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养老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养老
机构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入住老年人和养老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3〕1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养老机构服务收费实行分类管理。
(一)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区分服务对象实行不同收费政策。政府投资兴办(公办)的养老机构着力保障特困人员和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其中,特困人员无劳动能
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入住政府
投资兴办(公办)的养老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实行免费政策;对其他经济困难的孤寡、失独、重残、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即自愿寄养人员)提供的养老服务,其床位费、护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伙食费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对完成保障对象的供养需求后仍有空余床位的,可对社会开放养老服务,其床位费、护理费收费标准可在困难群体基础上适当上浮,由市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合理确定,报市发改部门备案。
(二)通过公建民营方式运行的养老机构,应采用招投标、委托运营等竞争性方式确定运营方,具体服务收费标准由运营方依据委托协议等合理确定。参与普惠养老城企合作的养老机构,收费标准按照与政府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执行。
(三)民办、公建国营(国有企业投资与经营)的营利性养老机构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均由经营者自主确定,经营者定价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民办、公建国营(国有企业投资与经营)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合理确定,市民政部门可结合对非营利机构监管需要,对财务收支状况、收费项目和调价频次进行必要监督。
二、养老机构服务收费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
发改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制定和管理工作;民政部门依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严格规范管理和服务,明确护理服务内容、服务分级标准及机构等级,制定养老机构基本服务项目清单和公办养老机构名单管理办法,动态调整及公布公办养老机构目录;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养老机构服务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三、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床位费、护理费标准详见附件。
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床位费、护理费调整间隔不少于3年。其他养老机构的床位费、护理费调整间隔应在合同中约定,调整间隔一般不少于2年。养老机构调整伙食费标准,应充分考虑对入住老年人的影响,调整间隔期一般不得少于6个月。养老机构调整服务收费的,须提前1个月告知入住老年人及其家属(代理人),听取入住老年人及其家属(代理人)意见。并应与入住老年人及其家属(代理人)重新签订或调整书面服务合同。
四、养老机构应与入住老年人及其家属(代理人)签订书面服务合同,确保老年人知情权和选择权,并定期提供费用清单和相关费用结算账目。服务合同应明确服务内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退养约定、争端解决方式、合同期限等条款。
合同期内退养的,原则上按实际入住天数计收费用。合同期内因入住老年人及其家属(代理人)原因,需要离院但不退养的,由养老机构和入住老年人及其家属(代理人)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合同方式确定。
五、养老机构床位费、护理费原则上按月计收,一次性收取最多不得超过6个月。伙食费应根据老年人实际消费情况,据实结算,具体结算方式通过服务合同约定。其他服务收费可以按次或按月计收,具体结算方式通过服务合同约定。
六、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个性化服务、代办服务应体现自愿原则,养老机构不得强制服务、强制收费。对养老机构基本服务项目清单内的服务项目,养老机构不得以个性化服务名义变相向入住老年人收取费用。民政部门应当加强个性化服务项目的监管。
七、所有养老机构的用水、用电、用气(燃料)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使用有线电视,按照省级有关规定,享受付费优惠。
八、政府投资兴办(公办)的养老机构和民办、公建国营的非营利养老机构应于每年3月底前,向备案的市民政主管部门以及市发改部门报送本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收支状况,以及民政、发改部门要求的相关报表,由民政主管部门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九、各养老机构应按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和相应网站公示养老机构基本设施与条件、服务内容与等级、收费项目与标准、定价主体、收费依据、12315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十、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此前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附件:实行政府指导价
管理的自愿寄养服务床位费、护理费上限标准表
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浏阳市民政局
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8日
附件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自愿寄养服务床位费、
护理费上限标准表
(元
/
月·人)
全体共用:娱乐活动室、阅览室、理发室、健身设施、洗浴器、洗衣机;
同室共用:电视机、空调、书桌、椅子、卫生间;
个人使用:床、床头呼叫器、床头柜、衣柜。
全体共用:娱乐活动室、阅览室、理发室、健身设施;
厅室共用:电视机、空调、书桌、椅子、卫生间、洗浴器、洗衣机;
个人使用:床、床头呼叫器、床头柜、衣柜。
全体共用:娱乐活动室、阅览室、理发室、健身设施;
个人使用:卫生间、洗浴器、洗衣机、电视机、空调、书桌、椅子、床、床头呼叫器、床头柜、衣柜。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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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人)
护理服务内容
未评定等级
生活自理对象:打扫室内卫生,三餐饮食,协助烧开水,每月清床单被套一次,整理清洁床铺,洗衣服,晾晒被褥,帮助购物等;组织集体活动和身体锻炼;督促服务对象洗澡、换衣服、理发、剪指甲;夜间查房,注意服务对象饮食、衣着、睡眠等情况。
三级及以上
未评定等级
生活半自理对象:在三级护理的基础上,加强夜间查房,提供必要的送餐和协助服务对象洗澡、洗脸、洗脚、洗臀等,协助到室外活动。
三级及以上
未评定等级
生活不能自理对象:在二级护理的基础上,帮助喂食、喂水、喂药、擦洗、翻身、更换尿布湿、处理大小便、洗澡、穿脱衣、剪指甲、理发等;针对性协助康复锻炼;增加清洗床单被褥次数,保持服务对象干净、整洁。
三级及以上
未评定等级
对中重度瘫痪、重残和身体极度衰竭的对象:在一级护理的基础上,帮助鼻饲流汁、吸痰、口腔护理、会阴护理、褥疮护理、尿管留置等。
三级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