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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嘉定区加快推动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的行动方案(2021-2025)》的通知

嘉经规〔2021〕7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相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嘉定海关: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嘉定区加快推动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的行动方案(2021-2025)》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嘉定区加快推动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的行动方案(2021-2025)

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嘉定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12月22日

嘉定区加快推动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的行动方案(2021-2025)

为加快嘉定区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积极参与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抢抓汽车产业变革发展新机遇,进一步推动燃料电池汽车产业能级提升,持续保持嘉定区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优势及领先地位,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的目标,贯彻低碳绿色发展理念,落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实施计划》等政策文件,紧紧抓住燃料电池汽车发展的历史机遇,充分利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新政,调动行业龙头企业的优势资源,积极融入“一环”“六带”的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创新生态,重点攻克核心技术研发,持续布局加氢站,探索氢源供给模式,扩大示范应用场景,优化政策环境,进一步打造世界级汽车产业集群,建设国内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高地。

二、总体目标

按照科学规划、完善配套、提升创新、协同发展的思路,到2025年,推动嘉定区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集聚进一步加快,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示范应用进一步加强,产业配套进一步完善,构建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1、加快产业集聚。 推动燃料电池汽车特色园区建设,打造国内领先的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集聚区,形成优质产业链资源聚集效应。到2025年,嘉定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全产业链总产出力争突破1000亿元。

2、提升创新能力。 以产业化为导向,推动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研发攻关,支持重点企业参与国内外相关标准制定,打造技术创新高地。到2025年,嘉定区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实现全区总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中心总数超过100家。

3、加强示范应用。 推动燃料电池汽车扩大示范应用规模,着力提升公交、物流、环卫等商业、公务用车在新增或更新的过程中提高燃料电池汽车的比例,探索场内燃料电池运输车辆逐步应用,形成基本成熟的燃料电池汽车推广运营商业模式。到2025年底,嘉定区燃料电池示范应用车辆总数不少于3500辆。

4、完善产业配套。 到2025年,全区力争建成18座公共加氢站(含3座撬装站),形成区域性供氢保障网络,引导氢气零售价格不超过35元/公斤。建设国内领先的燃料电池汽车公共服务平台,健全检测、认证等服务支撑体系。

三、重点任务

深化规划引领,充分挖掘汽车产业发展新潜能,切实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大燃料电池汽车的示范应用,全力加快世界级汽车产业中心建设。具体重点任务如下:

(一)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1、加强产业链布局。 依托区内龙头企业,打造国内技术实力领先的氢燃料电池系统、电堆产业集群,引导电堆、膜电极、双极板、质子交换膜、催化剂、碳纸、空气压缩机、氢气循环系统、储氢瓶阀等关键零部件项目集聚,构建氢燃料电池汽车全产业链体系。到2025年底,嘉定区新增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龙头企业不少于100家(区投促中心)。

2、推动特色园区开发建设。 加快特色园区载体建设,引导企业、技术、人才、资本等要素资源集聚,构建完善的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生态,提升产业发展规模优势。加快嘉定同济大学科技园建设,深化校地合作,发挥同济大学在汽车和交通领域学科优势,聚焦氢能与燃料电池的技术成果孵化和产业集聚,助力打造千亿级环同济经济圈(区科委、安亭镇、汽车城集团)。加快嘉定氢能港建设,在燃料电池车辆应用场景推广、创新技术示范应用、供氢网络建设、零碳园区创建等方面打造示范引领区,并围绕重点企业,构建氢能产业创新生态圈,打造总产出百亿级以上、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氢能产业高地。制定发布氢能港空间规划,启动道路、绿化环境和标识标牌建设,提升园区整体形象,到2025年底,基本完成动拆迁和资源收储(安亭镇)。加快嘉定新能港建设,围绕重点企业,打造具有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特色的综合性创新产业基地,提升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的整体能级(外冈镇、汽车城集团)。

(二)加快产业技术创新

3、支持核心技术研发。 综合发挥政策作用,支持燃料电池汽车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实现相关基础材料、关键零部件和整车产品研发突破及初步产业化应用,提升技术水平(区科委)。

4、推动科创孵化平台建设。 加快院士研究成果转化中心、嘉定同济大学科技园、长三角碳中和创新中心等科创孵化平台建设,鼓励产学研用深度合作,开展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技术攻关,形成创新技术策源地,加快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到2025年底,嘉定区新增燃料电池相关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不少于30个(区科委)。

(三)加强车辆示范应用

5、加快燃料电池汽车推广。 制定嘉定区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推广计划和实施方案,结合已有GEF/UNDP燃料电池汽车商业化示范经验,扩大示范应用领域与规模。2022-2025年,推动嘉定区新增或更新的市政环卫车(含垃圾转运、喷洒、扫地等)逐步提升为燃料电池车辆,力争氢能化比例分别不低于50%、60%、70%和80%(区绿容局);推动新增或更新公务用车逐步提升燃料电池车辆占比(区机管局、区国资委、各街镇、嘉定工业区、汽车城集团);大力推动燃料电池车辆在区内公交体系的应用(区交通委、交发集团);聚焦区内相关龙头企业,加快推动通勤班车、物流配送(涵盖专用配送、快递、邮政、冷链等)、私人(商务)乘用车等各类场景的规模化示范应用(区经委、区交通委、汽车城集团)。鼓励探索燃料电池汽车在智能驾驶、智慧交通领域的创新应用,对重点测试及应用项目给予协调服务支持(区经委、区交通委、汽车城集团)。

