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及我区高层次人才政策有关规定,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现面向辖区高层次人才开展安居盘龙苑等三个项目配租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面向辖区高层次人才配租房源包括安居盘龙苑、东关珺府、佳华领悦广场三个项目共计200套,具体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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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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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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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租房源户型及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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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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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估租金(元/平方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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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费(元/平方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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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交付使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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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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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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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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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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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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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盘龙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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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老坑片区,丹梓大道和坪山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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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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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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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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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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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约86㎡
四房约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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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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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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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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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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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关珺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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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江岭路与比亚迪路交汇处西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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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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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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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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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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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约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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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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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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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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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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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华领悦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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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规划兰竹西路和龙坪路交汇处西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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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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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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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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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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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约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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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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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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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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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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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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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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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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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项目房源为预分配房源,预计交付使用时间可能存在变动,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2.上述项目单套房屋建筑面积以地籍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房源装修情况以实际交付为准。
3.上述项目租金标准暂未确定,上表为预估租金标准,具体以实际评估和主管部门批复为准。单套房屋租金,在租金标准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合同为准。
二、配租对象
经区人才工作局等人才主管单位认定的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
三、配租面积
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其配租住房建筑面积标准和租金标准按相应规定执行。
四、选房规则
按照高层次人才认定的顺序依次选房。
五、配租程序
(一)配租申请受理时间:常态化受理。
(二)资格审核、公示。区住房保障中心对经区人才工作局等人才主管单位转来的高层次人才住房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人员,由区住房保障中心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三)选房签约。区住房保障中心按上述选房规则安排高层次人才依序选房,具体选房时间以区住房保障中心通知为准。待项目交付使用后,区住房保障中心组织开展签约手续。
六、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或坪山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8号区政府第三办公区(荣德大厦)15楼,投诉举报电话:0755-84622760。
七、重要提示
(一)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截至签订租赁合同前,如果入住人员住房、婚姻、人口或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如实申报。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于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或我区原个人人才住房轮候家庭的,应退出相关轮候册(库)。
(三)承租期间承租人工作单位、住房、婚姻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自信息变更之日起10日内申报。信息变更后不再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应当向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提出办理退租手续。
(四)本批次项目房源将根据区高层次人才住房需求情况统筹予以安排,如届时有效需求不足,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视情况另行调配。
(五)通告未尽事宜由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
咨询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一楼36号至38号窗口。
咨询电话:0755-85209132、0755-84538716。
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