时半会儿洗不掉,好心帮忙转发的网友大概也会被反嘲“女权癌”。真正抹黑女权的人恰是“女权主义者”孔恰。她就像女权界的小保方晴子。一夕造假,能够摧毁数十万同行所辛辛苦苦打造出来的环境。
这一次,中国女权被孔恰泡进了福尔马林。
附:黑羊事件读者帖子和版主处理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