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条件
1
、已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
2
、身体健康,年龄符合国家博管办和学校博管办要求。
三、合作导师概况
(
按音序排列
)
(合作导师详细信息可在岳麓书院官网“书院概况—师资队伍”栏查询)
五、政策支持及待遇
(一)分类资助政策:
1.
特别资助类:“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入选者,国家资助期内学校按
30
万
/
年(含国家资助)标准拨付人员经费。
2.
重点资助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重点资助类博士后,学校按
20
万
/
年标准拨付人员经费:
(
1
)博士毕业于
ARWU
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
100
的海外(境外)高校或国际知名科研机构、国内双一流高校或
A-
及以上学科。
(
2
)在海外(境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的非华裔人员。
(
3
)博士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领域高水平研究论文(高被引或
IF>10
、
SCI
一区期刊,计算机学科含
CCFA
类会议及会刊,人文社会学科在
A2
类及以上中文期刊或
SSCI
二区及以上期刊)
2
篇,或取得相当水平学术成果者。
3.
一般资助类:学校按
12
万元
/
年标准拨付人员经费
,
学院提供
3
万元
/
年的科研津贴,资助期限
24
个月。
4.
国际交流资助类:
(
1
)鼓励我校博士后流动站与国际知名高校或研究机构进行博士后联合培养;
(
2
)拟派出对象应为我校全职博士后、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发展潜力、语言交流能力符合外方要求;
(
3
)派出对象由我校及外方导师联合选拔、经所在流动站推荐并报学校审批。
(
4
)博士后在外方课题组交流期限为
12-24
个月
,
海外(境外)研修期间按
20
万
/
年标准拨付人员经费
(
含国家资助部分
)
。
(二)待遇措施
1.
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学校计算工作年限,进站前无工作经历的博士后人员参加工作时间从进站之日起计算。博士后期间经评审后学校可认定为副研究员(指标单列)。
2.
学校特设“杰出博士后”奖,用于表彰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术道德、在本学科领域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优秀博士后,每年评选一次。“杰出博士后”入选者出站后可直接申请教师副教授岗位职务。
3.
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派出项目)或同等竞争程度的博士后人才项目且研究成果突出者,出站后直接入选“杰出博士后”,申请留校不受本校来源比例限制。
4.
学校对在站期间未能安排博士后公寓的全职博士后按
1800
元
/
月提供租房补贴。
5.
学校对全职博士后的人员经费资助期一般为
24
个月,为鼓励优秀博士后稳定从事研究工作,首期两年评估或首站考核优秀者(新增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特别资助项目或其他国家级项目,或在站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领域高水平研究论文
2
篇)
,
继续在站期间学校按
12
万
/
年标准拨付人员经费并提供租房补贴。
6.
博士后人员经费学校拨付部分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不叠加。
7.
享受本校教师同等科研成果奖励。在站期间可在我校落户,子女享受我校教职工子女入托、入学待遇。
六、出站条件
博士后出站应提交高水平的出站研究报告,在站期间至少应参加过一次本学科重要的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
(一)一般资助人员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方能申请出站:
1
、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或参研国家重点研究项目(排名前
3
);
2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湖南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校定
A
类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
1
篇。
(二)重点资助人员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方能申请出站:
1.
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或参研国家重点研究项目(排名前
3
),且在
CSSCI
以上期刊发表论文
2
篇;
2.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湖南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校定
A
类期刊上发表论文
1
篇,且在
CSSCI
以上期刊发表论文
2
篇
;
3.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湖南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校定
A
类期刊上发表论文
2
篇。
七、招收流程及材料要求
招收不限名额,申请人员可随时向校博管办或本流动站提出进站申请,学校将按照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原则予以招收。
招收流程及材料要求详见网站:
http://postdoctor.hnu.cn/
八、联系方式
(一)湖南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工作办公室,邮政编码:
410082
联系电话:
0731-88822723
(二)湖南大学岳麓书院,郑焱霞,邮政编码:
410082
联系电话:
0731-88822316
E-mail
:
[email protected]
湖南大学岳麓书院
2019
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