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2013年9月18日)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公司”或“中海油”,纽约交易所股票代码:CEO,香港联交所股票代码:00883)宣布,多伦多证券交易所(“多交所”)于今日开市前批准中海油的美国存托凭证(ADRs)在多交所挂牌交易,交易代码为CNU。
公司董事长王宜林先生表示:“在多交所上市,不仅能为公司提供更广泛的股东基础,还能为投资者在交易地点和币种方面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我们致力于为股东及利益相关方创造更多的价值。”
公司首席执行官李凡荣先生表示:“完成尼克森收购后,加拿大已成为中海油的一个重要投资地。在多交所上市证明了公司在其作业国家持续履行了透明及良好的企业管治承诺。”
中海油已于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联交所”)(股票代码:00883)。公司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纽交所”)的ADR交易代码为CEO。ADR通常用于国外发行的证券在美国进行交易。在多交所发行的ADR以同样的形式进行交易,交易的货币为加元。一股中海油的ADR相当于100股在香港发行的普通股。
储量数据和其他油气信息的披露
中海油同时宣布根据阿尔伯塔省和安大略省证券监管委员会的决议(“决议”),中海油已被豁免遵守《加拿大国家油气储量评估标准51-101》(“NI 51-101”)规定的披露要求,包括储量数据和其他油气信息 (51-101F1表格),由独立有资质的储量评估师或审计师准备的储量报告(51-101F2表格),及管理层和董事关于油气披露的报告(51-101F3表格)。该决议允许中海油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美国《1933年证券交易法》、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美国《2002萨班斯 - 奥克斯利法案》和纽约证券交易所的披露要求(合称“美国规则”)来提供公司的油气经营情况。
中海油未来有关油气活动的披露将遵守美国规则,而不是NI 51-101或加拿大油气评估手册。美国规则与NI 51-101和加拿大油气评估手册在许多方面有所不同。读者在面临中海油油气披露中应考虑相关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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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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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新闻稿包含一九九五年《美国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案》(United States Private Securities Litigation Reform Act of 1995) 意义上的前瞻性声明,包括关于预期未来事件、业务展望或财务结果的声明。「预期」、「预计」、「继续」、「估计」、「目标」、「持续」、「可能」、「将会」、「预测」、「应当」、「相信」、「计划」、「旨在」等辞汇以及相似表达意在判定此类前瞻性声明。这些声明以本公司根据其经验、对历史发展趋势、目前情况以及预期未来发展的理解,以及本公司相信的其它合理因素所做出的假设和分析为基础。然而,实际结果和发展是否能够达到本公司的预期和预测取决于一些可能导致实际业绩、表现和财务状况与本公司的预期产生重大差异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这些因素包括与原油和天然气价格波动有关的因素、勘探或开发活动、资本支出要求、经营战略、公司所进行的交易是否能按时及按既定条款完成或甚至不能完成、石油和天然气行业高竞争性的本质、海外经营状况、环境责任和合规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经济和政治条件。对于这些及其它风险和不确定因素的描述,请参看本公司不时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递交的备案文件,包括本公司于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备案的二零一二年年度报告(20-F表格)。
因此,本新闻稿中做出的所有前瞻性声明均受这些谨慎性声明的限制。本公司不能保证预期的业绩或发展将会实现,或者即便在很大程度上得以实现,本公司也不能保证其将会对本公司、其业务或经营产生预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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