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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元宵节期间这九个行业领域事故易发

须警惕关注 有效防范应对

——事故易发行业风险研判分析

(2024年1月31日)

2024年春节、元宵节将至,期间人、车、物流出行集中,旅游人数大幅增长,大型集会活动增多,企业停工复产开停车、检维修频繁,各类潜在风险隐患急剧增加,加之受烟花爆竹“禁改限”政策调整和冬季低温冷冻干燥、雨雪大雾天气易发多发等诸多不安全因素叠加影响,企业安全防范难度增加,部门安全监管压力巨大,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

“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为强化安全警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提高安全监管的针对性,省应急厅对近年来省内外春节和元宵节期间发生的典型事故进行分类梳理,对九个易发事故重点行业领域潜在安全风险进行归纳总结,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建议,供各地和有关单位统筹安全监管工作参考。

一、道路运输易发事故风险。 春节和元宵节期间,群众返乡回城过节、探亲访友、物资运输需求旺盛,高速公路、国省道等主要交通干线整体人车流量和客运货运流量大幅攀升,村镇集市周边道路人员容易集聚,加上受低温雨雪冷冻和大雾团雾等恶劣天气影响,路面湿滑,能见度低,容易引发多车连环相撞事故和长时间大范围拥堵状况,发生道路运输群死群伤事故的概率和风险较高。

典型案例1: 2013年2月6日(腊月二十六)13时30分,云南昆明市倘甸产业园区和轿子山旅游开发区乌蒙乡一上坡路段发生一起面包车坠崖事故,造成12人死亡、3人受伤。事故发生在赶集途中,直接原因是驾驶员酒后驾驶,面包车严重超载,当车辆行至陡坡路段,无法继续爬坡行驶时,因采取措施不当,导致车辆后溜翻下山崖。

典型案例2: 2015年3月2日(正月十二)23时许,安阳林州市226省道45KM+700M处发生一起大型普通客车坠崖事故,造成20人死亡、13人受伤。车辆乘坐人员为私人非法拼凑戏曲演出剧团人员,事故车辆为“营转非”大型客车,驾驶员无证驾驶、超速行车、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典型案例3: 2023年2月4日(正月十四)17时许,湖南长沙市望城区许广高速676KM路段发生多车连环相撞事故,造成16人死亡、66人受伤。事故发生在短短10分钟内,涉及车辆更是达到了空前的49台。事故原因为事故发生时,该路段正在下雨,并疑似发生团雾,能见度低。根据湖南高速警方2019年公布的团雾易发路段中,就包括此次发生事故路段。

特别提示: 提醒驾乘人员行车前要提前检查车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结合天气情况,科学规划行程和线路,保证充分休息时间,防范疲劳驾驶;行车中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勿超速、超载、强超强会、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行经弯坡路段、临水临崖路段以及夜间时段要控制好车速,谨慎安全驾驶;通过路口时要严格遵守交通信号,注意观察、减速慢行、避让行人,特别是右转时要警惕视野盲区,确保安全后再通行。道路运输监管部门要突出国省县道穿村过镇路段、主要平交路口、团雾多发地段,以及临路临街宾馆饭店、农村集市周边等人员易集聚路段,加强巡逻巡查,及时疏通保畅,严查纠治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和农用车载人走亲访友等非法违法行为,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二、消防领域易发事故风险。 据统计,近年来全省70%以上的亡人火灾发生在“三合一”沿街门店、居民住宅、出租屋等,且多发生在节假日和夜间。这些场所普遍存在前铺后宿、下店上住现象,缺乏有效的防火分隔措施和疏散逃生设施,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突出。各类高层建筑、写字楼、大型商超、宾馆饭店、公共娱乐等场所人员密集,动态隐患多,建筑外墙和内部装修大量使用易燃的聚氨酯泡沫保温和铝塑板装饰材料,火灾风险高。加上部分群众接受消防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自我防范意识不强,缺乏基本的火场自救逃生常识,极易成为火灾肇事者和受害者。

典型案例1: 2017年2月5日(正月初九)17点26分,浙江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春晓花园一足浴中心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8人死亡、18人受伤。火灾原因是汗蒸房电热膜导电部分出现故障,散热不良,造成局部过热,引燃周围可燃物蔓延成灾。调查还发现,员工和顾客自救逃生方法不当、场所采用大量的可燃易燃装修材料等问题,也是酿成惨剧发生的主要原因。

典型案例2: 2021年2月16日(正月初五)早晨6时14分,山东德州市禹城市“富康”蛋糕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148.9平方米,造成7人死亡。事故原因为店铺一层神龛内酥油斗烛引燃神龛及周围可燃物造成。

