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事业规模
据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全市共有幼儿园1074所,在园幼儿数37.29万人。全市义务教育学校822所,在校学生数105.59万人,其中小学51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00所、初中207所,小学生总数76.21万人、初中生总数29.38万人。普通高中101所,其中完全中学8所、高级中学73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20所,在校学生数14.45万人;职业高中31所,在校生6.46万人。
在杭全日制普通高校40所,在校生63.64万人(含研究生12.21万人),其中:市属高校7所(杭州师范大学、浙大城市学院、西湖大学、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杭州育英职业技术学院、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8.89万人(含研究生0.73万人)。
特殊教育学校15所,在校学生2331人。工读学校1所,在校学生459人。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共11.87万人。幼儿园专任教师3.27万人。中小学专任教师8.60万人,其中小学专任教师4.38万人,初中专任教师2.40万人,普通高中专任教师1.31万人,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0.51万人。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694名,工读学校专任教师56名。市属高校专任教师0.53万人。幼儿园、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具有高一层次学历比例分别达到99.78%、99.95%、99.68%。
二、杭州市教育局主要职责
杭州市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起草教育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推进教育系统法制建设。
(二)负责全市教育的统筹规划,承担教育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调研、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配合市委统战部做好教育系统统战工作。协助做好市属高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四)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教育系统相关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或配合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职或违法行为。
(五)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统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下同)专业设置工作。监督、指导全市民办学校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布局调整、基本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学籍管理工作。
(六)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收费。负责直属学校(单位)资产的监督管理。指导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直属学校(单位)实施内部审计。
(七)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环境教育、国防教育工作。
(八)统筹指导管理全市教师工作和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市师德师风建设。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制定师资管理规章制度。
(九)统筹管理全市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试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主城区以及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高中段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招生计划。指导成人自学考试。
(十)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
(十二)负责全市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教育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职能转变。履行对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职责,指导和督促全市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教材的使用管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入推进全市教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强化教育督导职责,强化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加强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
单位地址:杭州市屏风街8号
邮政编码:310003
公开(监督)电话:0571-89583600
Email地址:jyj@hz.gov.cn
网站地址:edu.hangzhou.gov.cn
一、教育事业规模
据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全市共有幼儿园1074所,在园幼儿数37.29万人。全市义务教育学校822所,在校学生数105.59万人,其中小学51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00所、初中207所,小学生总数76.21万人、初中生总数29.38万人。普通高中101所,其中完全中学8所、高级中学73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20所,在校学生数14.45万人;职业高中31所,在校生6.46万人。
在杭全日制普通高校40所,在校生63.64万人(含研究生12.21万人),其中:市属高校7所(杭州师范大学、浙大城市学院、西湖大学、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杭州育英职业技术学院、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8.89万人(含研究生0.73万人)。
特殊教育学校15所,在校学生2331人。工读学校1所,在校学生459人。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共11.87万人。幼儿园专任教师3.27万人。中小学专任教师8.60万人,其中小学专任教师4.38万人,初中专任教师2.40万人,普通高中专任教师1.31万人,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0.51万人。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694名,工读学校专任教师56名。市属高校专任教师0.53万人。幼儿园、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具有高一层次学历比例分别达到99.78%、99.95%、99.68%。
二、杭州市教育局主要职责
杭州市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起草教育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推进教育系统法制建设。
(二)负责全市教育的统筹规划,承担教育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调研、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配合市委统战部做好教育系统统战工作。协助做好市属高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四)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教育系统相关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或配合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职或违法行为。
(五)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统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下同)专业设置工作。监督、指导全市民办学校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布局调整、基本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学籍管理工作。
(六)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收费。负责直属学校(单位)资产的监督管理。指导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直属学校(单位)实施内部审计。
(七)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环境教育、国防教育工作。
(八)统筹指导管理全市教师工作和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市师德师风建设。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制定师资管理规章制度。
(九)统筹管理全市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试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主城区以及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高中段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招生计划。指导成人自学考试。
(十)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
(十二)负责全市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教育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职能转变。履行对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职责,指导和督促全市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教材的使用管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入推进全市教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强化教育督导职责,强化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加强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
单位地址:杭州市屏风街8号
邮政编码:310003
公开(监督)电话:0571-89583600
Email地址:jyj@hz.gov.cn
网站地址:edu.hangzhou.gov.cn