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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技术大学附属学校(光明)是光明区人民政府和深圳技术大学合作办学的一所高起点、高规格初级中学。学校位于光明区最为繁华的光侨路经济产业带,毗邻光明区集体经济最为发达的田寮社区和玉律社区,建筑面积49312平方米。学校拥有高规格建设的现代化校园。

学校课程建设以塑造健全人格为核心,以适应学生多元、多层次的发展需求为目的,凸显学校STEM(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创新特色。此外,学校依托深技大的资源优势及光明科学城的科技基因,与高科技企业及科研院所合作,建立项目制学习(PBL)、创新类课程教学的开源机制,打造“匠心智造”课程合作共建平台,搭建“学校周边600米(十分钟)社区学习资源圈”,塑造未来教学形态。借助深技大资源优势,邀请多领域教授、专家开展学术交流,将开设“院士课堂”“大家风范讲坛”“科学家精神、企业家精神、工匠精神进校园”等活动。

田祚鹏,曾任深圳实验学校光明部执行校长、深圳实验光明学校筹备组组长,现任深圳技术大学附属中学校长。

执行校长:王果然,曾在深圳实验学校高中部担任班主任,团委书记,学生处副主任;深圳实验学校中学部(初中)担任学生处副主任分管招生、德育工作,在初、高中学生管理,学段衔接等方面经验丰富。

公交车(玉塘行政服务大厅站):M451、B959、M560步行500米左右。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缴费注册时,由学生家长向子女现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2)学校初核。各学校负责核实学生提交的材料,填报拟资助学生核定名册和经费汇总表报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3)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所属学校上报的材料及表格,并填报区学生资助统计报表报市教育事务和学生资助中心;(4)核查学籍并拨付资助资金。学籍管理部门审核学籍后,计财部门负责资助经费发放,学校负责通知学生和家长并核实资助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8821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