典型案例3: 2024年1月24日(腊月十四)15时24分,江西新余市渝水区天工南大道佳乐苑沿街店铺地下一层发生火灾,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该店铺二楼为培训机构和宾馆,伤亡人员主要是参加培训的学生和住宿人员。事故原因为火灾发生时该店铺负一层正在装修,施工人员违规动火作业引发。

特别提示: 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扎实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警示教育,向群众、重点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和现场施工作业人员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安全用电、用气、用火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紧盯劳动密集型企业、学校、培训机构、医疗机构、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娱乐场所、仓储物流以及“九小”等人员易集聚场所,持续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重大问题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全程落实闭环管控。要全面排查各类重点部位、重点环节油、电、暖、气等管网线路设施设备安全,强化各类作业现场监管,集中整治私拉乱接用电线路、超负荷使用大功率取暖电器、违规动焊动火作业,以及堵塞封闭消防逃生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三、城镇燃气易发事故风险。 春节期间,城镇居民和企业使用燃气活动增多,发生事故概率随之增大。加之部分居民安全用气意识淡薄,缺乏应对和自救能力;住户燃气自闭阀、燃气泄漏报警器等安装使用未做到全覆盖,无法提前感知重大风险;监管部门过度依赖燃气经营企业自我管理,执法检查辐射范围有限,造成爆炸、中毒窒息类型事故多发。

典型案例1: 2018年2月5日(腊月二十)凌晨3时左右,广东韶关市韶钢松山有限公司在7号高炉余压发电检修作业完成后,引送煤气开启盲板阀时发生煤气泄漏中毒事故,造成8人死亡、10人受伤。事故原因系作业人员在未确认高炉煤气出口总管蝶阀关闭状态且未通知区域人员撤离的情况下,违反《煤气安全管理标准》规定操作插板阀,导致大量煤气泄漏引发事故。

典型案例2: 2019年1月30日(腊月二十五)5时30分,吉林长春市绿园区青春街杨家小区一居民家中燃气泄漏引发爆炸,造成8人死亡、3人受伤。事故原因是居民使用燃气不当引发。

典型案例3: 2023年1月28日(正月初七),安阳滑县锦和街道天福美好生活家园发生一起燃气管道泄漏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5人受伤,险造成事故升级扩大。事故发生前已有居民发现燃气管道出现泄漏,并向有关部门反映,但隐患迟迟未得到有效整改解决,直至事故发生。

特别提示: 各地区和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燃气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向广大群众、涉燃气企业从业人员普及燃气安全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安全用气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强化临街店铺、餐饮店、老旧小区、出租房、大型商业综合体,重点排查用户热水器以及灶具是否合格、燃气管道以及阀门是否私拉乱接、连接软管是否超出使用年限、是否违规使用醇基燃料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筛查。督促涉燃气企业加强燃气生产、管道运输、检修维护等环节安全管理,从责任落实、人员培训、规章规程、现场监管等方面严格把关,防止因燃气泄漏引发中毒窒息事故。

四、烟花爆竹易发事故风险。 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销售旺季,也是烟花爆竹事故易发多发时段。面对市场旺盛需求,有的企业和个人受利益驱使,罔顾安全,导致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违法违规行为短时间内集中发生。无论是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极易引发事故甚至群死群伤事故。

典型案例1: 2013年2月1日(腊月二十一)8时57分,三门峡义马市连霍高速自西向东741KM+900M处义昌大桥上发生一起货车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9人受伤。事故直接原因是肇事货车不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不按规定进行装载,长途运输违法生产的烟火药剂爆炸物(土地雷)和烟花爆竹(开天雷),途中紧急刹车,导致车厢内爆炸物发生碰撞、摩擦引发爆炸。同时还存在车辆挂靠经营,疏于管理,货物运输企业以百货名义替代危险物品填写运输合同等问题,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典型案例2: 2016年1月14日(腊月初五)10时48分,开封通许县通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0人死亡、7人受伤。事故原因是通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将老厂房出租给他人,在违法生产烟花爆竹(超规格双响类产品)过程中发生爆炸。调查还发现,该公司同时存在超许可范围生产大量礼花弹以及小礼花、B级组合烟花等严重违法行为。

典型案例3: 2019年2月5日(正月初一)凌晨2时许,广西柳州市融安县大良镇一家销售烟花爆竹店铺发生爆炸引发火灾事故,涉及4户19人,造成5人死亡。事故原因系该店铺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非法储存和经营烟花爆竹,并违规在店铺门口燃放鞭炮,引燃店铺内烟花爆竹爆炸导致。

