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贸促会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安排和接待外国来华经济贸易与技术展览会,主办多国展览会和国际博览会,协调国内有关方面接待外国来华经济贸易与技术展览会,组织管理中国国际展览中心;第七条:联系、组织中外技术交流,负责外国新产品样本、样品和各种科技出版物的收集、分发、陈列和展览。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芜湖市支会展览部
1.中国贸促会、商务部《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会审批管理办法》(贸促展管〔2006〕28号)第一章第(三)条:出国办展须经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审批(会签商务部)。组展单位应当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促会”)提出出国办展项目(以下称“项目”)申请,项目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第四条贸促会负责协调、监督、检查组展单位实施经批准的项目,制止企业和其他组织未经批准开展出国办展活动,并提请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商务部负责对出国办展进行宏观管理和监督检查。
2.《中国贸促会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安排和接待外国来华经济贸易与技术展览会,主办多国展览会和国际博览会,协调国内有关方面接待外国来华经济贸易与技术展览会,组织管理中国国际展览中心;第七条:联系、组织中外技术交流,负责外国新产品样本、样品和各种科技出版物的收集、分发、陈列和展览。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芜湖市支会展览部
1.《国务院关于决定加入<关于暂准进口的公约>等有关暂准进口的国际海关公约的批复》(1992年5月国函〔1992〕49号):我国加入上述公约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作为有关海关单证的出证和担保商会,承担ATA单证册的出证和担保工作。
2.《关于授权中国国际商会为ATA单证册的出证和担保商会的批准书》(1993年10月署监一〔1993〕1373号):经国务院批准,我署根据公约的有关规定现授权你会作为中国ATA单证册的出证和担保商会,承办ATA单证册的出证和担保工作。ATA单证册在我境内的出证范围和担保管理办法请你会报我署另行批准后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57号)第26条:中国国际商会是我国ATA单证册的出证和担保机构,负责签发出境ATA单证册。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芜湖市支会综合部
《贸促会商事法律工作办法(试行)》(贸促办〔2016〕55号)第三章第七条第一款:在全国经贸摩擦多省份和行业建设经贸摩擦预警机构,推进境外预警机构建设,构建网上预警平台,加强风险预警,完善贸促系统经贸摩擦预警体系。第三款:组织行业企业应对社会影响较大的经贸摩擦案件,强化行业对话磋商,推动加强行业自律。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芜湖市支会综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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