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资源植物研究院(农学院)
202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和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与管理
1.
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承担主体责任,学院承担主办责任。
2.
成立院级纪律监察组,负责监管本单位复试过程,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复试过程全程视频记录,视频档案由学院留存备查。
3.
学院按照学科专业(方向)成立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以及考核内容的实施。
二、复试分数线
以云南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
202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为准,我院采取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
。差额复试比例未达到
120%
的专业(方向)按照实际上线人数进行复试。
三、复试录取工作实施
(一)复试资格及复试安排查询
考生可通过
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
查询复试资格,下载并打印复试通知书。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可通过系统内
“
复试安排查询
”
功能或
云南大学资源植物研究院
·
农学院
公布信息了解复试时间、地点安排以及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二)缴纳复试费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
2014
〕
112
号文),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收费标准为两类:同等学力考生为
180
元
/
人,其他考生为
100
元
/
人。
考生需在参加复试前按照要求缴纳复试费,未缴纳费用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复试费缴纳方法详见云南大学财务处发拟定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缴费指南》(另行公布),考生在缴费时须核对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并按相应复试金额缴费。详情请咨询
0871-65032387
。
(三)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要求
(
1
)
学院将根据考生的《复试信息核对表》
审查考生的身份和资格,严格核查考生的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应届生提交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
原件以及报考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同时要以电子版收存其身份证复印件。
(
2
)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应提交
《
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附件
1
)
,应届毕业生由本人就读学校所在学院党组织填写并盖章;有工作单位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无工作单位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档案所在部门填写并盖章。若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者应说明具体情况,经培养单位同意后可暂缓提供,但最迟提交时间不得晚于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
(
3
)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或其他特殊原因而不能在线验证报告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
4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除以上要求外:
应届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交毕业后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
《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应届本科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
。
往届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交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和与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单位签定的
《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往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培养合同书》
。
(
5
)以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还须核查考生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
6
)以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
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还须核查和收取考生的《
报考
2023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
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
(
7
)
所有考生在复试前应签订
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
2
)
。
(
8
)审查考生已经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情况(含第一志愿考生和已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如果考生接收了其他学校的待录取,则取消其在我校的复试资格。
(
9
)审查考生缴纳复试费的情况。
(
10
)提交材料与报名库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复试期间,学校将通过研招网报考信息与复试实考考生信息进行比对,确保考生身份真实有效,并留存备查。
2.
资格审核材料提交
(
1
)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
2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
3
)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4
)
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
(
5
)复试通知书
(
6
)诚信复试承诺书
(
7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材料(仅享受加分政策考生)
(
8
)个人简历
(
9
)本科期间成绩单
(
10
)科研成果
(
11
)在校期间荣誉证书
(
12
)其它代表个人素质能力的证明材料。
3.
材料提交方式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请考生按以上材料顺序扫描制作成一个
PDF
文件,以
“
报考专业名称(方向)
+
考生编号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命名,并于
3
月
26
日
14:00
前按复试专业(方向)提交到以下对应电子邮箱。
(
1
)作物学:
[email protected]
(
2
)农艺与种业
01
方向:
[email protected]
(
3
)农艺与种业
02
方向:
[email protected]
(
4
)农艺与种业
03
方向:
[email protected]
(四)复试形式、内容及成绩计算
复试采用
线下现场复试
,主要考核专业基础知识、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三个方面,以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
100
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每个考生
20
分钟。具体评判方法如下:
1.
专业素质测试
专业素质测试由考生当场随机抽取
2
~
3
个与专业相关的题目进行回答。由复试组成员在每个考生的复试成绩单上无记名打分,最终以平均分给出复试成绩。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
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采用提问方式进行。由复试考核组成员在每个考生的复试成绩单上无记名打分,最终以平均分作为该部分复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学生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取口语交流形式,内容以日常会话及专业基础英语为主。由复试考核组成员在每个考生的复试成绩单上无记名打分,最终以平均分作为该部分复试成绩。英文听说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的语言听说能力。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保留两位小数)。复试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满分
100
分,保留两位小数)占
20%
,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及能力成绩(满分
100
分,保留两位小数)占
80%
。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
=
外语成绩(满分
100
分)
×20%+
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满分
100
分)
×80%
注: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
< 60
分)不予录取。
(五)
复试流程
1.
