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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未成年人正值青春期,更需要来自家的温暖。我们征得两名未成年人代管亲属同意后,需要到省女子监狱找两个孩子的母亲办理变更监护权手续,希望您能协助我们办理。”今年4月12日,山西省晋中市检察院派驻该省女子监狱检察室主任任健慧接到了一个求助电话。

电话是武乡县检察院未检负责人暴芳芳打来的。暴芳芳告诉任健慧,2020年武乡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涉嫌贩毒的韩某夫妻、史某夫妻都有一个孩子在上初中,年底4人分别被判处六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自4人被羁押后,两个孩子无人抚养,严重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该院未检部门接到刑检部门移交的线索后,于今年2月向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将这两个孩子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民政优抚保障范畴。武乡县民政局马上派人走访、评估,并在4月初将他们纳入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民政救助金,直至他们成年。

“救助款申请到位后,现在面临的困难是由谁行使监护权,并保管这笔资金,确保钱能用到孩子身上。”电话那头,暴芳芳的语气很是焦急。任健慧当即承诺全力协助,把好事办好。

因为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原因,检察官不能直接进入监区。任健慧便先与分管副监狱长沟通情况,然后再了解动态、沟通谈话、释法说理、做思想工作 …… 这些看似简单的工作在检察室、狱政科、监区之间反复进行。

任健慧向两个孩子的母亲韩某、史某一遍遍讲明政策,解释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为孩子们的生活教育、健康成长出谋划策。

一开始,两人都不同意变更监护权。韩某担心如果监护权变更,自己出狱后孩子和自己就没有关系了。史某担心监护权转移给了妹妹,会给家人带来生活负担。任健慧分别给做解释工作:“根据法律规定,有抚养权的人可以协议变更抚养权,协议里写明出狱后抚养权自动回归。”“孩子每个月有1000元救助金,生活已有了保障” ……

最终,韩某和史某都放下心理包袱,同意变更监护权。

随后,武乡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又赴平遥监狱、晋城监狱,通过驻监检察室协调,征求了两名孩子父亲对于变更监护权的意见,他们都表示同意变更。两个未成年人的父母、变更后的监护人、民政局及村委签订了《变更监护权协议书》后,孩子的救助金得以顺利发放。

“服刑后,我们最担心的就是孩子。现在孩子的问题解决了,我们也能更加安心地改造了 …… ”变更监护权手续办完后,韩某、史某都对检察官充满了感激。

案子圆满解决了,任健慧的心里却还是很沉重:“生活中,还有多少类似的孩子因为监护缺失而误入歧途或是遭遇伤害呢?”为此,她一直在思考,是否可以将检察监督职能与委托监护制度相结合,对于那些因监护人涉罪无法履行监护权的未成年人,存在有监护权的近亲属的,通过协议变更监护权;不存在有监护权的近亲属的,可以探索建立监护监督人制度,以未成年人保护为核心,由相关部门选择合适的受托人,由检察机关监督委托监护过程合法性、受托人履行监护职责情况等。“当然,要建立这一制度,需要学校、社区、民政等部门共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才能真正行之有效。”

(本报记者梁高峰)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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