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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年级考试科目为: 生物、地理。 生物、地理两学科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 比例 25%、35%、35%、5%,等级划分范围与招生范围一致, 成绩等级作为 学生次年中招录取 的参考依据,即 报考普通高中均需达C等或以上,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尖子生)可以放宽至D等 我市2022年初中毕业生体育、实验操作及信息技术考试取消,相应成绩不再计入中招考试成绩总分值。 2022年洛阳市中招成绩总分值为600分。 四、志愿填报 1 .市提前批志愿: 分两个批次, 考生可自主填报, 每个批次 选报两个志愿 ,也 可不填报。 第1批次:面向全市招生,填写 1、2志愿。 1志愿为示范性高中 特色班。考生可选报一个志愿,也可不填报。 洛阳理工学院附属中学·女子足球实验班 河南科技大学附属高级中学·男子足球实验班 洛阳理工学院附属中学· 美术班, 洛阳市第八中学·音乐班(声 / 器乐) 2志愿为 国际班、小语种 和艺术特色班。考生可选报一个志愿,也可不填报。 高收费国际班 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中澳班、中加班 中韩班 洛阳理工学院附属中学·中美班 河南科技大学附属高级中学·中美班 小语种 班: 洛阳外国语学校· 小语种班( 日语、俄语、西班牙语、德语 ), 洛阳市第五十九中学·俄语班 普通高中艺术特色班: 洛阳市第九中学·美术班 音乐班 、舞蹈班, 洛阳市第四十六中学·美术班 音乐班 高收费民办学校特色班:洛阳市文兴学校 ·实验班。 2批次:面向城市区招生,填写 3、4志愿, 6所 示范性 高中 统招班 和创新班 考生可选报两个志愿,也 可不填报。 统招班 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 洛阳理工学院附属中学 河南科技大学附属高级中学 洛阳市第三中学 洛阳市第八中学 洛阳市第二中学 创新班 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 2.市批次志愿: 面向城市区招生,分为两个批次。 1 批次: 1 4 所公办高中 考生可选报两个志愿,也 可不填报。 洛阳市第一中学、洛阳市第九中学、洛阳市第十二中学、洛阳外国语学校、洛阳市第十四中学、洛阳市第十五中学、洛阳市第二实验中学、洛阳市第十九中学、洛阳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洛阳市第四十中学、洛阳市第四十三中学、洛阳市第四十六中学、洛阳市第五十九中学、洛阳市回民中学。 2 次: 15所高收费民办高中。 考生可选报两个志愿,也 可不填报。 洛阳梅森学校、洛阳长春中学、洛阳华洋学校、洛阳欧亚学校、洛阳佳林学校、洛阳市宏瑞达学校、洛阳东方理工实验学校、洛阳东方外国语学校、洛阳伊滨国 瑾实验学校、洛阳格致学校、洛阳复兴学校、洛阳市东明外语实验学校、洛阳市新学道高级中学、 洛阳 枫叶 双语 学校、洛阳市文兴学校。 所有考生在“是否同意调剂”一栏须填写自己的意见 方可保存填报信息 该项目目前无法实现。 五、注意事项 1.未参加中招考试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网上统一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2.考生在 中招 考试之前填报志愿,志愿填报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 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考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 国际班和民办学校收费较高,家长和学生根据家庭状况谨慎选择,避免误报。 考生 一旦被 国际班 录取 一律不得转入普通班。 3. 录取顺序按照志愿设置规则,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 同批次有两个志愿的为平行志愿,录取时如达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则不考虑第二志愿;如达不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则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考生第二志愿与其它填报该学校的考生的第一志愿平等,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进行录取。 4. 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 ,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不能再被其他高中录取 5. 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 初中毕业学 校进行公示 接受监督。 经城市区中招办审核盖章后报市中招办备案。如有学校出现弄虚作假现象,市教育局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城市区教体局及初中学校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该初中学校下一年度分配生指标。 6. 招收体育、艺术特色班的学校,体育、艺术特色班单独编班。考生 一旦被体育、艺术 特色班 录取 一律不得转入普通班。 特色班指市提前批志愿中足球试验班和音乐、美术、舞蹈特色班,体育特长生指经洛阳市体育艺术卫生保健站审核通过,且专业测试合格的体育生,按照《洛阳市 2022 年中招体育特长生(尖子生)招生计划表》,报考专业指标相一致高中学校,才能被录取。 7.严肃招生纪律。招生学校不到生源学校进行招生宣传,不参加社会机构举办的招生说明会或宣传会,招生宣传时不诋毁、攻击其他学校。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的“十项禁令”,不违规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不违规超计划、跨区域招生,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严禁公民办学校混合招生。 8.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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