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历史原因,塞浦路斯的法律制度几乎完全移植英国的法律制度,采用了普通法和可归责原则。塞浦路斯共和国成立后生效的法律制度仍受英国法律制度的影响,目前宪法、普通法和衡平法原则、众议院制定的成文法是塞浦路斯的法律渊源。2004年加入欧盟后,塞修改了宪法,赋予欧盟法律更大的效力。
议会是塞浦路斯最高立法机构,修改宪法是议会最重要的权力之一。司法机构有最高法院、区法院、巡回法院、家庭事务法院、审计法院、劳动法法院、行政法院和军事法院等。最高司法理事会由共和国总检察长和最高法院院长及法官组成。塞浦路斯最高法院是塞浦路斯共和国的最高法院。它于1964年由塞浦路斯最高宪法法院和高等法院合并而来。塞浦路斯最高法院还担任海事和行政法院,也可以处理选举问题。
塞浦路斯共和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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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文本日期:1996年
)
塞浦路斯共和国宪法于1960年通过,2013年完成最后修订。宪法规定塞浦路斯为共和国,总统由希族人担任,土族人任副总统,行政权属总统、副总统,他们对行政方面的重大决定均有最后否决权。由于两族争端,宪法并未得到贯彻实施。
塞浦路斯共和国宪法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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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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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基本权利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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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共和国总统、副总统和部长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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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议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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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共同分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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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 共和国独立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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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 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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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部分 共和国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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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部分 最高宪法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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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部分 高等法院和下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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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部分 财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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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部分 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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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部分 最终条款
2、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供的塞浦路斯立法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供的塞浦路斯立法,内容包括塞浦路斯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主要立法、实施细则和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网站目录为中文,便于查阅,法规文本主要是希腊语,还提供了部分法规的英文译本,可在线浏览或下载,也可利用谷歌网页翻译工具转换为中文阅读。
3、国际劳工组织提供的塞浦路斯立法
国际劳工组织以分类方式提供了塞浦路斯的立法状况,内容主要包括劳动法、一般劳动和就业法;教育、职业指导与培训;职业安全与健康;社会保障;经济和社会政策等方面的法规,并提供法规的在线及下载版本。
4、ECOLEX提供的塞浦路斯立法
ECOLEX是一个由粮农组织、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和联合国环境署联合运营的综合性环境法门户网站。ECOLEX门户网站包括条约、国际软法和其他非约束性的政策和技术指南文件、国家立法、司法判决以及法律和政策文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