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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

(受理编号 D3HI202312050014)办理验收公示

时间: 2024年7月31日

群众举报问题

屯昌县屯城镇新华路21号周记火锅店一到晚上占道经营,很多顾客吃宵夜喝酒吵闹到两三点,吵闹声影响附近居民

整改目标

尽快解决噪声扰民现象,提高群众满意度

整改措施

2023年12月6日上午10:30分,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何发亮召开专题会,会上成立了该信访件专项工作组,确定了包案县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等,要去积极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处置。会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相关单位到周记火锅店进行初核;12月6日下午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何发亮(包案县领导)带队,组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屯城镇人民政府到屯昌县屯城镇新华库21号周记火锅店就占道经营、噪音扰民情况进行核实。

2023年12月27日下午15:00,赵英杰县长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回头看”工作。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回头看”检查工作。经2023年12月14、15、16、20、23、24、25、26、28日晚上,县执法局队员到周记火锅店开展“回头看”检查工作,周记火锅店积极履行承诺书签订内容,店内已粘贴“禁止喧哗”文明标语,且未出现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

本次核验评估工作于202 4 7 30 日晚,由县领导王杰副县长组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屯城镇政府、县市监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到现场对 屯城镇周记火锅店整改 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现场核验评估情况如下:一是 周记火锅店积极履行承诺书签订内容,在店内张贴有“禁止喧哗”文明标语; 二是加大日常执法查与监管力度,加强与职能部门联合巡查频次,做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整改 评估结论:该群众举报件( D3HI202312050014 )已整改完成,可以申请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