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面向经济社会发展新实践,面向国家治理新需求,面向人民生活新需要,“十四五”时期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要努力完成以下目标任务。
一是统计数据质量持续提高。加强统计数据全面质量管理,健全国家统计全面质量控制体系,认真执行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和统计业务流程规范。建立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建立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制度,强化对地方、部门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和统计调查项目执行情况评估,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和行风建设,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推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在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更加有力,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更加严格规范。
二是统计制度方法科学健全。建立健全数字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开展数字经济统计核算;完善科技创新和“三新”统计,健全现代产业统计;完善需求侧管理统计,加强服务消费市场和网上零售统计;加强能源资源环境气候统计,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改进完善价格统计,加强人口和就业统计,健全社会民生统计,确保统计调查制度体系覆盖更加全面,党中央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得到科学反映,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推动高质量发展进程得到客观评价。统筹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以统计调查对象库和普查数据资料为基础建立健全抽样框,分别整体设计“四下”企业抽样调查、住户类调查、价格类调查,推进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并重改革,推动统计方法体系更加完善,普查作用发挥更加充分,抽样调查更加广泛运用,常规统计调查与普查衔接更加有效。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优化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方法,完善供给使用表、资金流量表、投入产出表编制,加强派生产业统计核算,全面准确反映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重大比例关系。
三是统计调查能力明显增强。高标准建设统计云工程,推进智慧统计建设,统筹协调统计部门信息化建设工作,深化部门统计数据共享应用,推动统计生产流程数字化改造取得突破。全面推进企业建立电子统计台账,深化移动支付、手机信令、网签数据、部门行政记录等大数据与住户、农业、价格、贸经、人口、服务业等统计业务深度融合,加强卫星遥感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投资统计调查中的应用,积极探索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促进统计业务、统计政务与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融合,统计生产效能不断提高。
四是统计分析服务优质高效。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从经济增长、就业、物价、国际收支、居民收入、结构调整、质量效益等方面深入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强化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研判和深度分析,不断提高统计分析前瞻性有效性。扎实开展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构建国内消费市场发展指标体系,认真监测评价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情况,更好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增加统计数据发布内容,加强统计数据宣传解读,推进微观统计数据开发应用,推动统计服务领域不断拓展、产品更加丰富、方式更加多样,政府统计更加公开透明,引导社会预期更加有效。
五是统计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完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强化国家统计局对地方统计机构业务领导机制,增强国家统计局组织领导全国统计工作的能力。深化国家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优化调查总队对市县调查队的管理,强化快速调查职能,确保统计调查的“轻骑兵”优势得到有效发挥。依法加强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指导部门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支持部门基于国家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开展调查,更好发挥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各自优势。推进高水平统计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际统计标准制定和统计事务,提升我国在全球统计和数据治理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六是统计法治监督纵深推进。加快推进统计法修改,积极推进民间统计调查领域立法进程,继续推动将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完善统计法律法规体系,健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长效机制。扎实开展常规统计督察,统筹开展专项统计督察、统计督察“回头看”。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加快统计执法检查信息化系统建设,严肃追究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责任,严格开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加强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推动统计法治监督的执行力和震慑力进一步增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更加深入,基本实现统计权利受保护、统计权力被监督、统计违法必追责、统计秩序有保障。
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面向经济社会发展新实践,面向国家治理新需求,面向人民生活新需要,“十四五”时期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要努力完成以下目标任务。
一是统计数据质量持续提高。加强统计数据全面质量管理,健全国家统计全面质量控制体系,认真执行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和统计业务流程规范。建立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建立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制度,强化对地方、部门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和统计调查项目执行情况评估,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和行风建设,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推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在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更加有力,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更加严格规范。
二是统计制度方法科学健全。建立健全数字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开展数字经济统计核算;完善科技创新和“三新”统计,健全现代产业统计;完善需求侧管理统计,加强服务消费市场和网上零售统计;加强能源资源环境气候统计,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改进完善价格统计,加强人口和就业统计,健全社会民生统计,确保统计调查制度体系覆盖更加全面,党中央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得到科学反映,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推动高质量发展进程得到客观评价。统筹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以统计调查对象库和普查数据资料为基础建立健全抽样框,分别整体设计“四下”企业抽样调查、住户类调查、价格类调查,推进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并重改革,推动统计方法体系更加完善,普查作用发挥更加充分,抽样调查更加广泛运用,常规统计调查与普查衔接更加有效。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优化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方法,完善供给使用表、资金流量表、投入产出表编制,加强派生产业统计核算,全面准确反映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重大比例关系。
三是统计调查能力明显增强。高标准建设统计云工程,推进智慧统计建设,统筹协调统计部门信息化建设工作,深化部门统计数据共享应用,推动统计生产流程数字化改造取得突破。全面推进企业建立电子统计台账,深化移动支付、手机信令、网签数据、部门行政记录等大数据与住户、农业、价格、贸经、人口、服务业等统计业务深度融合,加强卫星遥感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投资统计调查中的应用,积极探索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促进统计业务、统计政务与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融合,统计生产效能不断提高。
四是统计分析服务优质高效。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从经济增长、就业、物价、国际收支、居民收入、结构调整、质量效益等方面深入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强化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研判和深度分析,不断提高统计分析前瞻性有效性。扎实开展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构建国内消费市场发展指标体系,认真监测评价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情况,更好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增加统计数据发布内容,加强统计数据宣传解读,推进微观统计数据开发应用,推动统计服务领域不断拓展、产品更加丰富、方式更加多样,政府统计更加公开透明,引导社会预期更加有效。
五是统计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完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强化国家统计局对地方统计机构业务领导机制,增强国家统计局组织领导全国统计工作的能力。深化国家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优化调查总队对市县调查队的管理,强化快速调查职能,确保统计调查的“轻骑兵”优势得到有效发挥。依法加强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指导部门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支持部门基于国家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开展调查,更好发挥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各自优势。推进高水平统计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际统计标准制定和统计事务,提升我国在全球统计和数据治理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六是统计法治监督纵深推进。加快推进统计法修改,积极推进民间统计调查领域立法进程,继续推动将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完善统计法律法规体系,健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长效机制。扎实开展常规统计督察,统筹开展专项统计督察、统计督察“回头看”。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加快统计执法检查信息化系统建设,严肃追究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责任,严格开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加强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推动统计法治监督的执行力和震慑力进一步增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更加深入,基本实现统计权利受保护、统计权力被监督、统计违法必追责、统计秩序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