参加我院复试考生请在接到复试通知后按报考专业(方向)加入相关复试
QQ
群,复试群将用于复试顺序抽取、和复试交通、入校、用餐以及体检相关服务内容的提醒。各专业(方向)复试
QQ
群号码如下:
(
1
)“作物学”专业复试
QQ
群:
832100856
(
2
)“农艺与种业
01
方向”
复试
QQ
群:
754886547
(
3
)“农艺与种业
02
方向”
复试
QQ
群:
791048630
(
4
)“农艺与种业
03
方向”
复试
QQ
群:
798351467
2.
复试考生根据群里公布的复试时间段,提前
30
分钟到达复试考点。我们会安排引导员,
如果找不到考场请随时拨打引导员电话
,并及时关注复试群,复试群里的复试组长也会在复试临近时
@
相关考生。
3.
考生进入报到地点后,考生要保持安静请勿喧哗,并配合候考工作人员进行身份识别工作(出示身份证原件、纸质版的复试通知书、初试准考证与本人进行比对)并收取考生签字的《云南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身份认证完成后,候考人员会引导考生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考生禁止携带任何物品,尤其是手机、手表等物品,所有物品均交给后勤工作人员保管。
4.
进入考场后,将根据复试组长的要求随机抽取复试考题作答和交流。
5.
复试负责人宣布复试结束后,请考生离开考场并带好个人物品迅速离开候考区,严禁与其他考生进行交流,如有发现按作弊处理,并取消录取资格。
(六)
复试时间
1.
报到时间
2023
年
3
月
28
日,
8:00 - 8:50
。
2.
报到地点
各位考生需持
身份证、初试准考证
及
复试通知书
到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文汇楼
1
栋
1301
室(昆明市呈贡区呈贡大学城云南大学)报到。不准时报到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3.
复试时间及地点
作物学:
3
月
28
日,
9:00—20:00
;文汇楼
1
幢
1304
农艺与种业
01
方向:
3
月
28
日,
9:00—20:00
;文汇楼
1
幢
1312
农艺与种业
02
方向:
3
月
28
日,
9:00—20:00
;文汇楼
1
幢
1313
农艺与种业
03
方向:
3
月
28
日,
9:30—20:00
;文汇楼
1
幢
1314
(七)
综合成绩计算
1
.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
其中,初试成绩占
60%
,复试成绩占
40%
。综合成绩满分
100
分。计算公式如下:
初试成绩满分为
500
分,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
÷5
)
×60%
+面试成绩
×40%
2.
“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可与非专项计划考生一同参加复试,但综合成绩单独排名。
(八)复试结果公布
我院复试工作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将复试结果报送研招办,由研招办审核后予以公布。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和巡视。
3.
实行录像回溯制度,对于关键环节以及考生提出异议的问题重点进行抽查和检查。
4.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5.
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十)体检
学校校医院在复试期间为考生提供体检服务,考生可按需选择,体检要求和流程以校医院届时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
未选择在校医院体检的考生,
须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拟录取学院提交近
3
个月内二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相关要求以《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录取资格。
患有轻度色觉异常的考生,我院原则上不予录取,请相关考生谨慎报考。
(十一)录取
我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思想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
录取原则
(
1
)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按照其在报考专业或专业研究方向(对于按方向招生的专业)的综合成绩排名,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考生)。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
(
2
)
“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在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进行录取。
2.
信息公开
录取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3.
保留入学资格
拟录取的考生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我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推迟
1
年后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须根据研究生院培养办有关要求进行申请,详见录取材料。
4.
其他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不论何时,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二)保密要求
考后不得将复试考试过程及考试内容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否则一经查实即安舞弊要求处理,取消复试成绩、上报教育部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十三)学院申诉渠道
电话:
0871-65031539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部门:云南大学资源植物研究院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大学呈贡校区资源植物研究院
4407
邮编:
650504
本办法由云南大学资源植物研究院(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云南大学资源植物研究院(农学院)
2023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