特别提示: 各地区各单位要加大对烟花爆竹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烟花爆竹科学燃放安全意识;对辖区烟花爆竹储存、经营(零售)店开展“拉网式”大检查,重点检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下店上宅、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等问题,严查经营超标违禁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定期深入出租屋、闲置厂房、农村院落、集贸市场及沿街商铺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场所,开展巡查检查,有效防范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五、旅游领域易发事故风险。 2024年春节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后迎来的首个重大传统佳节,群众出游意愿强烈活跃,但一些大型旅游设施、高空索道、玻璃栈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长期处于停休或低负荷运行,检修维护不及时不到位,极易出现故障;一些新开放的旅游景区,设施设备还处于磨合阶段,应急响应处置、安全风险防范等机制和措施不健全;一些“野景区”、“网红打卡点”等无人监管,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隐藏重大风险隐患。

典型案例1: 2021年2月13日(正月初二)15时34分,湖南邵阳市邵阳县五峰铺镇弄子景区大型游乐设施“高空飞翔”运行时发生机械故障,游客乘坐的飞椅失控坠落砸在地上,座椅上部分游客摔落受伤,还有游客被砸伤,造成16人受伤。

典型案例2: 2021年2月14日(正月初三)17时43分,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国家4A级景区云南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民族乡翁丁原始部落文化旅游区发生火灾,大火烧毁老寨房屋104间,直接经济损失813.48万元。火灾原因是一名8岁小孩在古寨玩火引起。

典型案例3: 2023年1月22日(正月初一)16时许,三门峡湖滨区三门峡水利枢纽大坝下游发生一起淹溺事故,造成9人死亡。直接原因是春节当天部分群众违规穿越防护网进入主河道游玩,在水位上涨时未及时避险造成。

特别提示: 要针对春节旅游旺季,聚焦摩天轮、过山车、玻璃栈道、滑索滑道、观光车等特种设备,开展经常性检测维护,保证设施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加强对网红打卡地、景区旅游民宿等重点场所巡查监管,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密切关注重点景区、大型集会游客流量,必要时果断采取限制措施,严防因拥挤拥堵发生踩踏事故。同时加强景区、集会场所周边道路车流客流等情况的监测预警,积极做好疏通保畅工作,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六、矿山易发事故风险。 春节长假后,一些企业急于复工复产,容易出现生产工序不连贯,设备维护保养不及时,复工复产方案不细致,安全风险辨识不到位;技术人员、关键岗位操作人员难以完全及时到岗到位,部分人员转岗或新入职,不了解岗位安全风险,不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冒险作业;盲目追求经济效益,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安全投入不足等问题,加上企业人员节后返岗精力不集中,为事故发生埋下隐患。

典型案例1: 2019年2月23日(正月十九)8时20分,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公司井下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22人死亡、28人受伤。事故原因是违规使用未取得矿山矿用产品安全标识、采用干式制动器的报废车辆向井下运送作业人员,且车辆驾驶人不具备大型客运车辆驾驶资质,私自改装车厢内座椅、未设置扶手及安全带,超员运输,加重了事故的损害后果。

典型案例2: 2021年2月17日(正月初六)零时14分,山东烟台市招远县夏甸镇曹家洼金矿3号盲竖井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6人死亡。事故原因为该矿在拆除井下钢木复合罐道过程中,违规气割动火作业产生的大量高温熔渣引燃井筒内电线电缆、罐道木等可燃物,导致事故发生。

典型案例3: 2022年2月25日(正月二十五)8时40分,贵州黔西南州贞丰县三河顺勋煤矿发生一起重大顶板事故,造成14人死亡。事故直接原因是超出矿界范围布置的隐蔽采面支护强度不足,导致复合顶板离层断裂,支柱稳定性不够,造成推垮型冒顶。

特别提示: 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节后复工复产企业安全监管,督导煤矿企业按规定制定复工复产方案,由煤矿企业组织验收,经属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施工。督导非煤矿山企业组织制定并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检查验收。对未按要求配备工程技术人员的、不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要求的、各类提升运输设施设备未经检测调试存在隐患的,一律不予复工复产。

七、化工行业易发事故风险。 冬季天气寒冷,危化品生产装置仪表仪器、泵阀、切水、导淋设施及管道容易因保温措施不当,检查不到位而发生产品凝固或破裂造成泄漏。临近春节,企业停车检修作业陆续增多,外包作业技术交底不到位、现场未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特殊作业审批把关不严、现场管理混乱等问题隐患容易引发事故。

典型案例1: 2015年2月8日(腊月二十)9时30分,山东聊城市冠县新瑞实业有限公司在停产检修过程中发生闪爆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事故直接原因是检修作业时,酒精车间对醪塔整体蒸汽吹扫置换不彻底,没有彻底隔绝与醪塔相连的工艺设施,残余酒精蒸汽或醪液发酵生成的沼气在醪塔内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检修人员使用非防爆工具拆卸并递送塔板时,碰撞产生火花,引起醪塔上部空间闪爆,导致事故发生。

典型案例2: 2021年1月14日(腊月初二)16时20分,驻马店高新区河南顺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净化车间发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事故原因为现场管理混乱,作业人员违规违章操作引起。并在事故发生后,未按照现场处置方案进行救援,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升级。

