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費說明】
1. 機票:國際段【經濟艙】團體機票。
(若需國際段商務艙訂位,請洽業務承辦人員另外訂位計價。※ 商務艙機位有限,敬請及早報名訂位。)
2. 稅金:全程機票稅金、燃油稅、南北極遊輪碼頭稅、政府稅等。
3. 小費:全程司機、導遊、領隊小費,及南北極遊輪上所有服務小費。
4. 保險:500萬履約責任險、20萬意外傷害醫療險。
※ 0-14歲及70歲以上者,履約責任險投保限額200萬元及意外傷害醫療險20萬元。
※ 團體安排【尚爵陽台套房】Deluxe Suite Deck 6(室內面積28㎡+陽台5㎡= 33㎡/合計約10坪)。
※ 欲改訂其他樓層高級陽台套房_7樓或8樓,需另加價。請於報名時告知。
6. 費用不含:居住地至機場來回接送、護照工本費、其他私人費用、遊輪上的其他個人消費等。
※ 高北高、高港高來回接駁需另外加價。
【遊輪團體特殊需知】
1. 訂金:報名時,即繳定金每位40萬元整,以便取得前往「南北極」之船位。
2. 第二次付款:團體出發前360天前,需再繳付團費每位50萬元整。
3. 第三次付款:團體出發前180天前,需再繳付團費每位60萬元整。
4. 尾款:說明會於出發前120天,敬請旅客於說明會後3天內以現金、即期支票、或信用卡付清團費尾款。
5. 取消規則:
為保障旅客搭乘「南北極探險遊輪」之船位取得,若旅客繳訂後取消,則依以下規則辦理。
團體出發前180天以前取消者,取消費為訂金之全部。
團體出發前179-90天取消者,取消費為團費之50 %。
團體出發前89天以下取消者,取消費為團費之100 %。
6. 報名時需簽訂旅遊契約書與南北極遊輪特別協議書。(請按此
下載南北極遊輪特別協議書
)
7. 商務艙機票差額:
若訂商務艙者,開立商務艙機票後,敬請立即繳付機票價差。
※ 因航空公司明定開立機票需付全額機票款,旅遊專員將於開票前通知您。
※ 許多機票一經開出,無法取消或更改,亦無退票價值,敬請注意。
※ 若旅客無法同意上述取消規則,則恕無法接受報名參加。以上不便,敬請理解見諒。
※ 團體出發180天前,若未達最低成行人數8人,恕無法出團,敬請見諒。
【團體住房說明】
1. 團費報價以【雙人房】(2人一室)為主,歡迎您結伴參加。
2. 若單數報名,須加收全程【單人房】差額。因為遊輪上的單人房為雙人房供一人使用(Double Room for Single use),故房費是直接計算200%,並且需收2人的稅金。故建議找親朋好友一同參加!
3. 飯店及遊輪的團體房無法指定連通房,也無法指定一家人的房間一定要在隔壁或鄰近。公司會盡量協助,但若有未竟之處,敬請諒察。
【證件需求】
1. 中華民國護照【正本】或【影本】。※護照需本人簽名;護照效期:返國日算起需6個月以上。
2. 未滿18歲之旅客,且父母未同行者,需再另附:(1)父母同意書、(2)英文戶籍 謄本、(3)父母護照影本。
3. 旅客服務確認單(詳細分房、特殊餐食、航空會員卡號…)。※請於團體出發3週前繳交。
4. 凡持【非中華民國護照】及【非台灣團進團出】者,敬請簽署自行投保旅遊 平安險切結書。因礙於台灣保險公司規定無法投保,請旅客自行投保旅行平安保險,且需英文保險證明,以備申根國入境使用。
5. 貼心提醒!您使用的各國護照需備有足夠的空白頁數,以提供造訪國家的簽 證申請、移民官署用印!〈每國應有2頁空白頁〉
6. 如您是非持台灣護照且非從台灣出發者,本公司無法投保旅遊責任險與旅遊 平安險〈申根保險〉,請您自行投保旅遊平安險。
※ 若有發生證照不符合相關規定,以致無法入出境等衍生的一切責任、損失與費用,概由旅客自行負責。
【團體操作說明】
1. 不同旅遊國家地區皆有不同程度的旅遊風險,為考量旅客自身旅遊安全,並顧及同團其他團員的旅遊權益。對於年滿75歲以上、行動不便或有較嚴重慢性疾病的貴賓,請主動告知旅遊專員,且需有家人或友人同行,方可接受報名。不便之處,尚祈見諒。若收訂後始知悉,本公司將無息退還已收訂金,不得異議或要求任何賠償。
2. 行程內景點、餐食等文宣照片為領隊或專業攝影師拍攝,風景與菜色會隨季節、拍攝角度而有所不同,上述圖片僅供參考。
3. 行程內容順序或住宿點將視航班、飯店之確認而有所調整,實際行程、航班、飯店、餐食皆以行前說明會手冊所列資料為最終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