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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山西是全国电力供应和焦炭供应基地。近年来,山西电力外送比重不断增加,2022年外送电量超过1400亿千瓦时,同比2021年增长了18%,覆盖14个省市。山西焦炭产量在全国居首位,长期以来保持70%以上外调河北、江苏等省份。

山西作为全国能源供应的基地,其大宗能源商品中,60%以上煤炭、70%左右焦炭以及1/3以上电力外送其他省份,对全国能源安全保障提供很好的支撑。

经济发展与能源产业强关联的问题

山西省社会经济发展与能源产业锁定效应突出。2021年,全省煤炭开采与洗选、非常规天然气、焦化和电力热力行业等能源产业对全省贡献大。四大行业营收占全省工业企业的50%以上,对工业企业税收的贡献比高达78%,对工业企业就业贡献的比重达54%。其中煤炭行业贡献尤为突出,营收、税收和就业分别占工业企业的40%、71%和44%,可见山西经济发展依然与煤炭等能源产业强关联。

山西省“双碳”战略部署

山西高度重视“双碳”工作,目前正以“双碳”目标为牵引深入推动山西省“全国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和“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两项工作的开展。

2022年以来,山西省相继出台《山西省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山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以及“1+N”政策体系中的工业、能源、城乡建设等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全省的双碳目标,布局了十大达峰行动。根据对上述政策文件的解读,我们可知山西“双碳”工作需以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为核心抓手,充分发挥好煤炭、煤电的兜底保障,加快推动传统能源和新能源优化整合。同时要深抓钢铁、焦化、化工、建材等传统基础产业的全面高质量发展。在“双碳”既是挑战又是机遇的背景下,需积极谋划新产力布局。目前山西战略新兴产业占比约10%,不到全国平均水平,与北京、天津以及广东等地差距较大。如何在双碳战略下全国新生产力布局中找准山西经济发展的定位是一个非常值得探讨的话题。

山西省提出的“双碳”目标中,有两个核心指标,即非化石能源占比和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占比。2020年,山西省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约7%,2025年需提升至12%,2030年则争取达到18%。为支撑该指标的实现,供给端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将于2025年、2030年分别提升至50%和60%。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前提下,为确保到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量力争达到峰值目标的实现,山西省部署了传统能源低碳转型、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替代行动、节能降碳增效等十大行动。十大行动的第一层是深化能源革命的试点,夯实碳达峰基石。第二层次聚焦重点领域突破,打好碳达峰攻坚战。第三层是推动精准赋能,助力碳达峰目标的实现。

能源领域强调建设国家煤炭绿色供应保障基地、清洁电力供应基地以及非常规天然气基地,从“量”和“质”上为国家提供相应的能源支撑。基于省情,需做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稳步推动煤炭、煤电等传统能源行业深度节能降碳,同时需充分发挥可再生能源资源优势,推进风电光伏规模化高质量发展。

山西省“双碳”具体实践

实践一:快速推进能源结构转型-可再生能源发展

一是国土部门开展可再生能源资源的全面调查评估,为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提供科学支撑;二是利用山西大同-怀来-天津北-天津南特高压通道建设,加快晋北风光火储一体化大型风光基地建设,其中配套新能源装机800万kw,煤电装机400万kw。三是促进煤电与新能源的融合。山西省新能源指标向完成灵活性改造的火电企业倾斜,鼓励火电行业加快实施灵活性改造,为新能源消纳提供支撑。四是推动新能源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包括千家万户沐光行动、交通光伏廊道计划、建筑屋顶光伏计划等分布式光伏推进,也逐步实施风电下乡入景计划。五是强化新能源消纳保障,在明确新型储能发展目标的同时,重点推动抽水蓄能发展。目前山西抽水蓄能电站在运行1个,在建2个,纳规15个。初步预判,规划的抽水蓄能电站规模预计能够支撑1亿新能源装机。

山西省可再生能源发展速度非常迅速,2021年装机占比达到33.56%,22年。2022年,山西省风电成为全省第二大电源,总装机容量排名全国第4位;光伏装机近六年年均增速超过50%,总装机容量排名全国第8位。

实践二:强化法律法规保障-《山西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条例》

应对气候变化立法方面,山西省走在全国前面。早在2011年,山西省出台了首部地方应对气候变化办法。2022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于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重大决策部署,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山西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成为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工作的省级地方法规。《条例》明确了山西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范畴和主要内容,并对各级政府、国有企业提出相关要求。比如,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议事协调机制;依法落实税收、土地等支持政策,设立专项资金;国有企业则需将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研发投入纳入绩效评价。

实践三:试点示范引领-近零碳排放试点

2022年,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推进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在城市、园区、社区、公共机构、建筑、企业、碳普惠等领域开展近零碳排放示范工作。如碳普惠方面,2022年山西省碳普惠机制——“三晋绿色生活”小程序暨发布上线,引导鼓励公众践行低碳。未来也将逐步拓展应用范围和本地特色场景,探索碳普惠交易,并推动实现可持续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