典型案例3: 2023年1月15日(腊月二十四)13时25分,辽宁盘锦市盘山县浩业化工有限公司烷基化装置维修过程中发生爆炸起火,共造成13人死亡、35人受伤。事故直接原因是烷基化装置碱洗后的物料(主要成分是异丁烷、正丁烷、烷基化油等)管线在带压堵漏时爆裂,大量物料泄漏,遇静电或明火引发爆炸。

特别提示: 各级各地区要强化危化品“两重点一重大”的安全监管,扎实做好危化品企业冬季安全“防冻凝、防中毒、防火、防滑”等“四防”工作。督促危化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重点排查生产装置、罐区、危化品仓库等重点场所、重要部位风险隐患,严格执行“重患必停”,坚决落实整改闭环管理。涉及检维修、动火和受限空间特殊作业的,要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严格作业许可审批,做好外包作业技术交底,限制现场作业人数,并实施领导带班和升级管理。

八、工贸行业易发事故风险。 春节期间,部分企业不停产,设施设备高负荷运转,容易出现机械故障。加之人员不齐、临时用工增加,容易出现违规违章作业行为。春节长假结束后,企业复工复产逐步展开,受“假期综合征”因素影响,人员思想不集中,作业时容易产生偏差,特别是企业各类防护设施、机器设备等长时间停用,如不及时检查维护,就会形成隐患诱发事故。

典型案例1: 2016年2月17日(正月初十)19时许,辽宁海城市金羽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造成5人死亡。事故原因为重烧窑点火试炉期间,燃料不完全燃烧,产生一氧化碳,由于风机出现故障,有害气体通过送风机倒流至风机房,造成风机房内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维修作业人员中毒窒息。

典型案例2: 2022年2月6日(正月初六)10时16分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总厂(南区)带式焙烧机工程脱硫装置除尘器灰斗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原因系现场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盲目开大返料调节阀,使脱硫系统内的大量脱硫灰短时间集聚在灰斗内,检修人员在灰斗顶部严重漏灰的情况下,冒险开展清堵作业,导致灰斗内脱硫灰超过极限承载能力发生崩裂。

典型案例3: 2023年2月14日(正月二十四)8时许,内蒙古赤峰市林西县内蒙古冀川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事故原因是发生爆炸的物料中含有硝化棉和氯酸钾,并长时间放置在非负压状态下的真空干燥机内干燥,致使物料中蒸发产生的乙醇蒸气在真空干燥机内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达到爆炸极限遇静电火花发生爆炸。

特别提示: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关注春节期间未停工停产企业生产运营情况,加强巡查检查,防止出现“一人多岗”、“相互兼岗”等问题。督促节后复工复产企业扎实开展人员岗前培训,制定复工复产方案预案,对各类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修检测,充分做好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机器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确保未停工停产和复工复产企业生产安全。

九、森林易发火灾风险。 春节期间,群众传统祭祀扫墓、上坟烧纸、燃放烟火爆竹,以及进山游玩、烧荒等野外用火活动大幅增加,火源管控难度大,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加之冬季天气干燥,林内积累了大量的干枯落叶、植被等易燃可燃物,加大了潜在致灾风险。

典型案例1: 2011年2月5日(正月初三)12时许,浙江杭州市淳安县姜家镇浮林村发生山林大火,造成6人死亡、3人受伤,伤亡人员均为火灾救援人员。事故原因为群众在起火点附近上坟祭祀时燃放鞭炮,不慎点燃枯草树枝,引发大火。

典型案例2: 2016年2月14日(正月初七)15时20分,云南香格里拉市上江乡良美村发生森林火灾,由于山势险恶、地形复杂,加之风大火势凶猛,风向不定,大火向四周蔓延,扑火人员撤离不及,造成1人死亡、6人受伤。事故原因系村民焚烧田埂干枯杂草引发。

典型案例3: 2022年2月16日(正月十六)14时许,四川甘孜州九龙县呷尔镇呷尔村热枯沟发生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71.5公顷,受灾森林面积76.0公顷。起火原因为在大风作用下,上下交错的通信光纤牵引钢绳与输电线搭接短路,产生高温电弧,导致输电线和光纤牵引钢绳部分熔化,牵引钢绳上的挂钩受电弧高温软化变形后弹到地面,引燃地面草丛并蔓延成灾。

特别提示: 各级各地区和重点责任单位要督导逐级压紧压实森林防火责任,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森林防灭火意识;加强对林区施工作业、烧荒、祭祀等野外活动的管控和巡查,防止火源进入山区林区;加强预警监测,精准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高火险预警信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辖区林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景区民宿等重点区域,确保在遇到火情时,做到早发现、早核查、早处置,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森林火灾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