6、加大示范应用扶持力度。 落实国家、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财政资金奖补政策(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经委、区建管委、区交通委、区科委)。综合发挥市级首台套突破、科研创新专项、产业转型升级专项等政策作用,在关键零部件研发、车辆示范应用、人才创新创业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嘉定区汽车“新四化”发展专项政策及实施细则(区经委)。

7、提升数据中心服务能级。 依托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研究中心建立燃料电池汽车运行监测服务平台,围绕氢能以及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做好大数据的收集,有条件地开放共享数据,对企业使用共享数据提供技术支持;做好氢能以及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数据分析,提升行业预判、产业分析、风险预警等服务能力,形成季度分析报告以及年终总结报告(汽车城集团)。

8、完善车辆运营管理。 优化燃料电池车辆运营资质发放及管理(区交通委);协助企业车辆申领燃料电池汽车市区通行证(公安嘉定分局)。

(四)完善氢能供给保障

9、加快推进加氢站建设。 进一步加快加氢站建设,推动油氢合建站、70MPa加氢站以及35MPa加氢站等多模式的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形成覆盖全区重点区域的氢气供给网络。到2025年底,力争完成加氢站18座(包含3座撬装站)建设(区建管委、区规划资源局)。

10、探索氢能供应多样化。 积极探索电解水制氢、液氨制氢、甲醇制氢等技术验证与示范,优先支持利用太阳能、水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展低碳化制氢项目试点示范;探索建立氢能工厂(区经委、区应急管理局);探索集制氢、储氢、加氢、管道输氢于一体的加氢站建设试点;支持在产业园区、物流园区、露天停车场等区域,在满足安全规范的前提下建设自用撬装站(区建管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应急管理局)。

11、规范加氢站审批管理。 加强与市级部门对接,积极参与推动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指导意见和审批、建设、验收流程的出台(区建管委)。

12、探索企业用氢闭环管理。 健全氢气生产、储存、运输、加注、应用等环节的规范流程和安全管理办法,指导涉氢企业建立安全管理规范制度和应急处理预案(区建管委、区交通委、区应急管理局);指导涉氢企业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优化气瓶充装许可审批制度(区市场监管局)。

(五)构建产业环境生态

13、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推动国家机动车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加快氢能及燃料电池检测研究基地建设;支持国家燃料电池汽车及动力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智型新能源汽车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上海氢能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重点公共服务平台发展,鼓励有条件的燃料电池汽车重点企业面向产业链上下游提供技术研发、检验测试、分析评估等平台服务,降低行业发展成本,健全服务支撑体系(区经委、区科委)。

14、鼓励参与相关标准制定。 支持氢能燃料电池行业相关企业和机构参与制定相关领域的计量测试、检测认证、基础设施等标准,推动氢能技术与燃料电池汽车相关标准体系建设(区市场监管局)。

15、发挥产业联盟引领作用。 成立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创新联合体,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每年开展标准研讨、技术交流、供需对接等专题活动。充分发挥产业链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推动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技术进步与创新实践,助力产业链企业互融互通、共同发展(区经委)。

16、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加大重点人才落户支持力度,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重点企业纳入重点机构名单,优先享受人才引进落户政策,工作满一定年限并承诺落户后继续在嘉定新城工作2年以上的人才,优先推荐享受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政策;符合基本条件的非上海生源本市应届研究生毕业生在嘉定新城重点企业就业可直接落户。对重点机构的优秀人才在子女就学、公共租赁房、人才公寓、人才购房补贴等方面开通服务绿色通道(区人社局)。

17、加大政策金融支持。 充分发挥嘉定区政府引导基金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向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支持产业链优质创新项目发展(区经委、区财政局);鼓励金融机构对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创新企业提供优惠金融产品;加强培训辅导,积极助推燃料电池汽车优质企业挂牌上市(区经委)。

18、搭建行业交流平台。 支持龙头企业、科创平台、行业协会等单位在嘉定区举办具有国内外知名度的行业论坛、研讨会议等专业活动,鼓励开展国际合作,加速构建国际化、专业化、品牌化交流平台,为嘉定区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高地发挥积极作用(区经委、区科委)。

四、保障措施

19、强化组织保障。 强化上海市嘉定区世界级汽车产业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统筹协调推进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各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及分工,协同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举措落实到位。

20、优化营商环境。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跨前一步推动涉氢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提升企业帮办服务效能,加强涉氢重点项目全流程跟踪服务,助推产业项目加快规模化发展(区发改委、区经委、区科委、区建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