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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购买权

在巴尔的摩市,单户住宅租赁物业的业主自愿将该物业出售或转让给他人之前,现有租户拥有优先购买权,即以商业上合理的条款购买该物业的机会。

阅读法律: 巴尔的摩市法典第 13 条第 6 节

“承租人”是指承租人、转租人或任何有权占用他人拥有的出租单元并已在该单元居住至少 6 个月的人。

  • 如果出租单元在过去 6 个月内的任何时间曾经被租户占用,则最后占用该单元的租户将被视为本法规定的“租户”。
  • 任何因不支付租金而被驱逐的租户无权享有该房产的优先购买权。
  • “房东”是指巴尔的摩市住宅出租单元的业主、出租人、转租人、受让人、其代理人或任何收取或有权收取租金或其他福利的人。

    阅读法律: 巴尔的摩市法典第 13 条 § 6-2

    无需先将房产提供给租户,即可进行以下转让:

  • 转让给房东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或姻亲;
  • 通过遗嘱或继承法转让;
  • 赠送给宗教、慈善或仁慈免税接受者的礼物;
  • 抵押或信托契约的所有权转让;
  • 转移到政府机构;
  • 与创建地租权益有关的某些转让;
  • 以转让所有权代替取消抵押品赎回权或信托契约;
  • 在房东已向房客正式提供房产而房客不接受的情况下,通过公开拍卖出售该房产;
  • 如果房东已经去世,则在管理房东财产的过程中出售财产;
  • 对 267 年《国内税收法典》第 4(c)(1986) 节所定义的亲属或祖先以及所有直系后代(包括领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和继子女)的正当赠与;或者
  • 所有权转让,即房产通过第三方持牌房地产经纪人挂牌出售,在房产通过房地产经纪人挂牌出售后的 48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租户,同时将公开出售中包含的所有信息的副本通过挂号信寄到租户最后已知的地址,并要求回执,通知内容如下:
  • 由于上述豁免之一,本小标题下的优先购买权不适用;
  • 租户可以与其他公众成员一样,以相同的方式协商购买该房产;并且
  • 租户可以联系住房和社区发展部的房屋所有权研究所,获取有关购买和融资房屋流程的信息。
  • 阅读法律: 巴尔的摩市法典第 13 条 § 6-7

    向租户发出的书面销售要约及租户的回应

    在房东将单户住宅单元所有权转让之前,房东必须通过预付邮资的头等邮件向租户邮寄一份书面销售要约,说明销售价格和销售条款和条件。寄件人还必须从邮局获得邮寄收据。

    如果房东在向租户寄出报价之前或在 30 天通知期内与第三方签订了销售合同,则房东必须以上述相同的方式向租户寄出合同通知。租户有 30 天的时间表明租户愿意以至少与第三方报价相同的价格购买该房产。

    如果租户决定接受要约,则必须在要约通过预付邮资的头等邮件寄出之日起 30 天内作出回应,并从邮局获取收据。如果租户计划使用联邦、州或市计划来协助融资或购买保险,则租户必须在租户给房东的通知中注明该计划。

    如果租户通知房东其打算行使其优先购买权,则房东必须在 10 天内向租户提供一份已执行的房产销售合同,其条款和条件与销售要约或第三方合同中所述相同。租户在合同交付后有 10 天的时间执行合同,并将已执行的合同连同所需押金一起退还给房东。

    阅读法律: 巴尔的摩市法典,第 13 条 § 6-4(a)

    30 天期限过后,如果房东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金额低于向租客提供的金额,或者条款对买方比向租客提供的合同更有利,则必须按照上述规定通知租客。这次,租客必须在通知邮寄之日起 15 天内行使优先购买权,除非租客收到第一份报价已超过 6 个月,或者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的净收益低于向租客提供的第一份报价的 80%;在这种情况下,租客有 30 天的时间从邮寄之日起作出回应。

    阅读法律: 巴尔的摩市法典,第 13 条 § 6-4(b)

    如果租户的住所包含在批量销售合同中(定义为两处或两处以上房产的销售),并且租户决定行使其购买该住所的权利,则房东可以将提供给租户的价格提高至提供给第三方价格的 1.75%。

    阅读法律: 巴尔的摩市法典,第 13 条 § 6-4(e)

    报价和合同的必要条件

  • 每一份向租户提出的销售要约都必须包括一份关于租户根据本法享有的权利的声明,并且必须将要约的副本发送给住房和社区发展部。
  • 结算日期不得少于租户签署合同后的 60 天。如果租户打算使用联邦、州或地方计划来帮助融资购买,结算日期不得少于租户签署合同后的 90 天。
  • 出租人不得以承租人提出使用政府项目协助融资为由拒绝与承租人签订合同。
  • 若承租人拟利用政府计划协助购房,则出租人不得要求支付超过该计划要求的押金;若不涉及政府计划,则押金不得超过售价的 7%。
  • 销售合同不能要求承租人在出租人提出合同之日起 60 天内获得融资。
  • 如果承租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获得足够的融资,销售合同必须解除承租人的合同。
  • 合同条款要求承租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少于7个银行工作日内申请融资,这是不合理的,违反了该法。
  • 阅读法律: 巴尔的摩市法典第 13 条 § 6-5

    销售有效期 - 房东和第三人之间的销售合同的有效性取决于是否遵守该法,并且合同必须说明这一点。

    阅读法律: 巴尔的摩市法典,第 13 条 § 6-4(c)

    如果房东将某一特定财产转让给根据本法有资格成为房客的人,那么即使另一个人有资格成为房客,或者该人不是唯一的房客,或者不是与房东签订租约的人,房东也将被视为遵守规定。

    如果在房东发出出售通知后租户发生变更,新租户有权获得通知并有权作为第三方签订合同。

    租客不得放弃其接收销售要约或本法要求的任何通知的权利。租客可以放弃其与房东签订销售合同的期限的权利,并且租客可以授予房东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或将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权利,而无需等待规定的期限。租客的任何此类放弃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并由租客签署,并在放弃书的顶部说明租客没有义务签署放弃书,并且不会因拒绝签署放弃书而被驱逐。租客不得因拒绝签署放弃其权利的声明而被驱逐。

    阅读法律: 巴尔的摩市法典第 13 条 § 6-6

    当单户住宅租赁房屋转让给非租户时,房东必须向巴尔的摩市土地记录办公室提交一份详细的宣誓书(宣誓声明),如第 6-9(c) 节(第 6-9(a) 节)所述。正确提交此宣誓书将保护受让人免受租户根据本法提出的任何索赔。

    阅读法律: 巴尔的摩市法典第 13 条 § 6-9

    根据该法律,房东和房客在程序方面有额外的要求。请仔细阅读法律。如果您有疑问,请考虑咨询律师。

    阅读法律: 巴尔的摩市法典第 13 条第 6 节

    除了与提供虚假宣誓书相关的处罚外,如果房东违反了本法的任何规定,房东将被判为轻罪,每次违法最高可被罚款 500 美元。此外,租户可以向法院申请禁令,以阻止违反本法的行为。

    阅读法律: 巴尔的摩市法典第 13 条 § 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